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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19 地铁里的旅程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有一个人让我注视的感觉。

天黑后研一如既往地跑去酒吧喝酒的时候,我打开laptop,放DVD看。

俄文原声,听不懂。日文字幕,看不懂。那小子没得说错,我果然是彻头彻尾的不懂。

气死了,Alt+F4,关掉。

最宝贵的东西,最宝贵的东西……弄坏了,就只能是垃圾。

翻出背包里的书稿来看,那份让渡协议夹在其中,既是讽刺又是安慰。

可毕竟,他还是留下了东西给我,而且,不会像研的DVD一样,脆弱得连车子轮胎都经受不起。

我应该为此庆幸吗?

把七七八八的杂物收进背包,出门在外的人,一只旅行包就是整个世界,我还变本加厉,去哪里、干什么都要驮着它,弄得好像里面装着稀世珍宝,如果不是在这种基本上只有穷鬼出没的便宜旅社,恐怕早就引贼觊觎了。

轻而易举找到那个半醉的混血小子,他的面前果然已经摞起了大大小小的杯子瓶子。

“喂喂喂,导游,你明天爬不爬得起来?”

这里的人多半是夜里喝酒白天睡觉,可我是观光客,当然要白天出去,所以必然得阻止临时导游猛灌啤酒的恶劣行径。

我拍着吧台叫嚣,惹来此人烦躁的一记白眼。

酒保同情地侧目以视之。北川研的神经一经酒精浸泡,就会失去平日思考问题的水准,我已领教过一次,却仍死不悔改地往枪口上撞。

我打量了一下他放在腿上的背包,抓住带子一把拽出,转身就走。

此举甚为奏效,我才走到酒吧门口,研就怒气冲冲地追了上来,反应不慢,看来醉得还不是很厉害。

“你这女人真是有毛病啊!住在海边的是不是?管这么宽!”

“唷,腿脚挺利索的嘛。”我故作惊讶地松开手,让他轻松夺包,“还以为不省人事了,太低估你的酒量是我不对,对不住,你回去再喝吧,不过小心背包喔,要是像我刚认识你时那个烂泥样似的,十个也不够丢!”

他哼一声,背包甩上肩头,喝酒的兴头被我一扫而空,满脸无趣地往外走。

旅社附近有一座桥,可惜下面并没有河水,只有川流不息的人群。这种桥没有独特的名字,统称“天桥”。

天桥,如果真的能通天也就罢了,是谁想出来这种称呼的呢?

半夜时分在下面的超市买了啤酒和热咖啡,爬上距离地面十几米的高度畅饮,在这个路灯照不到的小小世界,风也因此大了许多。研手肘撑着栏杆,抓住易拉罐的杯口部分,任它晃啊晃啊,一副要掉下去的样子。

“抓稳点,掉下去砸着人我们可来不及逃。”我不由得皱眉,他出神的表情和力道越见松弛的手指让我有一把夺过易拉罐的冲动。

研没有回答,依然维持那张神游的脸,只是把罐子移到我面前摇了摇,听声音里面差不多已经被喝空了,薄薄一个铁皮罐子,连站都站不稳,掉下去也砸不死人。

“你喝那么快做什么,喝得太猛还是会醉的。”我继续皱眉,手里咖啡没动几口,却冷得彻彻底底,让人顿失食欲。

“就当喝可乐。”研撇撇嘴角,“反正也没多高的度数。”

“这不是度数不度数的问题,而是在这种冷天里,它真的很难喝。如果美味,哪怕一百度我也干了。”我抽出他手里的罐子,把最后一点点倒进嘴里,然后露出难以忍受的表情。

研淡淡一笑,“说的是。还是可乐好,以后不甜的,不喝。”

“社会学家分析,如今这代人是喝着可乐长大的,可乐代表的理念就是好喝、爽快,从不强调营养价值,十分符合、并象征着新新人类只图享乐的精神主义。”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你居然会背唐诗?”我大为诧异,“而、而且还是《将进酒》?”

他耸耸肩,“仅此一句而已,室友的口头禅。”

风从桥下吹上来,从不远处的高架桥上吹下来,从马路上经过的车辆带起的尘土中冲过来,时不时撩乱头发,一开始我还用手扒拉一下刘海,几次下来就懒得去整理了。

紧一紧围巾,我突然发现一件事,“这么大冷的天,你怎么光着脖子啊?”

研下意识将手放在喉咙处,不露痕迹地拢了拢敞向两边的衣领。

我抓着围巾末端,一圈儿一圈儿解下来,“喏,给你。放心,我包里还有备用的。”

他如我所预料的那样,没有伸手接过。我索性歹徒似的将一米多长的围巾往他脖子上一勒,“黑白格子的图案,男女通用,这可是我最喜欢的一条,别不识抬举。”

他倒也没有挣扎,任凭我摆布完之后,顺手扯了一下略微有些紧的结,“谢谢。”

还是那种平平常常的口气,谦和的礼貌显得略微有些冷淡。碰触到我的目光时,研很自然地半垂下眼帘,不知道他浓密的睫毛是不是为了遮挡住对我的防备和猜疑呢?

难道无意中触动了什么会勾起往事回忆的机关?扪心自问一句,我挑着眉稍稍压低视线,“不客气,下午的事,该我说对不起。”

“什么?”

“你的DVD。”

“意外而已。”

他答得倒挺平淡,丝毫没有流露出眷恋和怒意,我想起包里刚买的《Solaris》,“那张碟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吧?”

“没什么,无聊时的消遣。”

唉,习惯了习惯了,明明是想关心一下,却被冷冷地拒之千里之外。做人要识趣,不能穷追不舍,刨根问底。这个道理鄙人早就明白,可是为什么,我就是对他的过去这么感兴趣呢?

次日行程还是以游荡为主,这回变成了坐地铁——不是为了去什么地方,而是专门领略这片地下风光,只是绕得我头晕。

“你该不会是想卖了我吧。”地面上我都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更别说地下。

“找到买主再说。”他心不在焉地回答。

“为什么喜欢地铁这么复杂的东西?”我是路痴,所以向来对一通到底的乡间小道有巨大的好感。

“东京地铁再复杂也复杂不过纽约。”研站在月台上,我歪着头,发现他有一个看起来很倔强的侧面。

正打算开口说点什么,他的手机响了,我于是闭嘴,耐心地等他接听完毕,同时在脑子里思索自己刚才到底想说什么的来着?怎么给铃声一搅和就全忘光了。

他三言两语就讲完,说的还是英语,大意是过不久就回去,没什么好担心的。

列车呼啦啦地进站,乘客鱼贯入内。

“女朋友?”因为位子不多,我坐着,他站着,说话得仰起头,弄得脖子很不爽。

他头也不低,忙着给眼睛找一个东西盯,“美国的同学。”

我撇撇嘴,“我想也是,你这种人不太可能去喜欢别人吧。”这话挺耳熟,说起来好像也颇顺口呢。

“人都是要死的,喜欢有什么用。”

车开动了,窗外的广告牌先是拉伸,然后变成无边无际的黑暗,车厢里的人除了找位子和落脚点,还得同时给视线找个安放处,好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傻。我目光的巢穴就是研的脸,“这么说好像死了爱人似的!”

他冷笑一声,“是又怎么样,我喜欢的人已经烧成灰了。”

从上车开始他就一直没正眼看过我,如果我们的脸是彼此的靶子,目光是子弹,那我的还干干净净,而他的已经千疮百孔。

车开过一站又一站,车厢里的人时多时少,他拉着扶手随车身颠簸,我们始终保持一段像陌生人一样的距离。

地下确实是个不错的世界,有得吃,有得玩,还暖和,我开始想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回到地面上去。在车里,晃着晃着就有了睡意,一觉醒来物是人非,只有研就在不远的地方漫不经心地抓着扶手,好像时间才过去了几分钟。

车厢比较空的时候他会坐在一两个座位开外,拉上茸茸边的帽子,不知道是睡觉还是听音乐——那副耳机似乎从来就没被他摘下过,和背包一样,绝不离肩。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有一个人让我注视的感觉。

研当然知道我在看他,不过对此,他始终采取置若罔闻的态度,要下车要拐弯都不打招呼,俨然对我的跟踪技术很有信心。

“我说,你打算像这样在地下转一整天?日本的名胜古迹就是这些钢轨铁龙吗?”

“不喜欢可以不要跟。”他看起来真是巴不得我还他清静。

“算了,名胜古迹哪有你好看。”我耸耸肩,开着玩笑认命,“四月来还可以去上野公园看樱花,可惜现在是隆冬。”

“当下季节的确没几个观光客,你是发什么神经,选在这时候跑来?”

“你又是发什么神经,豪华酒店不住跑去滚大通铺?”我乐呵呵地反问。

“问你自己不就知道了。”他没好气地别开目光。

哦,对哦,我差点忘了,我也是“有钱人”呢。

“哈,自己都不知道答案,就别一副传道授业解惑的架势了。”

研朝着我迷茫的样子撇撇嘴角,噎得我哑口无言,恼羞成怒,“半斤八两,彼此彼此!”

“搬出青年旅社吧,既然有住饭店的能力。”空气中产生气流,越来越强烈,车快要进站了,他不无嘲讽地看我一眼,“这是为你好。”

“你住海里的?管得更宽。”我提高声调,“是烦我老跟着你吧!”

“这么有自知之明就老实住酒店去,或者买张机票回去。”

“就是要烦你,你奈我何!”

话虽这么说,我还是由衷佩服北川研良好的素养,换作其他人,被纠缠到这种地步,老早拍屁股走人了。

我知道他很不爽,但是出于99%的责任和1%的同情,他还是选择了忍让。

车厢里的人不太多,我们出行时已经避开了上班族来去的高峰期。

“你刚才说,你喜欢的人已经烧成灰了?”晃动有序的节奏和暖和膨胀的空气都能让人昏昏欲睡,大概是出于提神醒脑的目的,我不带任何挑衅意味地发问。

沉默了一秒,他开口:“你何不到G大去打听一番?”

“这么说来基本上是家喻户晓喽?”我发现他虽然闭着眼睛神志却相当清醒,外表不设防其实警惕性比谁都高。

“茶余饭后的大八卦,感兴趣吗?”他哼一声,带出这句话。

“你想说”老实讲,从他不友好的态度,我看出自己捅了一个不大不小的马蜂窝,要补救也来得及,只是得仰仗口才的好坏了。

可惜我从来就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典型,一句“你想说?”无意中把矛盾又抛还给了研,果然气得他火冒三丈,压抑着“刷”地把头转过去。

“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我充分发挥八卦狂的本色,“个性是不是很温和?”

他被我问得避无可避,索性把怀里Ipod的音量开到最大,然后阖眼作置若罔闻状。

好吧,逃避,一起逃避。我苦笑一下,摸出自己的MP3,连摁几下都是黑屏,居然碰上电量不足,唉,人一倒霉,诸事不顺。

尽管无济于事,我还是习惯性地把耳机塞进了耳朵里,然后头往边上一歪。倒也奇怪,我在人来人往的公众场合从没睡着过,这次却破天荒地打起盹。

醒过来时不知道睡了多久,因为我没有戴手表的习惯,加上时间观念淡薄,只能凭手脚的麻痹和冰冷程度来勉强判断,估计睡了挺久。

我一边在心里哎唷一边艰难地活动脖子和四肢,不动没感觉,稍微动弹一下又跟千万只蚂蚁啃似的,唉这比喻谁想出来的,太贴切了。

等了好一会儿我才把注意力转移到眼皮底下,黑白格子图案——昨天送给研的围巾,怎么在我身上?

“坐过站了吧?”我基本上已经滑出了座位的一半,姿势十分不雅,可是鉴于酸麻难当的滋味,不敢贸贸然一下子坐直,只好状若垂死,一点一点艰难挣扎。

“没有要去的地方,也就无所谓哪站下车了。”研的耳机不知道什么时候取了下来——这家伙可是连睡觉时都没摘过。我突然发现自己耳朵眼儿里也是空空如也,明明就是戴着它睡着的啊!一急之下伸手去摸,忘了某种因姿势歪斜而造成的制约,顿时右手饱尝电击滋味,当下“哎唷唷唷”惨叫起来。

不过也亏得这么一折腾,好像不那么麻了。我扒下围巾,突然发现上面有一部分湿答答的,“哇!北川研!你不会拿我昂贵的羊毛围巾擦鼻涕吧?太过分啦!”

他不置可否地白我一眼,顿了好一会儿才扔过来一句:“明明是你自己擦的。”

我一怔,“你当我三岁?这条围巾我昨天才送给你!”

“所以刚才拿给你盖,谁知道你抓着擦啊擦啊,眼泪鼻涕全在上面。”

我将信将疑,翻来覆去地检视一番,不做声了。

“梦到什么了,哭得淅沥哗啦。”大概是对我刚才追根究底的反击,研的问题里有一丝凉飕飕的意味。

“不知道,要么是我根本没做梦,要么就是忘了,总之完全想不起来。”我很老实地回答。

“嘁,不愿意说就算了,唉。”

我呵呵笑了笑,“你肯告诉我你喜欢的人是什么样子,我就告诉你我梦到什么喽。”

“你还真是死缠烂打。”他不屑地皱皱眉,起身出车厢。

“职业习惯。”我不以为然地跟在他身后。

“记者?”他没回头,兀自穿梭在人流中。

“写小说。”

“唷!”研停步,极快地转头扫了我一眼,“这么一说,感觉还真像。”

“哪方面?”

“喜怒无常的神经质啊。”

我哈哈一笑,加紧步伐来到他身侧,“按这个标准你貌似比我更像!”

“我是研究小说的,研究你懂吗?”

“怎么不懂,准老学究一名。”

已经在地下穿行了大半天,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地斗着嘴,心满意足地钻上地面觅食。

“对了,你还在读书吧?”等菜的时候百无聊赖,我只好继续做包打听,“那我岂不是比你年长?”

“别高兴太早,我是研究生,不是读大学。”研虽然是心不在焉,可也没因此让我占到口头上的便宜,这家伙真精。

“噢,学什么专业?”无所谓,你精我也不傻,故作漫不经心状地套话乃鄙人强项。

“俄文。”

“那也算是你的母语吧?”记得他说过,母亲是俄罗斯人,“可是学俄国文学为什么要去芝加哥?申请莫斯科的大学不是更合适?”

“芝大给了奖学金,这个解释合理吗?”正值晚餐时间,店里客人很多,老板和侍者都忙不过来,加之我们坐在比较偏的位置,被怠慢是理所当然。大概研也觉得无聊,所以回答我一个接一个的问题时,竟然显得颇有耐心。

“合理,非常合理。”简直是太合理的答案了,就因为如此符合逻辑,反而让我措手不及,“你家好像是开银行的吧?”

“开银行才会粘惹铜臭,斤斤计较。好好的,谁愿意跟钱过不去,脑袋又没给车轮碾过。”他毫不掩饰地打着呵欠,疲态毕露。

嚯嚯,最好是让他累得虚脱,困到迷糊,晃回去倒头就睡,才不致于又跑到酒吧里买醉。

“别睡啊,睡着了我会偷你的包。”

“想偷就试试吧。”慵懒的回答,仿佛阵阵轻微电流窜进脑袋,我突然发现自己好像也困得不行,唉,看来谁先睡着还不一定呢……

乌冬面端上来时我先前旺盛的食欲已经烟消云散。眼皮直打架,脑袋里万只小鼓在噼里啪啦敲得倍儿欢实,勉强扒拉几口,味同嚼蜡,“饿得睡不着”真是句屁话,原来人困的时候,压根就不知道饿了。

把筷子胡乱往面条里一插,碗一推,我环抱双臂大大咧咧地趴在桌上,连研的话都没听见就一头扎进了梦乡,不过,也许是他根本就没开口说话。睡着的感觉就像在一条船上,船舷四围波光荡漾,涛声平静而深远,似乎在催人入眠,又似乎要将人唤回现实。

还是一觉无梦。自始至终,我虽然感觉身在船舱,悠悠晃荡,却一直不忘提醒自己正趴在面店的桌上。

手掌突然有了针扎的感觉,连着无名指和小指,唉,熟悉的酸麻感啊!都是睡相惹的祸。从小就这样,夏天睡凉席,早晨起来脸上会有席子的杠印;冬天睡软绵绵的大枕头,早晨醒了会发现脖子肩膀扭不过来,耳朵呈折叠状,痛得叽哇乱叫,也造就了起码赖床十分钟的习惯——不是不想动,是动不了。

“醒了就别装睡,老板快打烊了。”

对面传来淡淡的命令,我一脸扭曲地抬起下巴,惺忪睡眼对上北川研那张俊脸,他撑着下巴的手还捏了一只小瓷花杯,这个造型颇有杂志封面人物的派头。

“唉,我一定被你给催眠了。”沮丧地搓着脸,我打量空空如也的店,以及面前热气腾腾的乌冬面。鱼板青葱天妇罗,新鲜得好似刚刚端上来一样,腊月寒冬,一碗面要冷掉只是发个呆的工夫,难道我才睡几分钟?可是,客人都走净了,墙上挂钟也分明显示着时间已经过去了整整两个钟头。

我静悄悄抬眼朝研望去,那家伙澄澈的眼睛正注视着空气中某个虚无的点,一副摆明了在走神的架势,有一口没一口地浅啜清酒。观察完毕,我收回目光,拉过瓷碗,也不搅拌一下就大口吞吃。

人间最美妙的滋味莫过于“睡足饭饱”,当困倦饥饿都被一扫而空,满足感——哪怕只是转瞬即逝的满足感就会充溢心尖。

“吃得真香啊。”

我连汤汁也没放过,将空碗放下时,研淡淡地说。

“你又喝酒啊。”我学这家伙的语气,“酒真有这么好吗?前不久不是才说过,不甜的,不喝?”

“清酒是甜的。”他淡笑。

“哦?”

研把小瓶放在桌上推过来,我抿了抿,感觉上了他的当。这晶莹透亮的液体虽然不像二锅头那么冲,可也着实跟甜扯不上什么关系,他味觉出问题了吧。

“怎样?”研接过我递还的酒瓶。

“嗯,还真是有一点甜。”几乎没怎么迟疑,我极其自然地撒了个谎。

这家伙竟然笑了,“哦,原来清酒真是甜的。”

我忍不住嘴角抽搐,“哈?你玩我呢!”

“我反正是感觉不出来。”他发现瓶里的酒已经倒完,遂伸手叫来店里老板,虽然听不懂,但看样子似乎是要结账。

我赶紧插了一句:“多少钱?这次我请你。”边说边掏钱包。

研懒懒散散地把细长的手指插进发丝间抓了抓,“这才几个小钱?想谢我不如请喝酒好了。”

“不请,你喝醉了会打人。”

“那要看你说什么话了。”

“这算是威胁吧?”我让他付了钱,意味着接受请客喝酒的提议,“如果要喝就回旅社,万一醉倒外面,我可拖不动你。”

回到旅社的廉价酒吧已经10点多钟,因为来得迟,位子早给人占光了。我买了酒递给研,开始在背包里扒拉起来,旅程的仓促,导致行李简单得过分,除了两件衣物、沈陌的书和手稿、一本普希金诗集、一部手提电脑外,就只剩小舅舅前日给的那一叠协议了,迅速作出价值衡量后,我当机立断把后者铺在地上,两个人就这样席地而坐,背包搁在大腿上,充当简易桌子。

这次他喝得很慢,也很少,倒是我,一杯酒飞快见底。

“原来你也挺能喝啊。”他斜睨着我手中的杯子。

“不是夸口,长这么大我还没喝醉过呢。”我朝空杯子思索,是不是再去要一杯。

“饮酒克制是好事。”他用弯起来的指关节叩敲着杯壁。

“既然知道还夜夜牛饮?!”我打消了续杯的念头,轻轻把空杯放在脚边。

“这种程度还好了,在美国的时候,有一次喝到吐血——不过是师兄事后说的,我对此完全没印象。”

“干吗那么不要命,不就是死了个爱人!”讨打的话就这样脱口而出,我破罐破摔地开始滔滔不绝起来,“终日死去活来地悲痛,真的只是为了悼念亡者?不幸的感觉再深刻,终究无法成为一个人活下去的支柱,即使生命中十分之九的日子都是苦难,光是冲着那十分之一的甘甜就应该过得潇潇洒洒、人模狗样才是!”

慷慨陈辞完毕,我举杯仰脖,却喝了个空,依附在杯壁上的白色泡沫静静反射着黯淡的光线,我突然醒过神来,沮丧地抱着杯子低下头,等待旁边响起预期中的翻脸声。

半晌,研开口了,那句话很奇怪:“在说你自己吧。”

这小子,竟能察觉我的心思,竟能比我还了解自己。他那句话真像一支箭,穿过我在混乱思维下丢出的迷雾似的那通叫嚣,直至靶心。

猝不及防被射中的感觉,无异于突然掉进无边无际的汪洋,水从四面八方涌过来,迅速没顶。

我抓起酒杯丢给始作俑者,不由分说地胡乱喊一声:“去!买酒!”然后抱住背包把脸埋入。

生平第一次庆幸酒吧的喧闹和黑暗程度,足够拿来作为掩饰,遮挡住这个角落里的失态,让我可以肆无忌惮、酣畅淋漓地埋首大哭。

这种姿势很累,没几分钟我脖子就酸了,不得不抬起头来换气。目光触及脚边,不是亮晶晶的酒汁,而是乳白色的牛奶,很浓、很醇的感觉。我盯着它看了好一会儿,才端起来放在膝盖上。猛灌一口,舌尖微烫,甜腻无比。

“甜吗?”边上一个淡淡的声音响起。

“糖放太多,甜得都苦了。”我皱眉,不敢恭维地瞪他。

“不甜的,不喝。”那小子浅浅笑道。

我别过头去,发现他拿着一罐可乐,朝我举杯,作Cheers状。

没犹豫就跟他碰了杯,一饮而尽,他被碳酸气呛得打了个响亮的嗝,我伸出舌头左一下右一下地舔着唇边的白色液体。

“爽。”他啼笑皆非地挤出一个词,那表情一半是尴尬一半是真的解气,“可乐是个好东西,就算没有味觉的人喝了,也能畅快地‘ah’一声,算是发泄。”

“你没味觉吗?”我忽然想起先前在面店里喝清酒的情景,挑眉问他。

“嗯……很久了吧。”研无所谓地摇摇头,把可乐罐子一下捏扁,“刚才喝它,好像……真的有一丝甜味呢。”

“怎么弄的?”

“太久了不记得,也许跟妈妈的死有关。”他做着一件穷极无聊的事:慢吞吞地将手里变形的罐子捏回原状,语气平淡得像在讲述家常往事,“父母离婚分居,我自小跟母亲住在北海道,直到她死于交通事故,才被生父领回京都。”

“然后就成为大家眼中的天才少年,一帆风顺地读书至今?”我扁扁嘴,脸颊上的皮肤被刚才乱七八糟的眼泪弄得紧绷绷,只能做做鬼脸让它放松些,“你可以打我,但我还是要说,在我这个外人眼里,你实在很幸福。”

他哼一声:“我也很想闹点事当回叛逆的小孩,可惜混黑社会也好,跟未成年女孩睡觉也好,都太无聊,引不起兴趣,只好埋头读书,这件事比较简单。”

我苦笑,叹息:“这可不就是上苍的不公之处吗?”为什么父母不和的孩子要么是天才,要么是人渣。更为什么,我只能遇到使劲打击我的天才,遇不到臭味相投的人渣?

我翻出昨天买的塔可夫斯基的DVD递过去,“这给你,被你一语成谶,我还真的看不懂。”

一,二,三,四……若干秒后,他终于伸手接了,放在盘起的腿上。

“这片子说什么的?”我随口问。

他双手噼里啪啦地搓着走形了的铁皮易拉罐,眼睛却盯着地面上的某一点,“……太空深处有个叫Solaris的地方,蕴含一股神奇的力量,能把失去的爱人送回你身旁。”

“然后呢?”

“回来的人,每晚都要再死一次,因为,本来就是幻影,不存在的东西。”

“这样啊,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这种片子,我果然看不懂,也不想看懂,“一次又一次经历那个人死掉的情景,我可受不了。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哭了,发泄完了,该干什么干什么,我是个大活人,逝者怎能左右活人的未来。”

“呵呵,装豁达吗?”

“是!”我咬牙切齿好像在发誓,“装啊装啊的就习惯了,不是吗?”

他不置可否,转移话题:“为什么来东京?”

受不了他再噼里啪啦地蹂躏罐子,摧残我的耳膜,我一把夺过来,“如你所说,躲到陌生国度来装豁达。”

“装的痕迹太明显,倒不如放开来发泄,这不也是豁达的一种表现?”

我又傻了一次,然后愤愤地瞪他。因为我心虚,因为又被这个可恶的家伙说中痛处。

“反正这里也没人认识你。”研浅浅一笑,“唉,同样是躲,我却偏偏跑回自己的家乡藏起来,还靠这副外表冒充外国人冒充得上了瘾。”

我听得无力,“老兄,你可太厉害了。”

“总得给自己找事情做,不是到处游荡,就是拼命工作——对了,你说你是写小说的?”

“唔。”

“啊,这倒提醒我了。”他若有所思地眯起眼,“读了那么多年书,光知道抠论文,拿fellowship,一个劲攻学位……把经历写成小说?听起来还不错。”

我提醒他:“如果要写,记得用英文。”

“干吗?”

“英文我才看得懂啊。”

他瞪着我,“我为什么要让你看懂?”

我顿时语塞,哑口无言,理所当然想到沈陌用法语写作的文稿,怏怏地打开包取出来,“喂,你法文很好是不是?帮我看看这些学术评论。”

他随手翻了几页,匆匆看完第一篇,“……还不错嘛,你写的?”

“怎么可能!我要是写得出这种东西,那晚上就骂得你狗血喷头了,还会像傻瓜似的站在那儿笑?”我声音低下去,“是我最宝贵的东西,别弄坏了噢!”

他掀起眼皮,看我几眼,“我主修俄文,法文不算强项,在芝加哥的室友大学本科倒是学法文的。”他顿住,想了想,“好像也是个中国人!”

我眼睛一亮,“有没有他的联系方式?有没有!”沈陌的书若是这么通篇法文恐怕很难在国内出版,找人来翻译比较好。

问题就在于翻译的水准高低。

研咬着笔头,在稿子背面的空白处写出了一个E-Mail,中途涂了几次,嘀咕着:“应该是这个?应该是这个!”

看得我嘴角抽搐,“你到底知不知道?”

“他叫复。”研在那串英文字母旁边写了个汉字。“此人脑筋极好,是我们那里的访问学者,经常帮长得漂亮的女孩写作业。”他还特意加了句,“各个系的作业都能写。”

我仔细看着那个联系方式,努努嘴,“反正又是个天才是吧?就别刺激我了。”

“你在中国哪个城市?到时候去找你。”顿一顿,他慢慢加上一句,“等回学校写完MasterThesis,夏天结束的时候交了,就可以升Ph.Dprogram,除此之外没什么事情,应该会有空闲。”

我把能想到的所有联系方法都写给了他,手机、宅电、E-Mail、MSN。

“夏天结束的时候,是吧?”

“嗯。”

“带着写完的小说来?”

他没回答,只是将稿子还给了我。我随手把它装进牛皮纸袋,像那个人一开始给我的那样;研轻轻搓着嘴唇,眼光淡淡扫过我对待书稿的每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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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三学生楚云开,无意间获得一片超时代芯片。无尽的财富、绝世的武功、各色的美女……世人羡慕的一切唾手可得。然而……如果有选择的话,他宁愿做一个起早贪晚,熬白了头,近视了眼,好不容易考上大学,四年后毕业同时面临着失业,打拼了几年,连房贷首付都拿不出,不受老丈人待见,被女友鄙视的穷书生。或者是一个整天无所事事,没事提着酒瓶、板砖去开别人的瓢,或者等着被别人开瓢的拖社会发展后腿,被无数人鄙夷厌恶的底层小混混。因为,随着能力增强,对芯片了解增多,他发现……自己肩负着一个巨大的使命——拯救世界。最恐怖的是,他的命运似乎与这项艰巨的任务捆绑在了一起。“尼玛,芯片误人啊!”楚云开昂首望天,欲哭无泪。
  • 斯德哥尔摩恋人

    斯德哥尔摩恋人

    十一岁那年,没有只言片语的安抚和解释,那个从未自称过母亲的女人将她送到几千公里外的国度,她没有哭。她遇见过海岛的黄昏,森林的大雪,却从未遇见过最美的风景。她遇见过雪山的日出,沙漠的绿洲,却从未遇见一个深情爱人。直到那年,一次绑架,却让她交付一颗真心。从此陷入斯德哥尔摩的爱情漩涡,殊不知,这孽缘,是她颠沛流离的开始。七年后再度相遇,她是踏着弗拉明戈而来的少女,视他如命。他是外人口中薄情寡性的孟家大少爷,待她如草。情根深种,在劫难逃。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我的古代日记

    我的古代日记

    我,孟季,祁奚,谷云烟是为研究考古坐上穿越机器无意中转入时空旋涡而掉进了另一个历史上没有记载的平行时空皇朝——大夏朝四人在京城郊外买了一间有回廊有亭宇的别墅,我、祁奚主内,孟季、谷云烟主外,并负责寻找能返回现代的信息。四个女子,四种奇遇,你能想到的或不能想到的,她们都在亲身经历。
  • 别叫将军

    别叫将军

    何志理——我师傅教了我很多,他告诉我,有时候选择的路,必须跪着也要走完。霁元——龙秀将军说,剑道的极致,便是不杀。孙翠芸——龙秀将军,他说过,一个人发达了却没有回到家乡,就好像穿了新衣服走在黑夜里,一点儿也不让人高兴。左缺——龙秀将军曾说,英雄都是因为心灵而伟大的人物。龙秀——我的家乡有一种神兽,叫做草泥马。
  • 打捞中国愤青

    打捞中国愤青

    通过对愤青群体的特性和行为,心理和精神,政治和经济,从铁血腔、名人移民海外、抵制家乐福、崇洋媚外与崇中媚内、北京奥运会等进行深度解剖式的分析,揭开愤青的老底,一一点破愤青带给中国未来的危害,从而对愤青做出尖锐的抨击和批评。
  • 初恋虐余生

    初恋虐余生

    慕羽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见顾北,最后悔的,是彼此爱着对方,自己却亲手放下了。尹函可,守护这公主,从来,不曾放弃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