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郭学青的魔掌中逃出来,沈乐长长地吐出了一口气:“这小子真是越来越难对付了!”
由于为了逃房租,她根本没注意上的是哪一趟公交车,这会儿定下心来才发现原来这是开往妙成街的110路。妙成街在沈乐居住的乐永街的下一站,而且也是终点站。
两条街本来隔得也还是有些远,有二十分钟车程,但是由于妙成街龙蛇混杂,治安紊乱,公交车也就非常少了,沈乐没想到自己随便一搭就搭上了这么班。
说来,沈乐还是出生在妙成街的,可是8岁她就离开了,并且从来未曾再踏入一步。没想到今儿个阴错阳差地,居然要故地重游一番。
而孙大叔则是伸出右手掌搭在额头上,俯视着窗户外景象,半响后,不屑地道:“你们这筋斗云比起以前俺老孙那来说实在是太慢了点吧!”
“你家的筋斗云是带轮子的?”沈乐没好气地回道。
孙大叔顿时恍然:“原来是风火轮啊!”
沈乐一眼瞥见车厢里众人那仿佛是踩到大便般的神情,赶紧把头扭向一边,假装不认识这货。
这妙成街虽然口碑非常差,但是却有个特别的称呼:男人的梦乡。
虽说这里被叫成街,但是却是由好几条街道交错而成的区域。
街上到处都是发廊、酒吧、旅馆,但是也有非常高档的夜总会、酒店、地下赌坊,是个典型的穷人流泪,富人享乐的地方。
故而,这里除了流氓混混外还经常有很多黑白两道的大人物会光顾。
沈乐觉得人家孙大叔这才刚来就带他去见这个世界上最糟糕的一面有点影响二十一世纪的形象,这就好比去相亲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如果我们以后分手的话XXXX。”实在是倒胃口。
不过好在孙大叔的注意力根本不在这上面,一下车,他就双眼发光地朝路边跑了去。当沈乐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钻进了一家水果店,趴在人家摆放着一排香蕉的摊位上,不停地抚摸着那香蕉皮,就像是抚摸情人光滑的肌肤似的。
沈乐一拍额头,只得跟了过去,然后提起孙大叔手中那把香蕉递到店家手里:“给我来两……根!”
从水果店里出来,两人一人拿着根香蕉,剥了皮,漫无目的地边走边吃。
突然,一个小鬼低着头急冲冲地走了过来,他似乎根本没注意到前面有人,一不留神儿就将沈乐给狠狠撞了下。
“啊!”沈乐没忍住轻呼了一声。
那小鬼约莫十一二岁,样貌甚是乖巧,可惜身上脏兮兮的,见自己撞了人,立马就开始点头哈腰地道歉,很显然是混迹在这妙成街最底层的小孩。
见沈乐没有要追究的意思,他立刻转身就跑了,然后溜进了一条小巷道。他蹲在巷道口,脸上退去了刚才那份懦弱,取而代之地却是一副得意之色。同时,他便从衣袖中摸出来一个钱包。
然而,当他打开钱包后就失望了,里面居然只有一张五块和两个硬币……
小鬼叹了口气,自言自语道:“可真是穷啊!我都比她有钱!”
说着,他便摸向自己的怀中。可是这一摸之下,大惊失色:“我的钱袋呢!”
可是他找遍了身上的每一个角落都没能翻出自己的钱袋。
“三个银币,三张十块、一张二十块、一张五十块,嗯!可以给猴哥买上十斤香蕉,再买上十包山楂卷还有多余,可真是以小换大啊!”
惊慌失措之际,小鬼听到有人说话,他抬眼看去,却见正是刚才被自己摸了钱包那女的正好从巷道口前经过,而此时她的手中拿着的居然正是自己的钱袋!
这一刻他才知道原来自己遇到真正的高手了……
而一见钱在对方手上,他脸色非常焦急,那钱对他来说可是……
于是他立刻冲出巷道,没忍住喊道:“那可是我的钱!”
然而他刚一喊出声,便警觉地捂住嘴。可是晚了,他顿觉脚下一空,已经被人从身后抓住衣襟给提了起来。
猴哥将这小鬼往撑衣杆上一挂,从他手中抢过钱包来抛给了沈乐,笑道:“沈乐,你们这的小孩子可一点不老实!”
沈乐走过来,一拳头敲在那小鬼的头上:“这么小就学人家偷东西!”
小鬼抱着头叫得呜呼哀哉的。
沈乐却不管他,而是将自己的钱包打开一看,眉头一皱:“喂!我说,我这里面明明有七八百块的,你给藏哪儿去了?”
小鬼一听,惊诧得忘了痛,他大概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挺道貌岸然的女的居然藏着这么颗猥琐的心。于是他吞吞吐吐道:“里……里面就只有七块的好不好!”
沈乐却不依不饶:“你小子赶紧把钱给我交出来!”
哪知道,这小鬼却是一低下了头,坐在了地上,狠狠一拳头敲在了地面上,两行眼泪居然一下子从他的脸颊上滚落了下来。他的声音有些颤抖:“我……我不是故意当小偷的,我需要钱,我要见我姐姐!”
看着小鬼滑落在地的泪水,沈乐心中一颤,沉默了半响,最后走了过去,拽住他的衣领将他拖着往前走去:“本来不想管闲事的,可是既然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算了,猴哥,香蕉就下次再买了。”
孙大叔眨巴着他那双猴眼,挠了挠腮帮子,又蹦又跳地跟了上去,笑道:“沈乐,其实你是个好人!我就喜欢你这种不正经的好人,比俺师傅有意思多了,哈哈!”
沈乐:“什么叫不正经?这个词汇很有点歧义的。”
最后,沈乐和孙大叔跟着小鬼到了他住的地方。
一到地方,沈乐一愣,这景象似乎回到了8岁前。是的,8岁前,沈乐差不多也是住在这样的地方……
说是住的地方,其实不过是用废弃的木头、胶纸等材料搭起来的一个勉强能遮风避雨的小屋,而且这一片区像这样的屋子到处都是,里面住的大多是些孤儿或者老人。不过讽刺的是也就妙成街这样没有什么法制约束的地方会允许这些废屋的存在,让这些人还有点容身之所。
三人在屋里坐了,小鬼便开始说起自己的事情来。
原来这小鬼叫刘海,母亲早逝,父亲是个赌鬼,欠了一屁股高利贷,自己逃了。他还有个大他五岁的姐姐叫刘云,姐弟两相依为命。可是放高利贷的人找不见他们父亲,见刘云长得漂亮,便强行将她卖到了妙成首屈一指的夜总会“红楼”。
那已经是三年前的事情了,这三年间为了能见上姐姐一面,刘海想尽了各种方法,可最后他都会被红楼的保安给打得半死抬了出来。
“我想见见我的姐姐,我想让她自由,我想把她救出来!可是,我没有钱,所以才会去当小偷……”刘海低着头,双肩颤抖,声色哽咽。
看着这样的刘海,沈乐默不作声地拿出刘海的钱袋,从里面摸出了一块硬币,然后把钱袋还给了他。她将那块硬币轻轻一抛,然后一手握住,嘴角勾起一丝笑容:“想要见姐姐不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么?要用钱才能见面本来就是荒谬的!你的委托金,我乐乐委托店就收下了,这事儿包在我们身上!”
刘海抬起了头,眼中满是惊诧,他脸上还挂着未干的泪水,他怎么也想不通这个前一刻还在敲诈自己的女人,现在居然愿意帮助自己?谁不知道红楼的老板后台有多硬,没有人会为了他这种底层人去得罪这种权贵的,他有点搞不清楚她到底是烂好人还是女流氓了。
然而沈乐却伸出手来替他擦去了脸上的泪水,温和地微笑道:“像我这种平时就目无法纪的人,剩下的也就只有仁义了。不过……”沈乐突然站起来抓住了刘海的衣襟,“你以后也不许再偷东西了!”
刘海觉得这女人变脸就跟变天似的,吞了吞口水后赶紧拼命地摇头:“我再也不当小偷了!再也不敢了!”
沈乐松开了他,又换上了笑脸,站起身来走出了小屋,边走边道:“猴哥,干活了!难得有生意,可要打起精神来哦!”
孙大叔一边挠着脑袋,一边蹦蹦跳跳地跟了上去。
“猴哥,既然那老神棍把你放我这了,那咱们就是伙伴了!所以,我要先跟你讲讲我这乐乐委托店的约法三章。第一:不许随地大小便!(好有针对性)第二:不许在店里看JUMP以外的漫画书;第三:只要接下的委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一定要完成,绝对不许半途而废!”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好不容易接到单生意而有些亢奋,总之沈乐说得神采飞扬。
孙大叔单手耍着撑衣杆哈哈笑了起来:“啊哈哈哈!你这小姑娘居然还有自己的原则的嘛!”
红楼坐落在妙成街最繁华的地段,能来这里的客人大多都是有些身份地位的,故而这红楼的名气自然也非常响亮。沈乐和孙大叔基本没花什么功夫就找到了红楼的位置。
到了跟前,两人才发现,原来这红楼是一座仿古建筑,层层叠叠的角楼交错在一起,只见屋檐,不见内里。唯一可通入的是两扇朱漆大门,门顶上挂着一块烫金门匾:红楼。两个身穿素白古装,略施淡妆的女子正站在门口向进出的人点头微笑。这些给人的感觉都亲切自然,和一般夜总会有很大差别。
“哟!妓院就是妓院,还搞得这么风雅!”沈乐冷哼一声,眼珠子一转,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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