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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朱自清(9)

我说海说天,上下古今谈了一番,自然仍不曾跳出我佛世尊——自己——的掌心,现在我还是偃旗息鼓,“回到自己的灵魂”吧。自己有今日的自己,有昨日的自己,有北京时的自己,有南京时的自己,有在父母怀抱中的自己……乃至一分钟有一个自己,一秒钟有一个自己。每一个自己无论大的,小的,都各提挈着一个世界,正如旅客带着一只手提箱一样。各个世界,各个自己之不相同,正如旅客手提箱里所装的东西之不同一样。各个自己与它所提挈的世界是一个大大的联环,决不能拆开的。譬如去年十月,我正仆仆于轮船火车之中。我现在回想那时的我,第一不能忘记的,是江浙战争;第二便是国庆。因战争而写来的父亲的岳父的信,一页页在眼前翻过;因战争而搬家的人,一阵阵在面前走过;眼看学校一日日挨下去,直到关门为止。念头忽然转弯:林纾死了,法朗士死了;国际联盟第五届大会也闭幕了!……正如水的涟漪一样,一圈一圈地尽管晕开去,可以至于非常之多。只区区一个月的我,所提挈的已这样多,则积了三百几十个月的我,所提挈的当有无穷!要算起账来,倒是“大笔头”呢!若有那样细心,再把月化为日,日化为时,时化为分秒,我的世界当更不了不了!这其间有吃的,有睡的,有玩的,有笑的,有哭的,有糊涂的,有聪明的……若能将它们陈列起来,必大有意思;若能影戏片似地将它们摇过去,那更有意思了!人总有念旧之情的。我的一个朋友回到母校作教师的时候,偶然在故纸堆中翻到他十四岁时投考该校的一张相片,便爱它如儿子。我们对于过去的自己,大都像嚼橄榄一样,总有些儿甜的。我们依着时光老人的导引,一步步去温寻已失的自己;这走的便是“忆之路”。在“忆之路”上愈走得远,愈是有味;因苦味渐已蒸散而甜味却还留着的缘故。最远的地方是“儿时”,在那里只有一味极淡极淡的甜;所以许多人都惦记着那里。这“忆之路”是颇长的,也是世界上一条大路。要成为一个自由的“世界民”,这条路不可不走走的。

我的把戏变完了——咳!多少贫呢!我总之羡慕齐天大圣;他虽也跳不出佛爷的掌心,但到底能翻十万八千里的筋斗,又有七十二变化的!

白种人——上帝的骄子

去年暑假到上海,在一路电车的头等里,见一个大西洋人带着一个小西洋人,相并地坐着。我不能确说他俩是英国人或美国人;我只猜他们是父与子。那小西洋人,那白种的孩子,不过十一二岁光景,看去是个可爱的小孩,引我久长的注意。他戴着平顶硬草帽,帽檐下端正地露着长圆的小脸。白中透红的面颊,眼睛上有着金黄的长睫毛,显出和平与秀美。我向来有种癖气:见了有趣的小孩,总想和他亲热,做好同伴;若不能亲热,便随时亲近亲近也好。在高等小学时,附设的初等里,有一个养着乌黑的西发的刘君,真是依人的小鸟一般;牵着他的手问他的话时,他只静静地微仰着头,小声儿回答——我不常看见他的笑容,他的脸老是那么幽静和真诚,皮下却烧着亲热的火把。我屡次让他到我家来,他总不肯;后来两年不见,他便死了。我不能忘记他!我牵过他的小手,又摸过他的圆下巴。但若遇着陌生的小孩,我自然不能这么做,那可有些窘了;不过也不要紧,我可用我的眼睛看他一回,两回,十回,几十回!孩子大概不很注意人的眼腈,所以尽可自由地看,和看女人要遮遮掩掩的不同。我凝视过许多初会面的孩子,他们都不曾向我抗议;至多拉着同在的母亲的手,或倚着她的膝头,将眼看她两看罢了。所以我胆子很大。这回在电车里又发了老癖气,我两次三番地看那白种的孩子,小西洋人!

初时他不注意或者不理会我,让我自由地看他。但看了不几回,那父亲站起来了,儿子也站起来了,他们将到站了。这时意外的事来了。那小西洋人本坐在我的对面;走近我时,突然将脸尽力地伸过来了,两只蓝眼睛大大地睁着,那好看的睫毛已看不见了;两颊的红也已褪了不少了。和平,秀美的脸一变而为粗俗,凶恶的脸了!他的眼睛里有话:“咄!黄种人,黄种的支那人。你——你看吧!你配看我!”他已失了天真的稚气,脸上满布着横秋的老气了!我因此宁愿称他为“小西洋人”。他伸着脸向我足有两秒钟;电车停了,这才胜利地掉过头,牵着那大西洋人的手走了。大西洋人比儿子似乎要高出一半;这时正注目窗外,不曾看见下面的事。儿子也不去告诉他,只独断独行地伸他的脸;伸了脸之后,便又若无其事的,始终不发一言——在沉默中得着胜利,凯旋而去。不用说,这在我自然是—种袭击,“出其不意,攻其不备”的袭击!

这突然的袭击使我张皇失措;我的心空虚了,四面的压迫很严重,使我呼吸不能自由。我曾在N城的一座桥上,遇见一个女人;我偶然地看她时,她却垂下了长长的黑睫毛,露出老练和鄙夷的神色。那时我也感着压迫和空虚,但比起这一次,就稀薄多了:我在那小西洋人两颗枪弹似的眼光之下,茫然地觉着有被吞食的危险,于是身子不知不觉地缩小——大有在奇境中的阿丽思的劲儿!我木木然目送那父与子下了电车,在马路上开步走;那小西洋人竟未一回头,断然地去了。我这时有了迫切的国家之感!我做着黄种的中国人,而现在还是的种人的世界,他们的骄傲与践踏当然会来的;我所以张皇失措而觉着恐怖者,因为那骄傲我的,践踏我的,不是别人,只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竟是一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我向来总觉得孩子应该是世界的,不应该是一种,一国,一乡,一家的。我因此不能容忍中国的孩子叫西洋人为“洋鬼子”。但这个十来岁的白种的孩子,竞已被揿入人种与国家的两种定型里了。他已懂得凭着人种的优势和国家的强力,伸着脸袭击我了。这一次袭击实是许多次袭击的小影,他的脸上便缩印着一部中国的外交史。他之来上海,或无多日,或已长久,耳濡目染,他的父亲,亲长,先生,父执,乃至同国,同种,都以骄傲践踏对付中国人;而他的读物也推波助澜,将中国编派得一无是处,以长他自己的威风。所以他向我伸脸,决非偶然而已。

这是袭击,也是侮蔑,大大的侮蔑!我因了自尊,一面感着空虚,一面却又感着愤怒;于是有了迫切的国家之念。我要诅咒这小小的人!但我立刻恐怖起来了:这到底只是十来岁的孩子呢,却已被传统所埋葬;我们所日夜想望着的“赤子之心”,世界之世界(非某种人的世界,更非某国人的世界!),眼见得在正来的一代,还是毫无信息的!这是你的损失,我的损失,他的损失,世界的损失;虽然是怎样渺小的一个孩子!但这孩子却也有可敬的地方:他的从容,他的沉默,他的独断独行,他的一去不回头,都是力的表现,都是强者适者的表现。决不婆婆妈妈的,决不牯粘搭搭的,一针见血,一刀两断,这正是白种人之所以为白种人。

我真是一个矛盾的人。无论如何,我们最要紧的还是看看自己,看看自己的孩子!谁也是上帝之骄子;这和昔日的王侯将相一样,是没有种的!

说梦

伪《列子》里有一段梦话,说得甚好:

“周之尹氏大治产,其下趣役者,侵晨昏而不息。有老役夫筋力竭矣,而使之弥勤。昼则呻呼而即事,夜则昏惫而熟寐。精神荒散,昔昔梦为国君:居人民之上,总一国之事;游燕宫观,恣意所欲,其乐无比。觉则复役人。……尹氏心营世事,虑钟家业,心形俱疲,夜亦昏惫而寐。昔昔梦为人仆:趋走作役,无不为也;数骂杖挞,无不至也。眠中啽呓呻呼,彻旦息焉。……”

此文原意是要说出“苦逸之复,数之常也;若欲觉梦兼之,岂可得邪?”这其闻大有玄味,我是领略不着的;我只是断章取义地赏识这件故事的自身,所以才老远地引了来。我只觉得梦不是一件坏东西。即真如这件故事所说,也还是很有意思的。因为人生有限,我们若能夜夜有这样清楚的梦,则过了一日,足抵两日,过了五十岁,足抵一百岁;如此便宜的事,真是落得的。至于梦中的“苦乐”,则照我素人的见解,毕竟是“梦中的”苦乐,不必斤斤计较的。若必欲斤斤计较,我要大胆地说一句:他和那些在墙上贴红纸条儿,写着“夜梦不祥,书破大吉”的,同样地不懂得梦!

但庄子说道,“至人无梦。”伪《列子》里也说道,古之真的辩士又发明了这个“二三等车”的比喻,真是媲美前修,启迪来学了。但这个“二三等之别”究竟也有例外;我离开南京那一晚,明明在三等车上看见三个“她”!我想:“她”“她”“她”何以不坐二等车呢?难道客气不成?——那位辩士的话应该是不错的!

论百读不厌

前些日子参加了一个讨论会,讨论赵树理先生的《李有才板话》。座中一位青年提出了一件事实:他读了这本书觉得好,可是不想重读一遍。大家费了一些时候讨论这件事实。有人表示意见,说不想重读一遍,未必减少这本书的好,未必减少它的价值。但是时间匆促,大家没有达到明确的结论。一方面似乎大家也都没有重读过这本书,并且似乎从没有想到重读它。然而问题不但关于这一本书,而是关于一切文艺作品。为什么一些作品有人“百读不厌”,另一些却有人不想读第二遍呢?是作品的不同吗?是读的人不同吗?如果是作品不同,“百读不厌”是不是作品评价的一个标准呢?这些都值得我们思索一番。

苏东坡有《送章悖秀才失解西归》诗,开头两句是:

旧书不厌百回读,

熟读深思子自知。

“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就出在这里。“旧书”指的是经典,所以要“熟读深思”。《三国志·魏志·王肃传·注》:

人有从(董遇)学者,遇不肯教,而云“必当先读百遍”,言“读书百遍而意自见”。

经典文字简短,意思深长,要多读,熟读,仔细玩味,才能了解和体会。所谓“意自见”,“子自知”,着重自然而然,这是不能着急的。这诗句原是安慰和勉励那考试失败的章悖秀才的话,劝他回家再去安心读书,说“旧书”不嫌多读,越读越玩味越有意思。固然经典值得“百回读”,但是这里着重的还在那读书的人。简化成“百读不厌”这个成语,却就着重在读的书或作品了。这成语常跟另一成语“爱不释手”配合着,在读的时候“爱不释手”,读过了以后“百读不厌”。这是一种赞词和评语,传统上确乎是一个评价的标准。当然,“百读”只是“重读”“多读”“屡读”的意思,并不一定一遍接着一遍的读下去。

经典给人知识,教给人怎样做人,其中有许多语言的、历史的、修养的课题,有许多注解,此外还有许多相关的考证,读上百遍,也未必能够处处贯通,教人多读是有道理的。但是后来所谓“百读不厌”,往往不指经典而指一些诗,一些文,以及一些小说;这些作品读起来津津有味,重读,屡读也不腻味,所以说“不厌”;“不厌”不但是“不讨厌”,并且是“不厌倦”。诗文和小说都是文艺作品,这里面也有一些语言和历史的课题,诗文也有些注解和考证;小说方面呢,却直到近代才有人注意这些课题,于是也有了种种考证。但是过去一般读者只注意诗文的注解,不大留心那些课题,对于小说更是如此。他们集中在本文的吟诵或浏览上。这些人吟诵诗文是为了欣赏,甚至于只为了消遣,浏览或阅读小说更只是为了消遣,他们要求的是趣味,是快感。这跟诵读经典不一样。诵读经典是为了知识,为了教训,得认真,严肃,正襟危坐的读,不像读诗文和小说可以马马虎虎的,随随便便的,在床上,在火车轮船上都成。这么着可还能够教人“百读不厌”,那些诗文和小说到底是靠了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诗文主要是靠了声调,小说主要是靠了情节。过去一般读者大概都会吟诵,他们吟诵诗文,从那吟诵的声调或吟诵的音乐得到趣味或快感,意义的关系很少;只要懂得字面儿,全篇的意义弄不清楚也不要紧的。梁启超先生说过李义山的一些诗,虽然不懂得究竟是什么意思,可是读起来还是很有趣味(大意)。这种趣味大概一部分在那些字面儿的影象上,一部分就在那七言律诗的音乐上。字面儿的影象引起人们奇丽的感觉;这种影象所表示的往往是珍奇,华丽的景物,平常人不容易接触到的,所谓“七宝楼台”之类。民间文艺里常常见到的“牙床”等等,也正是这种作用。民间流行的小调以音乐为主,而不注重词句,欣赏也偏重在音乐上,跟吟诵诗文也正相同。感觉的享受似乎是直接的,本能的,即使是字面儿的影象所引起的感觉,也还多少有这种情形,至于小调和吟诵,更显然直接诉诸听觉,难怪容易唤起普遍的趣味和快感。至于意义的欣赏,得靠综合诸感觉的想象力,这个得有长期的教养才成。然而就像教养很深的梁启超先生,有时也还让感觉领着走,足见感觉的力量之大。

小说的“百读不厌”,主要是靠了故事或情节。人们在儿童时代就爱听故事,尤其爱奇怪的故事。成人也还是爱故事,不过那情节得复杂些。这些故事大概总是神仙、武侠、才子、佳人,经过种种悲欢离合,而以大团圆终场。悲欢离合总得不同寻常,那大团圆才足奇。小说本来起于民间,起于农民和小市民之间。在封建社会里,农民和小市民是受着重重压迫的,他们没有多少自由,却有做白日梦的自由。他们寄托他们的希望于超现实的神仙,神仙化的武侠,以及望之若神仙的上层社会的才子佳人;他们希望有朝一日自己会变成了这样的人物。这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奇迹,可是能够给他们安慰、趣味和快感。他们要大团圆,正因为他们一辈子是难得大团圆的,奇情也正是常情啊。他们同情故事中的人物,“设身处地”的“替古人担忧”,这也因为事奇人奇的原故。过去的小说似乎始终没有完全移交到士大夫的手里。士大夫读小说,只是看闲书,就是作小说,也只是游戏文章,总而言之,消遣而已。他们得化装为小市民来欣赏,来写作;在他们看,小说奇于事实,只是一种玩意儿,所以不能认真、严肃,只是消遣而已。

封建社会渐渐垮了,五四时代出现了个人,出现了自我,同时成立了新文学。新文学提高了文学的地位;文学也给人知识,也教给人怎样做人,不是做别人的,而是做自己的人。可是这时候写作新文学和阅读新文学的,只是那变了质的下降的士和那变了质的上升的农民和小市民混合成的知识阶级,别的人是不愿来或不能来参加的。而新文学跟过去的诗文和小说不同之处,就在它是认真的负着使命。早期的反封建也罢,后来的反帝国主义也罢,写实的也罢,浪漫的和感伤的也罢,文学作品总是一本正经的在表现着并且批评着生活。这么着文学扬弃了消遣的气氛,回到了严肃——古代贵族的文学如《诗经》,倒本来是严肃的。这负着严肃的使命的文学,自然不再注重“传奇”,不再注重趣味和快感,读起来也得正襟危坐,跟读经典差不多,不能再那么马马虎虎,随随便便的。但是究竟是形象化的,诉诸情感的,跟经典以冰冷的抽象的理智的教训为主不同,又是现代的白话,没有那些语言的和历史的问题,所以还能够吸引许多读者自动去读。不过教人“百读不厌”甚至教人想去重读一遍的作品,的确是很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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