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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后院(求点推荐票!)

昨晚上,杨霄毫无疑问的又溜到了大小姐的闺房中,既然沈家不给他配发蚊帐,那他也只好暂住在沈兰心闺房中了。经过多方打探,他得知大小姐沈兰心今趟出门,没有半个月是回不来的,如此说来,他至少有半个月可以不用为蚊虫叮咬而犯愁。

此外,杨霄还发现,沈兰心房中原本快燃尽的檀香又新近被填满,而摆放在内厢中的几盆兰花也是湿漉漉的,应该是刚浇过水,如此看来,每日会有专人给沈兰心更换檀香并照顾花草。

当即,杨霄又多加了几分小心,好在他身具黑狼的超强能力,耳聪目明,只要晚上稍有异动,他便可以醒来,就算是有人突然闯入,他也有十分的把握,在那人进入内厢之前跳到窗外。

还是一大早,杨霄就离开了大小姐的闺房,返回自己的住所。

这次,他已是轻车熟路,路上仍旧碰见一些正在忙碌的杂役和家仆,但今时不同往日,至从昨天杨霄在厨房中请他们大吃一顿后,他们便记住了这个浓眉大眼,行事特别的帐房先生,而且杨霄为朋友两肋插刀,智斗黑阎王刘全的故事,经有心人编撰,一传十,十传百,竟连许多沈府的女眷也开始留心起杨霄来。

更有小道消息传出,刘全去找沈敬亭告杨霄的刁状,沈敬亭非但没有责罚杨霄,反而还臭骂了刘全一顿,只是一夜间,杨霄便成了沈府的名人!关于杨霄的身份,也出现了多个版本,有人说他是微服私访的富家公子,有人说他是朝廷的大内密探,更有甚者,竟说杨霄是沈敬亭的私生子。

不等杨霄开口,就有人主动上前打招呼,甚至是套近乎,杨兄弟、杨大哥的叫个不停,杨霄受宠若惊之余,却是胆颤心惊,脊背上冷汗嗖嗖直冒:“奶奶个腿儿的,真是人怕出名,猪怕壮!看来以后天不亮就得出来了!”

杨霄好不容易回到自己房中,却见黄仲已经开始工作,杨霄简单的问了声早,便自顾坐在桌子旁,提起鹅毛笔计算起来。

其间,黄仲时不时的朝杨霄这里瞅两眼,眉目之间尽是古怪之意,杨霄只好装作没看见,心中却是无奈的叹着气,昨天晌午吃完饭后,杨霄也向黄仲解释过,说那些钱是别人馈赠,而他自己身世清白,并没有其任何背景。

黄仲若能相信,自然最好不过,若他不相信,杨霄也没有办法,不过说起来,就连杨霄本人都不清楚自己的确切身世,他穿越附身,却没有今世的任何回忆,所以至今,身份对杨霄而言,也是个未解之谜。

不知不觉中,一个时辰就过去了。

经过昨天一天的淬炼,对于计算帐目,杨霄已经得心应手,计算速度更是突飞猛进,很快,他便将手头的帐目全部算完,而黄仲仍旧埋头在整理其余账本。在黄仲整理完之前,他便有一段空闲的时间。

现在时值六月,外面正是烈日炎炎,屋中虽凉快些,但杨霄却已是汗流浃背,后面的衣袍被汗水浸透,紧贴着脊背,甚是难受。

“真是百无一用是书生!”

杨霄用毛巾擦了擦额头的汗水,心中连连苦笑,他虽继承了黑狼霸道的力量,但身体却还是那个书生的,这个时代,书生们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闲暇之余,他们宁肯独酌二两小酒,也不屑于去锻炼身体,以至于各个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身体羸弱,手无缚鸡!

刚才只不过是动了动笔,杨霄却已是虚汗直冒,看来日后要勤加锻炼身体了。

“得嘞!水又喝没了!”

杨霄一边晃着空空的茶壶,一边自顾摇头自语,现在他嗓子干得冒烟,如果能有一杯冰镇啤酒,或者一瓶冰镇可乐,那也就别无所求了!

“小仲!累了就歇会儿!我出去走走,顺道弄些茶水回来!”

既然与黄仲熟络起来,杨霄也把对黄仲的称呼,从黄老弟一下简化为小仲,黄仲性子随和,自然也不会介意。

话音刚落,黄仲只是略微抬头看了杨霄一眼,便说道:“好的!杨兄,但也不可耽搁太久,我手头这本账册只需片刻就能整理出来!”说罢,黄仲提笔沾了沾墨,便又开始埋头书写起来。

杨霄从房里出来,先是抬头望了望头顶高挂的骄阳,随后长长吐出一口浊气,他原本出来,就是想找个凉快的地方透透气,不料沈府前院中,树木零散,叶不成荫,着实没有避暑纳凉的去处。

当即,杨霄便朝沈府后院走去,沈府后院并不大,听说是沈家家主沈敬亭的居所,虽对沈府的下人并无避讳,但平时也少有人踏访,后院中楼台水榭,花草遍地,绿树成荫,清幽安宁,倒是一处清修静养的好去处。

杨霄随手摘下一朵翠菊,放在鼻子前嗅了嗅,清香扑鼻,沁人心肺,全身上下竟莫名生出一股凉爽之意来。

“真是没想到,沈府中竟有这般好去处!”

杨霄漫步在林荫下,一边欣赏着这里的景致,一边感受着林荫下的丝丝凉意,自是心情舒畅,不觉沉浸其中。

“年轻人,这株翠菊正值风华,你将他摘下来,难道不觉可惜么?”

正当杨霄流连其中的时候,耳边却响起一阵话语,话音虽低沉,却是中气十足,振聋发聩。

杨霄心惊之余,赶紧四处查看,片刻后,才发现不远处的花圃中立有一座四角亭,而四角亭中站着一人,正面带笑意的望着杨霄。

杨霄心中一阵尴尬,却是捏着花,若无其事的走了过去,刚一走近,杨霄这才发觉,立在亭中的人不同凡响,此人年过五旬,一身锦衣,气度不凡,脸上虽有皱纹,但却看不出丝毫苍老之势,红脸长须,正气十足,尤其一双虎目,仿佛能看透世间万物,令人不敢逼视。

眼见杨霄镇定自若的走过来,老人意外之余,眼中却也带着几分赞赏:“年轻人,在老夫园圃中摘花的,你并不是第一个,但摘完花后,非但没有落荒而逃,而能坦然走过来的,你却是第一个!”

杨霄打个哈哈,低头又闻了一下手里的翠菊,笑道:“落荒而逃的人,自然是心中发虚,我并未做错什么,当然能得以坦然!”

“哦?在园中摘花,虽谈不上偷窃,但也有失道德,但这年轻人脸上毫无愧色,倒仿佛理所应当一般!”

老人眼中瞬时闪过一丝讶然,略微看了杨霄一眼,似笑非笑说道:“年轻人,此话怎讲?”

杨霄并不急着回答,倒是先问了一句:“敢问一句,花在何时最漂亮?”

“自然是盛开之时!”老人不假思索,便开口回道,杨霄点点头,附和道:“不错!最动人,最漂亮的时刻莫过于花开!”

说着,杨霄伸手扯下一片花瓣放到手中,却是叹了口气道:“花开之后,却也是凋谢之时!”

老人闻言,顿露思索之色,杨霄微微一笑,继续说道:“女人一身最大的梦想,莫过于在她风华正茂的时候得遇良人,而花亦如女人,能在她盛开之时得遇赏花之人,就算被那人摘去,也比那些坐等枯萎的花幸福的多!这也就是所谓的,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说罢,杨霄耸耸肩,打趣道:“老丈,你说我这花是摘得对呢,还是不对?”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老人喃喃默念几句,却是找不出丝毫反驳之处,旋即哈哈大笑道:“好!很好!就凭你先前这一番言语,老夫就不追究你了!”

杨霄见好就收,当即略微拱手,笑呵呵说道:“多谢老丈,在下先前一番胡言乱语,让您见笑了!”

老人眯着眼,上下打量了杨霄一番,随口问道:“你是沈家的客人,还是。。。。。?”

杨霄收起先前的随意,正色说道:“在下杨霄,是沈府新近的帐房先生!老丈,您是。。。?”

一听‘杨霄’二字,老人略微有些动容,不过很快恢复了常色,言不达意的说道:“我么,我便是这后院的大管家!”

说罢,老人饱含深意的看着杨霄,捋须笑道:“你就是昨天在厨房里,请所有沈府的杂役和家仆吃饭,却让掌柜和管事们饿肚子的杨霄吧?”

“呃,这个么。。。!”

杨霄嘿嘿一笑,说道:“当时是情势所迫,我不过是无心插柳罢了!”

“好个无心插柳!”,老人拂袖一甩,语气中瞬时多了几分凌厉:“你可知道,刘全跑去向老爷告你的状,说不得老爷便要狠狠惩治你一番!”

听到这里,杨霄心中咯噔一下,当即眼珠子一转,腆着脸说道:“老丈,我听说沈老爷就住在后院之中,而您是这里的大管家,一定和沈老爷走的很近,还望老丈替我多多美言才是!当时若不是刘全逼人太甚,我岂会自找麻烦?”

“杨霄,你我非亲非故,又是头一次见面,你叫老夫如何替你美言呢?”老人接过话茬,不动声色的说道。

“唉,即是如此,那我也只好听天由命了!”

杨霄耸耸肩膀,做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我来沈家,不过是心存仰慕,若沈老爷明察秋毫,那自是最好,若他执迷不悟,袒护亲戚,那我再呆在沈家,也自是无趣,倒不如拍拍屁股走人,也落得个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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