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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另一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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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雨之后还是雨,离别之后还有离别,悲伤之后是无止境的悲伤……

“我喜欢你,喜欢了整整一个十年,现在我要结婚了,希望你也可以拥有自己的幸福。”

回荡在耳畔的话,远去的背影,还有远处模糊却依稀可见的,穿着白纱的新娘。

其实我不喜欢离别的前沿,想要拥抱的臂膀变成手舞的再见。当郑睿面对着呆若木鸡的我,略微张开的双臂想要给我一个离别的拥抱,迟疑着还是变成挥挥手的再见。

当郑睿作为别人的新郎,淡出我的生命,当他终于转身离去,沉默的背影,读不出丝毫眷恋。我的心,终于有了被刺痛的感觉,眼睛也已经被咸咸的液体包围。所谓的坚强,模糊了自我。而对于已是别人的终生伴侣,我站在这里,拼命的挥手再见,挥手祝福。不管这样的祝福有着多少的心不甘情不愿,我都必须真心地祝福他和他的她。

当郑睿走到新娘的身旁,当新娘轻轻挽起新郎的手,幸福在他们的身上,终于以一种完美的姿态呈现在众人面前。

郑睿,这个曾经我来不及爱上的人,却成了我深爱过的人。看着他们彼此依偎的幸福,我的失魂落魄无处安放。那样无助与无望的感觉、感受,就好像站在一个不算高的门槛前,想迈过去却又无力抬脚,想要怒吼却又无力出声。多么希望有个人能帮自己一把,却又摆着一副不需要任何人关心的姿态拒人与千里,任由自己在失望中颤抖,在沮丧中摇摇欲坠。也像一个正常人,对着一群神经病在喊:我就是个神经病怎么了!然后一群神经病笑着走开了:真是个神经病!不是我们太傻,而是生活太逗。也许智者会告诉人们这就是现实,而我说这才是成长,而且只是个开始。

那些沿途倒退的风景,如果不能边走边爱,就只能边走边忘。再见,那些正在老去的人;再见,那些已经逝去的事……再见,青春!

当我哭着醒过来,发现原来是做梦了,枕巾被我的泪水沾湿了一片。

挣扎着从床上起身,发现全身酸痛,真是要命!

从房间出来走到客厅,再从客厅挪到厨房,没有发现什么可疑的迹象,除了餐桌上老妈给我准备的,现在已经放凉的早餐。如果早餐还是热的,因为饥肠辘辘,我肯定顺手拿了就先吃着了。可是它们已经彻底被放凉了,让人看着虽有食欲,却能遏制冲动。算了,去洗洗,完了回来重新热下再吃吧!

进到洗手间,看到镜子里的自己,着实吓了一跳。因为哭过,眼皮很带肿,可能也没有睡好,眼球充满了红色血丝,脸色则是没有血色的惨白。我是怎么度过的一宿,我是怎样从黑夜熬到天亮?本来已经将做过的梦抛之脑后了,对着镜子这样清晰而又深刻的审视一番自己后,梦魇又缠上心头,明知梦是虚假,却仍心有余悸。

因为昨晚回来的迟了,又疲倦不堪,洗澡的程序直接跳过,倒头就睡了。所以今早起来,准备先冲个澡,好让整个人看起来神清气爽一些。当淋浴完毕,裹上浴巾来到洗漱台前,抹掉镜子上的雾气,我认真仔细地端详着镜子里的我,告诉自己:这才是你!

从洗手间出来,回屋,换上干净的衣服,又将一堆脏衣物给收拾了。当肚子咕噜咕噜的奏响,我才意识到该去把早餐给解决了,饿惨了!

在将凉透了的早餐放进微波炉里热过后,我开始狼吞虎咽起来。的确,我被昨天折腾的筋疲力尽,胃里,心里,都是空空的。将胃填满,当胃变暖,也许心会好受一些吧!我尽量给自己多一些的安慰和鼓励,好让自己的坏心情尽快明朗起来,告诉自己要隐忍,要坚强,要学会在这个又痛又痒的社会里不痛不痒的生活。

吃完早餐,看看墙上挂着的钟,时间已接近十一点。腾出一只手来摸摸被食物填饱变得圆滚滚的肚子,我对自己说:看来午饭,不用吃了!收拾了碗筷,到厨房里洗洗干净。然后又回到自己屋里去,把收拾好的脏衣服拿出来,扔进了洗衣机。接着,我该干嘛?

走到客厅,打开电视,却只是一个劲的换台,没有一个电视节目能够吸引到我。从第一频道到最后一个电视频道,反复两个轮回后,当机立断关掉了电视。从沙发上懒懒的起身,走到落地窗前,发现外面的世界阳光明媚,想着是不是可以从这个小空间挪到外面的大空间去,不然岂不辜负今日的好天气。

第一次出门,不用检查物品,不想带手机。不用消失,不用担心被找到,不会被打扰。每当周期性沮丧又发作的时候,总是乐观也掩饰不了的悲伤。这个时候,不需要眼泪的诠释,不想要开导的力量,只要一个人的时光,一个人的消遣。所有的难过与悲伤,终会被时间的手,抹去。

从家住的小区出来,一路逛荡着,沿着人行道下的阴凉。就这样漫不经心的走着,没有目的,也没有目的地。

不知道走了多久,不知道走了多远,忽而不自觉的放慢了脚步。只是因为听见有人在问:“这个是什么啊?”,有人回答:“鸟屎!”。“鸟屎还有红颜色的啊?”“谁知道啊!”

我被两个声音扯住了脚步,因此回头。看到街边停着的一辆轿车,车子的颜色鲜艳好看。也看到了车子旁边一个身材修长的男子在用纸巾拭擦车背上的鸟屎。旁边还有一个胖墩墩的小朋友,抱着一只可爱的贵宾犬。

我为他们停住脚步,他们却不曾发现我为他们伫足。只有那只最通人性的小狗,正在用它无辜好奇的眼光看向我。只有它知道,他们的世界里,还有我。“鸟屎”“红色的”。词汇本身并不敏感特殊,会对我产生反应,只是因为同样的情形,类似的对话,曾经跟林静,我们有过这样一段小故事:

“咦,这个鸟屎怎么是红色的?”当看到别人的车背上一泡鸟屎,林静幸灾乐祸的好奇。

曾经的青春校园,我们总爱在校园里,在大树的庇佑下,悠闲自在的散着小步。那些挡了我们小道的,停在树荫下的车辆,总会因为树上鸟儿起飞,有好礼相赠。

“嘘,它来大姨妈了!”我总是非常乐意充当她的十万个为什么。

回忆只是小小的一个片段,但是思想却容易被潜移默化,产生一系列的很大的反响,并且没那么容易就此打住。

记得上学那会儿,有段时间,班级里有股热潮,大伙儿都在给自己以后的儿女取名字。特别是男生,各种搞笑的,乱七八糟的,不得让人感叹,作为有思想的动物,人类的想法是多么超前的伟大。记得郑睿的最俗,他说他以后的孩子要取名叫郑英俊、郑美丽。这样,他就可以是“英俊的爸爸”,他妻子就是“美丽的妈妈”了。诸葛浩川说给他以后的孩子取名叫诸葛亮仔、诸葛亮妹。这样,他的儿子女儿就可以被人叫做靓仔、靓妹了。那时候,郑睿还打趣道:不错呦,这名取得跟诸葛亮还有点亲戚关系!

响应这股热潮,林静思维拓展式地问我:你以后准备嫁给姓什么的呀?

我说:嫁给姓夏的,再给儿子取名叫夏克(下课)!

林静就说了:那再生个女儿,叫夏斑(下班)!

一拍即合,知我者,林静也!同样的,郑睿也对我打趣说:可惜了,那你就不能成为“美丽的妈妈”了。

我当时还跟郑睿犟嘴,谁要当“美丽的妈妈”啊!还调侃他,说:“小心以后你给‘英俊’和‘美丽’找来一个丑陋无比的妈妈”。

郑睿当时就跟我急了,说:“再丑也比你美上一千倍。不,一万倍!”。

最后,也许还没有到最后。总之,我没有找到姓夏的如意郎君,郑睿却已经贤妻到手。将来,也许他们的孩子不会叫“英俊”和“美丽”,但是,他们的小孩一定会是“英俊的小孩”和“美丽的小孩”。

校园生活,时间上总有上限。我们总要毕业,也总会分别。在此之后的情况就是这样:你走你的人行道,她挤她的公交车,我打我的Taxi。我们有各自的活法,各不相同,却各自精彩。

林静在高中毕业后去了国外,后来听说嫁了个老外。想要关心她都只有通过网络,知道她生活很惬意,老公体贴,孩子听话。偶尔也给我来一封电子邮件,这才让我意识到原来自己也会被别人拿来想念。但是键盘敲出的只字片语,我知道,有些客气,终归是客套。我有时间也未必去实践,她可能也没时间兑现。即便我还坚信:如果我想再疯狂一次,她定会奉陪。但是看着她和她先生的温馨甜蜜,她和宝宝的亲密无间,以及一家三口的幸福美满,我怎好意思充当一个破坏者,掺合到他们中间。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不得不顿悟:我们在一起走过的青春,就如同花开花谢,春来春去,所有的一切,终究抵不过逝水流年。

我还深陷记忆的海洋里沉沉浮浮,而眼前,陌生男子已经将车背上的鸟屎清理干净,并且随手就将纸团扔在了地上。

“你怎么乱扔垃圾!”小男孩捡起陌生男子扔下的废纸巾,往我这边走来。我以为七八岁的小朋友,会因为有陌生人盯着他们看而不自在,或者礼貌腼腆的跟我打声招呼。而他只是将纸巾投进我身旁的垃圾桶后,便又马上向车子那边跑去了。

“快点走了,妈妈还等着我们吃午饭呢!”小男孩钻进了车里,陌生男子绕到另一边也坐进了车里。我没敢太仔细的打量,感觉陌生男子大概三十岁左右,相貌应该还算俊朗。不禁感叹:“好年轻的爸爸!”

当目送他们离开,我继续独自朝前走去。看到前面有个小摊,有人在贩卖着什么,有些许人围着,也想过去凑个热闹。

“酸梅汤,来一杯吗?”

我正当来到小贩的摊位前,小贩就热情的招呼起来。

酸梅汤?其实我不爱吃到嘴里酸酸的东西。但是从前,有一种棒冰叫“酸梅子”,应该就是类似酸梅汤这样的饮料冰制而成的。那个,我倒是曾经一度喜爱,因为它特别的解渴,又解馋。

“小姑娘,来一杯吗?”

小姑娘?当我四下环顾,确定身边除了我,只剩下大妈大婶大叔了,我这才相信,卖酸梅汤的小贩真的是在叫我。可是,我都是二十八的大龄剩女了,叫我小姑娘,我还真是当之有愧啊!

“好喝,解渴!”

我并没有犹豫着要不要买一杯来喝喝,但是旁边有位大叔就在向我强力推荐了。看这架势,应该是摊贩的熟人,帮忙招揽生意的。

“好吧……还是算了!”在下意识的摸了裤袋衣兜后,我突然想到自己出门只带了家门钥匙,所以赶紧说不要了。

但是,人家已经在帮我往塑料杯里灌酸梅汤了,我因此觉得尴尬。

“两杯酸梅汤!”耳畔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是刚才那位“年轻的爸爸”,想来应该是准备买给他和他儿子。

“好嘞!”刚被装至半杯又遭停顿灌注的酸梅汤继续被装满了。

小贩对还没有走开的我不再多加理会,热情的招待照顾他生意的其他顾客了。

当那位“年轻的爸爸”付了两杯酸梅汤的钱,从摊主手里接过两杯酸梅汤。这一切都并无意外,意外的是他将其中一杯递给了我。

我还来不及反应,也没来得及道谢,他就已经拿着另一杯酸梅汤往他的驾座去了,并把饮品给了那个刚才和他一块的胖墩墩的小男孩。

车子里,只有小男孩抱着的那只贵宾犬透过车窗玻璃看着我,也许不是,难道是我手里的酸梅汤?我笑了笑,想着小狗应该不喜欢喝这酸溜溜的玩意。

他们的车子又在我的目送之下悠悠走远了。而我,则开始品尝这杯免费的下午茶。喝过之后,我更加确定,这不是我喜欢的味。好像记忆当中的酸梅子冰棍,吃起来的那个味,跟这个酸梅汤也不太一样。

的确。很多东西,久违了以后,再去回顾,已经不是那个味了。不是我们变得不一样了,东西本身也有不同,所以最好的怀念是不要再尝试,将最好的记忆留在最好的当时。

就在我不满口中酸梅汤的味道,也怀念以前的酸梅子棒冰,突然又一个念头在我脑中迅速闪过。好久没淋雨了!今年夏天,要酷毙酷毙的淋一场,不管在别的人眼里,我是个疯子,还是个傻子,一定要在雨中淋个痛快。

午后的阳光,开始耀眼夺目,人行道上,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照下来的光。马路上洒水车刚作业完毕,路面上湿湿的并且冒着散发的水气。

出来晃荡了似乎也已经挺久的了,我手里端着酸梅汤,开始原路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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