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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脚下皮环

草原是一个很神奇的地方,它既是胡人的草场,也是汉人的田地,有的人喜欢在草原上快意驰骋的爽快,也有人喜欢大漠长烟的壮阔,更有人想体味素衣流沙风中行的雅然。

这是一个胡与汉,俗人与雅士,兵与秀才互相混杂,互相影响的地方。

失去了汉人的胡人总是很烦恼漫长的,缺少食物的冬天要如何度过,失去胡人的汉人总是对着广阔无边的草原望洋兴叹,谁都知道在草原做买卖的利益无异于黄金万两,可是没有胡人引路护航,他们根本没办法在草原上安稳行商。

汉与胡,就是这样一种互相痛恨着,又互相依存着的存在。

长期生活草原上的人并不会因为胡人中出了一个身着汉服的文人惊奇,也不会因为汉人中出了一个整天高喊胡语的匈奴猎人而诧异,这在很多时候都是寻常的事。

几乎每一个胡人的部落,都养着十几个汉奴,他们负责的往往是洗衣烧水,修补帐篷之类的琐碎杂务,也有一些会进行耕作,来储备冬粮。而打猎和牧羊这种涉及到胡人本身重要的利益来源的事,汉奴是无权参与的。

草原上胡人的部落是以万计的,每个小部落有胡人十余,大部落族人过千,而每两个胡人一般就需要一个汉奴,也就是草原上有数十万胡人,而仅仅汉奴的人数就达到了胡人的一半以上。

汉奴制度造就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那就是汉人并不聚居在汉人的领地,而是依附于草原上的匈奴人。

以西河郡为例,作为郡治所的离石县人口不过数千,其余诸县加起来也没有几万人。但在西河郡统辖范围的草原上,匈奴人星罗密布的部落中,却有不下二十万汉人。

南匈奴内附之后,汉奴在名义上也成为了自由人,保有一定的自由度,不必世代为匈奴人服务,闲时也可以在草原上随意行动。

相较于在汉地的平民,他们不必担心遭受匈奴人的劫掠,即便是所在的部落遭到洗劫,他们也会被归为资源然后带到新的部落中。这种匈奴人的生活模式也就为他们提供了更为完备的庇护。

因此,也有不少汉人自愿成为汉奴,以寻求更为安全的生活环境。

这样一个庞大的人群分布在草原的每一个角落里,他们彼此之间形成了一个极为灵活而隐秘的情报网,相较于那些忙碌奔走费尽心机打入匈奴内部的大汉官方间谍,这个情报网显然便捷省力。

“所以,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炫耀一下自己的情报网有多么强大?”白俊托着腮听完了崔钧说出如此漫长的一段话后,发出了这个毫无意义的吐槽。

其实崔钧的情报网到底有多厉害他早就见识过了,能从王帐中得来匈奴政变的消息,在数天之内摸清他的行程,并且制造谣言传遍草原,这些情报网可以说是根植入了西河的每一个角落,其恐怖程度真正运作起来恐怕不亚于一支隐形的大军。

现在想想,那个王帐中的,叫猴子的汉人军师,恐怕也是崔钧情报网中很重要的一人。

“并不是。”崔钧熄掉了灶中火焰,吩咐下人把菜端进主室,右手一挥引着白俊离开了厨房,信步踱到主室中跪坐下。

崔钧收起散漫的姿态,用很正式严肃的面容说道:

“我看你对西河有些偏见,对不对?”

白俊下意识的扫了扫左边的房梁。

“额,好吧,我承认我错了。”

被崔钧那严肃的眼神盯久了,白俊也只好屈服了。

崔钧咳了两声,继续说道。

“说这些只是让你明白,我并不是什么混吃等死的人,西河郡虽然没有足够的军事力量,但对边防的控制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差。”

说完,崔钧指着桌上的一道羊炙说道:“我做的羊炙用料很好,调料只有我一人能调,就算拿到京城去也不见得有人能做得比我好。可是如果没有火,我也只能任由它烂掉而碌碌无为,你明白吗?”

白俊沉默了一会,抽出手边的刀子从羊炙上割下一条肉送到了嘴里,随后发出一阵啧啧的赞叹声,崔钧的手艺却是不是吹出来的。

“做的不错,看来这团火我是不得不做了。”

“明智。”崔钧微笑着点了点头。

白俊撇了撇嘴,将手放在了身边的折枪上。

“我先说好,我这个人不喜欢什么繁复的规矩,让我带兵,首先就要给我足够的自由。”

“明人不说暗话,要什么权利你说。”崔钧信誓旦旦地说:“我也不是个喜欢规矩的人。”

白俊努了努嘴,的确,比无视规矩不务正业,他还真是比不过这个西河太守。

“一,我要进行什么军事活动,不需要上报请示,不需要批准。”

“没问题,反正我也懒得带兵。”崔钧爽快地说。

崔钧这话并不是瞎说的,曾经他还在京城当虎贲中郎将的时候,就是厌倦了带那些皇城虎贲军训练,到了西河才会如此倦怠。说实话,他是真的觉得自己是文人,弄武这种事,他不是不会,是纯粹不喜欢。

“二、我讨厌政治,如果因为我在草原上的行动受到了什么打压,我一概不接受。”

“明白明白,”崔钧应和道:“现在朝廷东西交迫,没心思管这里,就算你把草原上闹个底朝天,我也能保证帮你扛下来。”

“好,那我说第三点。”白俊清了清嗓子:“我要西河郡的盐铁官营权。”

这一次,崔钧没有不假思索的答应。

大汉经济有三大支柱,人丁税,西园资财和盐铁官营。盐与铁这两件东西几乎是国家控制着地方最有力的工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垄断盐铁在无形中就控制了割据天下的资本。

所以,盐铁官营这件事大汉轻易是不会松口的,尤其是现在朝廷已经烂到了骨子里,不知有多少人盯着这块肥肉。且不说实际运作之中的层层关系,单是审查监督的过程就有无数人伸手要银子,个中裙带更是盘根错节,难以尽言。

白俊要盐铁官营的权利,无疑是要用它们来控制草原匈奴诸部,但这么一来他就伤到了太多人的利益,极容易被朝中那群阉人扣上一个通敌卖国的帽子。

到时候,纵然他再想保住这个难得的将才,疏通朝内关系也是难于登天。

“好,我答应你。”

他狠狠地一咬牙,下定决心答应了下来。

“成了,”白俊兴奋地一拍手,指着北方说道:“我答应你,三年之内,草原,必将回归汉人统治!”

“拭目以待。”

崔钧说完,默默地又从羊炙片下一块肉来。

终于,又有人对着草原这块肥厚的羊肉伸出刀子了,这一刻,他等的热血沸腾。

(十四)

“咻——”

一声嘹亮的号子响彻草原的天空,猎鹰振翅飞到广阔的天空之中寻找着猎物,一个匈奴人骑着马目送它远远飞去,很快它就会传回消息,将野生的牛羊或者马群的方位传回来。

初春时节,正好是牲畜们最为疲惫的时候,刚刚经历一冬苦寒的动物们游走在草原上,寻找着初春的草芽。

这种时候的牲畜们最容易被驯服,往往不需要费多大的劲就能够捉上十几只甚至几十只,饲养上几个月就能为部落增加一个羊群。

加上去年少单于栾提于夫罗东征,带走了大批精壮,今年的竞争力会小很多,抓到的牲畜会很多,看着猎鹰的影子越来越远,匈奴人的脸上不禁露出了一个憨厚而略带贪婪的笑容。

幸福有时很简单,就像是得到了一只羊能请部落里的人吃一顿烤全羊,然后大家欢唱整整一夜,草原上的幸福就是这样,比汉人简单,也比汉人疯狂。

绿芽新生的时节,他们盯上了牲畜,而有人也盯上了他们。

如果从猎鹰的视角看去,新生的春草不过长了一尺,在广阔的草原中出现了几个不那么相称的棕色点,看影子大概是一个几匹马组成的马群。

于是猎鹰盘旋在马群上方,发出一阵又一阵的嘶吼,匈奴人立刻两眼放光,兴奋地纵马赶了过去。

胜利的鹰啼,收获的鹰啼,有时也是死亡的鹰啼。

离马群越近,他就显现的越兴奋,十来匹马,这无疑是一次丰收,就算只能带上两三匹回去也是大赚一笔。

因为兴奋,他忽略了鹰啼中那一分恐惧,以及越来越频繁的振翅声。

畜生对危险的本能总是要比人强,因为他们总能保持着人们因为贪婪而丢失的警戒心。

就在匈奴人兴奋地扑向马群的一瞬,两支羽箭从两个刁钻的角度射来,一支命中他的心窝,一支正中他的眉心,

于是,他还保持着那张兴奋不已的脸,直接被箭矢的冲力推到马下,连转换一个痛苦的表情都来不及便一命呜呼。

不一会,匈奴人没有了挣扎的动静,他骑得马也只是围在他身边不停地踏着步子,像是失去了主子的小奴仆,迷茫而不知所措。

草野中忽然钻出了几个人来,他们身披匈奴的皮袄,手持弓箭,全身都披着新鲜的牧草编成的伪装,伏在地上就像是草原的一部分。

其中一个尖兵靠近匈奴的人的尸体,仔细的检查了一下。

“确定射杀了,这个人应该是蔺县第二十二号部落的。”那个尖兵仔细的盘查着匈奴人的尸体,最后从他用的铁刀的刀柄上看到了一个歪歪扭扭的符号。

匈奴本身没有文字,所用的文字基本都汉字的演化版,主要是因为这四百年与汉朝的交流,草原上辨别部落的方法就是在佩戴的刀器上刻下部落首领的名字,以此作为表明身份的手段。尽管这个字刻的歪歪歪扭扭,凭着这么多天以来的经验,尖兵还是一眼就辨认出了到底是哪一个部落。

“二十二号吗,这个月第十六个了。”另一名尖兵说道,他负责的是统计,蔺县周边的这些个部落,每个部落被狩猎了多少个匈奴人他都知道。

“二十二号部落原本有壮丁三十六人,已经被杀死十六个,还剩二十个,已经到了白爷规定的清洗标准了。”

“嗯,我们现在就回去禀告白爷。”

“看来又有一个部落要被血洗了。”

两个人说着,骑上了马,飞快的赶回了离石县骑军营地。

像是这样的情节,在黄河以东的草原上每天都发生着十几甚至几十起。

蛰伏着的汉军和毫无防备的匈奴人在这片草原上交换了猎人和猎手的身份,每天都有数以几十匈奴人死去,匈奴此时都忙于生机,部落之间无暇交流,往往没法做到情报互通。大多数的部落都将这样大批量的人口失踪定为其他部落所为,没有进行多少防范。

这也正是白俊所希望的。

离石县骑军大营,白俊拿着刚刚绘出的西河地图反复的捉摸着。

草原上的地图很难画,大部分时候都只能凭借经验,这一个月来白俊的五十骑兵四处出击探路,结合草原人的描述,也仅仅绘出了离石,蔺县,皋狼,中阳四县的地图。相较于整个草原来说,这根本就是九牛一毛。

想到这个头疼的问题,白俊不禁有点后悔那个三年平定草原的豪言壮语了。

头疼归头疼,该做的事还是要做,白俊看向了另外几份报告,随着草原上的狩猎行动不断增多,越来越多的部落符合被洗劫的标准,有时一天之内就有三家需要攻击。

眼下无疑是最好的攻击时间,如果错过了,等于夫罗带兵归来,他绝对没办法这么肆无忌惮的横行草原。

但话说回来,每天扫平一个部落对于五十骑兵来说已经有些困难了,更别说劳师久战的一天打垮三家。

“唉,真是令人喜怒难辨的日子啊。”白俊叹息道,最终选择了蔺县二十二号。

蔺县在离石以西,靠近黄河沿岸,那里的匈奴人更多,也更凶狠。更重要的是,想打通草原商路,这些部落就是必须拔除的钉子。

白俊如此想着,信步走出大营,营外五十骑兵已经整装待发,他们每个人都配着一匹壮硕的胡马,身着闪亮的铁扎甲,大汉的战衣就像是一团团火焰,在年轻的将士们身上燃烧着。

白俊带来的千斤铁已经基本完成了铸造,整整五十副轻铁甲,将白俊的五十从骑武装成了一支不容小觑的带有闪电作战风格和强大武力的部队。

当然,如果你说这支部队最强力的地方在于盔甲?那就大错特错了。

白俊对于军备上另一大创新就是“脚下皮环”,东汉没有马镫,骑兵近战很容易跌下马,所以没有熟练马术的汉人在与习惯了马上生活的匈奴人作战时,往往出于被动挨打的地位。白俊第一次去攻击匈奴部落时,还因为这件事造成了三名士兵的受伤。

那时白俊就在思考,如何在马上让双脚有着力点,这样就不会轻易坠马。

思考着,白俊就做出了脚下皮环,就是用一条皮带套成环,系在马鞍上,垂在马身两侧。

这样,骑兵上马后,双脚踩在皮环上,冲锋砍杀时就有了支撑,坠马就成了小概率事件,战斗力也大幅的增加了。

所以,脚下皮环才是白俊有信心打赢匈奴人的本钱。

“出发!扫平草原!”

白俊信心满满的高喊道!

“杀!杀!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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