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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8章

朱常洵跟着李府家丁,到了李如松的屋外。

“朱什长且在这里站一站。”下人并没有多说什么,面上也是淡淡的,看不出对朱常洵究竟抱有什么样的态度。

朱常洵点头,“有劳。”他站在屋外,看着家丁进去,深深呼了一口气。

没关系的,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没什么可怕的。

可心还是跳得厉害。

“大公子,朱什长来了。”下人的话打断了李如松的假寐。

李如松睁开眼,声音听起来有些沙哑,“让他进来吧。”

下人道了声诺,转出门去找朱常洵。

看着面前的朱常洵,李如松有些复杂。第一次见到这个人,听见这个名字的时候,他丝毫没往天家那边儿去想。

即便朱是皇姓,常字是太子这一辈的序位,甚至知道宫里有一位皇子被除籍后,下落不明。可他依然没往那个方向去想。

听说被除籍的四皇子是已经成为皇后的郑氏之子,她的宠爱,即便不曾见过,朝野之中亦不乏人议论纷纷。李如松听到这个消息时,心里念着,陛下宠爱郑氏,对这个皇子自然也会爱屋及乌。即便明面上不方面,私底下总会做些安排。

大明朝那么多的皇亲国戚,总有那么几个宗亲是值得托付的。

李如松这几日想,就算自己当日听说了朱常洵只身一人前往辽东投靠李家,也绝不会将眼前的这名少年与那位皇子联系到一起去。

战场非儿戏,每次战争都会死去无数的儿郎,随时随地都有可能没命。光这一点,李如松就认为一个皇子是不可能参与起来的。谁不想活命?既然有更好的选择,为什么要拿命去搏?

李如松自认识人很准,可他却觉得自己看不透朱常洵,猜不明白对方心里是怎么想的。

若说这是天子的授意与安排,让这个儿子来监督李家。可暗查之后,并未发现朱常洵有将李家的事传入京中的迹象。

父亲现在上了年纪,当年曾想过的,脱离大明朝攻下朝鲜自立为王的心思已然淡了。过去的壮志野心,现在成了谨小慎微,害怕天子会对自己处置而后快,进而怀疑朱常洵是来捣乱的。

可这人却救了自己。当时的情状,李如松是记在心里的。没有人比他更清楚,自保都难的情形下,还要带着一个重伤之人,是多么艰难。

朱常洵,你究竟想做什么?

朱常洵尽量让自己不卑不亢地面对着李如松。可他的腿就是不听使唤,微微地发抖。那刀子一般的目光在他的身上来回梭巡着,一丝一毫都不曾放过。

他微微闭上眼睛,想着即将大婚的皇姐;想着终于实现夙愿,成为国本的皇兄;听说拜了皇叔父为师,终于能在经济上头大展拳脚的皇弟。还有总有操不完心的父皇,面上严苛,私底下却比谁都心疼孩子的母后。

没关系的,朱常洵,你一定可以的!留下来,留在辽东铁骑之中,才有更多的机会去面对努尔哈赤,面对女真,面对蒙古人。

李如松犹豫了下,“污蔑朱什长的那个人,我已经发落了。”他不动声色地观察着朱常洵,在看到对方松了一口气时,眼神暗了暗,“这次你的表现很好。”

朱常洵敏锐地从李如松脸上轻微的表情变化中发觉出不对,“这是属下应当做的。”

“嗯。”李如松并没有在意这些虚话。

朱常洵双手背在身后,努力挺直了腰板。他背上的汗一滴滴地浸透了里衣,咸湿的汗水触及到伤口,有些痛疼难忍。

李如松从他露出的手臂上看到那道狰狞丑陋的伤疤。那是朱常洵为自己挡刀时候留下的,“伤可有好了?”看着似乎已经开始结痂了。

朱常洵不在意地低头看了看臂上的伤口。在刚被砍的时候,这道伤口很深,几乎让他以为自己的手要断了。在医治的过程中,他一度担心以后再也握不住刀,拉不开弓。不过幸好,所想的这些都未能成真。

“已是大好了。”朱常洵怕李如松不相信,伸出来撸起袖子,捏成拳头再松开,“这几日在比武场上试了,并未有什么损害。”

李如松点头,“那就好。”他沉吟了半晌,挥退屋内的家人。

这次让朱常洵过来,并不是为了他的身份。而是另一桩事。

“四皇子。”李如松缓缓道,“可否向本官告知,您究竟是因何原因才被除籍的。”

对于朱常洵被除籍的事,至今没有一个确实的说法。李如松想要弄明白这一点,才好判断此人到底该不该用,该不该留。他是长子,以后的李家必定也是由他来带领。这是父亲,以及兄弟们都认可的事。

作为未来的当家人,他必须有清晰的头脑去判断一切。不仅是在边境作战,也是对李家内部。无论哪一个受到影响,他的权威都会被挑战。

屋里的自鸣钟“喀嚓喀嚓”响着,机械的声音听起来有几分怪异和沉闷。

朱常洵垂下眼,反问李如松,“不知大公子对先太子如何看。”

李如松不置可否,“我未曾见过,无法轻易下定论。”他不会在朱常洵的面前暴露出自己的丝毫想法,而今所说的一切,都有可能被他传回京中去。

“我是不可能再回京的。”朱常洵面露自嘲的笑,“大公子毋须对我提防。李家军中每一个人的家书在送出去之前,都会被人拆开看了。大公子应当明白我的心意才是。”

“我不是父皇,或者皇兄的探子。也不可能再回京城。”朱常洵定定地望着面色犹疑的李如松,“因为先太子是我杀的。”

李如松霍地一下从榻上起来,因动作太快而上不来气,呛个不停。朱常洵赶忙上前拍抚着他的背。“我知道大公子想要说什么,父皇对天下人的说辞是,毒杀先太子的是朱常洛。”

“难道不是吗?”李如松的脸上泛着不自然的潮红。

“是朱常洛动的手,但毒是我下的。”朱常洛为了博得李如松对自己的信任,丝毫没有隐瞒的意思,“我用的是人心。”

朱常洵见李如松好转,重新站回原来的位置,“先太子不是个适合坐上九五至尊的人,他连守成都做不到。”

李如松抬起头,怔怔地望着朱常洵。他可知道自己说的是大逆不道之言?!

“太祖定下立嫡立长之说,是为了不让子孙因帝位起纷争,却未曾想过大明朝走到眼下这情形,这一条已是不适用了。”朱常洵没有半分畏惧,“我所有的手足之中,唯有当今的皇太子才是最适合的人选。”

李如松试探地问道:“是皇太子授意你这么干的?”他觉得有几分不可思议,如果当今的国本真有这样的城府,那以后远在辽东又势大的李家势必会被其所怀疑。

朱常洵的存在就真的是个烫手山芋,留不得,去不得。

“并非是太子,是我自己起的心思动的手。”朱常洵望着李如松,“如果皇兄果真在其中有什么手笔,慈圣皇太后的遗诏里就不会只提到了我。大公子别忘了,父皇有五位皇子。就是没了现在的太子,也还有人继承大统。”

“我知道大公子在想什么,拜于李家门下,投入李家军,是我自己的意思,没有任何人授意我这么去做。”朱常洵挺起胸膛,“难道大公子不认为身为朱家子弟,不能为国为朝洒尽热血,才是最大的失败吗?”

“我不愿做一个靠百姓荣养的米虫。”

李如松笑了。朱家果真是多异人。京中的那位自愿除爵的郑藩世子是,眼前的这位也是。

“你现在的情形,已经不适合在李家军中做个骑兵了。”李如松听完原委,说出自己的看法,“李家军多为目不识丁之人,冲锋陷阵可以,但想要进一步却是做不到了。”

“大公子的意思是?”

李如松很爽快地说出自己的想法,“你做骑兵,可惜了。况且日后你在他们之中也难以再如从前那样融入其中。四皇子,请恕我直言,战场之上没有同袍掩护,你会死的很快。而且一个无法融入队伍之中的人,也不利于军队。”

朱常洵有些急,“大公子想要我走?!”一想到有这个可能性,他就按捺不住心情,上前迈了一步,“我投李家军,是为了能与女真相抗。大公子很清楚,这次正是努尔哈赤从中做鬼,特地放了个口子让鞑靼过来,才会有这一场战事。努尔哈赤其心之大,想要效仿前朝南下,大公子是他的眼中钉,方才有了这一次。”

忽地,他想起一点来,一个足以解决李家对自己忌惮的最好理由,也能够安抚自己的最好借口。李家军皆为李家家奴,签的是死契。从良民到家奴,一开始朱常洵极不适应,可习惯之后,就再不觉得有什么了。

自己的目的是抵御外夷,只要能达成目的,没有什么是不能妥协的。

想明白了这一点,朱常洵登时松了下来。李如松不会轻易让自己的走的,他在李家军中的实力与优势有目共睹。自己需要李家,而李家也同样需要自己。

李如松点头,“我知道。”他笑着看向朱常洵。年轻人,就是血气方刚,气性太急可不好。“正因为知道,所以才要提防有下一回。”他的眼神阴沉,“努尔哈赤这次没能要了我的命,绝不会善罢甘休,一定还会有下一次。”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想将你调离骑兵。”李如松沉吟了一会儿,“李家军的骑兵大都只配备了弓箭和腰刀,懂火器的人几乎没有。能用三眼神铳之人也寥寥无几。从朝鲜之战就可以看出这个短板来。”

李成梁当年攻打努尔哈赤的外祖王杲,炮手乃是南方将领沈有容。平壤之战,李如松麾下也无人会使用神机箭、佛郎机炮、鸟铳等火器。操纵这些将士均为南方人,而非李家的隶属部队。

李家财力雄厚,并不是买不起火器。一直以来使用弓箭与腰刀乃是因为种种原因所致。

鸟铳能及远、多中、透甲,为马上作战第一良器,深受已故的名将戚武毅公喜欢。但对于李家而言,鸟铳因为炮弹装填繁琐,又不能近战,就显得不那么适用。相比之下,他们更喜欢使用三眼神铳。

可三眼神铳对比鸟铳,又有快枪射程不及鸟铳,手夹火铳甜宠炮弹后,又必须手持火源点火发射,精度也比不上鸟铳,等等弱点。而且还因为北军为求方便,习惯一铳填装两三个炮弹,这样超量填装极易炸膛,造成人员伤亡。

这种相对简陋的原始火器,对重弓强剑的女真、蒙古骑兵,造成不了多大的威胁,顶多用来惊吓马匹。所以李家军的人也不爱用。一代接一代的传下来,渐渐火器也在李家军中有些绝迹的味道。

不过李如松在多次征战后,想要在父亲的基础上,让李家军更上一层。火器就不得不纳入考虑之中了。出于这样的考虑,他对军中善用火器之人分外关注,也是因为这个缘故,所以过去就对朱常洵留心几分。现下趁着这个机会,正好可以将他分出来,另外仿着直隶搞一个神机营出来。

这才是李如松将朱常洵找来商谈的真正原因。

朱常洵了然,“想要抵御蒙古的轻重骑兵,非骑步二兵相互协作不可。但李家军人数不多,皆为精英,且做不到这一点。”他顿时明白了李如松的意思,“大公子想要建立专门的火器营?”

“不错。”李如松点头,“不仅如此,我还想重金聘得专精火器改良之人,对现有的鸟铳进行改造,使之更适合马上作战。”他的拳头重重垂在榻上。这次险些身亡,令他再不能对女真小觑。

这口气,一定要争回来才是!

朱常洵想了想,“当今了解火器之人并不多,绝大多数都是向马六甲一带的佛郎机人购买。本国之内,据我所知,最合适的人选乃是徐光启——我的大姐夫。”

这就是真正让李如松感到头疼的地方。他哪里请的动徐光启?朱轩媖的身份就像朱常洵一样尴尬,即便除了籍,身上留着的血还是天家的。李如松并不觉得自己能够请的动徐光启来辽东。

同时也是担心天子对李家先前的野心有所提防,不肯放人倒是其次,最怕的是对李家起疑。到时候整个李家可就都毁在自己手里了。

“你……行不行?”李如松沉着声音,朱常洵是他最后的一点希望。曾为皇子的他,现在是李家的家奴,在李家的防备下,轻易传不出消息。只要消息抵达不了京城,天子就不会对李家做出具有威胁性的决断。建立火器营之事,也能顺利展开。

朱常洵的心怦怦跳动着,过去徐光启授课时的所有内容都在一下子回忆了起来。他直到来了辽东,投军之后才摸到了火器真正的模样。冰凉、光滑,拿在手里沉甸甸的。

正是这样的东西,才能真正庇护大明朝,抵御外敌。

朱常洵微微一笑,“承蒙大公子看重,洵愿一试。”

李如松还有几分犹豫,“我听闻仿制火器时,极易受伤,轻则残废,重则身亡。四皇子,你可想好了?”

“我亦非宫中的皇子,还请大公子往后再不用这样的称呼。”朱常洵摇摇头,“我既应下了,自然全力以赴。大公子是为了国朝,其心之忠,天地可鉴。便是我因仿造火器身故,于我而言,亦是得偿所愿。”

朱常洵唯一忧虑的是,“不过制造火器需得大量精钢,大公子……可能做到?”

矿治都是牢牢把控在朝廷的手中,李家就是再能耐,怕也是拿不到那么多粗钢吧?制造火器,十斤粗纲才能炼制一斤精钢,这样大量耗费铁矿的事,就是个无底洞。

何况在制造火器的过程中,报废率是极高的。

“这你不用担心。”李如松轻笑,“我既提出来,自有解决的法子。”

朱常洵拱手,“如此,我便回去细细想想这事儿,拿个章程出来。”

“好。”李如松应得爽快,“这事儿如何行进,我是一窍不通,就只有你了。”

“愿幸不辱命。”朱常洵已经知道李如松让自己过来就是为了这件事,见事情了了,就提出要回去。

这件事越快越好。谁知道努尔哈赤下一次的阴谋会是什么时候。

李如松看着朱常洵离开的身影,幽幽叹了口气。

这样的性子,即便是作为一个皇子,就藩之后想必也是有作为的。不过藩王到底束缚颇多,并不自由。现今这般,也算是个好的结局吧。

李如松在朱常洵递交建立火器营的章程后,就立刻宣布调拨人另立一营,由朱常洵全权负责。

李家军大哗。没有人想到李如松竟然会如此重用一个被贬为庶人的皇子。即便是曾救过他的命,也这样的重用,似乎也有些太过了。

但是放眼军中,的确没有人比朱常洵更适合担当这个职位了。参与过同北夷之间的激烈交战,有实践的经验,对火器又说得头头是道,甚至还用得非常好。这样的人,在李家军中挑不出第二个来。

张东俊望着再一次高升的朱常洵,心里的不甘流露在了脸上。于公,他知道大公子的选择没错。如果这一次与鞑靼交战,能善用火器,想必伤亡不至这么大。可于私,他实在无法忍受。

与哥哥的想法不同,对朱常洵抱有好感的张素娘为了庆贺朱常洵的高升,特地做了些好菜。没怎么接触过同龄女子的朱常洵红着脸谢过,也不知该说什么好听话,只闷头将菜都吃了。

张素娘笑眯眯地在边上看着,觉得比自己吃都香。

朱常洵的家书很快就寄到了京城的郑家。宋氏立即向宫里递了牌子,要求觐见皇后。这是皇后的娘家人,自然没有理由阻止。

郑梦境看着儿子手写的信,总算是放下了心中的那块大石。

万幸万幸,洵儿那次没去。

昨日刚行了公主册封大典的朱轩姝赶紧讨过来反反复复地看了好几遍,强忍着眼泪没掉下来。“倒是像洵儿的性子,这一封报平安的家书,可算是我收到的最好的贺礼了。”

他竟然还料着了自己要大婚,特特恭喜自己。可见先前的心思没白费,这个弟弟,总是不经意的时候招人疼。

郑梦境从女儿手里接过了信,小心放好,“带金,差人跑一趟启祥宫,让陛下和太子今晚都过来翊坤宫用膳。就说……辽东来信了。”

刘带金福了身子,笑着应了。这段时日娘娘心系四殿下,皱纹不知长了多少,头上的白发也多了。这封信来得可真是时候!

“奴婢这就去。”刘带金决定亲自跑一趟,这样的喜事,交给谁她都不放心。

启祥宫中,朱翊钧和朱常溆正为了武昌府传来的消息而眉头紧皱。

和锦衣卫的消息一同入京的,还有楚府宗人辅国中尉朱华赿的密疏。

朱华赿娶的妻子,乃是楚恭王妃之兄王如言的女儿。他在奏疏中写明,自己的妻子亲口对自己承认,楚王朱华奎乃是王如言的侍妾尤金梅之子,而楚王的双胞胎弟弟宣化王朱华璧,乃是楚恭王妃族人王如綒的家人王玉之子。

此二人皆非宫人胡氏所出的楚恭王遗腹子,而是楚恭王妃自王家抱来的。

朱华赿声称自己的妻子王氏可作为证人,另还拉了其他楚府宗人,如东安王朱英燧、武冈王朱华增、江夏王朱华蠹为自己作证。

因先前朱常溆的提议,锦衣卫特地跑了一回武冈,在附近寻了老人打听当年的事。果然有人透露当年朱显槐那样跋扈,正是因为得知内情。楚恭王妃为了隐瞒这事,不得不任由其在府内为所欲为。

一切的证据都指向了朱华奎的身世的确存疑。

“父皇,”朱常溆看着压抑着怒气的父亲,低低地说,“我们是不是该正式查一查了?”

现在有了朱华赿的密疏,还有锦衣卫收集到的证据,正式彻查没有问题。

朱翊钧慢慢地磨着后槽牙,“等等,再等等。”他垂在身侧的手紧紧地捏成拳头,“容朕想一想。”

针对宗亲除籍的奏疏越来越多了,甚至可以预见到之后还会有源源不断的奏疏送上来。在这样越演越烈的情况下,真的合适将这件事拿出来吗?会不会被朝臣怀疑自己试图用这件事来混淆视听,想要拖延解决除籍的奏疏。

朱翊钧背着手,在殿里慢慢地踱步。如果楚宗听说这件事,他们会有什么反应?和河南三王一样重金贿赂朝臣吗?毕竟楚藩是四大富藩之一,他们拥有这个财力。

朱常溆在父亲的身边目不转睛地看着,只见父亲的脚步越来越快,手上不断变换的动作也逐步加快。这一切都显示着父亲此刻内心有多挣扎和烦躁。

不过他相信,父亲最后一定会决定彻查。毕竟大明朝向来都对血统混淆这件事无比重视,这一次也不会例外。

“马堂。”朱翊钧扬声唤来守在殿外的秉笔,“你去让东厂……”

话还未说完,就见刘带金跑了过来。

朱常溆向父亲使了个眼色,“刘都人,可是母后哪儿出了什么事?”看刘带金的模样,应当是喜事。他不着痕迹地又朝父亲看了一眼。

刘带金福了福身子,“辽东那边来信了。”

朱翊钧和朱常溆对视一眼,彼此都看出对方眼中的喜悦来。

“快快准备銮驾和太子的肩舆,上翊坤宫去。”朱翊钧决定暂时将楚王案放在一旁,先看看这次朱常洵给家里头送的信。他想知道,这次儿子究竟有没有参与到对抗鞑靼的那场战役中去,可曾受了伤。

比朱翊钧更激动的是朱常溆,他几乎已经要压不住内心的狂喜。自李如松追击鞑靼受重伤的奏疏送入京城后,虽然在郑梦境那边并未表现出什么,可私底下,朱常溆不知道为了这事哭过多少次。

生死未卜的弟弟,若不是为了自己任性的执着,又岂会被贬出宫,又怎么会遇到这样的事。

一切的一切,源头都在于他。若是弟弟就此身故,他往后又要以什么样的面目去见母亲。死了的那个,是她嫡亲的儿子,而自己,不过是借用了壳子。

也许母后并不会责怪自己,可他如何能过得了自己良心这一关?!

幸好,幸好现在送来了信。这就意味着弟弟还活着。只希望他可以平平安安的。若是老天爷愿意让自己这个心愿实现,就是再让他瘸条腿也无妨。

朱翊钧在路上一直催促着请轿长速度快一些。他时不时地将身子往前倾,总觉得请轿长们抬着銮驾走得太慢。边上的马堂担心了一路,生怕陛下从銮驾上给跌下来,两只手从头到尾都虚虚张开,准备随时随地好接住天子。

“陛下来了!”翊坤宫守门的小太监往里头报了一声,自己上前去迎驾。

宋氏早就回去了,宫里只有朱轩姝和郑梦境还在反复地看信,几乎要将信上的内容给背下来了。

朱翊钧不等銮驾停稳,就下来了。他上前牵着郑梦境的手,“如何?洵儿的信呢?在哪儿?快让朕瞧瞧!”

“这儿。”郑梦境笑吟吟地将手里的信递给朱翊钧,“瞧陛下急得模样。”

朱翊钧如饥似渴地看了起来,就连身后的儿子把头凑过来挨着自己也没顾得上说他。看完后,才长吁一口气,“还好,洵儿没去。”虽然笔迹看起来有几分潦草,不过应该是训练太疲累的缘故。

朱常溆的眼神暗了暗,倒也不曾说什么,只道:“洵儿没事真是太好了。而且李如松也还活着。”他向郑梦境笑了笑,对方也拍了拍胸口,示意自己放下了心。

前世因为李如松在这场战役中身亡,此后李家军因无良将率领,而精锐部队大都死于这场战事,所以一蹶不振。明朝最能抵抗努尔哈赤的军队就此瓦解,整个北境防线再不比从前稳固,直接导致了萨尔浒之战的明军惨败。

而大明朝的亡国之象,也是从萨尔浒之战中就显出了端倪来的。

也许郑梦境对这些并不是特别清楚,但朱常溆却是知道的。也因这个缘故,所以他在寄往辽东的书信中特地暗示了弟弟,要留心李如松的举动。他写得非常模糊,相信旁人都看不懂,只有这个与自己心有灵犀的弟弟才真正明白自己其中所写的含义。

而今,李如松活下来了。

朱常溆不信其中没有弟弟的手笔。他一定是跟着去了,否则李如松又有什么理由能从那场惨烈的战役之中苟活下来呢?

朱常溆努力让自己面上的表情显露出欣喜的模样来,不扫了大家的兴。他不知道弟弟究竟是怎么办到的,但这样凶险之事,以后再不敢了。差一点,就差那么一点点,弟弟的命就又交代在了自己手里。

这大概就是所谓的冤家吧。他注定了要将弟弟的命收于掌心之中。

朱常溆垂下眼,以后再做事,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万不能因为自己,而再让弟弟陷入困境之中。

即便这对改变历史的走向有利。可他仍然无法说服自己,拿朱常洵的命去填补这个窟窿。那是自小就以自己马首是瞻,永远无条件相信他,愿意为了他去做任何事的亲弟弟。

也许前世的时候,皇兄也是这般看自己的。所以才会在临终的时候,将最重要帝位交予自己手中。因为他相信自己可以完成他未尽的遗愿。只可惜自己没用,让皇兄失望了。

朱轩姝看了看朱常溆,趁着众人都没留心的时候,拉了拉他的衣袖,轻声问道:“怎么了?”莫非溆儿看出了信中的不妥来?

朱常溆摇摇头,“只是想起这次皇姐大婚,洵儿没法儿参与,实在是遗憾。”

朱轩姝笑了笑,“我也是这般想的。”她手一翻,露出攥在掌心里的一颗斗大的东珠来,“也不知洵儿花了多少银子才弄来的,说是给我的大婚之礼。这家伙,也不想想财不可露白,若是叫人知道他的贴身钱,出了事可怎么办。”

朱常溆看着那颗散发着柔和光芒的浑圆东珠,都说珍珠难得,其中最难得的东海之珠。听闻女真族的女子向来能以佩戴东珠为荣,只有贵族女子才能用。弟弟真的是很上心,一点都没因为身在千里之外而忘记他们。

“姝儿,洵儿在信上说给你寄了贺喜之礼,可是这东珠?”朱翊钧好奇地问道。他见朱轩姝点头,便讨了来看,不由叹道:“也不知从何得来的。这样的东珠,就是宫里也不多。”

朱轩姝温柔地望着这颗东珠,“我倒宁愿他将这些心思放在自己身上,宫里什么都不缺。反倒是他,在宫外也不知道好不好。虽然每次都在信上说自己很好,让我们别担心,可到底眼见为实。”

“等以后有机会了,自然能见到。”朱常溆向姐姐撒了一个谎。

朱翊钧朝儿子瞥了一眼,没吱声。

他们两个都知道,一旦投于李家军,便是李家的家奴了。身为奴仆的朱常洵,哪里还有什么自由可言。私兵与募兵是不一样的。

郑梦境一直心心念念的,希望可以有朝一日重见儿子的心愿,怕是要就此破灭了。

无论是朱翊钧,还是朱常溆,都不愿向郑梦境揭露这一点。他们宁愿这个对自己重要无比的女子,永远都抱着美好的幻想。

“但愿如此。”不知内情的朱轩姝与母亲同样抱着这个念头。

正月十五,正是元宵佳节,宜嫁娶。

朱翊钧选了这一天作为女儿出嫁之日,是有些私心在里头的。他想着这一日,朝臣都是休沐的,这样去参加女儿婚礼的人就会多一些,也显得热闹一点。人选上已经无法和先皇后之女相比了,其他的却不能再委屈这个女儿。

朱轩姝穿着嫁衣端坐于车内。马车走得很平稳,非常慢,几乎叫人感觉不到行进。可朱轩姝就是知道马车在走,正在慢慢地靠近高家。

一个从此以后,与自己过去完全不同,极陌生的地方。

吴赞女跟在车外,时不时地低声询问着里头的朱轩姝,可有什么需要的。不过都得到了否定的回答。她有些担心,先前越靠近大婚之日,公主的模样就越发显得奇怪,今日尤其。

希望这大婚可别出什么岔子才好。

虽然有朱轩媖前头的特例,高家一直希望天子可以继续以前荣昌公主为例,让朱轩姝直接与高家住在一起,而非另外居住公主府。谁都知道,公主的日常住行,那规格是不一样的。同住一处,自己也能沾点光。

不过这样的念头,在朱翊钧特地给女儿寻了一处已有的宅子作为公主府邸时就消散一空。

朱翊钧对此还有些歉意,“若非现在私帑空虚,朕也不想这般委屈姝儿。不过这所宅子虽然老旧,不过占地也极广,宅中花园的奇珍异草,都是从御花园移栽过去的。朕同你母后特地挑了以往你最喜欢的花草,你一定会喜欢的。”

朱轩姝什么表示也没有,只淡淡道了谢。朱翊钧没往其他地方想,只当女儿因为要大婚而心中羞涩,并不曾多问。

朱轩姝的目光随着帘子飘动而不断瞟向外头。这条路她不知道走过多少次了,但之前的每一次,都不像是今天这样让她感到不安。是因为大婚的缘故吗?对高家人还不熟悉,不知道之后相处起来会不会有些艰难。自己不是那种八面玲珑的女子,怕是很多事都做不来。

手上的帕子被绞了又绞。

大姐姐说,婆家人都不会太难相处,就是看在自己的公主身份,也会礼让三分。大姐姐一定不会骗自己的。再者,从徐家来看,大姐姐的确和他们关系很好。

溆儿也特地去了趟国子监,给自己的未来驸马敲过了边鼓。高家若是识趣,应当明白。当今天子是自己的父皇,当朝国母乃自己的生母,而今的国本、未来的天子,是自己一母同胞的手足。他们……应当……不会欺负自己吧?

朱轩姝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在想些什么,不由自嘲地一笑。怕是这些顾虑说出去都不会有人信吧,公主府官员不少,还有天子特地拨的侍卫,只有自己去欺负别人的份,哪里会叫人给欺负了。

可为什么心还是跳得这么快呢?

难道是因为治儿回宫后说的,高家嫂子性格泼辣?自己最不会应付这样的性子的人了。还是因为婆母性子有些吝啬?不过也没关系,父皇、母后给自己的陪嫁足够高家吃用十辈子的了。

朱轩姝,你不用担心,以后会好好的。虽然再与过去的宫中生活不同了,可你依然是父皇母后的女儿呀,治儿也答应了你,会经常上门探望的。就算以后父皇母后不再了,太子也一定会惦记着你的。不用怕,不用担心。

朱轩姝不断地想着法安慰着自己,连车停了都没发现。

帘子被吴赞女高高撩起,“公主,该下车了。”

朱轩姝如若初醒,“啊?哦。”她在吴赞女的搀扶下小心翼翼地下车。

今天是自己的大喜之日,女子一生只这一回,万万不能出什么岔子。母后在宫里不知道念叨了多少回礼仪流程,都已经记得很熟了,绝不会出事的。

朱常溆和朱常治今天特地到场,就为了给姐姐撑腰。眼看着穿着嫁衣的皇姐越来越近,朱常治有几分不高兴起来。他凑近朱常溆咬着耳朵,“早知道我就带着皇姐一起跑了,一点都不想把皇姐嫁给别人。”

朱常溆面不改色地重重踩了他一脚,“说什么呢,今天可是皇姐的大喜之日,给我笑起来。”

“哦……”朱常治把嘴咧得大大的,希望等会儿皇姐一眼就能看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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