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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路见不平(2)

天一从从他二人的谈话中,已经大致猜到了发生了什么事,见刘一刀坦承其事,心知自己是误会了刘一刀的本意。看来这还是一帮好警察,便忙拱手还礼:“我也误会,误会了。只是下手有些重了,这个,也得罪了,我”

“算了,不过是家常便饭而已,我们回去行救治便是,壮士可以先走了。”刘一刀只想着尽快破案,既知抓错了人,此时对天一已混不在意了。

“这个,我,我确实是从外地初到贵境,不知不知”天一虽学了大半天古人说话,但初学乍练,表达意思还多有障碍,思索了一阵,还是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不知”什么。

不过,既然这刘一刀并非意图讹诈,为人也爽朗坦荡,天一就更不愿让这些警察难受又难堪了。毕竟,不论什么时候,跟警察结下梁子总是不明智的选择。好虎不敌一群狼嘛!

于是,天一不再“不知”,转而低下身去,在地下躺着的那六个警察身上拿捏揉弄了一番,接臂正骨,片刻之间,几个刚才还哼哼唧唧的警察便又都生龙活虎起来。

这下,连刘一刀脸上都露出欣喜钦佩的笑容了。破案,全指望着这帮弟兄了,封捕头那边跟自己不对路,这个案子落在自己头上,限期已近,封捕头就等着自己挨板子看笑话呢,断不会伸手帮忙。要是这几个弟兄再养个十天半月的伤,自己的不知又要多受多少罪。

刘一刀感激道:“多谢壮士!我代弟兄们谢过了!不知,不知壮士刚才想问些什么,但讲无妨,我定当知无不言!”

天一其实就是想知道怎么回事,证实一下自己的猜测。按他的推想,应该是有一个窃贼偷了这个姑娘家的东西,而自己由于某些怪异的地方,被刘一刀误认为是那个窃贼了。他半古半今地支支吾吾了一阵,终于将自己的意思表达明白了。

刘一刀对天一倒也有几分好感,便将事情原委大致讲了一遍,说到最后,一时情急,便连自己若是超过比限仍未破案,就得被知县打板子的事也说了。

天一这才知道,原来竟是有窃贼竟偷到了本城郑知县家里,而这个姑娘却是知县大人的女儿。还有就是,在这个时代,警察叫捕快,刑警队长则叫捕头。而引起刘一刀怀疑自己的原因,一则是自己略显生硬的口音,二则是自己对店小二所说的话,再有就是自己的发型还有那个怪异的包裹。

在这个时代,头发是不能剃的,男子年及二十便要束发,长发在头顶或脑后盘髻,并以发簪、头巾或发冠束之,故男子二十岁也称为“弱冠”。

天一证实了自己的猜测,便露出一副恍然的样子。其实在他心中还有许多关于古代规矩习俗方面的未解之谜,只是此刻不便开口相询,只好以后慢慢再说了。

天一是个职业杀手,虽然所学甚多,但惟独对历史没有太大兴趣,除了大致的朝代兴替和一些比较著名的历史人物之外,其他的就一概不知了。一言以蔽之,就是没有为穿越做好必要的知识准备。

唉,书到用时方恨少啊。可话说回来,谁又能料到,像穿越这种概率比中五百万大奖还要低的幸运,竟能落在自己的头上呢?

既然知道事情与自己无关,天一生怕一会儿那掌柜的跑来找自己讨要饭钱,便勉慰了刘一刀两句,再跟几个捕快拱手致歉,就要转身离开。

郑大小姐却忽然开口道:“这位壮士,可否少留片刻,我,我还有几个问题想要请教。”

天一这才想起,自己的背后还坐着一位千金小姐。便赶忙面对着她,微一躬身,说道:“对不起,郑姑娘,忘了跟你道歉了!你那些地方不疼了吧?”

郑大小姐俏脸一红,瞪了他一眼,却转脸对刘一刀说道:“刘捕头,你先带他们回去吧,不用管我了。见到父亲时跟他说一声,就说我一会儿便回去。”

“知道了,大小姐。”刘一刀答应道,然后便带着捕快们离开了。

“壮士请坐。”郑大小姐待天一在对面坐下,又细细地打量了一番,这才慢慢说道:“壮士身手不凡,武功高超,小女子极为钦佩。不知壮士尊姓大名,可否见告?小女子也好有个称呼。”

刘一刀刚才已透露她的身份,郑大小姐便也不再假扮男子说话。

“我叫天义,嗯,敝姓杨。”天一思维转动极快,顺口就为自己想了一个名字。他以前没有姓名,只有代号。当杀手之前的代号是“腊肠”,用之不雅。而天一这个代号,此刻也不再属于自己了,便取个谐音,聊作纪念吧。

孤儿院长大的天一从七八岁时被教官发掘,投入门下,学艺八年,感情异常深挚,此刻被问起,才突然意识到教官在内心深处早已如父亲一般,就毫不犹豫的跟了教官的姓。心底那尘封已久的感情闸门却也微微颤动了一下。

“原来是杨公子,幸会幸会。”郑大小姐微微一笑,“杨公子武功独辟蹊径,不知师从何处?也好让小女子长长见识。”

“我这可说不上什么武功,只不过是一些防身之术罢了,名曰截拳道。师父如今与我已两世相隔,不提也罢。”其实天一学过很多拳法,像擒拿术、少林拳、咏春拳、空手道、泰拳等等,博采众家,又无痕于招式,随便挑一个应付一下也就是了。只是,天一真的不想提教官,不想去回忆那个只知姓不知名的亦师亦父的人。

杀手也有感情,不过却像严冬的河流一般,任水流如何湍急,表面始终是厚厚的冰封。而且,这冰层会随着时间变得越来越厚。

“截拳道,截拳道。”郑大小姐念了两遍这新鲜的名称,终于掩不住内心的好奇,说道:“杨公子,小妹孤陋寡闻,竟不知世上还有如此高明的手段。”顿了一下,又问道:“敢问杨公子仙乡何处?这种寸长头发可是贵地风俗?”

“呃,这个,”天一不知该怎么解释,“郑姑娘,你这是要查户口啊?是不是还要问年龄、身高、婚否、职业、收入什么的?”

郑大小姐确有此意,此时被点破,脸上便有些羞涩。但毕竟是官宦人家长大,耳熏目染,确比寻常女子更能放得开,爽然一笑道:“杨公子是在责怪小妹了,请恕小妹无礼。只是小妹从未见过这般发型,偏又显得很是帅气,故有此一问。”说完,俏脸已是红了。

天一并未意识到她如此夸赞意味着什么,又不愿在这个问题上纠缠,便道:“个人隐私,无可奉告。时候不早了,咱们后会有期吧。”起身拿起自己的包裹,便要离开。

郑大小姐以为自己突兀的表白引起对方反感,心中有些慌乱,也忙站起身,解释道:“其实小妹并无他意,只是见杨公子身手了得,不知是否有意到衙门效力,我父亲定然会予以重用。”

“让我考虑考虑吧。”说完,天一再不犹豫,迈步离开。走出大门后,突然想起来什么,又转身走回到郑大小姐身边,低头轻声说道:“郑姑娘,呃,你回家之前,记得拍拍那个,那个,拍拍后面。”

郑大小姐的俏臀上还印有一枚鞋印呢,只是这两个字,天一也实在难以启口。

说完,天一又朝柜台方向瞟了一眼,便赶紧大步离开。

郑大小姐心中正有些失落,见他去而复返,顿时又紧张起来。听他说完,早已明白怎么回事,脸上的红晕更深了,心里正飘忽不定,见天一又要走,忽然不知从哪里冒出一股勇气,猛地站起身来,灿然一笑道:“杨,杨大哥,小妹名字叫做玉泉,后会”

“我知道啦!”天一的声音已在门外。

郑玉泉说完,身体已是软弱无力,一坐了下去,双手捧住发烫的脸颊,呆呆地出神。臀上的痛楚竟是丝毫未觉。

酒店掌柜此时不失时机地出现了,站在郑玉泉身边,赔笑问道:“郑大小姐,您看,小店为了协助抓贼,受了不少损失,原本不该有此一问,只是小店本小利薄,承受不起,不知”

“不知不知,你也跟我不知,我也还你不知!”郑玉泉被乱了心绪,好不着恼,便毫不客气地说道:“想问什么,明天到衙门找我爹去!”说完,站起身来,怒冲冲地推开掌柜,便一瘸一拐地走了出去。

“好吧,从现在起,我就叫做杨天义啦!”天一站在街心,仰望夜空,心中一阵莫名的怅然,偏又隐隐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杨天义漫无目的地四处溜达,踱进了一条小巷。此时天色已晚,路边几个客栈的灯光稍微照亮这条小巷,杨天义被那灯光吸引过来,开始思考一个问题:晚饭解决了,住哪儿呢?

身后,一个中年男子推着一辆板车慢慢走来,车上坐着一个女子,相貌不甚分明,身旁还放着几棵蔬菜,一看便知是夫妻二人卖菜晚归。

杨天义目光跟随着这夫妻二人,看他们含笑低语,恩爱温馨的样子,不知怎的心头一阵堵闷,竟是又想起了自己的教官,在这个宁静的小巷里,在那淡淡的柔和的光影下,看着这对平凡的夫妻,杨天义的脑海中突然涌上来了一个陌生的字眼:家!

是啊,家!

夜深了,人们都回家了,可是,我的家在哪里?我有家吗?

夫妻走远了,杨天义的目光依然追随,似乎这样看着就能给孤独的心找到一个家的感觉,哪怕只是片刻。

突然,从黑暗中跳出几个身影,围住了那对夫妻,几丝利刃反射的光线刺进他的眼睛,又彷佛深深地刺进心里。

“住手!”杨天义原本柔和的眼神中刹那间充满着冰一般的冷冽,他暴喝一声,冲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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