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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后记

写在后边儿的前前后后

叹口气,伸伸腰,望望满案的残籍。心却不禁快然。终于写完了------在月圆之夜。

放假挺长。我也挺忙。日日匆匆忙忙,无暇多想。混混胀胀竟也过了除夕。迎来了初一,大年初三出去走走,碰巧夕儿正背行囊。说是很久没见我的小说儿。我说等你回来吧,想也是,写点什么吧,手都快生了。在校的醉生梦死几乎使我不认识字了。于是提起久违的笔。

于是每日的忙。

昨天,受命买元宵,父嘱要现做的。看人家搅好了鲜儿。然后在粉里滚。忽而灵感骤发,这不就是我所意味的和它真正所代表的吗?一个团结的集体不就如这滚动的元宵吗?在一个团结极富有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鲜儿的吸引下,不断长大不断紧实吗?于是便定格儿为元宵了。

关于文中的人物原型,我想说一点。就是当你看过后千万别认为某某人写的是你。某个又是他。其实都是拼凑下的小丑。如果因此而发生什么误会可不必了吧?

正月十五

中专生,是群非常普通,又极特殊的群体。既不像中小学生那样幼稚、天真,也不像大学生及社会上的大人们那样沉稳、成熟。他们正是由幼稚到成熟,由天真步入沉稳的过度阶段。他们正处在多感情素相融合、沉淀,又不断堆积而逐渐形成的时期。来自家庭、社会、学校各种环境的制约、影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交织;心与心的碰撞,会使这些尚还稚嫩的心性定格为一成不变的个性。也就是说;这种不稳定的状态,会导致出各种不稳定的结局。

对于我们来说,中专是半个社会。刚刚从初中的门槛迈出来。第一次体验到独自去品味生活,品味人生的滋味。第一次远离父母饱尝生活的酸甜苦辣。也开始在真情,价值等一系列说来简单,实则复杂的网里打旋儿,分不清经纬。需要独自去思考,去探求,去寻找。这是把成长的印痕提前刻在年轻的年轮上。所以这一群体是往往容易被人疏忽而又特别危险,重要的群体。

而且随着并轨双择的深入,改革创新,教育的飞速高等普及化,中专就必将成为科举似的在特定的成熟时期逐渐消亡。那么对于目前在那里奔突、翻腾的我们未来将走向何处,一切只能是未知的。

说句老实话我是不擅长写这类东西的。

但是常住海边的人会不会游泳呢?我是喝多了盐水。鼻孔里也是冒盐的。这大概也是我所写的最长的一部非武侠类小说儿吧,也许丑得很。但爱因斯坦可以有第一第二条小板凳儿,我为什么不可以?

于是收拾东西的时候,我就对自己说把它带上吧放在桌旁,让别人为我挑挑钉儿。哪怕没人看放在那儿对我也是一种鼓励,一种鞭策。因为已有了第一本。第二本不会比它还强吗?既然都敢于把最丑的亮出来,还怕什么呢?

你说是吗?

如果你是朋友。想日后看到第二本比它强许多。我也因此年轻许多的话,就请你帮我挑挑钉儿,不过没工钱。因为你如果已看到这儿的话就是我的朋友了。先谢谢了。

开学前夜

远方

这是大哥写于十六年前的小说,当时他十九岁在邻市一所商院读中专。这是一个手抄本,字迹工工整整,我平时很少用电脑打字,速度十分有限,用了三天时间才把它整理出来,我是第一个读者,或许看过的次数比他本人都多。在写作方面他是很有才华的一个人,虽然我也喜欢,也想一直追随这条路走下去,可是与他相比,那种差距明眼人一目了然。若论起写作大哥远胜于我,或许穷其一生,也只能望其项背。不是谦虚,是有自知之明。

这部手抄本沉寂了许多年,辗转飘零,幸得完好的保存下来,当时年岁小见识有限,总觉得这是一部经典之作。又过了许多年,无形之中也看了许多的书。再次翻起感慨莫名,这个手抄本虽称不上经典,可是在一个十九岁的少年笔下,那种青春涌动好像昨日再现。贵在真实,让一个步入暮年的老人去写少年时的种种欢乐,即使字里行间处处都有青春的味道,也总会给人一种怪怪的感觉。

其实我这样发出来都没有征得他本人的同意,我想他也不会太在意,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十多年前的手抄本根本不值得一提,他是一个很洒脱的人,一般的凡尘俗世很少放在心上,名字叫远方,是上过私塾的太姥爷取的,翻开《论语》就看到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这一句。就为他定名为远方了。他本人也一直渴望着远方,渴望着一种布满诗意与江湖气息的远方。心飘在山水之间,身在牧歌田园,我想他时常也会如我一般纠结吧,心底的文字总是需要一个突破口,需要一个放任自流的理由。不知为什么大哥的笔名一直都是“疯老六”从来不曾改变过。如今我也一样用这个名字为他曾经的作品署名吧。

2016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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