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早之前,我的指甲很硬,所以我喜欢留长指甲。
第一次染指甲染的是糖果色,粉色,蓝色,黄色,一看就是小女孩喜欢的清新色,当时看着那些颜色满心欢喜。
后来,我不再留长指甲,我开始剪掉我的指甲,开始修剪的平整圆润,露出粉嘟嘟指尖,不去涂指甲油,平滑的指甲看起来很干净很舒服,像极了小说里那些穿白裙的少女,因为我觉得你会喜欢这样的女孩子,干净,温和,磨去所有的棱角,不再肆意张狂。
再后来,我习惯的将冒尖的指甲剪掉,只是喜欢涂上黑色或者大红色的指甲油,看起来妖娆诡异,直到现在,我指甲的颜色只有两种,黑色和红色,有时候觉得自己偏执的可怕。
夏七夕曾经十六离家,她说她去过很多地方,南昌,长沙,北京,爱了多年的人最终还是分道扬镳。她说她少时尖锐偏执,却总有个人在她身后护着她,所以她无所畏惧,嚣张肆意,如今谈起少年事,她却说曾经爱过的人,都愿好。
我说不上对你如何偏执,只是很容易在我们刚开始的那个月份经常想起你。
我曾经在凌晨三点躺在床上点开你的对话框,打了好多的字,却又一个个删除,然后退出去,再点开,再写,再删除,反反复复,周而复始,那些失眠的夜也就那样过来了。
曾经去了你在的城市喝的烂醉,却将面前的人看成是你全程心不在焉,深秋抱着好友站在凌晨飘雨的夜幕中时就在想,我来到了你的城市,去过了你去过的地方,却再也找不到了你。
我用了半个青春追随着你,跨过北方雪山,来到如春南边,当初开玩笑的一句你会爱上那里,就让我颠沛流离在南方的城数年。全然陌生的故乡,宛如随着太阳奔波的候鸟,不能停歇,也不敢停歇。
我曾想过再见,却没想到如此直白,你表白着你爱的人,我却是独角戏活在自己的内心活动里。
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走不出去的,只有深夜赤脚站在阳台上看外面灯火繁华,蝉鸣草动的我而已。
如今的我早就不是青春时胆小怯弱的我,我也会有自己的偏执和坚持,我也会随时起意做别人不认同的事情,不为迎合,不为博关注,只是因为我高兴。
减去多年的长发,染成我喜欢的颜色。开始看一些搞笑视频,不再沉迷爱恨纠结。我会慢慢学着管理自己的心情,不开心就一个人去看电影,然后慢慢走回家。
很多时候,那些因为你曾经迁就的张扬跋扈骄纵,慢慢的在我的下意识中有意的剔除,虽然宛如刮骨疗伤,但好过一点点化脓,让自己变得对着一团空气奢望回去以前。
曾经对你的偏执和迷恋,似乎越来越淡,只是偶尔想起来,就如同我的青春里有一个少年,带着笑,带着阳光的清爽,带着我最爱的香草可爱多走向我,他说我想和你写个故事。
故事开始了,也就结束了。
而我,还在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