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曼看过我的文字,她竟觉得我的文字极具可读性和耐读性,我觉得像她这样一个文学院的大学生,其文学品味不至于低劣到如此程度,后来转念一想,她是学校文学社社长,莫非我的文字确有特色可言?每当想到她的夸赞,我不禁沾沾自喜。
她没有多少朋友,我不知道文学院的同志是不是都是一副冷傲孤清、不染尘世的样子。从我第一眼见到她的时候,我就觉得这是一个十分文静的女生,从里到外缺乏一种狂野,就像古人笔下的莲花一样安分自若。我与她最初的交集是有关文学,其实我很少关注或谈论文学,充其量读过几本闲书,有点主观见解而已。她则不同,出于个人爱好和专业需求,至今读籍阅典无数,所写文字量已逾百万,这个数目对于我这类非专业人士来说,恐怕要从出生那天开始夜以继日地咬笔头才能硬憋出来。
像我这种很少踏入图书馆的人,“经常”在图书馆碰见她,我去图书馆无非是东逛西逛,漫无目的一阵乱翻,个把小时下来看的最多的就是书名和封面,一无所获,最后心虚地借阅几本书回去,往往不会再次翻看,总是在还书期限将至的前几日匆匆前往图书馆,将其一并还清。而舒曼则能够如僧人坐禅一般在图书馆内一角潜心阅读,做读书笔记是常有的事,只恨不能在书中划线做标记或者干脆撕几页带走。据她讲,小学的时候她就在国内诸多文学杂志上发表过文章,那时多以诗歌居多。我很好奇为什么小学生发表文章似乎总是常见于诗歌体裁,其原因要么是中国的小学生素来诗才满腹,潜力无限,要么就是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里”等唐诗影响颇深。到了中学的时候,舒曼在散文方面的特长越发凸显,甚至还在市里头获得过青少年文学标兵,到好几所中学拿自己的获奖文章做演讲。
每当我与她聊天的时候,率先想到的不是文学,而是冯小辉。她与冯小辉恋情的形成,在日后不分手的假设下,显然是互补型爱情的绝佳例子:一个奔放外向,一个文静内敛;一个不学无术,一个积极上进;一个暴戾躁动,一个温柔乖张。
舒曼与冯小辉的相识是在俩人大一的时候,在所谓缘分的注定下,这两个素昧平生,来自天南地北的人出现在了同一家餐厅。当时服务员的恶劣态度引起了舒曼的强烈不满并由此引发了争执,旁边一桌的冯小辉见舒曼长相好、气质佳,一贯好打抱不平的本性涌了上来,想要拔刀相助,英雄救美,不但拉起身边几个哥们儿起哄将服务员臭骂一顿,还故意造势找来了饭店经理。事情的经过很简单,但结果是冯小辉预期的:他要了舒曼的电话。就这样,俩人从此熟识。自此冯小辉便发动了猛烈的攻势,动辄鲜花美食礼物,每次都开着他的奔驰带舒曼出入学校,令舒曼的同学室友艳羡不已。另外,在中国这种得天独厚的环境下,一年365天几乎隔三差五就能让男女之间过上一个节日,就差给清明节找个理由也把它变成情人节了。女人是真诚的,她们要的是爱情的忠贞,可女人是虚荣的,她们抵挡不住爱情的诱惑。所以,当糖衣炮弹密集地袭来时,女人宁可被炸得粉身碎骨,也要好好享受一番被炸时的壮烈和快慰,因为她们很明白,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资格被炸到的。
所以,不管怎么说,冯小辉以其娴熟的技巧让他与舒曼的这段感情来得犹如探囊取物一般轻松。
纵观世事,一个原因加上一个经过,就一定能得到一个结果。
或许很多周边的人会问这样一个问题,那就是舒曼究竟爱上冯小辉哪一点。这个问题我也很想问舒曼,转念一想,问了也是白搭,人家可以脱口而出诸多你从冯小辉身上找不到的优点,有些优点平淡无奇,比如“他对我很好”,有些优点惊悚万分,比如“我就喜欢他从来不刷牙”。由此可见,情人眼里出西施,这话真是爱情里的铁律,比牛顿三大定律还铁。同时也不难发现,爱情有时就像黑社会,进去了就很难再出来,你因为种种原因爱上一个人并且和他在一起了,这很容易,但想随时随地甩掉这个人,就没想象中那么简单了,比如你不能以“我就喜欢不刷牙的你”为理由爱上一个人之后,又以“我最讨厌不刷牙的人了”为理由和这个人分手。
这就是恋爱中的辩证学,你可以利用它达到你的目的,你也可能不小心被它干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