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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跋《红楼梦考证》(3)

知其(《红楼梦》)所寄托之人物,可用三法推求:一品性相类者。二,轶事有征者。三,姓名相关者。于是以湘云之豪放而推为其年,以惜春之冷僻而推为荪友:用第一法也。以宝玉逢魔魇而推为允礽,以凤姐哭向金陵而推为余国柱:用第二法也。以探春之名与探花有关而推为健庵,以宝琴之名与孔子学琴于师襄之故事有关而推为辟疆:用第三法也。然每举一人,率兼用三法或两法,有可推证,始质言之。其他如元春之疑为徐元文,宝蟾之疑为翁宝林,则以近于孤证,姑不列入。自以为审慎之至,与随意附会者不同。近读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列拙著于"附会的红学"之中,谓之"走错了道路",谓之"大笨伯","笨谜";谓之"很牵强的附会";我实不敢承认。

关于这一段"方法论",我只希望指出蔡先生的方法是不适用于《红楼梦》的。有几种小说是可以采用蔡先生的方法的。最明显的是《孽海花》。这本是写时事的书,故书中的人物都可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陈千秋即是田千秋,孙汶即是孙文,庄寿香即是张香涛,祝宝廷即是宝竹坡,潘八瀛即是潘伯寅,姜表字剑云即是江标字剑霞,成煜字伯怡即是盛昱字伯熙。其次,如《儒林外史》,也有可以用蔡先生的方法去推求的。如马纯上之为冯粹中,庄绍光之为程绵庄,大概已无可疑。但这部书里的人物,很有不容易猜的,如向鼎,我曾猜是商盘,但我读完《质园诗集》三十二卷,不曾寻着一毫证据,只好把这个好谜牺牲了。又如杜少卿之为吴敬梓,姓名上全无关系;直到我寻着了《文木山房集》,我才敢相信。此外,金和跋中举出的人,至多不过可供参考,不可过于信任。(如金和说吴敬梓诗集未刻,而我竟寻着乾隆初年的刻本。)《儒林外史》本是写实在人物的书,我们尚且不容易考定书中人物,这就可见蔡先生的方法的适用是很有限的了。大多数的小说是决不可适用这个方法的。历史的小说如《三国志》,传奇的小说如《水浒传》,游戏的小说如《西游记》,都是不能用蔡先生的方法来推求书中人物的。《红楼梦》所以不能适用蔡先生的方法,顾颉刚先生曾举出两个重要理由:

(1)别种小说的影射人物,只是换了他姓名,男还是男,女还是女,所做的职业还是本人的职业。何以一到《红楼梦》就会男变为女,官僚和文人都会变成宅眷?

(2)别种小说的影射事情,总是保存他们原来的关系。何以一到《红楼梦》,无关系的就会发生关系了?例如蔡先生考定宝玉为允礽,黛玉为朱竹垞,薛宝钗为高士奇,试问允礽和朱竹垞有何恋爱的关系?朱竹垞与高士奇有何吃醋的关系?

顾先生这话说的最明白,不用我来引申了。蔡先生曾说,"然而安徽第一大文豪(指吴敬梓)且用之,安见汉军第一大文豪必不出此乎?"这个比例(类推)也不适用,正因为《红楼梦》与《儒林外史》不是同一类的书。用"品性,轶事,姓名"三项来推《红楼梦》里的人物,就像用这个方法来推求《金瓶梅》里西门庆的一妻五妾影射何人:结果必是一种很牵强的附会。

我对于蔡先生这篇文章,最不敢赞同的是他的第二节。这一节的大旨是:惟吾人与文学书,最密切之接触,本不在作者之生平,而在其著作。著作之内容,即胡先生所谓"情节"者,决非无考证之价值。

蔡先生的意思好像颇轻视那关于"作者之生平"的考证。无论如何,他的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可以不管"作者之生平",而考证"著作之内容"。这是大错的。蔡先生引《托尔斯泰传》中说的"凡其著作无不含自传之性质;各书之主人翁……皆其一己之化身;各书中所叙他人之事,莫不与其己身有直接之关系"。试问作此传的人若不知"作者之生平",如何能这样考证各书的"情节"呢?蔡先生又引各家关于Faust的猜想,试问他们若不知道Goethe的"生平",如何能猜想第一部之Gretchen为谁呢?

我以为作者的生平与时代是考证"著作之内容"的第一步下手工夫。即如《儿女英雄传》一书,用年羹尧的事做背景,又假造了一篇雍正年间的序,一篇乾隆年间的序。我们幸亏知道著者文康是咸丰、同治年间人;不然,书中提及《红楼梦》的故事,又提及《品花宝鉴》(道光中作的)里的徐度香与袁宝珠,岂不都成了灵异的预言了吗?即如旧说《儒林外史》里的匡超人即是汪中。现在我们知道吴敬梓死于乾隆十九年,而汪中生于乾隆九年,我们便可以断定匡超人决不是汪中了。又旧说《儒林外史》里的牛布衣即是朱草衣。现在我们知道朱草衣死在乾隆二十一二年,那时吴敬梓已死了二三年了,而《儒林外史》第二十回已叙述牛布衣之死,可见牛布衣大概另是一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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