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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周作人(2)

周作人一向主张写文章“以不切题为宗旨”,本文倒是一开笔便点题:“古人有言,‘以鸟鸣春”’——可见从来就是“文无定法”的。“以鸟鸣春”这句古语是周作人在好些文章中都反复吟味的:那“鸟声”中的“春意”才是他真正属意的。这就引出了他的遗憾:生活在“近于乡村”的京城西北隅,过了春分,却“不大能够”(注意这里用语的分寸)听到“鸟声”。这自然有一种言外之意:京城的春天不大有春意。周作人对此“耿耿于怀”,直到1936年(也即十一年后),还忍不住专写一篇《北平的春天》,说他“太慌张了一点了,又欠腴润一点,叫人有时来不及尝他的味儿,有时尝了觉得枯燥了,虽然名字还叫作春天,但是实在就把他当作冬之尾,要不然就是夏的头”。话说得淡而有味(即所谓“淡淡的惆怅”),是典型的周作人的语言。掩不住的是他内心深处对“春意”浓浓的渴求,于是又引出一番议论:“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鸣自在的东西”,而不是“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与“熟番似的鸽子之类”。——唯有自在、自由的生命才能真正感受自然节气(“四时八节”)的流动而发出由衷的鸣叫,这生命的感应与喜悦,岂是区区“家奴”所能享有?这里,人与飞禽,作者主体与描写对象,已经融为一体:周作人的文章也未必是纯客观的。这里的“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算得上“神来之笔”,在周作人的文章中并不多见,可能是他少有如此动情的缘故。动了情,就难免有偏见,以“啾啁”、“干笑”形容麻雀、啄木鸟之声,既有主观色彩,更有“苛评”之嫌。不过很快就有纠偏,且看下文就是。

写完自己的感受,周作人即及时地把笔宕开,谈起英国某诗人录在某本《名诗选》榜首的某首诗来。——这是典型的周作人的联想方式:几乎任何一个题目都会让他联想起书本上知识与典故,而且是古典、西典一起来,而且全是毫不经意地顺手拈来,笔到之处,自然流出。你看这里刚引出描写春天里的“四样鸟声”(我们已经说过,处处“切题”是本文的一大特点)的英人的诗句,就把“古希腊的女诗人”,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以及中国观颓道人的《小演雅》,“诗人谢勒”(他又是何方人士?),全都一一牵连进来,把文章的时间拉长,空间也扩大了。周作人也并非一味地掉书袋,还时时引入“我们乡间”以及“儿时”的经验,这就又给文章注入了生活的气息,这正是他比只知卖弄学问的某些“抄书匠”高明之处。我们读者就这样跟着他听:被西方称为“春之使者”的“夜莺”的“美音”,以及中国乡间的“表兄弟”黄莺的“翻叫”,小时候曾听过的或“声如货郎的摇鼓”或“恍若连呼‘掘洼”’的小猫头鹰的呼声,还有“比任何风声箫声鸟声更为有趣”的猫头鹰的叫声……,真是声声入耳,快活极了。而更让人迷恋的,恐怕还有鸟声传递给我们的“飞鸡自在”感吧。

当读者正沉湎于盎然的春意之中,周作人又把我们拉回到“这几种鸟声都没有”的北京的现实中来。于是,我们又不得不面对麻雀、啄木鸟,这在文章的文气与读者的情感上,都是一次沉落,也可以说是对第一段文字的回转吧。但周作人又引入一只乌老鸦,据说这是在北京每天都“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哪一季的鸟”。这一比,就把麻雀、啄木鸟的好处比出来了:“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于是,周作人赶紧抓住不放:“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罢”。这“唉唉”的叹词,这“且让我们……罢”的语气,尽管透露出几分无奈,但更让读者感到作者是怎样急切地要将哪怕只是“一些”的“春气”把握在手。这里,对第一段文字于回转中又有了偏离,由此出现了文气的轻轻上扬。而且有了那样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尾——

“啾晰,啾晰!”

“嘎嘎!”

这又是一个“神来之笔”,并且是真正的点题:把周作人内心的春意都外化了。

而且春意长驻,周作人在以后的岁月里,不断地写到这鸡春的“鸟声”:《猫头鹰》(1935)、《啄木鸟及其他》(1950)、《猫头鹰》(1950)、《蝙蝠与猫头鹰》(1958)。于是;1964年,八十老翁周作人又写出了《鸟声二》,重提当年话题:“许多年前我做过一篇叫作《鸟声》的小文……”。尽管是“朝花夕拾”,写来依然情意绵绵,笔力却更为老到——

“时光真是十分珍奇的东西,这些年过去了,不但人事有了变化。便是物候似乎也有变迁。院子里的麻雀当然已是昔年啾唧作声的几十世孙了,除了前几年因麻雀被归入四害,受了好几天的围剿,中断了一两年之外,仍旧来去庭树问,唱那细碎的歌,这据学者们考究,大约是传达绘朋友们说话,每天早晨在枕上听着(因为它们来得颇早,大约五点左右便已来了),倒也颇有意思的。但是今年却添了新花样,啄木鸟的丁丁响声和它的像老人的干枯的笑听不见了,却来了黄莺的‘秘叫’,……唯独后边所说的大小猫头鹰,我虽是也极想听,但是住在城市里边,无论是地方怎么偏僻,要想昕到这山林里的声音,那总是不可能的,虽然也是极可惜的事”。

那么,周作人是始终神往于山林里的,春天里的“飞鸣自在”的生趣的。我们在他的最后的日记里,读到这样的文字就是一点也不奇怪的——

“今日闻啄木鸟鸣庭树间,声如戛木,本亦习闻之声。但今日听去,似更有意思。

北京的茶食

在东安市场的旧书摊上买到一本日本文章家五十岚力的《我的书翰》,中间说起东京的茶食店的点心都不好吃了,只有几家如上野山下的空也,还做得好点心,吃起来馅和糖及果实浑然融合,在舌头上分不出各自的味来。想起德川时代江户的二百五十年的繁华,当然有这一种享乐的流风余韵留传到今日,虽然比起京都来自然有点不及。北京建都已有五百余年之久,论理于衣食住方面应有多少精微的造就,但实际似乎并不如此,即以茶食而论,就不曾知道什么特殊的有滋味的东西。固然我们对于北京情形不甚熟悉,只是随便撞进一家饽饽铺里去买一点来吃,但是就撞过的经验来说,总没有很好吃的点心买到过。难道北京竟是没有好的茶食,还是有而我们不知道呢?这也未必全是为贪口腹之欲,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含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北京的朋友们,能够告诉我两三家做得上好点心的饽饽铺么?

我对于二十世纪的中国货色,有点不大喜欢,粗恶的模仿品,美其名曰国货,要卖得比外国货更贵些。新房子里卖的东西,便不免都有点怀疑,虽然这样说好像遗老的口吻,但总之关于风流享乐的事我是颇迷信传统的。我在西四牌楼以南走过,望着异馥斋的丈许高的独木招牌,不禁神往,因为这不但表示他是义和团以前的老店,那模糊阴暗的字迹又引起我一种焚香静坐的安闲而丰腴的生活的幻想。我不曾焚过什么香,却对于这件事很有趣味,然而终于不敢进香店去,因为怕他们在香盒上已放着花露水与目光皂了。我们于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可怜现在的中国生活,却是极端地干燥粗鄙,别的不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

【赏析】

“民以食为天”,“吃”是人的生活的基本,周作人既然自觉地追求生活的艺术,就必然精于吃而成为“美食家”,而他对人(特别是普通人)的生命存在的关注,又必然热心于吃食的描述,从写于二十年代的这篇《北京的茶食》,到六十年代《南北的点心》,周作人可以说写了一辈子的茶食:这是他的基本文学(人生)题材。

名为“北京的茶食”,却是从一位日本人感叹“东京的茶食店的点心都不好吃了”写起。其实吃不到想吃的东西这类抱怨是我们每时、每地随时都可以听见的,是再普通不过的日常生活中的琐事,谁也不会往深处去想。但在周作人这里却引起了异样的反应,或者说经过周作人的主观过滤,这类平凡的琐事就别有一番意思了。由“东京的茶食”周作人“想起”的是“德川时代江户的二百五十年的繁华”及其流风,这显然是一个学者的联想与感受,经过这样的学术化、文人化的处理,这普通的点心就成为“特殊的有滋味的东西”了。对于周作人(以及和他类似的知识分子),在北京买不到好吃的点心,其遗憾已经超出了“口腹之欲”的不能满足,“总觉得住在古老的京城里吃不到包含历史的精炼的或颓废的点心是一个很大的缺陷”。这里周作人加在“点心”上的修饰语自是引入注目而意味深长的:它赋予普通的“点心”以显示某种历史精神的文化意味,使其成为一种符号与象征。于是,当我们(读者)听到周作人的呼喊:“北京的朋友们,能够告诉我两三家做得上好点心的饽饽铺么?”时,首先想到的是,这是对已经失去的古老的传统文化的呼唤:这样的联想与意义转换也是颇有意思的。

而对于周作人所谓传统文化首先意味着一种生活方式,因此,当周作人走过古旧的北京牌楼,望着义和团以前的老店“丈许高的独木招牌”,那“模糊阴暗的字迹”引起的是对“焚香静坐的安闲而丰腴的生活的幻想”与“神往”,并由此引发出一番非同小可的议论:“我们于日常必需的东西以外,必须还有一点无用的游戏与享乐,生活才觉得有意思。我们看夕阳,看秋河,看花,听雨,闻香,喝不求解渴的酒,吃不求饱的点心,都是生活上必要的——虽然是无用的装点,而且是愈精炼愈好”。这是再一次的“意义”升华:所讨论的已经不仅是传统文化的价值,而是对理想的人的生活方式、生命形态的探讨与鼓吹:在周作人看来,人之所以为人就因为于满足生理的欲求的“日用必需的东西”以外,还要有精神的需求,而精神的需求又必须包括超功利的“无用的游戏与享乐”。对人的生活的“意思”的这种阐释,恐怕不能仅仅看作是对士大夫情趣的追怀,或许应该把它视为“五四”时期对“健全的人性(以及健全的人的生活)”的追求与探讨的继续与深入。而这种理想化的追求在中国的现实中自然是不能实现的,周作人终于发出了这样的感慨:“可怜现在的中国生活,却是极端地干燥粗鄙,别的不说,我在北京彷徨了十年,终未曾吃到好点心”。人们很容易就注意到这里用词的沉重:“彷徨”而至于“十年”,这自然不仅仅因为“未曾吃到好点心”。

喝茶

前回徐志摩先生在平民中学讲“吃茶”,——并不是胡适之先生所说的“吃讲茶”,——我没有工夫去听,又可惜没有见到他精心结构的讲稿,但我推想他是在讲日本的“茶道”(英文译作Teaism),而且一定说的很好,茶道的意思,用平凡的话来说,可以称作“忙里偷闲,苦中作乐”,在不完全的现世享乐一点美与和谐,在刹那间体会永久,是日本之“象征的文化”里的一种代表艺术。关于这一件事,徐先生一定已有透彻巧妙的解说,不必再来多嘴,我现在所想说的,只是我个人的很平常的喝茶罢了。

喝茶以绿茶为正宗,红茶已经没有什么意味,何况又加糖——与牛奶?葛辛(GeorgeGissing)的《草堂随笔》(PrivatePapersofHenryRyecroft)确是很有趣味的书,但冬之卷里说及饮茶,以为英国家庭里下午的红茶与黄油面包是一日中最大的乐事,支那饮茶已历千百年,未必能领略此种乐趣与实益的万分之一,则我殊不以为然,红茶带“土斯”未始不可吃,但这只是当饭,在肚饥时食之而已;我的所谓喝茶,却是在喝清茶,在赏鉴其色与香与味,意未必在止渴,自然更不在果腹了。中国古昔曾吃过煎茶及抹茶,现在所用的都是泡茶,冈仓觉三在《茶之书》(BookofTea,1919)里很巧妙的称之曰“自然主义的茶”,所以我们所重的即在这自然之妙味。中国人上茶馆去,左一碗右一碗的喝了半天,好像是刚从沙漠里回来的样子,颇合于我的喝茶的意思(听说闽粤有所谓吃工夫茶者自然也有道理),只可惜近来太是洋场化,失了本意,其结果成为饭馆子之流,只在乡村间还保存一点古风,唯是屋宇器具简陋万分,或者但可称为颇有喝茶之意,而未可许为已得喝茶之道也。

喝茶当于瓦屋纸窗之下,清泉绿茶,用素雅的陶瓷茶具,同二三人共饮,得半日之闲,可抵十年的尘梦。喝茶之后,再去继续修各人的胜业,无论为名为利,都无不可,但偶然的片刻优游乃至亦断不可少,中国喝茶时多吃瓜子,我觉得不很适宜,喝茶时所吃的东西应当是轻淡的“茶食”。中国的茶食却变了“满汉饽饽”,其性质与“阿阿兜”相差无几;不是喝茶时所吃的东西了。日本的点心虽是豆米的成品,但那优雅的形色,朴素的味道,很合于茶食的资格,如各色的“羊羹”(据上田恭辅氏考据,说是出于中国唐时的羊肝饼),尤有特殊的风味。江南茶馆里有一种“干丝”,用豆腐干切成细丝,加姜丝酱油,重汤炖热,上浇麻油,出以供客,其利益为“堂倌”所独有。豆腐干中本有一种“茶干”,今变而为丝,亦颇与茶相宜。在南京时常食此品,据云有某寺方丈所制为最,虽也曾尝试,却已忘记,所记得者乃只是下关的江天阁而已。学生们的习惯,平常“干丝”既出,大抵不即食,等到麻油再加,开水重换之后,始行举箸,最为合式,因为一到即罄,次碗继至,不遑应酬,否则麻油三浇,旋即撤去,怒形于色,未免使客不欢而散,茶意都消了。

吾乡昌安门外有一处地方,名三脚桥(实在并无三脚,乃是三出,因以一桥而跨三叉的河上也),其地有豆腐店曰周德和者,制茶干最有名。寻常的豆腐干方约寸半,厚三分,值钱二文,周德和的价值相同,小而且薄,几及一半,黝黑坚实,如紫檀片。我家距三脚桥有步行两小时的路程,故殊不易得,但能吃到油炸者而已。每天有人挑担设炉镬,沿街叫卖,其词曰,

辣酱辣,

麻油炸,

红酱搽,

辣酱拓:

周德和格五香油炸豆腐干。

其制法如上所述,以竹丝插其末端,每枚值三文。豆腐干大小如周德和,而甚柔软,大约系常品。惟经过这样烹调,虽然不是茶食之一,却也不失为一种好豆食。——豆腐的确也是极好的佳妙的食品,可以有种种的变化,唯在西洋不会被领解,正如茶一般。

日本用茶淘饭,名曰“茶渍”,以腌菜及“泽庵”(即福建的黄土萝卜,日本泽庵法师始传此法,盖从中国传去,)等为佐,很有清淡而甘香的风味。中国人未尝不这样吃,唯其原因,非由穷困即为节省,殆少有故意往清茶淡饭中寻其固有之味者,此所以为可惜也。

【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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