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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四章 恶名远播

一个半月后,川蜀的风驰堡外——

三匹乌黑高壮的骏马和一辆精巧别致的马车经历了漫长的旅途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来人前方几丈处,一个高大的锦衣男子早已静候多时,他身后整齐地站了两排衣着统一的仆役、马夫、婢女打扮的人墙。

骏马上的三个英伟男子率先下了马,他们有志一同地来到锦衣男子面前,齐齐拱手,分别道出不同的称呼——

“大哥。”

“老大。”

“大爷。”

不同的称谓和说话的口气轻易地显现说者迥异的个性,分别是稳重温和的连云,玩世不恭的任飞扬和恭敬木讷的周嵘。

严肃冷漠的锦衣男子见三人归来,露出难得的微笑,道:“回来就好。”

只四个字就让气氛一下子放松,久别重逢的三兄弟相视一笑,化去几天的疲累。

这时,马车上青色滚边的帘子突然被微微地掀开,探出一只小麦色的素手,并伴着略偏低的女音:“咦,到了啊?”女子伸出头来,一看堡外的光景这才放心地跳下马车,回头说,“小姐,悦己,到了,快下来吧。”

她正是夏天。

夏天跳下车的动作干脆利落,不由让前方寒暄的几人额外多看了一眼。

这一眼不禁让人双目一亮,好高的一个女子。那身高虽在男子之中算不得极高,但在女子中绝对是少见,差不多比一般中等身高的南方男子还要高出半个头。再细看,只见她一身简约的月白色穿枝花小罗裙,不是顶好的质地,看来似是丫鬟之类。但说她是丫鬟,她又不像,因为她的相貌俊俏,气质也不俗,怎么瞧都不像个普通的下人?

对于这个充满秘密的夏天,不仅初见她的锦衣男子有此想法,连和她处了一个多月的另三人也如是想。不过虽然对她的身份略有怀疑,但因为她没做出什么危害苏家的事,连云自然也只能静观其变。

夏天从马车上卸下一个垫脚的小木凳子,在地上放置好后,扶下一个十五六岁的小丫头。那小姑娘穿着同夏天一个样式、一个花纹的罗裙,只是她的颜色为翠绿,整个人很是青春可爱,正是悦己。

既然前两个姑娘做丫鬟打扮,那最后一个上场的自然是正主儿了,于是众人的目光齐齐落在那还未被掀起的帘子上,屏息。

终于,一只纤纤玉白的素手挑开了帘子,随之一年轻女子躬身钻出马车。但见那女子长相温婉,一身浅蓝色的团花月华裙,外罩深一点的对襟比甲,腰侧旋一个湖蓝的宫绦。她似乎察觉到众人的目光,姣好的脸蛋上晕出一抹淡淡的嫣红。虽然她被看得手足无措,但幸好多年来大家闺秀的教养亦不是白受。

她强自镇定,将另一只手轻轻地搭在夏天的手上,又用原本挑帘子的手微微提着裙子,小心地借由木凳的阶梯作用踩在了地上。

女子立定后,羞涩地朝四周看了一圈,温婉秀丽的模样一时折服了在场所有人,除了……

正当她脸上的红晕更盛时,连云大步来到了她的身边,低头,柔声道:“毓秀,我给你介绍我义兄,可好?”

“嗯。”苏毓秀默契地抬起小下巴,迎上他温柔而深邃的狭长凤眸,乖巧地点了点头。

连云搀起她的手将她带到锦衣男子面前,将他的妻子介绍给他的义兄:“大哥,这就是我的妻子,苏毓秀。”之后,再向苏毓秀介绍对面的锦衣男子,“毓秀,这是我的义兄司徒胤。”

不习惯面对生人的苏毓秀不适地抿抿嘴,然后羞涩地朝司徒胤绽放了一朵小小的笑花,唤了声:“大伯。”

司徒胤回以微微的点头,双目深沉地看着娇弱的苏毓秀,面无表情。他心里在估量着苏毓秀,怀疑他的兄弟为什么也娶了一个柔弱不堪的女人。难道他所犯的错误还不够他二弟借鉴?

苏毓秀敏锐地感受到眼前人传来的不善,下意识地缩了缩身子。高大冷漠的司徒胤在无形中给了她一定压力。

其实也难怪她畏缩,毕竟司徒胤有一种冷凝高傲的气质,且长相异常刚毅,男人味十足。

他斜飞入鬓的眉下有一双精光锐利的眼,赤铜般的脸膛上是饱满的额角和颧骨,更别说他方正有力的下巴常常紧紧绷起,可见他是个性格坚定到有些固执的人。他的五官分开来看,实在没啥吓人之处;只不过……当那五官凑合在一张脸上时,似乎就隐隐带着一股威仪。再来,司徒胤个子很高,一身质地非常好的普蓝色锦衣包裹住他强健傲人的体魄,刚好将他挺拔结实的身体勾勒出来,显示他健硕且精壮的身材。

只是偷偷瞄了他几眼,苏毓秀便得出——

她不喜欢他。

事实上,根本没什么男人是她喜欢的。

“二弟,三弟,还有弟妹,你们一路辛苦,我已为你们备了洗尘宴。你们先回去歇息,梳洗一番。”司徒胤高壮的身体一侧,左手伸向大门方向。

众人正要鱼贯而入,可这时一个低低软软的女音惊叫了一声:“啊。”

于是,所有的目光再次集中在发声者苏毓秀身上,害得毓秀反射性就是一缩,她微微地向后退了半步,身体仿佛寻求依靠般地贴上连云的肩膀。

她的表现让司徒胤禁不住一拧眉,果然,她同那个女人一样,见不得世面。他真怀疑她和二弟是否合适。当然,无论他心中有怎样的疑虑,他也不会稚嫩地将它表现在脸上。他只是沉默地看着苏毓秀,继续评估她。

“毓秀,怎么了?”连云体贴地揽住她的肩膀,柔声问。

温柔的语调让苏毓秀放松下来,道:“小小还在里面,我忘了把它抱出来了。”

她这一说,两个迟钝的随身丫鬟这才发现她们把一项“重要物品”忘在了马车上,而那些不知内情的仆役们则再次期待地看向马车。小小,这么一个可爱的名字,是一个俊俏的男孩,还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又或是一只可爱的小宠物?

当夏天清清亮亮地朝马车叫了声“小小,快下来”时,众人的好奇心也随之被吊到最高点。

只见那镶蓝边的帘子下端细微地动了动,钻出一只很可爱的小家伙。

小家伙小小的脑袋瓜子上有略略高起的额头骨,暗色杏核状的眼睛,近黑色的眼睑,尖端稍细的嘴以及黑色湿润的鼻子。它的体型小小的,瘦瘦的,浑身基本披着乌黑的皮毛,只有额心和左耳处有些黄毛。

当它从马车上一跃而下后,睁着那无辜的大眼,抬头呆呆直直地看着所有人时,让人禁不住心生怜悯,感慨:好可爱的一只——小狼犬。

没错,那正是一只名叫“小小”的小狗,而且它还真是瘦小得名副其实呢!

如果说,原来风驰堡的众人对苏毓秀这位新上任的连夫人有什么期待的话,也在三天里消失殆尽了。

第一天,这位苏大小姐嫌房间不够干净,让负责打扫的婢女从头到尾、仔仔细细又清理了一遍。这一遍还不是普通的清理,居然像搞大扫除似的把所有家具都搬开,又搬回,结结实实地把大伙给折腾了一番。

找碴,这绝对是找碴。这是打扫的婢女心里不敢说出口的话。

第二天,连夫人才起筷子尝了一口家常豆腐,就突然撤掉了一桌的好菜。这还不说,她浪费了一桌好菜之余,又在城里最贵的酒楼叫了一桌昂贵的酒菜。顺带一提,那菜还是由阳泉酒楼的小二亲自送上门来的。

浪费,这绝对是浪费。这是不敢大声嚷嚷的厨娘嘴里咕哝的。

第三天,二堡主夫人狠狠地教训了洗衣服的丫鬟一顿,指控她洗掉了比甲上缝成花形的一颗“小”珍珠。明明只是芝麻绿豆大的小事,可她却苛扣了犯事的小丫鬟十天的工钱。

严苛,这绝对是严苛。这是犯事丫头同别人窃窃私语时说的。

而现在是第四天,一个美丽年轻的干练女子身着素缎夹袄以及织黄菊褶折裙,站在堡主司徒胤面前义正言辞地陈诉之前三天发生的种种。

“哦。”正在翻账簿的司徒胤只是淡淡地应了声,把问题抛给当事人的丈夫,“二弟,你有何看法?”

同样也在对账的连云抬起头来,表情同样没什么起伏,满不在乎地说:“我没什么好说的,不过毓秀做事一向有她的原则。”他的语调平平的,话也是简洁明了,但几字间已摆明他的态度——他就是偏帮,那又如何?

连云漫不经心的口气彻底激怒了那年轻的女子。她一排编贝玉齿重重地咬着下唇,双手紧紧握成拳头,气得浑身微微颤抖。

她正要发话,坐在书房另一边的任飞扬悠闲地将手里茶杯放下,戏谑地讽刺她:“杜大小姐,你现在的样子很难看哦。”

如此轻佻的话语把杜姑娘的心火烧得更旺,燃烧,燃烧……不行,她不能中了任飞扬这臭小子的奸计,她要冷静,冷静……她绝对不能称了他的心。于是,她将语调变得冰冷,枪头直指任飞扬,“任飞扬,我这是说正经事,你不要鸡同鸭讲!”

“你承认自己是鸡,我可不承认我是鸭。”

任飞扬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再次挑拨了年轻姑娘的情绪,让她差点想一个耳光甩出去。她努力稳住自己,拼命在心底对自己说,她要是真生气就如他的意了,她可不能再做傻事了。第一次上当可以归咎为不小心、没提防,但若是一而再,再而三,那就只能怪自己蠢了。

对任飞扬有些过分的言辞,一旁埋头翻账本的司徒胤皱了皱眉头,也没有抬头,便斥责:“飞扬,若霖是个姑娘家,你说话要有点分寸。”

任飞扬的回应是漫不经心地耸耸肩,看似没将司徒胤的话放在心上,其实已收敛几分。他啜了一口杯中的热茶,道:“我说杜姑娘,照我看,小嫂子的‘闲事’您就甭管,反正您不是有很多‘正事’要做?”他故意地在“闲事”和“正事”两个词上加重音,死性不改,依旧话中带刺。

杜若霖气闷之际,司徒胤又说了一句:“若霖,飞扬说得也有几分道理。在理,她也算是你表嫂,你这个做妹妹的,以下犯上总是有失礼节。”

“是,大爷。”杜若霖虽咽不下这口气,却又无可奈何。

这事暂时告一段落。

午餐后,当连云同苏毓秀在卧房闲话家常时,他把早上在书房发生的事告诉了她。

在他说完后,苏毓秀抿嘴看着他,眸中多是笑意,但在那几乎难以发现的深处还是藏着淡淡的试探,“大哥,你可知道刚才那一桌菜肴,包括酸甜猪爪、什锦素菜煲、豆瓣茄子、芙蓉鳝鱼丝以及甜品川贝炖雪梨是来自何处?”

“阳泉酒楼。”连云笃定地说,并补充,“我在川蜀也待了四年,这里的酒楼我肯定比你要熟得多。”

“你没有任何意见?”苏毓秀再问,原本牢牢隐藏起来的试探禁不住冒出头来。

“我该有什么意见吗?”连云嘴角勾起一抹似笑非笑,那笑意仿佛在告诉苏毓秀他早已洞悉她的想法。

苏毓秀感动地看向连云粗犷的脸,还是觉得陌生。看了一个多月了,她还是不习惯他现在的这张脸。忍不住地,她把视线集中到他的眼睛上,寻找记忆中的熟悉。终于,她露出少见的明媚笑容,发自心底地致谢:“大哥,谢谢。”虽然一向知道大哥了解她,相信她,但是多年不见,她心中难免总有种不确定感。

而现在,她觉得她的心踏实下来。

被人相信的感觉真好。

寻到答案后,苏毓秀忍不住和连云做了一番解释:“其实,杜姑娘说的三件事,有的是确有其事,有的是另有内情,还有的则是被人夸大其辞……”

“不用解释,做你想做的就好。”连云轻轻掩上她的嘴,淡淡笑着,给予无条件的信任,“好了,不说这个了。”他一边说,一边将苏毓秀颊畔的几丝乱发拂到她耳后,温柔地致歉,“毓秀,我这些天忙着处理这几个月积累的工作,没空陪你,实在是委屈你了。”

“没关系,我自己也能找到事做,你不用顾虑我。”苏毓秀善解人意地说。她岂知连云要的宁可是她的任性,这至少代表她需要他。可是此刻的苏毓秀并不了解他的心意,反而急切希望他少些顾虑,“像今天上午起来后我做了一套五禽戏,然后画了会画,练了会字,下午我还要去弹琴,再看会书。”

她把自己一天的行程说得精彩至极,可连云却禁不住皱起了眉头,他若有所思地看着她,深深地,直直地,仿佛想看到她心底最深处的东西。他沉默了一会,终于说:“毓秀,忙碌并不能忘却一切。”

他的话让苏毓秀原本轻松带笑的表情一下子僵住,她定在那里说不出话。

看着她痛苦的眼神,连云的手指再次拂上她白玉般的脸颊,轻轻地,柔柔地道:“毓秀,我不喜欢你在我面前强颜欢笑,你只要做你自己就好。记住,不要让自己太累了。”

连云温柔得仿佛要滴出水来的语调和触摸让苏毓秀不自觉地点头。

当天下午——

“夏天,悦己,你们可知道这堡里有什么好风景的地方?”打算寻个好地方去弹琴的苏毓秀征求夏天和悦己的意见。

“这个我来说吧。”悦己迫不及待地抢着邀功,“小姐,你这个问题可是问对人了。”她得意地卖弄,“虽然我才来了三天,但可已把这风驰堡逛了个透彻,没什么地方我不知道,没什么人我不认识……”

“既然知道,那就快说吧,别在这里浪费时间。”夏天不耐烦地打断她。

悦己给了她一个白眼,还是停止了吹嘘,答道:“后边的花园里有个亭子,是个不错的地方。我来带路吧。”

苏毓秀微微点头,表示赞同。这次她没忘了她们的另一个伙伴,叮嘱:“别忘了带上小小。”它可是临走前钟灵送给她的宝贝狗狗。

于是三人一犬浩浩荡荡地出发——其中,毓秀两手空空,悦己怀抱古筝,夏天牵着小犬。

屋外是一片小小的梅林,一株株孤傲的梅屹然挺立,一朵朵雪白的、粉红的、鹅黄的花骨朵竞相绽放。一阵微风拂过,淡淡的馨香扑鼻而来。

苏毓秀深吸一口这芬芳的幽香,脑海中忍不住浮现家中那株陪她多年的梅。娘可有好好照顾它呢?

思想间,他们已走出连云的居所——云苑,沿着石板路径往外走。石径两旁栽植着不知名的矮树,因是冬天,这些树木都没什么绿意。

走出幽静异常的庭院,又穿过纵横交错的走廊楼道和精美的木造大门,她们终于抵达了竹园。

竹园,闻其名,当然是以“竹”为主,另有假山错落其间,池塘清浅通透,整个布局十分优美。虽然是冬天白雪茫茫,但这里居然还有绿色,因为竹子不论一年四季、严寒酷暑,都是那么翠绿,那么郁郁葱葱。

穿过竹林,穿过假山,她们便看到一个巧夺天工的四角亭,那亭子特意地仿建前代的样式,有一股浑厚的古朴气息。亭子上方悬着一块四方长型的红木匾额,额上的字迹苍劲有力,书着“竹间亭”三个偌大的墨黑大字。

再拾级而上,踩过数十级石阶,三人终于算是抵达了目的地。

悦己放下抱在怀里的古筝,置于石桌上。苏毓秀先坐下,之后,她示意夏天和悦己也坐下。夏天也不扭捏,直接就在苏毓秀右边坐下。

见此,悦己忍不住狠狠瞪了她一眼,没规矩。但夏天都坐下了,她再坚持什么,也显得没什么意义了,于是她踌躇一下,终于也坐下了。

三人静静地欣赏眼前的美景。她们面前有一座假山,而假山前面是三四簇青翠的竹子,它们在微风中舒展着枝叶,左右摇摆,发出“沙沙沙”的响声,这声音仿佛是它们在赞誉冬天的美丽。

此情此景,让苏毓秀诗兴大发,忍不住吟道:“绿竹半含箨,新梢才出墙。色侵书帙晚,阴过酒樽凉。雨先娟娟秀,风吹片片香。但令无剪伐,会见拂云长。”这是杜甫的诗。

坐在她右边的夏天也配合地念了一首刘兼咏新竹的诗:“近窗卧砌两三丛,佐静添幽别有功。影镂碎金初透月,声敲寒玉乍摇风。无凭费叟烟波碧,莫信湘妃泪点红。自是子猷偏爱汝,虚心高节雪霜中。”

诗兴过去后,两人不禁觉得方才吟诗作对的举动有些酸溜溜的,颇有几分呆秀才的味道。想到此,不禁相视而笑。

一时间,姑娘们清脆亮丽的笑声给这寂静的庭园添了几分人气。

眼前这一片大好的竹林突然让苏毓秀想到另一个“林”,不过此“林”非彼林,她想到的是那个杜若“霖”。适才,听了大哥的一番话后,她就觉得那个名叫杜若霖的姑娘似乎对她怀有莫名的敌意。

“你们可知道堡里有位杜若霖姑娘?”她询问身边的两个人儿。

“知道。”夏天和悦己异口同声答道。

“杜姑娘是大爷的远房表妹,因为父母双亡,所以投靠了大爷。她是个又漂亮又能干的姑娘,几年前,就开始辅助大爷管理堡里的事务,在堡里的人缘很好。”做这番说明的是悦己。

“还有呢?”苏毓秀微微皱眉,她想听的悦己没说,她没兴趣的倒说了一堆。

“还有……”悦己支吾了一下,不知该不该说。

给她解围的是夏天:“小姐,不如你直接问你想知道的是什么?”

“夏天!”苏毓秀娇嗔地叫夏天的名字,脸上晕出一片粉红,恼羞成怒,“把你们知道的都说出来不就成了。”

“好,说就说。”夏天悠闲地跷起二郎腿,食指向悦己一伸,理所当然地把任务推给她,“悦己,你来说。”

悦己狠狠瞪了她一眼,还是接了任务:“小姐,是这样的。听说,听说……”她又迟疑了一下,终于一口气把话说了个完整,“听说姑爷喜欢杜姑娘,只是杜姑娘,似乎对姑爷无意。不过,小姐,这只是府里面的传闻,你可千万别当真。”最后,她还不放心地做了声明。

不过已经说出口的话又怎可能当作不存在,况且人总有种劣根性,越是不让做的事就越要做,所以悦己亡羊补牢的话根本就无济于事,苏毓秀已经当真了。她开始怀疑是不是她阻挡了大哥的幸福,也许没有这桩婚约,也许再给大哥更多的时间,他能获得美人的芳心也说不定。尤其,现在看来,杜姑娘确对她有种莫名的敌意,那岂非代表大哥还是有希望的?而她的出现,不是彻底阻断这种可能性的发生?也许,也许,她应该……

当她消极的个性忍不住朝对自己最不利的方向思考时,聪慧的夏天适时拍醒了她:“小姐,在一切明了前,切勿因为一些莫须有的谣言而做出令自己后悔的决定。”

“可是……”她也许阻碍了大哥的幸福呵。只要一想到这一点,她的心脏就一阵抽紧。当初,姐姐和景臣成亲时,曾带给她的那种痛彻心扉的苦涩滋味,她实在不想让另一位姑娘也品尝到。尤其她是罪魁祸首!

虽然苏毓秀没有明确地把她的意思诉诸于口,但夏天似乎已洞悉她的想法,她抛掉平日常有的戏谑,用少见的严肃表情说:“小姐,就算你有什么忧虑,也请在确定了姑爷和杜姑娘真是两情相悦之后再来烦恼好吗?在这之前,无论你有多少假设,都不过是庸人自扰罢了。何苦呢?再说了,就算他们以前有过些什么,现在也晚了,你和姑爷已经是夫妻了,人有时也要自私地为自己考虑一下。”

苏毓秀沉默了,她不否认自己多愁善感,思想消极,爱钻牛角尖子,可是她有什么办法,天性如此,想改也不容易呀。所以,所以夏天要她少想一点,少忧虑一点,根本就是不现实的说。

“你和他还没圆房吧?”夏天无视苏毓秀的烦恼,直言不讳地问。虽然她用的是问号,但事实上,于她,这点是毫无疑问的。

“你、你……”你怎么知道的?因夏天露骨的言辞,苏毓秀的脸刷地变红,她羞赧地低下了头,问不下去。

看着她红嫣嫣的双颊,夏天无奈地摇头,“小姐,在明眼人看来,这是一件再明显不过的事好不好。”夏天居然还说得理所当然,完全不像一个普通的姑娘家。

苏毓秀的脸蛋泛得更红,不但颜色趋于血色,还直烧到了她的耳根子。对于夏天的大胆,她已不知如何应付。天哪,到底是哪家教出了这么个胆大包天的小女子!

夏天仿佛没有察觉她的不自在,继续道:“小姐,我劝你还是早日和姑爷圆房。一旦你们的关系确定下来,你的心自会安定,再也不会想着怎么把姑爷让出去了。”

“夏天!”苏毓秀的忍耐终于越过了最后的极限,她受不了地大叫夏天的名字,粉脸羞红得几乎快要燃烧起来了。糟了,她觉得她的脸烫得快能煎荷包蛋了。

“好了,好了。小姐,夏天,你们就别说这个了。”悦己实在看不惯“恶仆欺主善”,赶紧替苏毓秀声援,“我们不是说好来弹琴的吗?说这个干吗?”

既然悦己适时奉上了阶梯,苏毓秀自然也识时务地踩着这个台阶下来了。她应和道:“对、对,我们弹琴、弹琴。”短短的一句话,她就重复结巴了两次,可见她的慌乱。

“好吧,弹就弹吧。”夏天大发仁慈地放过她,其实是觉得今天的刺激够了,才姑且放手。

得到夏天的松口,苏毓秀吐出一口长长的气。她赶紧将双手置于琴上,在深吸一口气后,俯身,手指灵活地拨动起来。

只闻那清澈明净、悠扬婉转的琴音自她指下流出,悠悠响彻,如云若水。她的琴技精妙绝伦,一串串柔和的音符悠然飘散在空气间,缠绵婉转,匀朗芳静。

她的琴音干净朴实澄净,仿佛那山涧中不含一丝杂质的清泉,是这世间最干净的音调。

如此悠扬婉约,赏心悦耳的乐曲不禁令在场的另外两人,无不屏息,为她那仿佛能净化神魂般的琴韵所折服。

而这天籁之音的操纵者却在半曲过后走神了。

听着熟悉的调子在耳边响起,苏毓秀的脑海中不禁浮现过去的情景:先是少时,她,大哥,姐姐和景臣一同嬉戏,由她操琴,大哥吹箫,姐姐跳舞,而景臣则为姐姐画下舞姿;再后来,四人变成了三人,少了吹箫人后,就只剩她一人默默地看着……

忽地,一只小麦色的纤手有力地按在了琴弦上。

“嗡——”的一声重响,让苏毓秀顿时清醒过来,她沿着这只手慢慢看上去,看向它的主人,脑中几乎一片空白。

“小姐,你的琴音乱了。”会胆大包天地按住她琴弦的人,除了夏天,不会有别人。

“对、对不起。”苏毓秀直觉地道歉。

“你道什么歉啊?”夏天觉得啼笑皆非,小姐这样子活像她是个后妈欺负继女似的。于是忍不住叹息道,“小姐,我只是希望你不要太过勉强自己。”

“怎么你们都这么说?”苏毓秀讷讷地说,声音轻得几不可闻。她又何曾愿意这样?她只是希望自己多忙点,少想点。

耳尖的夏天自然听到了苏毓秀的低语,好奇地问:“怎么,姑爷也跟你说这个了?”若是如此,她对他们的将来越发有信心了。

苏毓秀微微地点了点头,算是承认。静默了一会,她蓦地抬头对上夏天的眼,有些悲哀地发问:“夏天,如何我才能忘却呢?”

“毓秀,别担心。你迟早会做到的。不要对人的记性太有自信,事实上,只要有足够的时间,再深刻的记忆都会淡去。”夏天深深地抿了抿嘴,给她一个笃定的笑。

“真的吗?”苏毓秀仍是怀疑。

“当然是真的。”夏天嘴角一扬,露出单边的梨涡,狭长的眼睛微微地眯起,笑得很诱人,“还记得你成亲以前吗?那时你痛不欲生,时时想起他,刻刻念着他,痛苦得甚至故意虐待自己;可是现在,你不觉得你想他的时间已经大大减少了吗?照这样的速度下去,忘记他是迟早的事,不是吗?”

夏天这么一说,苏毓秀仔细想了想过去和今天,觉得她说得有几分道理。记得之前在家时,她时时刻刻都想着景臣,时时刻刻觉得心痛;而现在,只有偶尔触及记忆时,她才会想到他。比较之下,确实进步多了。

想通后的一瞬间,苏毓秀觉得有了力量,她用力地朝夏天点了下头。

总算没有白费口舌,夏天的笑容更深,道:“所以,你呀,大可不必过于勉强自己,顺其自然就好。”

“好。”苏毓秀更用力地点头应道。

站在一边旁观许久的悦己此时也终于可以露出微笑了。小姐能想通真是再好不过了。方才,夏天对小姐无礼,她没有阻止,正是希望能有这个结果。夏天虽然不逊,但却很有学识,读过很多书的样子,只有她可以陪小姐念诗,只有她劝得了小姐。因此,偶尔她悦己也可以忍受她的没上没下。瞧,现在这样多好啊。

“对了,”夏天想到什么似的用右拳响亮地击了一下左手的掌心,大叫道,“其实,除了这个,还有一招更快、更有效率的办法。小姐,你想不想知道?”她黑亮的瞳孔中带着点神秘的色彩,而那神秘中依稀又藏着等待好戏的窃喜。

苏毓秀一时也没想太多,呆呆地上当了,问:“什么?”这一刻,她纯然地希望自己能更快地忘记过去的情感,能更快地拥有新的生活。许是如此,她才会没有发现夏天的语气中带有阴谋意味吧。

“一段新的感情。”夏天坚定地说,“一旦你有了新的爱慕对象,那么以人类喜新厌旧的本性来看,你一定很快就可以得到解脱。”

“新的感情?”苏毓秀有些傻傻地重复,但马上使劲地甩头,“我都成亲了,哪里还会有什么新的感情?”

“这么说,小姐,姑爷不在你考虑的范畴内吗?”夏天忽地把脸凑到她面前,吟道,“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辛弃疾的这句词教令毓秀一时心情混乱,她很想理清思绪,但越想越不敢去想,她到底在怕些什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

她沉默了一会,突然笑道:“夏天。”

“怎么?”看苏毓秀的表情中隐约带着狡黠,夏天小心翼翼地应付,察言观色。

“我会好好努力的。”

这话好像没什么不对劲。但越是如此,夏天越是觉得其中必有阴谋。

果然——

“看在刚才那番话的分上,我觉得我实在应该好好奖励你一下。”阴谋的味道开始重了。

“不用,不用。”夏天慌张地摆手,就怕得到的不是奖励,而是惩罚。

“你确定不要?”苏毓秀惋惜地说,“我以为你至少先听了奖品为何,再决定是否拒绝吧?”

“既然如此,您说罢。”哎,就算她不许,她大小姐会那么好顺她的心,如她的意?她怀疑。

“我决定放你几天假,”苏毓秀慢条斯理地说,在敌人开始松懈时,放下一颗炸药,“你的他应该等不及了吧。”

啊!啊?啊——夏天刷红的表情在无言地倾诉她的惊叹,或者说惊吓。

这可是千年难得一见的局面,加害者和被害者的身份很稀有地调换过来。

“你怎么知道的?”夏天力持镇定地问,止不住面颊上的红云。

另一边的悦己也随着夏天的提问不停地点头,她也很好奇小姐是怎么知道的。不过,真没想到,原来脸皮比猪还厚的夏天也会脸红,原来她隔几天消失一回是会情郎去了。呵呵……

“很简单。”苏毓秀伸手点向夏天的颈项,无奈地说,“每次,你回来后,脖子上都是青青紫紫的一片,让我想装作没看到都不行。”她说着,抚上夏天颈后的一个紫红斑痕,调侃,“皮肤上起红点是皮下出血的表现,一般是因吸吮或碰撞而形成淤血。初起时鲜红,两三天后渐渐变成紫色,进而变成黄褐色,最终消失不留痕迹。而你这个呢,绝对不会是伤痕。照色泽来看,昨天你一定见过他吧。”

苏毓秀和悦己用一种暧昧无比的眼神瞧着夏天,甚至小狗小小都用一种类似的眼光看着她。这种奇异的气氛弄得夏天越发不自在,她绞尽脑汁地想要力挽狂澜:“这,这其实是……”

“你可不要跟我说,这是中暑后掐出的痕迹,要知道现在可是冬天。虽然冬天也有可能中寒,但是我相信应该不至于发生在身体如此健康的你身上。”苏毓秀越说越起劲,一次把之前被调侃的仇回报个干净,“这方面,我是专家,你瞒不了我的。”

看看窃笑不已的悦己,又看看志得意满的苏毓秀,夏天颓然地垮下肩膀,认输:“话都让你说去了,我还能怎么着?”哎,权当她彩衣娱亲好了。

掩嘴轻笑了一小会后,苏毓秀突然又俯身抚起琴来,一连串缠绵悱恻的音符便从指下滑出……弹完前奏后,她微动唇,吟唱起一首《凤求凰》——

凤兮凤兮九天翔,翱游四海求其凰。

参风云兮暗日月,顾影自怜在高堂。

忽耀目以神动,有玉人兮出潇湘。

才堪咏絮情堪握,嫣然一笑兮明珠失光。

凤兮清歌引碧霄,振翅奋近绮罗香,瑶池绿波荡鸳鸯。

音未绝,轻逐芳,欲行不行归故乡!

虽然她的琴弹得很好,诗吟得也不赖,可对这种明显是意有所指的弹唱,夏天实在无法坦然地给予鼓掌。不过,她虽然没给,另一人却毫不吝啬地给了。

“啪啪啪——”一阵并不响亮的掌声自竹园的入口方向传来。

然后——

琴音止,掌声落,狼犬吠。

“汪汪,汪汪汪……”

“小小!”悦己略带威胁地叫小狗的名字,示意它不准再没规矩。可怜的小狼犬缩缩脖子,无辜地看着主人们,觉得万分委屈。它尽的是义务,不是?

苏毓秀看向来人,那是两个年轻女子,一前一后。

前面的是手持绣花绢帕的主子。那是一个似水般柔和的女子,头上挽着鹅胆心髻,斜插一根白玉梅花簪。身上穿着青地灵芝萱草杂宝花缎的窄袄,下着同样花纹颜色的绉裙。系一条青金门绿双环四合如意绦于纤纤细腰上,长长的带穗垂于腰侧,整个人显得端庄大方。

她身后的则是一名梳着双髻的青衣丫鬟。

若不是那看似主子的年轻女子挽着少妇的发型,若不是她如水般的气质,苏毓秀定会以为她便是杜若霖。事实上,这个念头确实在看到少妇的第一眼在苏毓秀心中一闪而逝,只是很快她便从种种疑点认识到,那绝不可能。

苏毓秀微微一笑,向来人致意:“这位夫人,不好意思,我的狗没有吓到你吧?”

“没关系,弟妹,是我冒失了。”少妇羞涩地笑笑,声音又低又柔。

弟妹?偌大的一个风驰堡里会这么称呼她的应该说只有一个——司徒胤。这么说,“您是大嫂?”苏毓秀诧异地呼出口。怎么会?她真是没想到啊。

首先,她原以为这司徒胤根本没有娶亲,毕竟谁也没有跟她提过,这府里还有个堡主夫人。关于这点,晚上她要好好拷问某人。

其次,她也曾想象过冰样的司徒胤会娶怎样的女子呢。在她的预想中,不是相同的冰样,就是窘异的火般。谁知,两者皆非,竟是如此一个似水的女子。

哎,到后来,是冰亦将水凝结成冰,还是冰在水中渐渐融化呢?

她非常,非常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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