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金黄洒落在城市,散在高楼大厦的玻璃上,这座大厦,仿佛镀了一层金,像从另一个世界穿越过来一般。
地上的树叶让风吹的在街道上来回滚动,人群穿过一个个红绿灯,城市的活力渐渐升起,以往的清晨是城市活力的开始,现在的夜晚来临才是活力的重新注入。
工作了一天的人们终于可以休息,望着金色的太阳,好像一块圆圆的大金块,迎接着夜晚到来的各种欲望,天黑了,是这些人们消费最多的时候。
有的人满面笑容拿着手机,用微信约上几个朋友,商量着晚上去何方一醉方休,来解脱自己,有的人满面愁容,挎着单肩包,两眼放空,怔怔的走着脚下的路,想着赶紧回到自己的小房间,去****自己的伤口,人头攒动,每个人的想法不同,有喜有忧,高兴的人觉得今天空气很顺畅,难过的人,就忘记了如何呼吸。
王水也在人群中,一个平凡的普通人,这个世界上没有所谓来的光环,王水想着,也许这个世界该有个英雄,哪怕是假的,是幻想的,但至少可以激励很多人。
太阳最后的光不会吝啬,照在了所有人身上,王水抬抬头,看着太阳,那些光正好照在了王水的脸上,眯眯眼睛,很暖,他觉得很舒服,王水有些贪婪起来,多希望有个人的阳光可以分给他,让他觉得更暖一些。
“我曾经跨过山和大海,也穿过人山人海,我曾经拥有着的一切,转眼都飘散如烟......”王水比较喜欢的歌,他更喜欢最后的这句歌词,喜欢这首歌,王水就把它当作了手机铃声,现在他的手机不是经常会响起铃声,因为没人给他打电话了,但他女朋友会经常打给他。
“喂,老公,干嘛呢?”还没有结婚,王水女朋友却很习惯叫他老公,
“刚出去面试了一份工作,准备回家呢,怎么了,宝宝。”他女朋友叫丹丹,相比叫她宝宝,他更喜欢喊她的名字,但她觉得不亲切。
电话那边传来男人的声音,说什么王水没有听清,丹丹答应了一声接着对王水说道:“老公,今天晚上我去你那,别睡太早,等我电话,来接我,我要上班了,不和你说了。”
“嗯,知道了。”王水说完,丹丹那边便挂了电话,他把手机放进了兜里,拉了拉肩膀上的皮包背带,眼睛里有些闪动,包里没装太多东西,可是他感觉有点累。
他住在城市中心,每当有人问起,他都能骄傲的说自己住在金地商厦附近,别人也会投来羡慕的眼光,城市不大,这座商厦,是这座城市耀眼的地标,附近房价极贵。
那些人也许不知道,金地商厦附近,也有廉价的出租房,廉价到白天都看不到阳光,廉价是因为没有窗户的密室,只有一扇门可以打开透气,潮湿和发霉滋养出来的虫子,是王水养的宠物。
王水终于走回了那个可以休息的据点,现在他称为家的地方,打开灯,乳白色的灯泡撒发出的是寒意,像他潮湿的被褥一样,那么凉,发霉的味道充斥着王水的整个鼻腔,他曾经把房间都清空了,却找不到发霉的根源,习惯就自然了。
打开桌子上的笔记本电脑,从旁边捞起一瓶矿泉水,“咕咚咕咚”一口气喝了一大半,电脑是在家时父母给他买的,买了很久,款式很老,看不了电影,玩不了游戏,甚至做一份简历都要卡半天。
很荣幸,今天去面试工作,一样的没有成功,不是知名大学毕业,没有工作经验,唯一可以说出口的做过生意,但往往面试官听到做过生意,眼皮就耷拉下来一半。
今天从王水醒来,到现在都还没有吃饭,他本来想在外面小摊上买份煎饼,可是一问煎饼涨价了,五块钱一张,问完之后,觉得自己也没那么饿,想想还是晚点饿了再吃吧,肚子里没东西,他也忘了昨天吃了什么。
在电脑上看了几眼58同城的招聘信息,记下来几家公司的号码,想着明天要去试试,已经七点多了,打开新闻头条,关心关心今天的大事件,目前也没有什么重要的事件,娱乐板块仍然和以往一样,占据着榜首,至今吵闹最凶的还是娱乐圈某明星妻子出轨。
有些困意,放了首歌,王水想着睡一会,冰凉的床,渐渐也被焐热了,歌声动听与否不重要,重要的是歌词。
“我曾经毁掉我的一切,只想永远的离开,我曾经堕入无边黑暗,想挣扎无法自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