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给弟弟的信中也表达了类似的意思,说我们弟兄身处这样的时代,名声远扬,应以钱少、产业少为好。一则可以平日里避免别人眼红,招人妒忌;二是看到家中窘迫的状况,子孙们也不至于一味讲究奢侈了。我从嘉庆末年到道光十九年,见到祖父星冈公每天生活守常规,不改我们曾家历代的立家气象、格局,不相信医药、堪舆、和尚、巫师、祷祝等事,这也是老弟都曾经亲眼见过的,我们这一辈的人要认真遵守家风,那样家道便可多支撑些年,望老弟率纪泽及各位侄儿切实做好。家中木器还不齐备,请老弟帮兄购置一些,家具只求结实耐用,不要超过三百两银子,不图雕花镂图,但油漆要好一点,这样能经久耐用。房屋不求华美,周围要多种竹木松柏,多留些地做菜园,即使占去一些田地也不要紧,清贫俭朴就像穷苦人家,所领的养廉银全部充公使用。曾国藩没有购置一廛房地、一区田亩,吃饭不过四簋,男女婚嫁,不过两百银子。
别说古人了,即使是现在,多数人的观念都是用尽办法为子孙积聚财富。
即使后代不能自立也不舍流落街头,遭人耻笑。然而他们却没想过为子孙留下过多财产,反而是害了子孙。因钱多生活无忧,子孙就变得不思进取,最后导致坐吃山空。所以说,这种积财为积福的思想反而害了子孙。
5.有勤在心,充实每一天
在所有能促成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条件制约的。
人们常说业精于勤,勤是发展事业的惟一途径。孔子反对“饱食终日,无听用心”的人生态度,孟子将四体不勤之人视为不孝之辈。历代家训中都有一个共同的重要内容,那便是“勤训”。
为商者只有勤于生意,才能财源广进;为官者只有勤于政事,才能造福于民,懒惰懈怠,必然使民受其弊。
同治四年(1865年)十一月十三日,曾国藩夜读汪辉祖《学治臆说》等书,深为叹服。他在日记中写道:“阅汪龙庄先生辉祖所为《佐治药言》、《学治臆说》、《梦痕录》等书,直至二更。其《庸训》则教子孙之言也,语语切实,可为师法。吾近月诸事废弛,每日除下棋看书之外,一味懒散,于公事多所延搁,读汪公书,不觉悚然!”曾国藩同意汪氏的观点,认为为官应以勤为首。
曾国藩在对“勤”字的认识上也很有深度。在他看来,“勤”字是人生第一要义,是修身、齐家、为官、治国乃至平天下的前提。他认为千古以来,圣贤豪杰之士立身于世,能功成名就,无一不是因为“勤”。人如果勤奋,就没有什么做不到的,反之就会一事无成,还可能招致灾祸。
曾国藩曾把治学为人之道概括为八个字,即“八德”。列于首位的就是“勤”,他认为“勤”字最为重要。所以每当他同时谈论几个字时,总是将“勤”字放于首位,如“勤廉”、“勤慎”等。后来他写居官三箴,为“勤”
字写了四旬注脚:“手眼俱到,心力交瘁,困知勉行,夜以继日。”
曾国藩不是天资绝顶聪明的人,他所以能取得如此大的功勋,可以说全是“勤”字所致。这与其勤俭家风有密切关系,但同时也是曾国藩自身修养的结果。
’在所有能促成人成功的要素中,“勤”字是必备的,同时又是可以不受先天条件制约的。人们常说“勤能补拙”就是这个道理。曾国藩说,居官应以“动廉明恕”四字为本,其中“明”字受先天因素影响较大,而其余三字则可由学习而至。“勤”字是实践所有事业的根本和前提,所以尤为重要。
曾国藩治学,认为除“勤”之外别无他途,勤奋方能有恒,才能点点滴滴,坚持不懈。他从青年起便养成了每天读书的习惯,即使从军之后仍旧不改。他教导手下将士说:“勤”字之义,在于平日勤加训练,勤于治事,稍有余暇,则读书不辍。
曾国藩统领湘淮两军,如此繁重的职务,他每天仍能利用闲暇读书写字,奏牍、书信、家书、批文、日记,几乎都是他亲手所写或删定,仅现在流传下来的就达数干万字。他写家书,恐怕也是古往今来最多的。他自从向倭仁学习写日记后,几乎从未中断。他的日记也有几种,如《过隙影》、《茶余偶记》、《求阙斋日记》等,仅流传下来的就有100万字之多,他所写的奏章、批牍更加不可胜数。这种好学习惯至老弥笃,在去世前的一年中,他作诗数首,文章十多篇,其中《湖南文征序》、《重刻茗柯文编序》,述古今以来文章源流,见解精辟,是传世不朽的佳作。在去世前一个月,他还为湘军后期的名将刘松山写墓志铭,但因病发而未能完稿。
曾国藩通过对历史的研究,得出这样的认识:盛世创业垂统之英雄,以襟怀豁达为第一义,末世扶危救难之英雄,以心力劳苦为第一义。他认为当时的清朝正处于动荡不安的末世,而把自己比做扶危救难的英雄,若想完成平定天下的志向,只有勤奋而已。
本着这样的原则,曾国藩真可谓劳心劳力,以一“勤”字终其身。即使偶尔有不够勤奋的时候,他也要深刻反省,痛加改过。
同治元年(1862年)八月十九日,他在日记中自责:近日来公事上不是特别的仔细,访客也很多,志趣也比以前散漫了,军事、吏事、粮饷事、文事每日都应尽心尽力,以求进步,因为一日没有长进就是退步了。以后每日会更加留心吏事,勤见僚属,多了解情况;留心军事,从教训将领、督察操练下手;留心粮饷之事,从人数上下手;留心文事,从广征古训开始。每天中午之前多留心吏事和军事,午后多留心饷事,晚上看文事。
曾国藩办事勤奋,这在他任直隶总督时表现得最为突出。1869年初,他进京见陛,这是他自从离京后第一次回京,前后已十几年。当时直隶虽是京畿重地,吏治腐败却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官员疲玩,讼案堆积如山,民怨沸腾,所以,曾国藩一上任就拿整顿吏治开刀。吴桥知县王恩照、曲阳知县万亨泰,武强知县王庶曾、迁官知县周培锦、冀州知州宋炳文、保安州知州李作棠、怀安知县谷洪德,这些人性情疏懒,不理讼狱,曾国藩一律奏请革职,大刀阔斧地进行整饬,吏治民风为之一振。
在直隶总督任上,曾国藩最费心的便是处理积案。据吴汝纶记载:曾国藩办理积讼,从同治八年四月起到十一月止,结销新旧各案4019l起,从同治八年十二月起到同治十年十月止,连同闰月共24个月,又结案90155起,平均算下来,前一段时间每天180多件,后一段时间每天也要处理120多件,其勤奋程度实在令人瞠目。在他的倡导下,直隶吏治迅速改观,清廷称许曾国藩“办事认真,吏治民风,实心整顿,力挽敝习。”
从曾国藩一生做事风格可知,“勤”字是他成功的主要秘诀。曾国藩说勤奋之道“精力虽至八分,却要用到十分,权势虽有十分,只可使出五分。”勤没有限制,越勤越好。“勤”字不仅可以积善成多,还可激励士气,振作精神。
他把“勤”字的表现归纳为“五到”:身到,心到,眼到,手到,口到也。身到者,亲巡乡里,治军则亲巡营垒,亲探贼地是也。心到者,凡事苦心剖析,大小条理始终清晰,理其绪而分之,可合并同类也。眼到者,着意看人,认真看公牍也。手到者,于人之长短,事之关键,随笔写记,以备遗忘也。口到者,使人之事,既有公文,又苦口叮嘱也。后来他又总结出了“三勤”:口勤,处处察看;脚勤,事事体}血;心勤,勤思多动脑。
此“五到、三勤”是曾国藩对“勤”字的深刻体验和在实践中总结出来的。纵观他自己居官从政,无论办什么事情,“五到、三勤”都有充分体现。
曾国藩四大弟子之一的吴汝纶经常伴随其左右,隔日就拜见一次。后来吴汝纶出任知州,曾国藩教诲他说,居官之法不外“勤慎”二字,“勤”字以亲理细事为先。曾国藩自己事必躬亲,从而保证了每件事都能按质按量完成,很少疏失。而李鸿章则与之不同,李鸿章告诫吴汝纶,为官不必亲理小事。
吴汝纶比较二人优长,还是觉得曾国藩说得更有道理,于是决定以他为榜样。
但做了几天就受不了了,其中劳心劳力,实非一般人所能承受。其实“勤”
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因此也谈不上秘诀,就看你有没有毅力做下去了。
由此可见,亲自做事,做到小勤并不难,但要做到永勤,除非有很大毅力和坚定志向,否则是很难坚持下去的,而且这样做对一个人的身体也有消极影响。曾国藩很注意养生,但他一生操劳,终患恶疾。因此,“勤”字也要有个分寸。
6.把行动进行到底
语言不如行动,放弃不如不动。既然行动,就要有坚持到底的信念与决心。
语言不如行动,放弃不如不动。既然行动,就要有坚持到底的信念与决心。
咸丰二年八月,太平军已由道州出击,连陷桂阳、安化、醴陵,进逼长沙。清军节节败退,土匪乘机蜂起。曾国藩以母丧,丁忧在家,十一月奉令帮办本省团练,搜缉匪类,正欲恳辞,忽闻武汉失守,巡抚张亮基力促其进保桑梓,经郭嵩焘等苦劝,始勉强应命,前往长沙设置审案局。
曾氏设审案局是在咸丰三年正月下旬到六月十二日,他向咸丰帝奏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