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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初心(2)

话说这天晌午,我攥着那张绿票子,在金晃晃的太阳下一路小跑,跑到小店门口,手心里汗渍渍的。我一眼瞅见柜台上的玻璃瓶,里面躺着红红绿绿的水果糖,心里却慌张着,一时不敢进去,只在店门口转来转去。吴会计站在柜台里,手里在忙活着什么,他只当我是玩儿的,也不抬头,也不招呼,小孩来玩,只当小狗来串门儿。一人进来买东西,我等那人走了。再来一人,我又等那人走了。我手心里热得发烫,浑身燥热不安,瞭不见再有人来,我终鼓足勇气,走进店里去。柜台比我的人还高,我踮起脚尖,举着那张绿票子,举到柜台上,小声说:“吴会计,我买糖。”吴会计探身过来,他很奇怪地看看我手里的绿票子,看看我,收下钱,从大肚子的玻璃瓶里,给我抓出几颗糖来。

我幸福地独享了那几颗糖,糖纸被我藏在口袋里。到底是做了贼的,我害怕被发现,磨蹭着等嘴里的糖全部消融干净,并再三用袖子擦干净嘴唇,确信闻不出糖味了,这才回家。家里一切太平,婆老太的被褥,仍晒在太阳下。一堆的柴草,仍摊在场上晒。墙头下一丛凤仙花,仍开着红的花黄的花。厨房里,我奶奶也一如寻常,把碗筷摆上了桌,一大盆玉米稀饭冒着热气。家人陆续回来,也就要午饭了。

吴会计突然来我家,着实吓了我一跳,我赶忙躲进房里。

他是午后来的。他跟我奶奶在堂屋里说话,嘀嘀咕咕一通,我奶奶千恩万谢送他出门。我从房内出来,赫然瞥见堂屋的方桌上,躺着一张绿票子。我奶奶看见我,笑了,说:“死丫头,你偷拿婆老太的钱买糖吃了?你知道这是多大的钱啊,这是两块钱啊。幸好吴会计是个好人,把钱给送回来了。”我觉得羞惭,自己倒先哭起来。我奶奶不理我,把那张绿票子收起来。后来,我爸我妈回来,我奶奶把这事当作笑话,讲给我爸我妈听。我爸我妈也笑一回,亦是十分感激吴会计。

这回做小贼的经历,让我好多天不敢去村部小店,不敢看见吴会计,在他心里,我一定是个小贼,一想到这,我就羞愧难过得很。偏偏这时我奶奶着我去打酱油,我无法,大热的天,翻出一件棉袄套上,我以为,这样吴会计就认不出我来。我提着酱油壶,满头大汗走过去,一路上遇见的人都奇怪着,这么热的天,这丫头怎么穿着棉袄。我吭哧吭哧跨进店门,吴会计诧异地看着我,乐了,“梅丫头,你家大人怎么给你穿了棉袄,养痱子的啊?”

我相当惊慌,头低得没法再低,恨不得地上有个地缝可以钻进去。回家的路上,我垂头丧气、沮丧万分,我这等把自己包裹起来,吴会计都认出来了,他实在是个厉害的人。

初心

世间坚守一段生命容易,坚守一段初心,却难。

初心是什么?

是春天的第一棵嫩芽,刚刚钻出土来;是秋天的第一滴晨露,栖落在花蕊间;是夏天的青荷,送出第一缕香;是冬天的飘雪,在大地上印上初吻。

是大敞特敞的门户,热切地拥抱一切。哪怕风雨雷电。哪怕毒蛇猛兽。

初心里,哪有什么风雨雷电呢!哪有什么毒蛇猛兽呢!是相信这个世界的所有。相信鲜花。相信彩虹。相信笑容。相信温柔。相信纯真和善良。相信承诺。哪怕是谎言,哪怕是欺骗,也是坚信不疑的。

是那样竭尽全力想对一个人好,想爱这个世界,想与之天长地久。

是看不得悲伤、眼泪和疼痛。

是没有得失恩怨。没有猜忌、不安和阴谋。

是毫不设防。

是随时随刻,准备倾囊相赠。

花好月圆。日日都是人间四月天。

羡慕小孩子。

每个小孩,都有一颗初心。

看两个陌生的小孩初相见,是颇有意思的。

根本不用大人引荐,他们早已从对方身上,嗅出同类的气味。像两只小狗相遇,就那么好奇地、专注地,打量着对方,仿佛在打量另一个自己。

然后,一个突然不好意思地跑开去,把一张小凳子搬来搬去,弄出很大的响声。甚至不顾大人的阻挠和责斥,故意把沙子撒到吃饭的碗里。其实哪里是玩,只不过用这种方式,吸引另一个注意。眼神清清楚楚地是朝着另一个的,那里面在热切地无声地说,你也来呀,你也来呀。

另一个立即读懂,欢快地跑过去,跟着玩起来。

笑是他们最好的语言。他们挨在一起,一个笑,咯咯咯。另一个笑,咯咯咯。也没什么好笑的,但他们就是望着对方,笑个不停。

他们一笑,全世界的花儿都开了。

也只一盏茶的工夫,他们俨然已成旧相识,到哪里都手牵着手的。他奔跑,她也奔跑。她跳跃,他也跳跃。她绕着一棵树转圈,他也绕着。他叫她,佳佳妹妹。她喊他,阳阳哥哥。是两支小溪流相遇,欢欢喜喜地汇聚到一起,心里倒映着一个蓝天。

告别时,已变得难分难舍,总要哭闹好久。

是真心的舍不得舍不得呀。全世界所有的玩具都拿来,也不敌眼前的这个哥哥和这个妹妹呀。

大人们只觉得好笑,以为小孩健忘着呢,对他们这小小的初心,哪会当真。只是哄骗着,明天还会再来玩的呀。

他们破涕为笑,信以为真。哪里知道,人生有些相遇,只是偶尔的路过,再回不了头的。

过了小半年,他和她,玩着玩着,忽然丢下玩具,出一回神,嘴里碎碎念道,我想佳佳妹妹了,我想阳阳哥哥了。

是一朵花和另一朵花相遇,稍稍点一点头,就有无限的好意。初心晶莹,无关江山,无关风月,只关乎一个他,只关乎一个她,只想在一起,在一起。

不忘初心。有几人能做到不忘呢?

初相见,他对她说,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眼神清亮,誓言叮当,地老天荒。

然一辈子太长了,走着走着,也就走岔了道。他不是他了,她亦不是她。陌上相逢,只剩陌生。

林黛玉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傻姑娘她不知道的是,今日哪能和当初相比,当初捧出的是颗初心哪!是天也透亮,地也透亮。

人越长大,离初心就越远。

世间坚守一段生命容易,坚守一段初心,却难。

我们都把初心给弄丢了。

那些年,指甲花开

女孩子天生就有扮美的本领,即使在再贫瘠的荒芜里,她们也能无师自通,种植出美来。

花店里有一种花,小小的一株,高不盈尺,装在小陶罐里。陶罐拙朴小巧。花也小巧,纤纤弱弱的,从密密的叶子下,探出一点红,和一点白来。像极害羞的小丫头。捧上一罐,爱不释手地探问,这什么花呀?卖花的女人微微一笑,这指甲花呀,改良的指甲花呀。心当下一惊,仔细看去,看出似曾相识来,可不就是指甲花!

对这花太熟稔了,熟稔到几乎熟视无睹的地步。每年夏天,乡村人家的房前屋后,都是它,一大丛一大丛的。也没谁特意栽种过,它就那么姐妹众多。一场夏雨后,满场的姹紫嫣红,噼里啪啦燃开去的,都是它。红的,白的,紫的,黄的,极尽颜色。像谁用蜡笔,一朵一朵给涂抹过。

做女孩子的,这个时候,最开心了。因为,又可以用它染指甲了。我们采了它的叶和茎,捣碎,掺上明矾,隔置小半天,就可以敷到指甲上。一夜过后,指甲上准留下艳艳的红。由不得人不佩服,女孩子天生就有扮美的本领,即使在再贫瘠的荒芜里,她们也能无师自通,种植出美来。

是那样的夏夜,一大家子坐在家门口的场院上纳凉。风若有似无吹过,白天的暑热,渐渐消去。露珠悄悄降落。植物们的香气,浮游上来,黄豆荚、南瓜、丝瓜、豇豆,还有玉米和水稻。虫子们大着胆子在鸣唱。天上的星星,密布得像撒落的米粒。我们掐一把黄豆叶,让祖母给包红指甲。祖母总是很有耐心,她把已搅拌好的指甲花,细细地覆盖到我们的指甲上,用黄豆叶包好,外面再用茅草扎紧了。我们戴着这样的“指甲套”,十指沉沉,不好受,却都能忍着。忍一忍,美就来了。——那时我们就懂。

女孩子们聚一起,免不了要比比谁的手指甲染得更红艳。黄昏下,我们割完满满一篮子猪草,坐在沟渠边说话,把染了红指甲的手,放到水里面。红指甲在水里面显得分外妖娆。我们轻轻摆动手指头,一沟的水,便都妖娆地晃动起来。我们的心,也跟着妖娆起来。

我也曾把一朵一朵的指甲花,摘下来,用针线细细穿成花环,戴头上、戴脖子上,在乡间土路上艳艳地招摇。就有乡人停了锄望着我笑,笑容也如指甲花般的,很明艳。呀,这小丫头,是个人精,不知谁突然笑说。引起一阵和善的附和。当时我虽不知人精是什么,但隐约知道那是一句夸奖的话,小小的心立即飞扬起来。

很多年过去了,我忘了很多的人、很多的事,但乡人笑吟吟的那一句“这小丫头,是个人精”的话,我却一直记得。每每想起,就莞尔不已。

步摇

贫瘠中的美,光芒绵长得足以覆盖我的一生。

我敲出“步摇”这两个字时,我的手底下,仿佛也在摇曳生风。我一直一直在想,怎么会有这样的首饰呢,它居然叫步摇。

它也只能叫步摇的。

我发现它,是在一套《汉族风俗史》里,说到唐代女子常见的首饰时,提及步摇。原不过是钗梁上垂有小饰物的钗,古代女子,把它插于发髻前。书中只是轻浅的两笔,淡淡带过,在我,却念念于心。步摇,步摇,这叫法,多活泼!像调皮的小孩子,一刻也坐不住,满室的安安稳稳中,他一颗小小的心,早跑到屋外去了。大人稍一不留意,他已溜出屋外,在野地里又蹦又跳。花样女子发髻上插了这样的步摇,莲步轻移,钗随人动,该是怎样的生动!在风吹不动的日子,也会陡增几分情趣。

祖母有钗,银的。年岁久了,色泽变得有些黯淡。祖母还是当它作宝贝,每日里细细地梳完头,把它插到脑后的发髻上。那时我年幼,是极不安分的一个人,母亲笑我身上一定是装了弹簧。然而看祖母梳头,我却能安稳地待一边,一看就是半小时。有时也会抢了她的钗,往我稀黄的头发上插。哪里插得住?祖母笑,等小丫头长大了才行的。我于是盼望长大。而长大是件多么遥远的事,那些日子,天地转得那么慢那么慢。

村里的女孩子,赶小就知道美。草地里坐着,一捧青草在膝上,用它编草戒指草项链草耳环。有一种草的汁液很黏稠,编了耳坠粘在耳上,可以挂很久不会掉下来。我们就“戴”着这样的耳坠,迎着风跑。我们跑,耳坠也跑,我们想象,那是缀着闪亮珠子的耳坠,一步三摇。日子里有满满的好,说不上的。

一段时期,女孩子们赶趟儿似的去穿耳洞。有了耳洞,长大了就可以戴真的耳坠的。我姐姐穿了,在没有耳坠可戴的年代,姐姐一直用一根红线拴着。风吹发飞,那红线隐约可见。美得惊魂。

我也要穿耳洞,是下了决心的。村东头的女人会穿,她喜欢吸水烟。女孩子们讨好地帮她装上烟叶,她点上火,深深吸一口,而后拿出一根银针来,给女孩子们穿耳洞。她捏着女孩子们的耳垂,不停地揉,嘴里说着,哎呀,这姑娘的耳朵长得真好看。突然一针下去,女孩子的眉头跳一跳,是疼的。却嬉笑着说,不疼。女人给她们的耳洞穿上红线,刚刚还寻常着的女孩子,瞬间就变得光彩照人起来。

我却犹豫着,不敢。她们劝,不疼呀,来穿呀。我还是不敢。门外风在招摇,女孩子们等不及再劝我,一个个跑进风里面,发飞起来,她们耳朵上拴着的红线,艳得夺目。

我的耳洞,最终也没有穿成。却对那样的场景,记忆深刻。贫瘠中的美,光芒绵长得足以覆盖我的一生。

喜欢过一个词:布衣荆钗。是乡野女子,粗布衣衫地穿着,却有钗配着,哪怕是荆钗。我以为,《陌上桑》里的罗敷就应是这样的打扮的,而不是文中所写的穿着华丽。她在路边采桑,发髻上的荆钗,追了她的身影而动,她一抬手一扬眉,都藏了万种风情。天生丽质难自弃,那才叫一个惊艳。

五点的黄昏,一只叫八公的狗

日子还是从前的日子,日子又不是从前的日子了。

完全是场意外,在早春,我遇见一个叫帕克的男人,和一只叫八公的狗。

起初,狗还不叫八公。它还在它的童年,在它尚未拥有一个名字的混沌童年。它不知打哪儿来,或许,它的存在,就是为了守候。它出现在火车站,出现在帕克面前,不早不晚,不偏不倚。一段尘缘,由此诞生。

小狗有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它抬眼望人时,那里面飘着层层雾霭。像一个童稚的孩子,轻轻张开他的眉睫,如水的眼神,懵懂,又无邪。

对,无邪!我相信帕克就是因这样的无邪,而心生怜悯,羁住前行的脚步的。其时,他正要乘火车去上班。他是一所大学的教授,人到中年,生活安定。可是,这只小狗的突然出现,打破了他的安定。

他抱起它,到处寻问,谁丢了小狗。寻问无果后,他又极力怂恿别人收养它——他要乘火车去上班,按规定,火车上是不允许带小狗的。再说,一个大男人带着小狗上班,算咋回事呢?

所有人都表示了对小狗的喜欢,但没有人愿意收养它。他与它眼神对视,他是无奈的,它是信任的,灵魂与灵魂,在那一刻达成共识:哦,就这样吧,就让我们在一起吧。——他带上了小狗。

看到这里,我还是漫不经心的。这部由莱塞·霍尔斯道姆导演的,名叫《忠犬八公的故事》的片子,是帮我调试电脑的小陈随手打开的。片子没卡住,小陈说,你的电脑没问题了,网速挺快的。我哦了声,说谢谢。我并没有打算把这部片子看下去,只当让一种声音,陪伴我。我手头在做另外的事,我把多余的报刊书籍,整理好了,放到一个纸盒箱里。我的房间,因塞满各类报刊书籍,总是显得很凌乱。在这个万物萌动的早春,我心血来潮了,想收拾一下它,让春天的气息,来充盈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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