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只是一瞬间一三年间只接到鬼子六一次电话,鬼子六用粗糙干裂的嗓音说要带着弟弟来北京找大家,让弟弟学音乐,替他继续搞音乐。后来又是音信皆无。大灰狼几乎同时离队,很简单,他从来没对音乐有过什么真正的热爱,鬼子六的离开给了他一个很好的借口。大灰狼摇头变成了老王八一样接活发活的人,他专门替酒吧和表演场地联系乐队和乐手,给他们copy工作,扣掉他们部分酬劳。在场地欠乐手钱而发生纠纷的时候大灰狼就推委逃跑,他成了摇滚的圈子里著名的骗子。但是这个骗子总是难以发达,他好一阵子坏一阵子,并没有赚到什么大钱。虽然在他自己的嘴里他已经跻身“成功人士”。一次他跑来让我请他吃饭,得意洋洋地说自己刚刚买了房,准备换车之后。他突然神色凄然地问我要米兰的电话号码,“她换了号码,我想你一定有,我知道她经常给你发短信”。新的主唱很快就找到了工作,那是一家广告公司,是他读书时的本专业。于是他一头扎进世界上唯一靠吹牛赚钱的行业中去,过得很滋润。曾经做过乐队这件事,成了他挂在嘴边的一个口头禅。摇滚对之于他的意义,就像是一个名厂出品的商标,仅此而已。我再次组了乐队,失败了,再组,再失败。小甜甜从国外回来的时候曾经找过我,她的变化很大,首先就是急速地发了胖,甚至在腰部留下了抽脂的伤疤,她在加拿大交了一个台湾的男朋友,从此开始张嘴闭嘴全是台湾怎么文明怎么好。我和她并肩走在马路上的时候,我的乐队里新招的小伙子们在身后议论她嘲笑她,嘲笑小甜甜扭得很骚包的走路姿势;嘲笑她肥胖的大屁股;嘲笑她在消费购物和吹嘘自己在海外的富有之后却等着穷困的我来付账的那种坦然和无耻。我很奇怪,为什么当初自己同小甜甜在一起时的那些紧张同激动完全不见了呢?
而且是连带着爱情也不见了么?实际上,我已经很久没有感受到姑娘的漂亮,别人赞叹的美丽在我的眼里全是一堆狗屎;我的眼睛怎么了?竟然失去了对美的感觉了么?演出中台下那些小女孩看着我闪闪发亮的眼神,地铁里那些有意无意靠近我的芬芳少妇,但是当我想到搭讪,想到这个“美丽的”女性会带我回家睡觉,就立刻全没了感觉。三年飞快地过去了,不断的组乐队,不断的解散。直到最后的乐队又一次解散了,我已经不记得这是我做过的第几个乐队了。我彻底绝望,眼看着那个梦想变成可笑,看着它无法挽救地离我而去。总之,那天我去火车站为最后一个乐手送行,送他离开摇滚的北京回去家乡,送他回去正常人的生活。我在路上看到了一块庞大的广告牌。那是一个著名的服装品牌,当初小甜甜最喜欢的品牌,那上面的女孩年轻而妖艳,我觉得她真得很象当初的小甜甜阿,如果小甜甜看到,一定又要得意地到处炫耀了,我坐在公车上,这块牌子一掠而过。那瞬间的印象保留在我的视网膜上,之后很久我眼前都是那块牌子和上面年轻的姑娘,我强笑着感慨自己的无能,这个并不值得去爱的女孩。竟然仍然主宰着我的心情。新疆是我们恋爱的时候经常提到的一个话题,当时小甜甜说爸爸曾经带她去新疆玩。这正是我从小就要去的地方,我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都喜欢西藏,我对西藏没感觉;对那种沉积着传统的泥沼的地方没感觉;对那些顽固不化的习俗没感觉;对那些笨重的首饰和衣着没感觉。而向往新疆一望无际的草原,天边的雪山;骑着马的轻盈的阿拉伯的少女。他们的容貌很象那些白种的摇滚明星。他们乐观的民歌曲调象极了拉丁语系的弗拉明戈式的吉他。
我和小甜甜曾经约好,要一起去新疆,要在乌鲁木齐的网吧里和北京的朋友打cs;要在白色的石头小城里去买阿凡提大叔毛驴背上的可乐;要在新疆的草原上一起跑马;一起去河边起篝火;我会去勾引牧羊姑娘,讨羊奶;她会去偷姑娘的小绵羊。可惜小甜甜永远不可能同我一起去新疆了。因为现在的小甜甜已经不再是那个刚刚出落好的小甜甜了。那个小甜甜已经死了,就在她抛弃了我的那个晚上,就只能作为一个神话般的记忆,永远生活在我的心中了。二我也第一次坐了飞机。到了秋高气爽的乌鲁木齐,然后准备坐车去喀什。长途汽车驶过无人区的时候,被打劫。劫匪是个几个小个子的汉族人,双颊红扑扑的纯朴。他们混在旅客中间一齐上了车先是沉大家睡着的时候偷偷往车厢地板上倾倒汽油,到了某个地点便掏出手枪来命令司机停车;命令所有人不准动,不然就人车俱焚。一个劫匪看管司机。另外的几个劫匪挨个地对乘客搜身敛财。我害怕极了。很意外,我的心跳的很响,呼吸急促。我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我曾经以为自己是漠视生死的。但是当生命真的受到威胁的时候,我真的害怕了。这帮人是真正的罪犯,他们可能会因为一点风吹草动就一枪打死车上的任何人。然后真的焚车焚尸。那些跳楼自尽的姑娘们,据说在跃下去的一霎那,没有人不后悔的,她们飘荡在空中,在巨大的恐惧中不敢往下看,疯狂地挥舞着手臂,希望能抓住任何一件东西,电线?墙壁?一扇打开的窗户?什么都好!这种时候,人类最原始的求生欲突然冒出来,凌驾在所有的烦恼之上!当搜到我的时候,我已经把钱包递在矮个子眼前了,“手机!”矮个子说。“哎哎!这呢!”我立刻掏出来奉上。矮个子奇怪地笑笑,让我下了车。他在车轮旁边非常痛快地殴打了我,揪着我的长发,打裂了我的嘴唇,我嘴上下巴上全是唇血和鼻血。“操你妈北京油子!呸!”他唾弃在我脸上。我不是北京人,我和他一样讨厌北京人。
但是我居然已经那么像北京人了么?以至于单凭一句话就能听出我的京腔?我真的是变化了啊,我变成另外一个人,变成了一个龌龊自私的城里人。矮个子把一根木棍踹断,让我站直了,揪住我的领口,作势要用木棍尖利的断茬捅穿我的腹部。不知道他原本就是威胁,还是和我眼神的对视让他放弃了。满脸血污的我俯视着他没文化的脸,突然反而不怕他了,只是感觉很不真实,很空洞,我的眼神一定很没意思,很没劲。总之,矮个子摔掉木棍:“没见他妈见过你这么孬的!”他悻悻留下了这么一句话。很顺利地,我失去了钱包,却和全车人一起进了某城郊区的派出所,在那里录口供。一个一个的人进去。一个人一个人出来,没有人理我。我听见里边传出的对话声,警察说得最多的一句就是:“这事我们管不了……”。于是我站起来走出警察局。只剩下旅行包口袋里的零钱,吃过饭以后还剩下几十元。这点钱还不够住像样的店,可以打电话向北京的朋友求救,可是我不愿意。我觉得心好像静止了,就象一吨肮脏而麻烦的黑煤,静止在这个好似故乡的城市的街上。我想自己终于有机会静一静。更何况,朋友的电话号码都存在手机里,而那只手机已经被抢走了。地上一枚不见了过滤嘴的香烟,就离我两步远,我看了它足有两分钟吧,便弯腰拣起来点燃,由于地面有些潮湿,为了点着它,一次性打火机燃了太久而镕化了点火器,报废了。我深深吸了一口。那烟呛得我狠狠打了几个喷嚏。那是我整个人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的一刻。就好像脑子里啪的一声,我就从那个拼命往时髦里打扮的小航,变成了现在这个又脏又臭,什么都无所谓的小航。
三我在大街上晃荡了几天,什么也不做,就是这么溜达着。有时候想想自己该怎么办?我的衣服一天天脏了,我没有环境去清洗它,没有钱去替换它。后来,我在街角发现了一家琴行,老板是个束着稀稀拉拉马尾的小老头,他瘦小好像一把柴枝,顶多只到我的下巴,却和我一样穿着黑色的T恤衫和战靴,我在他的店里茫然地站了一会。店很小,我的头快顶到顶棚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进来。也许只是一种习惯吧。原来我在北京的时候,曾经有一阵子一见乐器行就要钻进去。往往能发现一些又便宜又趁手的鼓槌,琴弦,波片之类的耗材,满心全是沙滩拾贝的快乐。没想到在这个偏远的城市也看到熟悉的乐器行,就不由自主地进来了。“小伙子你是玩金属的?是北京人?”酷老头眼睛放着惊喜的光芒,格外热情地对我微笑着说,大概是因为在这个城市他很少看到如自己一般的同类;很少能看到典型的金属打扮的青年吧。“不!我不是玩摇滚的!”我断然否认,做贼一样绕开了令我心疼的架子鼓。我在这里买了一把最便宜的木吉他,只花了收垃圾的价钱,老头几乎是送给了我。琴茎都是歪的,连琴套和背带也没有,就这么提着裸琴走了。我开始了地下通道卖唱的生活,这种在北京被我看成民工的工作。居然也轮到我来做了。一开始我站在通道中间不知道如何是好,低头怯生生地拨着琴弦。我抹不开脸来,不好意思抬脸看人。琴太破,弹起来总是打品,我更加觉得丢脸。有人停下来看了看我,在我脚前扔了一块钱,那一瞬间我恨不能转身落跑,觉得自己特别低贱,就是个要饭的。在城市中心最大的地下通道里,我涨红着脸弹了半个小时,摊在地上的外套里很快丢了一堆小票子和硬币。我弯腰敛了敛……万万没想到才这么一会就收到了二十多块钱。我惊呆了:原来民工的工作这么赚钱!这只是一个新疆的中型城市阿。那北京地下通道里的同行们能赚到多少阿!岂不是都成了大富翁!要是这么唱下去,没几天我就能凑出回北京的路费了。搞不好,还能有钱把新疆转个遍。没过多大一会,远远地,一个老家伙提着琴箱走过来,他意外地发现通道已经被我占了。就蹲在我的身边听着我唱。一脸肮脏的皱纹,眼睛笑嘻嘻盯着我看。我开始有点发毛了,浑身不自在,声音开始颤抖。“您有什么事么?”我怯生生地问。“小伙子你是刚开始干卖唱这行儿吧?”他笑呵呵地问:“告诉你,我在这地儿可都唱了两年了。”我吓了一跳,心道:“坏了,这他妈的遇到高人了!”脸腾地红了,赶紧把散钱划拉进口袋,拎起外套就要逃跑:“那您来唱!您来唱!”“没事,你唱吧,你唱吧!我歇会!”“别!别!还是您来唱!”我们谦让了两句,老家伙掏出琴来,那把琴看起来比我的琴还破,声孔周围全是划痕,油漆几乎掉光了。他笑嘻嘻抚了抚弦,发出的声音也是劈掉的。“这地方唱摇滚乐肯定不行,你得唱来来往往的人听过的,大伙都熟的,大伙都爱听的!你听着啊,听我怎么唱。”老家伙咳嗽一声,憋足了气放声歌唱。手下哗啦哗啦猛扫起弦来,那声音简直就是割麦子!他唱的是流行老歌,我都说不上名字的大俗歌,他的嗓子也是那种很多年唱出来的巨俗无比的嗓子。一听就是从没受过声乐训练,却怀着拼命往美声上靠的愿望。我抱着自己歪脖子的裸琴在一边听了两首。
真是没什么意思,也没见到什么人给钱。妈的白白吓了我一跳。还以为遇上大侠了!我想流行歌曲的效果也不过如此。之前我的摇滚反而效果更好,谁说群众不听摇滚?“你先忙着。我再去找个通道!”我站起来。“小伙子,要是别的地方生意不好,你还回来这里唱啊!别跟我客气!”老家伙远远地跟我喊道。……这个在街头混饭吃的老家伙唱得虽然差,做派倒是比北京满坑满谷没完没了相互倾轧的艺术家们更像人样。一路敲打着被微弱的光线染成青色的墙壁,我飞步跑出通道。四我换了个通道,这回弹唱了半个多小时居然一分钱没收到。我冒了一身汗,摊坐下来拧开水壶喝水,开始明白了:原来在地下通道里卖唱,既不靠唱得好,也不靠人流量大,全靠通道的构造,声场要好,简单来说就是通道必须要足够长!现在这条通道太短了,我在通道中段唱,刚从外面进来的人听不见,走进来几米终于听到了,刚想掏钱,却已经走过我身边,马上又要到出口,声音就散出去听不见了。大家懒得回头,钱也放回口袋。之前那位前辈占据的通道,优点就是通道够长,声场够好。大家走进来,有足够的时间听清楚我的吉他和歌,也有足够的时间掏钱出来扔到我的外套上。连换了好多通道,徒步穿行了整个城市,我最终找到了一个不错的通道,也算比较长,虽然没有第一条通道长,人流量不多。这里甚至还有我的几个人跟我做伴:两个河南农村姑娘,一个卖玉米,一个卖晚报,还有一个破衣服满身开花的老乞丐。第一个小时,行人打量我的眼神令我特别羞愧,他们弯下腰给我钱的时候,我觉得自己丢人。后来,我习惯了。木然抱着吉他歌唱,木然看着来来往往的男男女女们好奇和同情的眼神。我逐渐开始习惯这些眼神了,他们却没有习惯我,仍然是用各种稀奇古怪的表情打量我。呵呵,我发现自己总是格格不入,何时何地,都是这样。我的头发那么脏那么长,我的脸那么黑。
只能看见两只白亮亮的眼睛。我没有人可以用来微笑,所以也没有人会看到同样浩白的牙齿。这里最大的好处是没有人认得我,但是有时候我默然地想到,要是小甜甜突然出现在这里,会不会抱着我哭一场呢?她会不会被我的落魄所打动,会有一秒钟地真地把我放在心上。哈哈,你看我多傻,直到今天,还是这么傻,这么傻。哪怕小甜甜已经胖成一只屁眼对着台湾的猪了,我还是忘不了她。这个城市甚至不大像新疆,要不是偶尔能看见那些带头巾的阿凡提大叔和买买提们。那些黑眼睛的额热古丽们。这里简直就像自己的家乡,那个北方的寒冷的小城。那乞丐吃住在地下通道里,晚上摊开被褥睡觉。白天卷起铺盖乞讨,他有一个超大的铁饭缸,每次我在通道这头听到饭缸发出清脆的叮当一声,就知道:我又少赚了一块钱。我发现,我最大的竞争对手就是那个乞丐,大家从东出口进来,往往先看到了那个乞丐,给了他钱就不太会给我钱了。人们的同情心的量是有限的。我也是那个乞丐的最大竞争对手,当人们从西出口进来的时候,钱就往往落到我的外套里,也就很少有人给乞丐钱了。那些农村姑娘的叫卖声也让我头疼,她们嗓门够嘹亮,当她们叫卖玉米和晚报的时候,我非得唱出《回到拉萨》那样的高调才能有点效果。穷则变变则通,我的办法便是把自己紧身衣脱下来,扔到地上,在小贩和乞丐惊讶的眼光中,光着后背跳上去一顿踩。然后穿上这件肮脏的紧身衣顿时显得落魄多了,增加了同情分数,果然,我外套上的小票子立刻多了几张。
傍晚来临,地下通道里已经很黑暗了,我突然想起这样的两句歌词。《天堂孤儿》,森林乐队的歌,我曾经的乐队。于是我唱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