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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清朝(5)

也是老天做巧,那一天晚上下了一场透雨,把现场的有利证据毁灭了,这样,吴世民就稀里糊涂地被陷害进去了。

金钗血案(二)

吴世民强奸杀人案宣告侦破,公堂上宣布吴世民无罪释放,安抚秦一民夫妇。事情刚要了结,却见堂下一位中年人突然闯入公堂,高喊着要见知府大人。来人跪在了刘墉面前,问刘墉手上的那支金钗上面是不是有一个玉字。刘墉把正要还给秦一民的金钗在手中仔细翻看了一遍,点了点头。

来人将自己辛酸的故事说了出来:

“来人姓徐,沧州府城南30里林家铺人。18年前,新婚的妻子在回娘家省亲的时候失踪了,托亲朋好友找遍了沧州府及附近所有的地方,依旧杳无音讯,后来我寻妻寻几十年,苍天却让我在这里见到了妻子的遗物,这是上天可怜我呀!”来人热泪盈眶。

刘墉便问秦一民金钗是怎么得来的,秦一民说是从别人手中买来的。

这天夜里,刘墉梦见一女子喊冤,醒来之后,便喊上张成、刘安,回到进沧州府时休息过的那家酒店。主仆三人正在闲聊的时候,客店进来一位客人,那人不是别人,正是沧州府油漆店的秦一民。

“秦掌柜,你这又是去祭拜那棵大柳树的吧!那棵柳树一定会保佑你财运滚滚……”店小二打招呼道。刘墉想到了什么,便来到那棵柳树之下,命人挖树,在众人的反对声中,竞从树根下挖出了两具尸骨。

仵作报告道:“死者为一男一女,死亡的时间大概为15年前。女者没有明显的伤亡痕迹,只是这男子是被人从后面击中头部死亡的。”刘墉熟思一夜,第二天便带领张成、刘安前往徐世宽的家中,徐世宽告诉刘墉,这金钗本是一对,是18年前新婚时特意为自己的妻子定做的。为了有个纪念,请沧州府有名的首饰店的宋银匠亲自打制,并在上面刻下了妻子的名字“玉梅”。刘墉见金钗确实有玉梅两字,然却没有其他凭证,刘墉只得找到宋银匠的店。宋银匠早已过世,他的徒弟却根据师傅作工的特点辨认出确是先师的作品。一个个疑团产生了:

金钗为什么会紧紧地握在一个男子的手中?那个男性又是被谁害死的?

刘墉心下一片茫然。正是此时,却听说秦一民家失火,刘墉赶紧带人直奔现场。火扑灭了,秦一民的老婆也幸运地被救了出来,而一边哭哭啼啼的秦一民却止住了哭声,这一微小的变化并没有瞒过刘墉的眼睛。

刘墉一面安慰秦一民夫妇,一面打听,他从张氏口中得知,告诉刘墉那支金钗是17年前自己再嫁时丈夫秦一民送给自己的礼物,后来女儿长大后我就把那只金钗送给了女儿秦秀莲……“不知先夫是何人?”

“这说来话就长了。先夫与秦一民是八拜之交的金兰兄弟。那一年,先夫同秦一民出外经商,也该是先夫命中没有福分,在回家的路上遇到了劫匪,致使钱财两空。这些都是秦一民回来告诉我的。幸好,秦一民这人还不错,对我挺好的。后来呢,在别人的劝说下,我就与他结为夫妻了。”

张氏说。

“那么你同秦一民成亲后,他有没有什么反应?”刘墉继续问。

张氏想了一会说:“别的倒是没有发现,只是他特别相信城北那颗大柳树的神灵。每年总要去拜祭几回。对了,他这两天总是做噩梦……”

回到府衙后,刘安把跟踪秦一民的情况向刘墉作了报告。情况正如刘墉设想的那样,刘墉给刘安密施了一计,刘安前去了。

几天后,刘安欣喜地向刘墉报告。

“一切都按老爷的吩咐办妥了。”刘墉看到刘安呈交上来的东西,不由得松了口气。

一声令下,一班衙役们直扑秦一民的家中,五花大绑的把秦一民带到了大堂之上。这一行动引起了沧州府百姓的极大轰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大堂之下,威严阴森,而秦一民镇定自若,丝毫没有慌张的样子。

“大人,不知唤小人来有什么吩咐?”

“大胆秦一民,时至今日,你还敢如此伪善。秦一民你可知罪?”

“来人啊!给我大刑伺候………”

刘墉走到秦一民的身边。

“18年前,有一对非常友好的兄弟,他们一同出外贩运生漆,经商顺利,发了一笔财。可是出发前,其中的一位刚刚新婚不久,当时他的家中不是十分的富余,所以那人曾答应自己的妻子一定要给她配一副好的首饰。

他把自己的这一愿望告诉了兄弟。可是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那一年,他们出外经商回来,走到了一片柳林里,当时天已昏黑,恰好有一位少妇从柳林中经过。他们二人想调戏少妇,遭到了少妇的反抗,其中一人不小心杀死了少妇。他们两人也因此发生了争执,但是迫于兄弟间的情谊,他们还是尽快地处理了现场。不过,其中一人在挖好坑之后,准备把少妇的尸体往坑里放的时候,发现了少妇头上的那只金钗,他就随手攥在了自己的手中。可是不曾想到,他的头上遭到了重重的一击,死在了坑里。另一位把所有的财富都揽为自有,包括少妇包袱中的另一支金钗。

后来,他就娶了兄弟的妻子,也圆了自己梦寐以求的想法。但是,他的心里并没有因此感到安宁。他就每年去拜祭那两位亡魂,以求消除自己心中的恐惧。为了避免别人对自己的猜疑,他就编造了神灵附树的谣言。偏偏他在这几年发财走运,这种谣传反而成真了……”

刘墉的话说完后,秦一民浑身颤抖不止。在全部的罪证的面前,终于伏法。

朱垣断谋杀亲夫案

乾隆年间(1736-1796)进士朱垣,擅画,断案也有一套。在任济阳府长清县县令期间,一日,正在衙门办公,突闻告状声,只见一千人绑着一位年轻女子入堂,言称小女子毒杀亲夫,请县老爷做主。而那年轻女子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喊冤枉。

原来这名女子姓周,是个新婚的小媳妇。小媳妇一月前新嫁给名叫王巧的男人,两人十分相爱。婚后一月,小媳妇回娘家住了一段时间,刚回婆家。第二天早上女子起来熬粥,王巧喝了便大喊肚痛,一会儿便倒在地上当场毙命。公婆和邻居们都认为新媳妇在娘家村上有了奸夫,回来谋害亲夫,便绑了小媳妇告到了官府。

朱垣即带役吏们赶到现场,见王巧的面容并不枯槁,一点都不像中了毒的样子,便命衙役将王巧所吐出来的东西和锅里的粥拿来喂狗,几个时辰下来,狗活蹦乱跳并没有死,众人惊诧。朱垣决定启开王巧的嘴验毒。

役吏拿着银羹匙,放进死者的喉咙里验毒,然后取出,却没有发黑的现象,众人十分惊奇,都说不像是中毒。

朱垣见状,明白王巧并非死于中毒,又命解开死者衣裤验伤。只见体肤完好,便无伤痕。再看他的生殖器,却奇怪地缩于腹中。朱垣心中顿时明白了三分。他随即将围观的人们驱出,将女子唤上,再三盘问王巧死时的情况。

女子支支吾吾红着脸直哭。朱垣索性直言追问晚上王巧的房事。

女子只得实说:她回娘家数天。

昨夜归来丈夫欣喜万分,居然一夜与她同房三次,直至凌晨才精疲力尽地休息。早上起来后,王巧直喊口干,等不及她烧开水便连饮三杯井水,过了一会又喝了一碗粥,没多久就说肚痛腹胀而死。

听罢女子的叙述,朱垣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对女子的公婆说:你儿子并非中毒,只是死于纵欲过度并受冷的侵袭,属阴淫寒疾!怎么能怪你媳妇呢?

一席话,说得众人心悦诚服。那女子跪着连连谢恩。后来,女子竟然为王巧守节至终。

清朝张其仁断争坟30年案

据清朝光绪年间许寿恩所着《兰苕馆外集》记载,滇南人张其仁担任四川县令时,因为政绩卓着,考核连年名列前茅,被破格提拔为新安知府。

张其仁上任伊始,就有两家因为争夺坟地而击鼓鸣冤。张其仁不顾路途疲劳,立即查问,方知该案已经持续30多年,因为两家都没有地契文书,历任知府都不能决断,遗留至今。

张其仁不禁拍案而起,哪有一桩案件历经30多年仍然久拖不决的,便立即传令五日后到坟地现场勘查,当场判决。

第二日,张其仁就斋戒沐浴,并到城隍庙祈祷,说是请求神灵托梦指点。断案当日,传令诉争双方到场听审。张其仁严肃认真的代神灵发言,两家纠缠不清,使其祖先多年来得不到祭祀,对双方提出批评。此说合情合理,两家都表示接受。

张其仁进而分析说,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打官司也只能有一方赢,必定有一方输。一经判决,输了官司的一方就再也不能上这个坟地来祭祀,为此只好请双方在判决以前先行祭祀一番。为公平起见,经双方抓阄决定,先由诉争一方,一位70多岁的老者主祭祀叩拜。大庭广众面前,他只是敷衍了事,在坟前三叩首了事,像是怕丢人现眼,很难为情的样子。

之后是另一方,一位候补郡丞祭祀叩拜。郡丞一到坟前就放声大哭。

声嘶力竭。边哭边说,作为子孙不能保全祖宗的坟墓,就是奇耻大辱。万一神灵托梦不灵,祖宗的坟地就会落人他人之手,祖宗们就会因此得不到子孙的祭祀。因为痛哭不止,伤心过度,昏厥过去。

听说新知府现场了断打了30多年的坟地老案,老百姓都大老远跑来看热闹,把现场围得水泄不通。围观群众看了双方的表现,都悄声交谈,对于坟地案作出了自己的判断。对此,张其仁不但没有阻止,反而因势利导,热心询问围观群众,你们看清楚了吗.坟地究竟是谁家的?围观群众异口同声说坟地是郡丞家的。

这时候,那个老者面红耳赤,恨不得钻个地洞逃出去。但张其仁偏偏不放过他,当着群众的面询问他,坟地究竟是谁家的,他为什么要诉争别人家的坟地?事已至此,这个老者只得老实坦白,说因为知道郡丞家丢失了坟地地契,就想浑水摸鱼,据为己有。

原来,因为双方都没有地契,且地位悬殊,历任知府都想当然的认为是郡丞仗势欺人,而使案件久拖不结。

断案点评张其仁发现,此案不能按正常思路仅凭地契断案,因此另辟蹊径,根据子孙对祖宗的祭祀表现来判断真假。

为了不打草惊蛇,走漏风声,假借到城隍庙求神,说神灵托梦,这使得30多年老案一朝破解,在当地传为佳话。

清朝夏煦断眼镜案

一个农夫走路时不小心把秀才的眼镜摔碎了,农夫慌忙赔礼,说卖了柴立即赔偿。秀才不肯,扭他到承德府告官,知府夏煦问秀才要多少钱。

秀才乘机说:“我这眼镜是祖传的无价之宝,最少也要1000两银子。”农夫吓坏了,对着夏煦不住地磕头道:“求老爷做主,小人实在赔不起呀!夏煦见秀才十分狡猾,便一拍惊堂木,对农夫喝道:“大胆刁民,敢在公堂狡辩?给我重重地打!”衙役们将农夫按倒,抡起棍正要打,农夫大呼不止,连叫衙役停手,对秀才说:“看他如此虚弱,恐怕一棍就要了他的命,你我也有牵连。如今本府只好花1000两,买下他的柴啦!”说罢,立刻写了几个字,交给农夫,说:“你把柴送到后院,拿这公文到钱庄领1000两银子回来偿还秀才。”

农夫把柴挑到后院,立即跑到钱庄。谁知打开公文一看,上面竟书一大大的“逃”字,下面还注上“越快越好”4个小字。农夫明白知府的用意,一转身就溜跑了。

汪辉祖断案趣话

汪辉祖,字焕曾,号龙庄、归庐,浙江绍兴府萧山县人。生于雍正八年十二月十四日(1731年1月21日),卒于嘉庆十二年(1807)三月二十四日。乾隆三十三年(1772)举于乡,40年成进士。早岁游幕,后知湖南永州府宁远县。着有《元史本证》《二十四史同姓名录》《学治臆说》《佐治药言》等。事具阮元《擘经室集二集》卷三《循吏汪辉祖传》及瞿兑之《汪辉祖传述》。

破田产案

清代的汪辉祖在湖南道州(今湖南零陵地区)做官时,处理了一个案子。

外县有个陈姓人家,有个儿子,被本州一个叫匡诚的人领去做养子,改名为匡学义。后来匡诚自己养了个儿子,取名匡学礼,便赠给匡学义8亩田,让他复归陈氏本宗。过了若干年,匡诚死了,匡学礼也一病不起。

弥留之际,匡学礼又赠送学义5亩田,还托付后事,望他照料孤儿寡妇内外家事。匡学礼遗下田产200亩,妻子李氏和儿子匡胜时勤俭持家,过了17年,又增购田产100亩,每年的收益日渐丰盈。

这天,有个地主来回赎田产,正好管家匡学义外出,李氏便叫儿子匡胜时寻找田契,发现上面赫然记载的是李氏与匡学义同买,其他田契也是这么写的,不由得大惊失色。匡学义回来后,李氏质问他,他坚持说田产原是共同购置的,田租也是共分的,这些都详细记入租册了。

李氏又惊又气,向县府告状,县里驳回;上告府里,发到零陵县审理,也因为田契、租册都有明确记载予以驳回。李氏悲愤万分、又向道州告状,为汪辉祖所受理。

汪辉祖认为,匡学义为李氏管理家务,田产买卖都是他一手经办,李氏拿了田契也不认得字,所以田契记载不足为凭。然而丢开田契来判案,又不能使匡学义心服。怎么办呢?汪辉祖略一思索,便叫当事人到公堂上判决道:“现在田契、租册白纸黑字记得清楚明白,确系共同购置。”

李氏哀哀哭诉,汪辉祖却严厉地挥手赶她出去,大大嘉奖匡学义善于经营管理。匡学义很是高兴,以为这个案子从此已经了了。汪辉祖便和他亲切地闲聊起来,问:“你有多少家产啊?”

匡学义答:“有13亩田,每年收租31石,净得16石米。”

“家里有多少人啊?”

“我和妻子以及二男三女。”

“家里收入怎样啊?”

“我要代李氏管理她家的事务,只有长子才能致力于田间劳作。”

汪辉祖问:“照这样看来,你家吃粮都难以自给,怎么外面都传说你很有钱呢?”

匡学义答:“我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啊。”

汪辉祖顿时将惊堂木一拍,勃然大怒道:“那么你和李氏共同购买田产的资金一定是偷来、骗来的喽!’’随即命令左右翻出以前尚未破案的失窃报告。说:“有个失窃案所失银两很多,案犯尚未捉到,也是陈姓,难道是你吗?!”

匡学义又惊又羞,当即叩头如捣蒜,如实招认道:“我并没有做贼,所购田产确系李氏独有。我写成同买,实在是想等李氏过世后可以同她儿子匡胜时争夺田产,因此对历年田租也没有分文的欺骗贪污。”

汪辉祖即派人召回李氏,对她安慰一番,将田契上写有匡学义姓名的字迹涂抹,将伪造的租册焚毁,确认田产归李氏所有。

李氏喜出望外,感恩之余请求严办匡学义。

汪辉祖说:“匡学义的品行确实可恶,但你丈夫倒很有知人之明。如果不托他当管家,你家原有的田产都将荒废,怎能再继续增产?如果他一年年将部分田租侵吞,你今天也无从追回。只是他过分贪心,竟想在田契上做手脚意图瓜分田产,以致事情败露,一无所得。上天憎恶贪婪他了。”

于是,宽恕了匡学义复归陈氏本宗。

汪辉祖分讯得实已经惩罚只勒令他。

清朝乾隆二十七年(1792)八月,浙江省孝丰(今浙江安吉县)有人行船被劫。官府接报,当即通令附近各县缉捕。不久,邻近的平湖县有名士兵叫盛大,逃军回籍,纠合土匪行抢被捕。几堂审讯下来,他承认自己是抢劫孝丰船的正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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