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幕降临,在雅珠服侍下吃过晚饭的顿兰终于可以走出车厢,在外面放放风,伸展下精骨。由于军队的三班轮换制度,防卫及田地中的收粮工作仍在继续。之前交待好的事情,自有各队长带领去执行,顿兰不用很操心,只要关注城里的反应就好。
往城里看了看,城墙上灯火辉煌,人影绰绰。顿兰交待一句注意夜袭,就打着哈欠上车睡觉。就在顿兰睡大觉的时候,城里某屋里,三五人正在灯下比比划划,窃窃私语,行为可疑。
日上三竿,顿兰才睡眼惺忪地醒来。这也难怪,顿兰虽然睡得早,但毕竟是她第一次当强盗,主动去打劫别人,再成熟的心智也难免有些忐忑紧张,结果是越睡越清醒,翻来覆去睡不着,快到天明才迷迷糊糊睡去。
见顿兰吃过饭后,又打算枕着狼王睡去,社杜实在忍不住了,拉着顿兰道:“顿兰,你是不是一早就算准了,那些人不敢攻击我们,所以才不让首领及阿塔将军他们来?”
顿兰找个最舒适的姿式躺下,讨价还价道:“社杜哥哥,我回答你一个问题,你也回答我一个问题,如何?”
“好!”社杜干脆道。
“这没有的事。对方的攻守是不受我们所控制的,我们只要做好自己的防卫就好。现在,说说你和托泥哥哥是为什么打起来的?”
“为何?”
“什么为何?”
“为何不进攻我们,你一定知道原因的。”
看社杜一副你敢再敷衍我,我就跟你没完的表情。顿兰斟酌着道:“原因可能是他们失去城墙的保护,觉得打不过我们,所以才观望。你也看见了,我们可有五百勇士啊!”
“明白了,就是用绝对力量欺负人。”
顿兰呵呵笑道:“哪个打劫不是在欺负人。现在说说你们为何打架?我有些在意。”
“顿兰,你在意的是托泥那小子被殴吧。别忘了,我也是你哥哥。”社杜揉了揉顿兰的头发道。
什么,你这话是在争宠吗?顿兰摇摇脑袋,甩掉杂念道:“自然。不过,我很羡慕社杜哥哥,在我看来,社杜哥哥已经是很成功的小孩,不,成功的人。”
是啊,人都有避祸性,在危险面前,本能都是拉别人挡祸,自己逃生。而他却同时有两个伙伴愿意用自己的幼小身体来保全他活,这让顿兰羡慕了好久。她觉得,在危险面前,没有落井下石,而拉一把的人,就直得一辈子感恩戴德了。那能托付性命的人,不是成功的人是什么。
“羡慕?成功?我吗?顿兰,别说笑,我们更羡慕你。不过,有些流言让人有些在意。”社杜若有所思道,没人注意到边上的雅珠表情有点僵。
“败家嘛,别在意。好了,别扯远了,说说你为何打架。”
“看他没血性的性子让人来气,只想打两下,结果那小子挨打了还不知道反抗,打不过还不知道跑,让我当时很火大,所以就成那样了。如果他有血性、野心点,要是巴托哥哥平安回来了,要是顿兰是男子,我也就放心点了……。”
明白了,这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的。前世,顿兰就亲眼见到两兄弟分家,为争个脸盆打得头破血流的。以后,他们几兄弟如果在实力相当的情况下,会不会也要大打出手。顿兰以为,现在开始,个人就确定了自己的位置和方向,没什么不好的。
顿兰嘿嘿笑道:“社杜哥哥,人的思想容易改变,也许三五年后,你就不这么认为了,烦恼自然也就没有了。”
……
当天夜里,顿兰一行遭到十多个人的袭击。高度戒备的强盗很快就发现他们,快速组织反击,高超的骑术再加有组织的战略,战斗只持续两三分钟就结束,十多个人全部被活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