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袭,不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却偏偏有人出于各种目的不择手段去作着这种营生。
我遭遇过两次抄袭,境况各不同,抄袭者的目的、性质、手法也不一样,对抄袭者的处理结果也不一样。
我第一次被抄袭发生在1999年。一天我打开本地日报的旅游副刊版,发现一篇题目为《九曲溪上逍遥游》、署名“征亚”的稿与我曾写的很相似,发稿排版的位置也和以前差不多,于是仔细读下去,竟只字未改与自己写的一模一样,断定为抄袭无疑。我即时与责任编辑联系,责编叫我把刊发的原稿传真过去。那篇游记稿是我大学读书时游玩福建武夷山后,并在大学图书馆查阅了不少资料才写成的,经修改寄《建设银行报》等刊发,想不到抄袭者竟自投罗网,全国乱投,投到了原作者所在地来。责任编辑审核过原稿后,确认是抄袭,抄袭者地处江苏扬州。后以报社名义去了一份公函,加盖公章,要求抄袭者作出说明。但最终没有回音。后来我还在其他报刊发现过署名“征亚”的旅游时尚资讯稿,全是东拼西凑,一看就知是一个职业的文抄公。我发现后发邮件告知相关编辑,这是职业抄手,盗窃和剥削别人劳动成果,对作者、读者、编者均不负责任,为避免侵权,发生负面不利影响,请审慎用稿,许多编辑接受了建议,此后很少刊发扬州“征亚”的稿件。
最近一次抄袭事件发生在2004年3月。一天晚上我在一家“五羊书店”选购书籍。当翻到《2003中国年度最佳散文诗》一书某页时,一首《彼岸》跃入眼帘,感觉好熟悉,细读,又是一模一样,只是署名已改为“水寿”。抄袭者普遍不敢署真名,这也是鉴别抄袭的方法之一。本来还犹豫是否购买这本书,看到此就购买了。次日我把原刊发在1999年6月《散文诗》杂志的复印件和抄袭稿一并寄给编者和出版社,又打电话联系。要求编者和出版社按程序给原作者一个合理的答复。出版社及编者经确认,是原版抄袭,抄袭者是湖南某高校毕业班的学生。该诗先抄袭刊发在民间刊物,后被选编入年度最佳。出版社把样书和稿酬均转寄给了我。编者转来抄袭者的检讨信,该学生还给我发了致歉邮件,说明经过,说自己不为名不为利,只是很喜欢该诗,就摘抄投稿给地方民间刊物,想不到看出后又被入编年度最佳。临近毕业,为了不影响分配就业,请高抬贵手,给予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保证不再重犯云云。我想,人总有犯错的时候,念其是学生,又是初犯,便没有进一步追究,回短信勉励他要靠自己努力,不能盗窃别人成果,希望他多出佳作。该学生很有感触,表示非常感谢。
2004年4月茂名,原载《茂名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