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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曾听见爱情盛开的声音,像花朵。

但,左脚花开,右脚便花落。

流金岁月,我只能独自走过。

你是我值得一生去观望的烟火。

可惜最后只能在记忆中临摹。

水来,我在水中等你;火来,我在灰烬中等你。

『一』

深夜我自梦中睁开眼睛,将醒未醒之间,我又看到了你的样子。

你是上帝的宠儿,被时光遗忘的少年,脸上永远是澄澈干净的微笑,眼神清亮如山涧清泉。我怔怔地跟你对视,恍惚之间分不清楚梦境和现实。

在清醒过来的下一秒钟,我捂住嘴,忍不住轻声抽泣起来。无论过多久,一想起你,心脏还是会疼,还是会难过,还是会为你落下泪来。

像是心灵感应一般,我的手机在黑暗中亮起来,被人鄙视过很多次的老土的铃声是《千千阙歌》,邱致言的声音还是那么闹腾,彼端隐约有网游中厮杀的声音,他问我:“睡了没有?出来吃夜宵吗?”

我想了想,知道梦见你之后不可能再安睡,与其一个人在床上翻来覆去唉声叹气胡思乱想长吁短叹,不如跟这个“网游界的包青天”出去吃点儿东西。

坐在人声鼎沸的烧烤摊子上,我毫不客气地点了很多东西,无视他愤怒的眼神,对着笑眯眯的老板说:“鸡翅我要三个,有多辣放多辣。”

邱致言不满地用筷子敲着桌上的碗:“点那么多干什么,你吃得完吗?”

我对他翻白眼儿:“今天吃不完,你可以打包留着过年添个菜嘛。”

他拿我没一点儿办法,用眼睛狠狠地鄙视我之后又开始兴奋地向我炫耀他今天玩儿游戏是多么神勇,多么所向披靡。

为什么说他是“网游界的包青天”?因为他玩起游戏来,六亲不认!

他身边除了我,没有其他的女生。其实他长得不错,人又大方,不是没有女生喜欢他,可是跟他交往过的女生到最后提起他都是一脸的愤慨——让他跟他的游戏结婚生子去吧!

他最近的一个女朋友跟他分手是选在情人节的前一天,挺漂亮的一个女孩子,在网吧里找到他的时候,她的脸气得跟猪肝一个颜色,还是那种到了下午都没卖出去的猪肝。

她当着他所有的队友指着他问:“你选游戏还是选我?”

他一直没理她,终于结束一盘厮杀之后才不紧不慢地抬起头看着这个快要爆炸了的女孩子,慢吞吞地说了一句:“游戏,我是不能不玩的,至于要不要分手,你自己看着办。”

那个女孩子后来是哭着跑出来的,正好撞上我,我看她那个反应还以为邱致言把她强暴了,结果她脚一跺,说了一句让我崩溃的话。

她说:“强暴?他玩起游戏来,叫个裸女站在他旁边他都没时间看一眼!”

事后我把这句话转达给他,他自己笑了半天,然后很严肃地跟我说:“真要搞个裸女站在旁边,我还是会看一眼的。”

很多人以为我们之间有点儿什么小暧昧,其实一点儿都没有,我之所以能在他身边长存,恰好是因为我对他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也就无所谓跟他至爱的游戏争宠,闲时还有兴致斗斗嘴。

他说我们这样的关系就叫无欲则刚。

可是这天晚上我没心情跟他闹,因为我梦见了你,隔着时光的长河与回忆对峙,这让我整个胸腔里都弥漫着一股酸涩和苦涩掺杂的味道。

出乎邱致言的意料,我点的东西全都吃完了,包括那三个辣得我要吐血的鸡翅。

他在一旁用疑惑的眼神反复端详沉默的我,我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专心致志地对付着鸡翅,好像这是全世界最要紧的事。

『二』

自从你退出我的生命之后,我的世界里再也没有情人节、圣诞节、七夕这些概念,除了商场的短信会提示我××节来临,全场×折之外,我根本不觉得这些节日跟我的人生有什么关联。

邱致言曾经戏谑说:“孙心怡,我最喜欢你不争风吃醋的个性了,将来我要是没有人要,我就娶你算了,高兴吗?”

我失语地看着手舞足蹈的他,过了半天,说了一句让他含恨而终的话:“你没人要,凭什么要我做慈善事业?”

他恨我恨得咬牙切齿,我转过脸,看着教室外面浓郁的香樟树,再也懒得答理他。

阳光洒进教室,光线中有灰尘飞舞的轨迹,我伸出手去,它们停留在我的掌心。

邱致言不知道,很久以前,我也是个爱争风吃醋的人,与他眼里那些庸俗不堪的女孩子别无二致,就连一对普通的锆石耳钉,我也舍不得让给别人。

如果没有那对耳钉,我想我也不会认识你,我们的人生也不会产生任何的交集,就像这地球上无数条直线一样朝着自己的方向无限蔓延,永远不会有交叉。

然而就是那对锆石耳钉,它改变了我们的人生轨迹,那种神奇的力量在多年之后我才明白叫命运。

那时候我才多大,最多也就是十六七岁。

跟很多言情小说的女主角不一样,她们总是能把跟自己所爱的人相遇的那一年那一天甚至那个时辰都记得准确无误,可是我一想起你,脑袋里就好像有无数团毛线被扯开,整个局面是一团糟,一点儿线索都梳理不清楚。

多年后我别的都忘了,就是无法忘记你帅气的装扮之下干净而凛冽的笑容,它像图腾一样深深地铭刻在我青葱岁月的底板上,任何力量也无法抹灭。

傻了吧唧的我第一次穿完耳洞,就像个进城的村姑一样去买耳环,虽然是村姑,可是品位也不俗,一眼就看中了那家店铺里最漂亮的一对锆石耳钉,不是很大,但是非常非常抢眼。

我一边歇斯底里地跟老板还价,一边幻想着自己戴着它走在人群中光芒万丈的样子,你和你女朋友进来了。

对,那个时候你是有女朋友的,她漂不漂亮是个见仁见智的事,但是风情是有的,在眼角眉梢,在举手投足,在一颦一笑当中。

我不喜欢这样的女生,有点儿类似古时良家妇女对青楼名妓的那种不屑,我往旁边挪了挪,给你们腾出地方来。

偏偏世界上就是有那么不识趣的人,她跟我一样品位不俗,也看上了我要的那对耳钉,兴奋地问老板多少钱。

老板还没说话,我就不乐意了,这人哪里冒出来的,我吃到嘴边的肉凭什么要吐出来啊!

于是我用老板他娘的姿态告诉她:“对不起,我买了,再见哪您!”

她怔怔地看着我,妖娆的脸上突然惊现出那种童真的表情,反衬出我村姑的彪悍和野蛮,我顿时又有点儿自惭形秽,可是我还是坚决地说:“我已经买了,不好意思。”

那个老板也真不是个东西,眼见剑拔弩张了,他居然还煽风点火:“什么叫你买了,你不是还没给钱嘛。”我恨不得把钱甩在他脸上:“拿去拿去,懒得啰唆了。”

我雄赳赳气昂昂走出那家店铺的时候暗自发誓,我再也不要来这里买东西了,死老板,狗眼看人低!

还没走几步你就追出来,说实话,我只注意看你女朋友去了,根本没看你,所以你笑嘻嘻地站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没反应过来,第一个念头是“我也有人搭讪啦”。

你真是彬彬有礼,面对倔犟的我一直好声好气,即使最后我声嘶力竭地告诉你,这对耳钉杀了我也不会让给你们的,你始终没有一点儿怒气。

僵持了很久,你最后略带遗憾地说:“那就算了,不好意思。”

我当机立断转身就走,手里死死地抓住装着耳钉的盒子,心里有一种难以言叙的委屈。那个时候我不能清楚地说出这种情绪是什么,直到多年后,我有了一张不动声色的面孔方才明白。

那是忌妒。我忌妒她有一个这么好,这么疼爱她,这么重视她的男朋友。

『三』

邱致言最初交女朋友的时候,经常被强迫陪着逛街,因为是刚刚开始交往,他也不好意思推辞。

每次要死不活地回来就找我诉苦:“天啊,我穿板鞋,她穿高跟鞋,走得比我还快。我的腿都要断了,她还一副小宇宙刚刚燃烧的样子……”抱怨完之后总结性陈词“真不是人干的活儿”。

是谁每次在他被女朋友勒索完之后一声不吭地听他发泄?

是谁每次在他女朋友哭哭啼啼指责他不体贴不细心时帮他收拾残局?

是谁在他每次分手之后陷入短暂黯然神伤和进行自我检讨时始终陪伴并且毫无怨言?

是我是我还是我!

邱致言的专属安慰天使——孙心怡!

有一次他喝多了酒,完全丧失了理智,扳过我的面孔用他红红的双眼死死地看着我,我丝毫都不畏惧,最后他含混不清地问了我一句话,我没有回答他,而是顺手操起桌上的一杯清茶对着他的脸就泼了过去。

第二天他在公寓门口堵着我,一张脸憋得通红,头低得跟卖国贼一样。

我看他那个样子也知道他知错了,于是宽宏大量二话不说也就原谅他了。他感激涕零,硬是放弃了一下午玩游戏的宝贵时间,主动提出要陪我去逛街,买礼物给我,算是向我真诚道歉。

其实他真的还不够了解我,或者说,以他的阅历还不足以了解异性。

这些心思复杂,瞬息万变,名为“女人”的生物,并非都那么热爱逛街购物。

然而我们经过施华洛世奇的时候,任我再怎么心无旁骛,也还是忍不住停下了脚步。

我的眼睛盯牢那对金秋影金蝴蝶刻名挂晶果耳钉,真是太漂亮了,我再也移不开目光。

邱致言不是笨蛋,也不是小气鬼,看我这个样子便极力怂恿我试一下,并且表示如果合适就送给我。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专柜小姐的笑容变得冷冰冰,眼睛里分明也是“买不起就别死盯着”的意味,我终于抬起头跟邱致言说:“走吧。”

一路上他像个老太婆一样絮絮叨叨,我整个人陷入了失神的状态,有好几次眼看就要跟别人撞上了,幸好他眼明手快一把拖住我。

在他疑惑的目光中,我终于恢复了常态。

我跟他说:“我不要耳钉。”

他问我:“你没有耳洞吗?”

我摇摇头:“不是,但是我不戴耳钉。”

我说完这句话悲哀地发现他目光中的疑惑比之前更深更浓烈,于是我更加悲哀地明白有些事情是永远无法靠三言两语就解释清楚的,于是我言简意赅地说:“就像你之前玩一盘游戏,突然死机了,就算你重启之后再进去,一模一样的队友,一模一样的地图,可是它再不是之前那盘了,对不对?”

他皱着眉头摸着下巴,这是他一贯思考问题的样子,表情严肃,好像在仔细参悟我所说的话里到底有什么真理。

然后他如梦初醒般张了张嘴:“孙心怡,其实你是因噎废食对吧。”

我被这句话噎得半天说不出话,我靠,这个文盲还知道成语,我以为他除了在游戏中打打杀杀什么都不知道呢。

回去的时候天都黑了,我们坐在公交车上,我有一点儿累,于是邱致言以兄弟之名慷慨地把肩膀借给我。公交车颠簸摇晃,本来就没什么精神的我迷迷糊糊有了睡意。

我仿佛听见一个温和低沉的声音在唱我最喜欢的《千千阙歌》。

来日纵使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使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都洗不清今晚我所思,因不知哪天再共你唱。

恍惚之中,有泪水小颗小颗地掉下来。可是我太累了,我分不清楚这泪水是我的,还是穿越尘嚣记忆、饱经风霜的你的。

『四』

你曾经问我,如果有一天,你喜欢的人变得面目全非,或者再也不记得你这个人,仿佛生命中从来没有你存在过的痕迹,你还会爱他吗?

我坦白跟你说:“我不知道,任何事情都不能答得太肯定,因为不到那一天,谁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把握能按照自己所说的那样做。”

你抬头看着天空,声音里有我无法企及的孤独,你说:“可是我有把握,我还是会像从前一样。”

被你所爱,真是她的荣幸。

彼时你爱的那个人,叫舒夏夏。

我在第二次看见你们的时候就准确无误地将你们从人群之中辨认出来,你们好像在争吵,周围来来往往的人都向你们投去好奇与探究的目光。

我真替你们丢脸,有什么事非要在大街上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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