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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青涩年华(4)

后来浩川也给我讲述过关于女孩的死。“是潜水时设备出了问题,在海里溺死的。”他说。我无动于衷,可以说并不是那么感兴趣。浩川说我应该就是从那以后开始选择性记忆。“对,就是选择性记忆,电影里是这么说的,自动删去不愿回想起来的东西。”我冲他古怪地笑了,“你他妈知道我为什么有时候宁愿听酒伯跟我重复唠叨那些破树,也不愿听你说话么?”

“我当然知道。”浩川一点没感到别扭和不自然,“听别人的故事最安全。”

“听别人的故事最安全。”他又重复了一遍,“尤其老人们的,对于你简直毫无风险。”

我说不过他,至少还能选择沉默。天知道我为什么有时候更愿意听老人们繁琐枯燥的絮叨,浩川说的一点很对,我时常觉得我和他们是一类人,我和那些老年人。甚至会讨厌黄昏,为一些行将消失的东西悲悯哀叹。这些老年人才有的特质在我身上出现了很久,但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我也实在想不起来了。

△6

我盼望过那个女人再来,想过她会不会就真的愿意坐下跟我聊一聊她自己的故事。不瞒你们说,有时喉结干涸,想要和人聊天的欲望大过一切,我时常幻想某个天气不错的午后能在店子里遇上乐意和我攀谈的异性,我的要求不高,她只要不是太过难看,口音不会过于浑浊不清,我的心情应该都会像喝了一杯薄荷蜜糖茶一样满足。想到这里我会兴奋得心脏有些颤抖,陷入对美好一瞬的向往难以自持。是我感到孤独太久了么?我会如此渴望一个短暂的天晴的下午。而我又多么矛盾痛苦,我不知我的兴奋会持续到何时,明天抑或只是黄昏来临的这个傍晚?那时所有的幻想皆被否定,变成不知何物被丢弃在街边的一尊灰色石像,我又重新沉迷于一个人的狂欢,不再希望被打扰。这种巨大的、诡异的矛盾使照相馆里的日子变得坚硬起来,像陈年的面包。我每日都兴味索然、慵懒冷漠地拿着一把刀,——一把怎么也磨不锋利的钝刀吃力地切着这面包。

“如果你哪天想起来了,那么太好了,我还是你很多年前认识的朋友。如果你一直想不起来……倒也无妨,现在这样也挺好,至少我记得过去的你,你也可以重新认识这一切。世界是新的而你也是新的,不是每人都有这机会。”

“为什么偏偏选择我?”

“说了你也不相信,也不记得。”

“对于那个死去的姑娘我只能说,可怜人,我为你祈祷。”

“傻×。”浩川骂了我一句,然后我俩看着对方各自咧开嘴笑了。

△7

那女人是不会来了,我感觉到她的气息已经消失,但我庆幸至少见过她一面。当然后来又见过很多美丽的异性,但大多都找不到她身上那种挑剔而迷人的神经质了。年轻人来得更加频繁,不知何时突然开始有了复古的潮流,胶卷机器重新被少年人骄傲地拿在手里。反倒是老人,他们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少了。店子里弥漫的气息开始不同于昨日,充满新鲜活力的血液,像要把我也感染。

酒伯很久没来了,当他给我讲述完这条街上最后一棵树,还记得那是棵南方少见的老槐,就没再见过他了。我让浩川有空陪我去看看他,但一直没有动身。后来偶然见到的一些老人,他们大抵和以前我所见过的那些无异,有时我会故意挑起话头好让他们主动向我吐露一个年轻时的故事。店里慢慢变得热闹起来,我见到许多人,他们都有意无意地向我输送隐形的故事,我一概摆出来者不拒的姿态。啊,当然我会尽量选择听一些令人感到愉快的桥段。

所谓“死去的女孩”的照片被我摆在店里可以看到的地方,有人问我是谁,我说是一个没见过面的朋友。我还是想不起来她是谁。可能有一天我会突然惊醒,发现浩川告诉我的一切都是真的,但老实说我并不希望那一天到来。

“大约你永远都想不起来了呢。”我们坐在门口的凳子上等待夕阳彻底消失在黑夜降临之前,小春突然说。他近来总是在店里逗留到很晚,我知道他这几天正和父亲闹别扭,偷相机的事终于被发现了,是想找个借口留在这儿吃晚饭。我俩把吃剩的饭菜摊在门口,谁也懒得站起来去刷碗。“但想想还真他妈无所谓了。”小春自顾自又嘀咕了一句。我看着前方一天里最后一点光线行将熄灭,风声掠过地面摩擦耳廓,心里忽然高兴起来。

(选自《萌芽》2011年1月刊)

车开内蒙古

王江永

老车是我一个朋友的绰号,由于他的绰号太过响亮,使得他本来的姓名一时让我很难想起来,非得去校内找一找,因为那里是实名制的。

老车为什么叫老车,当时我在他的朋友聚会上的时候,一直想问,不过这样也许会很不礼貌,于是我剩下的只能是猜想。老车叫老车,难道他像一辆车吗?他四脚趴在地上,再在四肢上装上轮胎,就成了一辆车,一辆能开到任何地方的车。当然这是一个很荒诞的想法。我这个人很少有荒诞的想法,因为那代表叛逆和不礼貌。但是在老车看来,荒诞的意思就是:既荒谬又扯淡,是一种他非常渴望的思想状态。

说起老车这个人,要先说几件老车的事。

我刚进这所学校的时候,才过了一个星期,就听说了老车的大名。

当然声名远扬的结果,有可能是好事,也有可能是坏事,不过声名远扬的在人们口耳相传间的故事总是坏事居多。老车所做的坏事,当时非常轰动:一个女生为了逃课去一个青年作家的签售会,身为班长的老车,追了三班公交车,到了书店的门口,看到那女生排在长龙当中,当场就过去扇了她一巴掌。据在场的一个漂亮女生所说,那声音响得很奇怪,像是一种骨折的铿然声,清脆有力。后来那漂亮的女生做了他的女朋友,她和我在图书馆看书的时候,悄悄告诉我的。当时老车以为自己的手骨折了,火着嚷道,这家伙的书,能给人看吗?简直是糟蹋文学,犯得着你逃课来赶签售会吗?这可是我们系里的主任的课,他很生气,当时就叫我过来找你谈话,你这是对文学的不尊重,对学术的侮辱!最后的结果是,那个女生脸部骨折进了医院,老车也因为手骨脱位,住了那女生的隔壁房。两人在医院渐渐有了感情,从此就成了男女朋友。一个星期之后,老车好了,回来上课,经常翘课去看她,不管是不是系主任的课。一个月以后,那女生的脸也好了。那天来了很多人,两人的朋友们一看,怎么骨折好了,反而越发标致了,那些野狼都说,老车,你可真是走了桃花运了。其实我也因此走了桃花运,这事留待后面说。

老车用一个巴掌打响了自己的名声,一时间效果极大,老车路过的时候老有不少人在旁围观。老车走路生风,威力无穷,过往的草木,被他的风衣刮出来的风击中,往往不日之内萎蔫倒伏,愣是新开发出来的矮秆抗倒伏的品种也无济于事。总之,老车是一个风一样的男人,他有自己的性格,尤其是他独特的文学品位更是让人叹乎上帝造人的神乎其技,怪力乱神。

老车是我们学校里读中文系的大三学生,非常喜欢严肃文学,经常有文章发表在各类杂文报刊上。和他的谈话中,我了解到他极其讨厌那些恶俗的通俗文学以及那些作家和读者。当时是一个下午,阳光照耀大地,我和老车躺在足球场边,彼此讨论着这个问题。我认为,《红楼梦》在民国前还是俗得不能再俗的一类书,现在就转正,成了严肃文学了,可见时间能够改变一切。老车高谈阔论道,话可不是这么说的,个人认为,《红楼梦》是很俗,永远俗,以前是俗,现在也是俗,将来当然也是俗,总之就是俗。我说,你这人怎么不开化呢?你太意气用事了,按照我村里的说法,你的脑袋像是被野驴子踢了。正待老车弯头准备和我辩解的时候,一个高速运转的不明物体毫无差池地击中了老车的脑袋,老车当场倒地,不省人事。最终的结果是,因为一场意外,这个话题,我们没有继续谈下去,其实我知道,如果那足球没有飞过来,我们继续谈下去,也是谁也说不服谁的。

后来我和女朋友小莹说,当时足球击中老车脑袋的时候,声音响得真是很奇怪,像是一把断裂的檀木弓,咔嚓一声咔嚓一声的。小莹高兴地点了点头,说,我们俩看来真的很有缘分,想的听到的都是一样的。老车不幸的意外反而夯实了我和小莹的感情,这大概是老车第二次实质性帮了我的地方。忘了说一句,当时我和小莹认识,也是因为老车。老车当时出了事,我就急急忙忙地跑到医院,看望躺在床上的老车,我发现隔壁门口站着一位脸容很是清秀美丽的女生。我在老车的示意下,去帮他道歉。事情是这样的,老车叫我转话给小莹,然后我叫小莹转话给躺在病床上、仍然不省人事的女生,我现在还能想起来,那女生的名字叫阐魅,一个很是复杂的名字。

老车差点被足球踢成了植物人,在医院躺了半个月,终于出来了。

他出了院,我的大一上学期也快结束了,期末考来临,一切都紧张起来。老车也没有像以前那样狂野,像一只野猴子那样出没在全国各地的山林里。大家都躲到了一个叫做图书馆的地方,安心看书,复习备考。

在介绍老车去内蒙古之前,我要说下老车这个人给我的感受。毫无疑问,老车他是一个和一般人很不一样的人,至少和我不一样。我是一个很平庸的人,成绩班级中流,领导能力也一般,但给人的感觉便是踏实,做事比较稳妥,所以老师们都喜欢和我交流,非常欣赏我的中庸之道,觉得我是一个可塑之才。那是我大二时候的事情,老车读了三年大学,至今别提什么个人先进了,就连普通话二甲还没过。他和他朋友斌爷说到这事的时候,总是感叹,读了四年的中文,如果连普通话二甲都过不了,那该是多么纠结的一件事啊。老车和我关系很好,经常说我有文学才能,虽然我有向文学那块发展的倾向,但专业使然,我怎么也不敢越轨了。

那时候的老车和女朋友两人缠缠绵绵,好得不得了。早午晚三餐都一起吃,最好的时候,甚至在一只碗里吃,桌上旁边还放着两只碗。对此,老车的解释是这样的,两个人吃一碗饭,多有意思呀,既有西方的竞争意识,又有中国的天伦之乐,其中的美好滋味你是不懂的。我回去之后,就向小莹提出在一个碗里吃饭的要求,遭到了她的一口拒绝,理由是,太脏了,容易得病。她是学生物的,自然比我更注重卫生,而我是学教育技术的,所以我只好点头答应,还是老样子,你吃这碗我吃那碗。

老车和女友过度缠绵的一个后果是,老车变了。他不再是以前那样的邋遢小子了,而变得在女人看来是非常有男人味的男人,这一点我的女友小莹可以证明,不过为此惹得我眼红,却藏在五脏六腑内不敢说出来。老车夏天是白色衬衫或者黑白相间的格子短袖,里面还穿了一件看起来颇为厚实的白色背心,冬天是黑色围巾白色帽子,外面穿了类似西装一样的外套,搭了紧身的牛仔裤,所以每当夏天的时候,我碰到老车的时候,都会问他,你不热吗?每当冬天的时候,我会问,你不冷吗?

老车给的答案是,你不懂的,这叫Fashion。老车成了一个时尚的人以后,读书没有以前那般用功,不再是以前那个闭卷做现代史纲要试卷的老车,也不再是简简单单、怀抱着美好文学梦想入读大学的老车了,在我的眼里,仅仅是光学的投影的话,他是一个染着棕黄色、前卫不羁的落魄艺术家,身边还跟着一位麦黄色头发的浓妆女郎。两人逃课连连,是老师们眼中的公敌。渐渐地,我也少了老车的消息,后来才知道老车去了内蒙古。

有人说上大学是一场牢狱之灾,按照那人的错误想法,那么接下来我还要服刑一年,而老车在两年前的夏天就刑满释放了。

那时候我是大二下学期,基本有课,老车是大四下学期,基本没课。由于专业不对口,我一时间失去了所有的兴趣。所以我学会了逃课,逃了课以后,多出来的时间,我就用来看书和睡觉,看书在图书馆,睡觉在寝室,基本是五五分成。逃的课基本是数据库和电子技术。逃出来的时间里,我也有用来写小说的。在我一篇描写草原风光的心情散文中,我写道:

在内蒙古大草原上,天空中往往会飘着懒洋洋的云彩,那是一种带了远方色彩的美好云朵。那天晚上,当我出了营帐,站在草原上,望远山的时候,我意外地发现,天竟然蓝得吓人,天上的云彩像是一只只突出的拳头。这时候,我静下心来,想,我来这里是找寻什么呢?想了很久很久,等天完全黑掉的时候,我也没有想明白。

尽管我没有去过内蒙古,可我还是写出了这么一段话。当我写出这篇小说,并且还在杂志上刊登出来后的一个星期,我收到了一封来自内蒙古的信,上面写着老车的名字。望着这一封带着草原潮湿感的信,我漫步回寝室,从一楼看到六楼,算是基本看完了。

老车在信里写到,他到了内蒙古的大草原,和当地的一个部落的人们住在一起,重新回味纯真的滋味。头发已经变回黑色的了,女友也在一个月前分手了。当他内急想要解决问题的时候,和他同住的蒙古族青年指了指外面的很远地方的一片草地,说,去那里解决了。老车在给我的信里回忆道,当天他在那片风吹草低见牛羊的草地里,拉了一坨屎,抽了三包烟。一直以来我都怀疑老车的耐性,依据他风风火火、轰轰烈烈、走路生风的性子,这是难以置信的一件事。所以我认为这是老车在吹牛,我宁愿相信,他只不过当时因为泻肚的缘故,拉了三坨屎,抽了一包烟而已。老车还在信里说,他最近看了几本以前甚为不屑的青年作家写的小说,终于产生了一些改观。他说,我以前一直以为春树是村上春树的简称,而郭妮是郭敬明和安妮宝贝的合称,后来我发现,两个都不是。老车到底有了什么新的改观,他没有在信末说出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劝我,要专心读书,否则只能落得个他那样的下场。

老车开始后悔了。当初就应该苦读圣贤书,不应该学会泡妞,也不应该学会什么Fashion,这是我对他对我的劝告的理解。

记忆是一个奇妙的东西,它永远存在,并不消失,只会减淡。当老车的形象在我脑海里模糊的时候,当我回家路上经过公交车看台准备上车的时候,突然一个手机号码打了过来。当时我一接,原来是快递的人,叫我去医学院那儿拿东西。正犹豫间,车已经开走了。我望着远去的车,呆呆地站了好久。

去了医学院回来,拿了一个老长的包袱。我搭上了末班的长途车,回到家,打开来一看,竟然是一只状如金华火腿的羊腿。这袋密封着的羊腿,足够我吃一个星期了,当然我不是一个独食主义者,老车显然也不是,有羊腿不独享,还快递过来给我吃,真是非常够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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