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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李適之

李適之(?-747),一名昌。开元中累官通州刺史,擢秦州都督,转陕州刺史,入为河南尹,拜御史大夫,历刑部尚书。天宝元年(742)代左相,后为李林甫构陷,罢知政事,寻贬宜春太守。《全唐诗》存其诗二首。

罢相

李適之

避贤初罢相,乐圣且衔杯[1]。

为问门前客,今朝几个来

注释:[1]避贤:为贤者而避让。乐圣:使圣人快乐。衔杯:口衔酒杯,指饮酒。

鉴赏:这是一首充满反语、俚语和双关语的讽刺之作。

作者李適之从天宝元年(742)至五年担任左丞相之职。他是皇室后裔,入相前长期担任刺史、都督等地方官职,以强干见称。而其性情简率,不务苛细,待人随和,雅好宾客,史称其“饮酒一斗不乱,夜则宴赏,昼决公务,庭无留事”,又是一位公私分明的好官。他与权奸李林甫“争权不协”,而与清流名臣韩朝宗、韦坚等情深交好,所以得到当时社会的好评。但他十分了解朝廷尖锐复杂的政治斗争和自己所处的微妙地位,在忠实自己治理的事务之外,不充诤臣,不为强者。因此,当他的好友韦坚等被李林甫诬陷构罪,他就“惧自不安,求为散职”。天宝五年(746),当他获准免去左相要职,改任清闲的太子少保时,感到异常高兴而庆幸,于是命亲故欢会畅饮,从而有了该诗。

就本诗而言,艺术表现颇为曲折,而诗旨明确,既含讽刺,又有机趣,实乃佳作。

首二句表现出作者要求“罢相”,原为畏惧权奸,躲避斗争,远祸求安,而今如愿以偿,自感庆幸。倘若诗里直接把这样的心情描写出来,势必更加得罪于李林甫。所以作者设遁词,用隐喻、曲折表达。“避贤”本是两字成语,意思是给贤者让路,让位。“乐圣”是双关语,一可以指代皇帝,让皇帝感到快乐、满意;二可以使自己心安。“乐圣”,辞源于曹操对臣僚的对话,臣僚称清酒为“圣人”,乐圣就是喜爱喝酒。所以首联的意思是说,我刚刚被罢了左相之职,既使玄宗皇帝满意,说我给贤能的人让了路,我也乐意自己以后可以不受约束地尽兴喝酒了,公私两便,君臣皆乐,值得庆贺。那么就请到场的来宾人人举杯,大家尽兴地喝吧!这里,辛辣地讽刺了“口蜜腹剑”的李林甫。把权奸横行说成“避贤”,把权奸误国说成“乐圣”,反话正说,曲折双关,避让示弱中不失机智俏皮,知情者和明眼人很容易看出来。

后二句尽管是关心亲故前来欢会赴宴的境况,实际上是揭露权奸恐怖高压,是对首二句巧妙讽刺的加强。在表现艺术上则用口语写问话,显得生动有趣;在前后结构上则承接加照应,顺理成章。宴庆罢相,事已属于异常;所设理由,实又属于遁词。真实的处境是在李林甫等的恐怖和高压政策下,连请人喝酒人家都不敢来。尽管作者过去在地方上任职时爱喝酒,也经常宴请宾客喝酒,但看看今天来赴宴的宾客,却没有几个人。本来,宴请的是亲故常客,大多是内幕知情者,懂得这次赴宴要担风险,可能得罪李林甫,惹来祸患。敢来赴宴,便见出胆识。这对亲故是考验,于作者为藉慰,对权奸则像示威,甚至还意味着嘲弄至尊。倘若这二句真如首二句字面意思,只是庆贺君臣皆乐的“罢相”,则亲故常客自然会欣然前来喝酒,主人也无须顾虑来客不多而发这一问。所以这一问便觉突兀,显出异常,从而暗示了宴庆罢相的真实原因和性质,使首二句闪烁不定的遁词反语变得倾向明显,令人一读便知。作者以俚语直白写这一问,不止故作滑稽,更加强了讥讽的意味。

杜甫《饮中八仙歌》特意称赞了李適之,特地引出衔杯乐圣称避贤的三点要害,可见反语、俚语和双关语入诗的要义。全诗能传诵至今,要害在于所刺之事。由于本诗,作者在罢相后被认为与韦坚等相善,诬陷株连,被贬后自杀身亡,本诗也因此而声名远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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