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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

夏日的雨夜会有一种让人心醉的感觉,白日里躁动的暑气一无所有地消散在沁凉之中,而那些浮泛着的灯火愈发在水雾之中弥漫开来,沾染每一分夜色,入驻每一颗心灵。我喜欢看着这一盏盏灯火将夜空燃亮,给每一天的生活写下结尾,然后睡去,然后醒来。醒来时道路上的积水会在一夜之间被大风吹干,楼下会是浩浩荡荡的上学人群。而我会以极为迅速的节奏刷牙洗脸,背着包踩着车一阵风冲到教室,把书本和草稿纸拿出来之后,一天的生活与铃声就都开始了。由于还在第一办公楼做学生助理,课后会继续踩着车穿入本部的浓林荫布之中,穿过一路路的香樟和一排排的水杉,坐在办公室里仍会透过那个大窗子看着外面的玉兰花倏然绽放。除此之外还会经常去物理楼,在实验室里小心翼翼地进行着我生命里的第一次探索。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过着这样一种温和宁静的生活。

十年以前的这个时候,在一个南方小镇里我刚读完四年级,还喜欢吵闹任性,还会和同桌偷偷地分食一根辣条。两年后我去了一座小城上初中,初次触摸了世界的模样,初次结识了几个最为珍贵的朋友。初三后我又去了另一座城市上高中,那个唯美的校园和那段全力以赴的时光即使在此时此刻也依然清晰可见。高考后我又来到这一座城市,开启了新的四年时光。如果把自己比作一条河流的话,我本是一条野外的小河,流入浈江,汇入北江,本应该顺着这个方向去往珠江,却意外地来到了湘江边上。十年的时间里,我的身体和灵魂流浪了三座城市,我走进一群人又离开一群人。我说的话越来越少,写的字越来越多。在我二十岁的时候,看着这十年里的变迁,不知道十年后的自己会留在北方的那座城市里还是流浪到大洋彼岸的某个角落。一个小小的决定,便是一段长长的生活。

“我是客途的雁,却一往情深。从此无意追逐,新绿的春。”我曾深深地喜欢着每一个驻足的地方,可我还是一如既往地这样飞下去,长路漫漫,没有终点。《百年浮城》里那个疍家人在流浪中不再清楚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自己,而我是客家人,血脉之中传承的某种情感让我读懂了他的悲伤,读出了我的彷徨。我又是谁呢,我是那个在夏日清晨的白雾里守着鱼竿看着河面的男孩,那个在暑天烈日下沿着国道旁杨树的影子骑行五十公里的小子,还是那个站在台上面对着三千人的掌声洪流而镇定自若的少年,或者是今天这个看着世间一切热闹却温和平静地一路孤往的行者呢。在这样一个物非人非的时代里,又有谁能够坚定地相信并且追求永恒呢,又有谁能够任凭时光老去而不沾惹尘埃呢。在我二十岁的时候,不知道这场宿命是否总是流离,流浪的终点又会有什么呢。也许会有一间属于自己的茶馆,开在小城的某个街角;也许会有一块花地,每一朵都开出今生的愿望。

当一些遥远的印象渐渐灰暗下来的时候,过往的故事便像这一盏盏的灯,影影绰绰之间情思弥漫上心头。那个美丽的女孩送我的半块橡皮擦,那个邻座的朋友递过来的感冒散,那封珍藏在抽屉里的某人的信件,都像是眼前的这一盏一盏的灯火,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散发出明暗相间温暖人心的光芒。年轻的时候心灵总是很容易欢喜起来的,因为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都是新鲜的。第一次做菜,第一次写诗,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作报告。年轻的时候总是迫不及待地去看更多的风景,在沙滩里躺着时总想要把天上的白云数清,在寺庙里叩拜时总想要把那满壁的佛像认全,在古迹前驻足时总想要把碑上的文字读懂。我走过一个个的地方,路过一群群的人,在不同的人群中留下不同的印象:后弦,大师,老李,小李,有的活泼可爱,有的聪明睿智,有的神情忧郁。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仍然在不断地变换着身份,转换着角色。

其实我很少会在文字认真地写下某人某事,即使偶有提起也不过是一笔带过。不在公共空间里吐露个人的情感,是自我保护,也是自我珍惜。我喜欢描写我所走过的每一个地方,我所看过的每一场风景。在那些温和宁静的叙述里,看着自己的影子一步步向前走去。朋友说,喜欢风景比喜欢人好,它们从不失语,从不伤害,诚如是。我不会忘记那些白雾在江边弥漫开来时的唯美,那漫天的黄叶在我眼前纷飞流转时的温馨,那满树的相思花在夕阳里坠落一地发出光泽时的动人。我总会在心里暗暗庆幸,庆幸自己走过的每一个地方都有一种独一无二的精致。在岭南的时候我享受那种烈日里细叶榕树下湿地板的沁凉,在长沙的时候我沉醉于那满城的香樟,烟火,大雾。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已经触摸过了长江的壮阔浊黄,看到了八百里洞庭湖烟波浩渺。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我能够走完自己在地图里留下的所有标记,看完那些人情和故事。

我喜欢美丽的风景,喜欢这个复杂而巨大的国家,这片深邃而厚重的土地。可我为什么安静得这么彻底,在最应该激扬的年纪里放下了锐气,再也不激烈地讨论政治,再也不为某人某事而大肆评论。我不喜欢太多虚假空洞的闹剧,不喜欢太多毫无意义的重复工作,不喜欢太多不正确的心理带来的盲目竞争。我站在这样一场时代的洪流旁边,缄默不语。在思想和心灵的坐标轴上,我一不小心越过了原点走到了负轴,当我回到正半轴的时候,方知是南柯一梦。世界舞台的背后自有一只手在有条不紊地挥动,人类繁衍的深处自有一种规律恒久不变。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今天的种种盛装掩饰,诸多殚精竭虑,才显得那般可笑。这个国家承受了那么多的伤痕,走了那么多的弯路,耗费了那样巨大的热情,但愿能真正站立起来,再现其无与伦比的风韵气质。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终于对这个国家的轮廓有了自己的理解,对这个时代的脉搏有了自己的判断,我希望我的存在能让这片土地多开出一朵花儿,我这一生的挣扎能让这片天地多一点芬芳。

二十年的时间,是一场生命里的五分之一,四分之一,又或者是三分之一。小时候我们对于生命所谓意义的理解,总以为是用旅途终点的星光是明亮或者暗淡作为衡量。可是真正对于生命有了一些认识之后,才知道生命中真正珍贵的其实正是我们生活里的点点滴滴,我们身边那些对我们好到花光一生的时间也无法报答的人。心灵应该在鼓舞中前行,但是只会在感恩中成长。在我二十岁的时候,我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这样的人:他会在寻得一定的经济基础之后再去进行他的行走,他会在诸多艰难之后在出世和入世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他会牵起母亲的手,告诉她从今以后由他来给她讲故事了。他会牵起妻子的手,亲吻她在众多生活杂事之中染上的尘埃。他会牵起女儿的手,而不会让任何的男孩子欺负她。他终于看见了自己心灵的归宿,灵魂的皈依,他不再漂泊流浪下去。他会有新的旅行,会有新的故事。

在我二十岁的时候,在我生命中最好的一段时光里,我要用尽所有力气,花光所有心思,去思考几个问题,去做几件有意义的事情,去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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