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之所以叫做生活,就是因为生活中充斥着各种各样的意外。哪怕是我自命不凡,聪明却不绝顶。但是,夜路走多了,还是有碰到鬼的时候。一不小心,我就被生活强奸的体无完肤。
我叫古尘,本来应该平平凡凡的在大学里等待毕业的。可是,你妹的,这算什么情况?
自己一路追查着陷害自己的周伟七人背后的黑手,追查着隐藏在小医生孙喆身旁的养尸人。最终,还是将自己给套入了陷阱中。
“格老子,这个茅坪村果然是个陷阱。栽大跟头了。”我学着孙喆用四川话大骂,声音回荡在这封闭的空间里,不停地向外传播,闷声闷气。
被敲过的脑袋,现在都晕乎乎的。身旁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的空间有股令人窒息的恶臭味。
似乎,我被活埋在了地底下。
“有没有人,喂!”我大喊了一声。喊叫不停回荡,显得越发阴森。
“猴子?”我不死心的再次大叫。跟我一起去茅坪的孙喆,似乎并没有跟我被一起逮住。至于他是死是活,我也不清楚。
自己摸索着往前走了两步,总觉得有些不太对劲儿。地上泥土湿湿的,蹲下身抓了一把,我顿时皱起了眉头。
泥土在手里的触感很怪异,滑滑腻腻,手感恶心的很。如同长期浸泡在血水中般。但鼻子中不停灌入的臭味,偏偏没有血腥味。
那个控制着茅坪村女童尸体的养尸人,为什么没杀了我,而是将我活埋进了这个鬼地方?难道,还想从我身上压榨出某些自己都搞不清的东西来?
目不视物实在是太难受了!我突然用力拍了拍脑袋,从身上摸出了一部手机。养尸人并没有搜过我的身,身上的物件都还在。怪了,这混蛋究竟想干嘛?借着我玩探险类养成游戏?
对那神秘养尸人,我极为忌惮。他和我从史料以及民俗学上读到的相关资料完全不同。历史上的养尸人,实则是类似于处理尸体、令尸体不腐烂的早期化学家。但是躲在暗处阴我的混蛋,似乎手里握着一股超自然的力量。
不止能养尸,甚至能令尸体变异,为其所用。这简直颠覆了博览群书的我的世界观。
冰冷刺骨的空气,死了般停滞在身旁。我打开手机的电筒功能,只看了一眼周围,顿时整个人都愣住了!
借着手机的光,赫然发现,这个偌大的封闭空间里,竟然摆放着7口棺材。七口黑黝黝的棺材,不知到底经历了多久远的历史。棺材表面的漆在手电光照耀下,反射着妖异的光泽。
棺材按照北斗七星的位置摆放着,我正好站在北斗七星的勺子中。
自己一动都不敢动,哪怕身边的空气再阴冷,额头上的汗水都不停的往外冒。
我的心脏不争气的急跳不止!
“你妹的,好凶厉的墓!”过了好半晌,我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目光再次移动向刚才抓过墓地中土壤的左手。
手已经被某种黑色的颜料染黑了,在手电光芒中,显得极为刺眼。
不错,这里绝对是个老墓。至于在哪个位置,我猜,恐怕是茅坪村那个禁忌山谷的下方。
养尸人借用禁忌山谷养尸体。也借用一条条的线索,将我和孙喆引诱过来。真正的目的,难道就是把我活埋在这个老墓里?
格老子,我不过就是个普通的死大学生而已。虽然貌比潘安,知识博学赶超爱因斯坦,这养尸人嫉妒就嫉妒嘛。居然还将我朝死里赶,来了个活埋这手!太让本人抓狂了!
我苦笑着,僵硬的身体仍旧不敢动,双腿因为长时间站着,都开始发抖起来。
自己,是实在不敢动,哪怕一小个动作,也不敢。
因为这个凶墓,比想象更加可怕!如果是以前,我对此恐怕会嗤之以鼻,但是最近遇到的超自然事件太多,早就令自己步步惊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