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越副院长,您好!
为了参加周六评审活动,我细读了“精研课程设置实施细则”,有以下几点不成熟的思考,供你参考。
(1)学院设置几门带研究性的精品课程必将有助于拓宽学生学术视野,培养学生研究的兴趣和能力;必将有助于提高我院教学质量,也是将我院强大的科研力量与本科教学有机结合的一个重要媒介,因此设置精研课程是我院本科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创新举措。我举双手赞成这一举措。
(2)“实施细则”写得简明扼要,没有套话空话。我特别欣赏“细则”重视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等细节要求,把抓教学质量这个口号落到了实处!我一直认为当前存在的教风和学风等多种弊端都是多年来忽视抓规范教学方法和考核方法的后果。
(3)建议增列“设置精研课程宗旨”一节,将第1、2行改写扩充即可。
(4)关于“教学内容”节中立项的偏重点我不明白为何偏重选修课,而不是专业基础课。我的看法是两者应倒过来,即“偏重于大三开设的研究型专业基础课,少数优秀的专业方向性研究型选修课也适当考虑”。这样做能更好地体现“精、深、通”的要求。另外“教学内容”节没有提及实践环节的要求,那么课程的实践环节是否成了一个可灵活掌握的选项。如果有实验内容是否还应明确理论和实验的课时比例。还有,“教学内容”节是否还应包含如何培养学生科研能力的内容,如文献阅读、实验、写报告等环节。
(5)“考核方法”节还可细化一些,如规定一学期的测验次数,作业量等。考试方式能否采用口试,因为口试是测试学生掌握程度的最好方式。如果采用小班,则更有条件采用口试方式。
(6)最后一个问题是,精研课程设置与现行教学计划的关系。如果是现行教学计划中的课程按精研课程的要求改造,不会对教学计划造成影响。如果是增设了几门新的课程,等于是修改了学院的现行教学计划,是否已获行政认可?
以上意见极不成熟,敬请批评指正。
敬礼
石教英
200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