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办公物资的发放采用集中时间办理:定于每二、四下午2时至5时。
2.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办公物资的领用、内部发放及统计工作,需要时负责同管理会计部核对。
3.领用时由指定专人填写“物品领用单”(本单一式三联,一联领用部门存根,一联物资管理员留存,一联报会计室。)
4.如系以旧换新或属预算内或经申购采买的物品,由部门经理签准。如系预算外则视具体领用物品金额报相应批准人批准,领用批准权限同申请采购时的规定。
5.物资管理员要认真核对“物品领用单”所列项目和审批手续,准确无误办理发放,并登记库存数量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