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就想一个公司,如同一个家庭,作为一家之主的皇上,不能一味的使用严厉的律法,还需人情,更需要激励。既要马儿跑又让马儿少吃草,天下没有这等好事,弹簧压紧了还会反弹呢,因此需要有一套合理的福利制度和奖惩规章,同样需要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
到清朝,很多制度已经不适合新时代的需要,如果停滞不前,不知变通革新,就会阻碍国家的发展,让整个民族限于危亡。李书星的改革步伐越迈越大,也越走越广,所面临的阻碍和抵抗越加严重。
开弓没有回头箭,长痛不如短痛,只能顶着压力前进,因为从整体效果看,利大于弊。当然,李书星也颁行了很多有利于官吏的政策和制度,比如:俸禄制度、住房制度、福利制度和爵位制度等。
首先,对俸禄制度进行变革。清朝官员无论满汉、文武,其俸禄一律按品级定高低,以俸银和禄米发给。在外武官不支禄米,折合薪银发给。官员们除了正俸外,还有皇帝赏赐的“恩俸”以及养廉银等。
但是,这样的俸禄制度导致正俸与偏俸严重倒挂。清朝的正俸标准并不高,很难达到官员与其地位相适应的程度,为此,京官多了一项“恩俸”,外省官员加法“养廉银”。然而,品级不等,各省的情况不同,养廉银的数额也不等,这样,在正俸与偏俸之间就产生了严重的倒挂现象。而由各省发放的偏俸喧宾夺主,又使朝廷对其失去宏观调控能力,这就必然滋生种种混乱,对吏治产生不良影响。
京官与外官的俸禄不平衡,又引发出种种矛盾和不良现象,京官们想方设法采用合法的和不合法的手段为自己争取权利。合法的手段,如仿行外省做法,亦发放养廉银。不合法的手段,那就是对外官竭尽敲诈之能事。六部为全国政务之枢纽,各省州县对六部都有请求,于是,奏销地丁就有“奏销部费”,报销钱粮就有“报销部费”,京官出差到外地更被认为是捞油水的好机会。
养廉银的经费由各省自己筹集,以作全省养廉银之用,而具体执行的就是州县一级的官员了。州县官既受京官的敲诈,又受督抚司道的勒索,还要抽取一部分自留,他们不得不巧设各种名目,********,劳苦大众就成了养廉银的唯一来源,这势必会加重对百姓剥削和压榨。
李书星彻底变革了俸禄制度,取消米和缎等实物俸禄,折合成薪银,与正俸银合并,统称为薪银,同时增加了薪银的额度。不论京官还是外省官员,或者是边疆官员,也不论是文官还是武官,都按品级实行统一的薪银制度。
比如,之前的俸禄制度规定,驻京二品武官的俸银155两,禄米155斛,实行双俸,合计460两左右,而外省二品武官的俸银68两,薪银144两,蔬菜烛炭银140两,灯红纸张银160两,合计512两。
新的俸禄制度规定,正二品官员的薪银为每年1400银元,折合白银1008两(注:1银元=0.72两库平银)。为了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全部以货币形式,按季度发放,俸禄的统一减少了不良现象的产生,体现公平公正,也激励了官员的进取精神。
养廉银也进行了变革,同样不分京内外和文武官,额度和形式都进行统一,根据品级的不同定额度。年底统一发放,而发放的依据是年度廉洁考核成绩,如果官声不好,或者期间贪污受贿,或者渎职违法,就会减少额度或者完全取消。
除了这两项收入外,又增加了工龄补助和管理津贴,为官年限越长,所得补助越多;为官业绩越大,管理津贴越多。
同样以二品武官为例,已做官十年,本年度为官清廉,并无劣迹,业绩一般。则,本年度的收入为薪银1400银元,工龄补助240银元,管理津贴2000银元,养廉银4000银元,合计7640银元,折合白银约5500.8两。
第二项变革就是福利制度。在古代,大部分官员都是没有私宅的,往往都住在署衙,这就无法正常发挥衙署的办公职能了。因为办公区内除了所属官员外,还得加上数倍于此的吏胥、杂役和卫士,而在生活区内居住的又不止是他们的家属,再要将侍候这一大家子的小丫环、老妈子也算进去。这还算是衙门吗?特别是地方官员,衙门就是自己的家,从而在意识上认为衙门是自己的私产,办案做事都以自己的利益为中心,由此就造成种种的不公恶行和官场陋习。
官员离任或者升迁后,必须搬出署衙或官舍,特别是退休卸任后,一无所有,只能另谋生路。这就是使得官员们不得不在任期间,贪污受贿,********,为以后的生计做打算。当然,那些受宠的大臣官员,得到皇帝的恩赐,可以获得一处住宅,还有一部分贪官污吏,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广置房产田地,并不会为这些担忧。
为了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让这些官员更好的办事,减少贪污受贿行为,李书星实行的福利政策,第一次把住房和退休金问题提出来。实行住房补贴制度,根据品级的不同和为官年限的长短,为官员提供购房补贴,主要是针对那些成家的官吏。而那些单身官员,朝廷专门建了不同面积的官舍,供这些官吏住宿。
京外各地的衙门变成公共办公场所,官眷全部搬出署衙,如此一来,相应的提高了办事效率。
李书星这样的另一个目的,就是进一步消除旗人的特权。清朝初年,大批旗人来到北京定居,清政府就将汉人统统搬到外城去住,把内城腾出来给旗人。内城的房子盖好后,清政府按品级给旗人分配,一品官20间,二品官15间,三品官12间,四品官10间,五品官7间,六品七品官4间,八品官3间,九品官和没有品级的普通旗人一人两间。
到了乾隆年间,旗人越来越多,内城的地盘不够用了,房子也不够分了。更可气的是,那帮分了房子的旗人吃喝嫖赌,胡吃海喝,领的钱粮不够用,把政府分给他们的房子偷偷地卖了出去。在全国各地,大江南北,到处都有享受特殊优待的旗人居住区。
住房政策实施,李书星勒令那些没有品级的旗人向朝廷购买房权,把分给他们的房子变成私房,无力购买的只能迁移到城外务农或者经商,把房子交还给朝廷。李书星的目的很单纯,无论什么人,朝廷不再养闲人,大家都要靠自己的本事吃饭。
另一项福利政策就是退休金的实施。官员到退休年龄的时候,朝廷根据他们最后的品级、爵位和工龄,制定退休金额度,确保他们晚年生活,毕竟他们有功于朝廷,为国家做出了贡献。
第三项变革就是爵位制度。也是一种激励制度,为官者除了得到实惠外,还追求高贵的身份,加官进爵,封妻荫子,就是这个道理。清朝的爵位分为宗室爵位、异性功臣爵位和蒙古爵位三大类。
宗室爵位只授予皇家子孙,分为十二等,每等若干级,分别是和硕亲王、多罗郡王、多罗贝勒、固山贝子、和各类公爵十二等级,册封嫡子共二级,分别为世子(亲王嫡子)、与长子(郡王嫡子)。变革后,新的宗室爵位变为亲王、郡王和贝勒三等,册封嫡子共三级,分别为王子(亲王嫡子)、世子(郡王嫡子)和贝子(贝勒嫡子)。
异性功臣爵位授予那些功勋卓越的异性大臣,分为九等二十七级,分别是公爵(一至三等)、侯爵(一至三等)、伯爵(一至三等)、子爵(一至三等)、男爵(一至三等)、轻车都尉(一至三等)、骑都尉、云骑尉和恩骑尉。变革后,新的异性功臣爵位变为七等十三级,分别是(一至三等)、侯爵(一至三等)、伯爵(一至三等)、子爵、男爵、轻车都尉和云骑尉。
新的爵位制度继承原则是传男不传女,传贤不传庸;继承制度降等承袭和原等承袭(需经皇帝恩准)。功臣封爵不论民族,不分出身,只讲功德和贡献。
新的爵位制度于中兴三年开始实行,原有的爵位按新的制度继承,像贝子和恩骑尉等已经取消的爵位,不再承传下去。除了按爵位和品级发放岁银外(已经削减),其他赡养银将于中兴六年停止发放。
就拿宗室成员来说,清政府完全把他们养了起来,严格规定他们不得随意离开北京(后来有一部分人被安顿到盛京落户,属于例外),更不得从事其它职业,做官“既不分用各部院,又不便简用外省道府”,只局限于很小范围之内。
实际上,它是在养的前提下把大家都束缚起来了,尤其是下层宗室,除了向国家等靠要以外,完全失却了学习劳动技能和谋生竞争之路。时间一长,习惯成自然,只想着自己是皇族,系黄带子,高人一头,要好吃好用,坏习惯越来越多,完全成了游食于社会的寄生群。
李书星完全改变了满清的祖宗家法,这是趟着地雷走路,到道光帝一带,宗室皇族已是一个庞大的群体,靠国家给养过日子,让朝廷背负着沉重的包袱。(注:历史上咸丰三年,诏令宗室皇亲的部分体恤银“均暂停止”。)
官吏制度的革新,极大的调动了各级官员的积极性,也刺激了所有官员的进取愿望,都充满干劲,一展所长。另外,官员任职四年换届一次,每年考核一次,按业绩和官声升品级。最近一次换届时间定在中兴五年,考核期为两年,考核业绩为修官路、修水利、兴农业和发展工商业。
第一阶段的改革历经两年的时间,总算布置完成,一点儿都不亚于一场战争,耗费了李书星极大的心血。幸亏成立了国防部,把军事任务都交给石达开、胡林翼、左宗棠和彭玉麟等人负责,维持了战局,保障了大部分地区的安全。
南方真刀真枪,火光四射,进行着你死我活的战争,而李书星的改革同样是风起云涌,战火纷飞。
久乱之后即是大治,李书星相信坚持下去,曙光会来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