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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2)

“对了,他的名字也很好听呢,叫林——林什么来着……对了,叫郑经!”因为终于想起这位设计师的名字而欣喜的小铁一转头,就看到上一秒还好好的耿萋霞突然像木头一样抱着照明的灯柱往后倒去。

“小心!”

耿萋霞还没从震惊中反应过来,就已经落入一个温暖的怀抱——不算结实,甚至有点偏瘦,磕得她有点疼。

耿萋霞眨了眨眼睛,目光渐渐在对方脸上对焦——是周主编,一张咬牙切齿恨不得当场把她撕成碎片的脸。她愣愣地看了他很久,直到周主编发出“杀人如麻”的声音:“你还要在我怀里躺多久?”

耿萋霞手忙脚乱的想站起来,脚又勾到莫名其妙的电线,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当道具用的铁架子又整个朝他们倒下来。

周主编的咒骂声还来不及出口,就下意识的用身体护住怀里的人。耿萋霞只觉得世界一黑,而周主编身上Christian Dior Higher的香水味像黑暗中的小宇宙,将她整个笼罩住。在那短短的一瞬间,虽然知道危险在靠近,可是耿萋霞却不觉得害怕。

“轰隆”一声响之后,整个摄影棚一片寂静。有粘稠而温暖的液体落在耿萋霞的脸上和脖子上。

众人涌上来把铁架子拉开,把周主编和耿萋霞扶起来。她这才发现那液体原来是血——周主编的脑袋被尖锐的铁架子一角磕出一个小洞,不停地有血涌出来。他脸色发白,用毛巾捂着那个洞大骂耿萋霞:“****!耿萋霞你是猪吗?小脑发育不完全就不要出来危害社会好吗?”

耿萋霞犹豫着想要上前跟着他,陪他去医院。在被看出这个意图之后,又惹来一顿臭骂:“你用脑子想想好不好,连你也走了今天还怎么拍封面?这摄影棚的钱摄影师的钱工作人员的钱你来付啊?骂你是猪简直就是侮辱猪!耿萋霞,你给我留在这里直到所有工作都结束。摄影师和设计师郑经我基本都沟通好了,如果有什么问题你就打电话给我。”末了又忍不住回过头来说,“如果连这点事都做不好,明天就不要来上班了。”

耿萋霞看着周主编走出摄影棚,对着正像暴龙一样喷火的上司的背影轻声说“SORRY”。好吧,今天的工作一定要漂亮的完成,才不枉周主编被打破的脑袋……

工作人员已经把被耿萋霞搞得一团糟的道具收拾完毕。耿萋霞有点丢脸地想去卫生间处理一下脸上和脖子上的血液,一转身却不期然地落入一双湖水般深沉的目光海里。

郑经,这个她心心念念了无数个日日夜夜,她既期待又害怕遇到的人,在两次擦肩而过之后,竟又宿命般相遇了,在她狼狈不堪的情况下。

不知道他双手插在口袋在那里站了多久,似乎目光一刻也未从她的身上移开过似的。

耿萋霞还愣在原地,他已经笔直地朝她走过来了:“不记得我了吗?耿萋霞。”

不记得?怎么可能。耿萋霞忘记全世界也不会忘记郑经。在很多时候,他之于她,就是整个世界。他走了之后,带走了她记忆里所有的夏天和春天。

“记,记得。”耿萋霞逼迫自己镇定,绽开甜美的笑容问,“什么时候回来的呢?”我以为这辈子再也看不到你了。你还恨我吗?原谅我了吗?这些年过得好吗?有没有遇到喜欢的女生呢……她有很多问题想问他,却又没有任何立场问那些越矩的问题。如果说五年之前的耿萋霞算得上是郑经的好朋友,那么五年之后的耿萋霞对郑经来说只是一个和痛苦回忆有关的“故人”。

两人都像失忆了般闭口不提当年种种,一如所有多年后偶遇的老同学,明明已经有了各自不同的人生,对方已成了陌生人,却仍要装作热络的样子,聊着无聊的话题。

“一个月前。”郑经似乎没有多谈的意愿,而耿萋霞也想快点离开去洗干净脸和脖子——带着一身的血和“故人”聊天,实在是有够血腥的。

“我不穿你们准备的衣服,你们周主编好像忘记了我是个设计师。”

耿萋霞没走出几步,又听到郑经的声音,回过头去,结结巴巴地说:“可是,可是……”

“还有,工作结束后,一起吃饭吧。”

“嗯……?”吃饭?她没听错吧?他要请她吃饭?想在饭菜里下毒毒死她解恨吗?

耿萋霞瞪大眼睛站在原地,脑海中一片空白,就这样忘记了向郑经“据理力争”应该穿周主编为他准备的服装——都是很贵的世界顶级男装呢。

时光将郑经雕琢得更加光芒四射。

灯光下的郑经眉如墨泼,鬓如刀裁,身材挺拔,穿着自己设计搭配的格仔衫和牛仔裤,笑起来的时候很温暖,不笑的时候又很俊朗,低头凝神时又有一种让人怦然心动的专注。

时光真奇妙,它将郑经从一个美好的少年,一下子变成了一个会让女人憧憬的男人。

耿萋霞有一张郑经十六岁那年的照片,曾经像宝贝一样夹在钱包的内夹层里。照片上的郑经逆着光,侧脸上是一圈金色的光影,抱着一个篮球盘腿坐在球场边,眯着眼睛微笑的样子柔软的像一颗被风吹歪了的棉花糖。那时候的郑经还有点孩子气,带着几分像小宠物似的可爱。

那张照片是一个喜欢摄影的同学无意中拍下的,洗出来之后意外的发现构图和色彩都非常好,拿出来给郑经和同学看过之后随手夹在语文课本里。

耿萋霞当时远远看了几眼,后来乘体育课的空隙偷偷溜回教室,翻开他的抽屉找出了这张照片。原本她只是想看一下,可是看到之后就不舍得放回去了。默念了一百遍对不起,然后小心翼翼地放进了自己的口袋。

她为郑经做了一次“小偷”,不过她不后悔。

耿萋霞兀自沉浸在回忆里的这段期间,郑经已经换了三套衣服,她在心中警告自己别再像个花痴一样眼神跟着郑经转。

摄影师在现场上传了照片,耿萋霞在笔记本电脑上看了效果之后,觉得即使是周主编这样挑剔的人也会无话可说——唯一需要担心的是,郑经没有穿他准备的衣服。

拍摄工作结束后,耿萋霞把根本就未打开的服装袋拎得拎抱得抱,和工作人员告别后一个人往公车站牌走。摄影棚离公交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早知道她就偷偷在包里藏一双球鞋了……

她还在胡思乱想的时候,一辆银色的尼桑在耿萋霞身边停下,然后车门被打开——“上车。”耿萋霞惊讶地抬头,看到郑经才想起刚才的邀约。还在迟疑的时候,郑经已经走下车,把她怀里的东西丢在后排车座上,关上门,然后把她也塞进副驾驶座。

“中餐还是西餐?”

他真的要请她吃饭吗?她以为只是客套而已。“不用……”

“中餐好了。”郑经看一眼耿萋霞,直接打断她想要拒绝的话,目视前方发动了汽车。

路上有点堵车,两人又一直没有说话,车厢内的气压很低,耿萋霞觉得呼吸困难。

“你的眼睛,好了哦?”她没话找话。

“不然呢?瞎子也能开车?”他打开车窗,左手手臂横放在车窗上,斜眼看她,嘴角微微上扬。

耿萋霞有点看不懂他的笑容,像嘲讽像轻蔑又像是厌恶——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大费周章的请她吃饭呢?她不懂,不过她明白郑经讨厌她也是应该的。

耿萋霞坐直身体,目视前方,不再自找没趣的寻找话题。如果郑经想让这气氛僵掉,那就僵到底算了。她自暴自弃。

“你不是变得很开朗了吗?怎么和我在一起就又很沉默呢?是我没魅力是不是?”在摄影棚的时候他发现她比以前爱笑了,和很多人都能聊得很开心,特别是和那个长得一脸痘痘的灯光师小铁。他居然还比不上他?想到这些,他语气不由坏到极点。

耿萋霞觉得再遇后的郑经简直莫名其妙:“他们都是我同事……我们很久没见了,有点生疏了吧。”虽然已经过去五年了,但是发生的事情不能当没发生过。她始终是对不起他,对他有所愧疚。要多厚脸皮,才能在明知道伤害了对方,经年之后再相遇,依然言谈甚欢呢?反正她耿萋霞做不来。

好,是他自作多情……一直都是他在自作多情!郑经的脸色变得很臭,直视前方。刚好红灯跳转成绿灯,他猛踩油门就飞了出去。

耿萋霞吓得差点叫出来。她看看像是要变成一座冰山的郑经,默默的抓住了车窗顶部的手把。

如果周主编是喷火龙,那么郑经就是喷冰龙吧?他们两应该在一起!

晚餐是在装修得颇有几分明清古风的铭记公馆吃的。菜肴制作的精致美丽,服务生彬彬有礼,可是耿萋霞实在没有什么胃口。

五年的时光,已经让熟悉的面目变得陌生,曾经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熟络因为长久的分别而消失殆尽,那些曾经的伤害和疑问似乎也没有了重新追究的必要,剩下的只有尴尬和忐忑。而最让耿萋霞觉得悲剧的是:时间让郑经变得越发美好,却始终没有让丑小鸭变成白天鹅。

她在他面前,似乎始终是一只羽翼灰暗的丑小鸭。

铭记公馆的大厅里挂着一台很大的液晶电视,耿萋霞的位置不是最好的观看位置,但是为了避免和郑经大眼瞪小眼的尴尬,她假装很认真地看电视。

电视上正在播放一部以2003年非典为背景的小成本电影。郑经顺着耿萋霞的目光回头看了一眼电视,然后回过头来看着她的眼睛,语气不紧不慢地说:“其实我挺怀念那一年的。”

心脏像被人轻碰了一下,微微酸涩和疼痛的感觉从那个接触点迅速蔓延开来。她不知道郑经是什么意思,看着他熟悉又陌生的脸,回忆像海啸般向她席卷而来。

她想起那时候的郑经,干净的像水一样的纯净少年,笑起来的时候眼角微微下垂,像某种纯真而可爱的小兽。他善良,热情,纯真,对任何人不设防,并不因自己家境殷实就趾高气扬,也不会为了保持形象而虚伪圆滑。

2003年非典正盛的时候她得了急性肺炎,别人都怕得要死,只有郑经勇猛地拽着她打车送她去医院……

回忆被急促的手机铃声打断。

“对不起。”耿萋霞翻了半天她的超级大包包,好不容易才找到手机,刚一接通,周主编暴躁的声音立刻响起:“耿萋霞!我不是说了吗?我的电话10秒之内必需接!”

“对不起啊,下次改进。”很没出息的连声道歉,惹来对面的男人阴沉地一瞥,耿萋霞拿电话的手不由抖了一下。五年前那个明亮美好的少年似乎早已不见,取而代之的是眼前英俊但阴沉的男人……

周主编打过来是询问封面的拍摄情况,耿萋霞向他报告完毕之后,又想着或许时间长一点他就能把怒气消化得多一点,所以把准备明天再报告的关于郑经没穿他准备的服装的事,在电话里告诉了周主编。

没有任何悬念的臭骂通过电波源源不断地从手机里传出来。耿萋霞瞄到郑经的表情越来越阴沉,尴尬地对他笑笑,把手机放在一边,想等周主编骂累了再和他说再见,没想到郑经把手机拿了过去。耿萋霞想要抢夺手机的手停顿在半空中,脸上露出“死定了”的表情

“我以为周主编是一个温和的人。”微微眯着眼睛,好像心情很好又好像很不好,令人琢磨不透。

周主编是很温和啦——当然只是在“有时候”,对“有些人”。

“我是郑经,为了感谢顾小姐今天的辛勤工作,我在请她吃饭……嗯,衣服这个事情,我觉得我自己就是设计师,穿我自己设计的衣服可能更能体现我的风格和特点……嗯,好,希望下次还有机会合作。再见。”收线,郑经把手机还到耿萋霞手里。

耿萋霞简直要哭了,她可以预想明天去上班会被周主编轰炸的有多惨。她是全杂志社最勇猛,最经得起周主编“炮火”洗礼的人,可是这不代表她很高兴没事就被他炮轰一顿。

吃饭的时候是尴尬的沉默,可是吃完饭就是忧伤的沉默了。耿萋霞一声不吭地乖乖爬上郑经的车,报了一个地名。

到达目的地之后礼貌的道谢,并且很虚伪地说了句“下次我请啊”——不过肯定不是那种高档餐厅,她可请不起。耿萋霞拉车门——呃,打不开?

再一次试图拉车门的时候,肩膀忽然被人用力的掰过去,然后按在车门上,再然后是放大到有点吓人的郑经的脸。

“怎,怎么了?”她紧张到声音都微微发抖。

“你没什么话想和我说吗?”在英国的五年,他始终无法忘记耿萋霞,关于她的回忆像长在了他脑海中一般,扔不掉,忘不了。那个大雨夜也成为他最痛苦的回忆。她明明是喜欢他的啊,她明明喝醉酒后趴在他的肩头,一遍一遍地说:“我喜欢你,我好喜欢好喜欢你……”这难道都是骗人的吗?

耿萋霞不知道郑经想让他说什么,只觉得眼前的他陌生到让她害怕:“你放手,你弄疼我了。”

郑经沉默地瞪着耿萋霞,眼神凌厉而阴冷,有一种恨不得立刻掐死她,但又因为什么原因犹豫了的感觉。

他突然放开了的她,打开车门,下逐客令:“下车!”

耿萋霞踉跄地跳下车,还没站稳,郑经就一脚油门,银色的尼桑怒气冲冲地飙了出去。她狼狈地站在路边,望着郑经的车迅速缩成一个小小的圆点,随即消失在她的视野里。温柔的夕阳涂抹满她的额头和脸颊,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在这一刻才“趴”一声,彻底松懈下来。

耿萋霞转过身向租来的小公寓方向走,快走到楼道口时才发现自己竟然在哭。

为什么还会哭呢?不是说好了要忘记的吗?不是已经忘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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