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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12 看到老朋友要打招呼

一进屋,沈乐便奔进了自己的房间,拿出来一套内衣和一件麻布长衫递给她:“你刚才换下的衣服一会儿自己去洗了,先穿我的好了。”

聂小倩心不甘情不愿地接过那衣服,在沈乐的指点下穿上。

看她终于老实了点,沈乐才语重心长地道:“既然到了这里就要遵守这里的基本规则,我乐乐委托店的约法三章你给我记清楚了。第一:不许裸奔!(难道第一条是因人而异的?)第二:不许看JUMP以外的漫画书。第三:我这可是委托店,来了就要干活!所以只要接下的委托,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一定要完成,绝对不许半途而废!”

聂小倩无所谓地耸了耸肩:“反正我的目的是摆脱和那死书生的姻缘纠葛,我要从被人安排好的剧情里解脱出来,做真正的自己,其它的无所谓。”

沈乐的嘴角顿时猛抽,要知道聂小倩和宁采臣的人鬼之恋俘获了多少痴男怨女的心啊!而现在这位当事人居然若无其事地说要摆脱这段纠葛……不过话又说回来,任何一个有自我意识的人都不想按照别人设计好的剧本上演自己的人生吧!

突然之间,沈乐觉得自己还是挺幸运的,即便是再穷,但是至少还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生存的方式。而这些文学名著中的人物即便留下了多少千秋佳话那也是作者手中的棋子,任由摆布。

但是摆在沈乐面前的难题来了,晚上该让聂小倩睡哪里呢?自己就一张床,沈乐实在不习惯跟别人挤着睡,而且还是个比自己漂亮百倍的美女,这样会让她自卑得睡不着的。

跟猴哥睡?猴哥似乎没有太多的男女意识,倒是不担心什么,而且他的地铺也够宽敞。可是这也太不符合社会伦常了,要是真那样的话,这本小说估计到这里就会被可乐编给咔嚓掉吧!

好在天无绝人之路,沈乐脑海中的电灯泡突然一亮,有了!

原来以前郭学青不喜欢看东西堆得到处都是,故而在客厅里设计了个三层壁橱,自从房子被沈乐霸占后,沈乐就在里面塞了些杂物之类的。

于是她将壁橱拉开,把里面的东西清理出来,目测了一下,每层大约是一米宽,两米长,80公分高的样子,够睡个人进去了。

于是,她把中间那层放了被褥和枕头进去,然后指着那小窝对聂小倩道:“小倩姐,以后你就睡这了。”

“这有点窄吧?”聂小倩还挺挑剔的。

沈乐摆出一副用心良苦的神情:“那些学生宿舍的床可都是只有这么大块地方的,让你睡这里也是好让你能更快地适应这里的生活方式。”

然后她又对孙大叔道:“今天你就不用跟我一起出门找活了,你就负责把家里的电器工具什么的教会小倩姐就可以了。”

交代完毕后,沈乐便一个人出门了。虽然聂小倩够美貌,可是总不能让她出去当********吧?虽然房租的问题暂时可以不用担心了,前面的已经清了,后面的大不了再拖欠着就好了。可是,对于没有固定经济来源的委托店来说,光是三个人吃喝拉撒的也不是个小数目了。

想想,沈乐就觉得自己现在真是比蹲茅厕蹲到一半的时候才发现没有厕纸还要痛苦。

她一个人在街上晃悠,四处寻找着能不能有什么活计,她现在真是后悔自己没有个一技之长,不然也可以来个街头卖艺啥的。

“老板!”

就在这个时候,沈乐听到背后传来一个声音。她转过身去,却见一位骑着电动车,腰间垮了个大包裹的大叔朝她跑了过来。沈乐认得,他是给人家送报纸的。

大叔跑到沈乐面前便道:“我现在有点急事,你帮我送送报纸吧!给你50块。”

沈乐:“100。”

大叔:“70。”

沈乐:“60”

大叔:“80。”

沈乐:“好吧!”

大叔:“……”

然后大叔便把包裹和电动车交到了沈乐的手上,而自己则拦了辆出租车不知道干嘛去了。

沈乐以前也帮他送过报纸,故而也算是轻车熟路。而且大叔已经对不同街道的报纸进行了区分,沈乐只用挨着送就好了。

这是一件很轻松的工作,不到半天时间她已经送掉了一大半。

“嗯,下一家是警察局。”沈乐一边拿出一叠报纸一边看着附在报纸上的地址念道。

然而当她刚走到警察局门口的时候,却看到一辆警车正好开过来,并停了下来。

坐在副驾上的一名警官立马跳下车去打开了后面的车厢门,沈乐有些好奇,便站在一旁想看看车上到底是什么人。

只见先从车上先后跳下了四名警察,然后便见又是两人压着一名犯人跳了下来。

那犯人年纪大概在二十五六岁,戴着眼镜,长得一副很斯文的脸,看起来很像个老师。他倒也非常洒脱,看着身旁因为裹得太厚而直冒汗水的警察居然关切道:“这么热的天,我看你们还是把防弹衣给脱下来吧!我又不会逃跑!”

那几个警察却对他的话充耳不闻,直接将他朝警局内押去。

沈乐直愣愣地盯着那囚犯的脸,嘴唇微微张开。她绝对没有在犯花痴,因为她是那种即便对方有张再帅的脸也能一脚踩上去的类型。

而她现在之所以表现反常的唯一原因就是眼前这人对她来说实在是太熟悉了,沈乐8岁离开了妙成街被城里的孤儿院收养。在那里,她曾结实了两位非常重要的朋友,其中一人就是那位“高中生”,而另外一位就是眼前这囚犯林漓。

看这些警察的架势,这家伙一定又犯了什么大案子吧!沈乐叹了口气,决定转过身去假装没看见这货。

然而很显然,林漓已经看到了沈乐。

他居然朝着沈乐招手大喊起来:“喂!那边的美女,我们是不是认识?”

沈乐顿时觉得头皮发麻,她才一点不想被这家伙给牵连呢!只见她黑沉着脸走了过去,从口袋里摸出块银币来递给了林漓,道:“抱歉,我可不需要牛郎服务,这个就赏给你了。”

说完,沈乐便朝警局里走了去。而那几名警察明显被这情景给逗得想笑又不敢笑,最后只好硬憋着。

送完报纸已经差不多快傍晚了,沈乐顺路到超市里面买了蔬菜和大米,多了一张吃饭的嘴却没有多一个干活的人,唉!好在香蕉和山楂可以不买,早上郭学青送来的那一堆应该够吃几天了。

然而等她回家,才刚一进门,便迎头撞上一幅让她很想剪裁掉的画面。

只见那林漓居然现在就在自己家里,更无语的人,他正拿着一颗硕大的钻石戒指递到聂小倩的面前:“美丽的小姐,请问能跟我一起私奔吗?”

沈乐提在手上的蔬菜哗啦一声落了地,这个家伙居然这么快就又越狱了?居然都不等到晚上?而他手上那戒指沈乐根本想都不用想,不是偷的就是抢的,而且多半有点来历。因为这家伙还沉浸在古时候劫富济贫的游戏中无法自拔,他认为如果有社会给不了的公正就由他来给予。

不过说来也怪,虽然这家伙的做法非常过时,但是却吸引了一批生活在社会底层的人追随。而且,还真的有很多人因为他的慷慨帮助而走出绝望的阴影。

可是现在沈乐想都没想,飞起一脚把他从窗户上踢飞了出去,然后恶狠狠道:“滚回你的监狱去!”

但是,最后吃饭的时候,饭桌上还是多了一个人……

聂小倩怀里抱着电饭锅,一边用勺子挖着里面的饭一边道:“嗯!我觉得只要有米饭就可以这么过一辈子。”(这家伙当年做鬼之前肯定被饿过好几天!)

孙大叔把香蕉捣碎了然后和着米饭吃得津津有味。(小时候沈乐跟人家过家家的时候也这么干过。)

而很多余的林漓则夹起一片青菜送入口中,然后不满道:“居然连一片肉都没有,你这日子过得也太寒碜了吧?”

沈乐将一口饭刨进嘴里,一边嚼着一边道:“谁让你死皮赖脸地跑来的?滚回去吃你的牢饭吧混蛋!”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突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敲门声。

今天的不速之客还真多,沈乐放下碗筷起身过去开了门,却见门口站着几个身穿警服的人。

其中为首的一人是位非常干练的女警官,她递过来一张纸道:“我们是警察,今天警察局里逃出来位非常危险的犯人,现在我们在进行全城收索,这是逃犯的画像,如果见到了请立刻拨打报警电话。”

沈乐接过那画像一看,那上面正是林漓的肖像,旁边还说有赏金。她高兴得不得了,指着屋里正想说“你们要找的人就在那”的时候,却发现那小子已经不知道溜到哪里去了。

女警官古怪地瞟了眼沈乐,再朝屋里张望了一番,没有发现异常,便叮嘱道:“晚上记得关紧门窗。”

然后,一队人马便砰砰砰地朝楼下跑去了。

沈乐站在门口叹了口气:“这家伙,白吃白喝完也不给我创造点经济收入就这么走了,真不够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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