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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有一种勇气名叫玫瑰(2)

第二天早上,我刚跨进教室,就听到教室里同学们大呼小叫的声音,还没等我搞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听到有人大叫苏布的名字。抬起头,只见黑板上赫然写着四个字:凌坚,苏布。中间画了一颗大大的心,我一下子明白那片叫喊声是怎么回事了。

可我依旧沉默,我不知道该怎样去面对,一直以来,我都是以逃避的态度去面对周围的一切,把自己的心锁得很紧,只是偶尔露出一点点缝隙。

“谁写的?”刚走进教室的苏布大声责问道,“以后谁开这种玩笑我跟谁急。”说完刷刷地把黑板上的字擦去了。我突然莫名其妙地有些失落,我看到苏布的左额角上贴着一块创可贴,而我的贴在了右边。我的脸上露出一丝嘲笑,是对自己的。是啊,苏布那么优秀,是很多女生暗恋的对象,我活脱脱一只丑娃娃,他怎么会注意上我呢。

整整一天,我都混混沌沌的,脑子里满是苏布的名字,直到傍晚白小茉拦住了我的路。

白小茉是我们班的文娱委员,公认的班花,她对苏布的暗恋也是人所皆知的。

“你以后少给我接触苏布。”她趾高气扬地对我讲话,“你以为每天都跟踪你下晚自习是他喜欢你吗?”

什么,苏布每天晚自习后都跟踪我?难怪我总觉得后面有人跟着,难怪那天他及时出现在我的面前。白小茉后面还说了很多,可我一句话都没有听见。

“你长得那么丑,苏布才不会喜欢你呢,你还自作聪明把书忘在教室里。”终于,白小茉的最后一句话把我拉回了现实。

我的头突然好像被人打了一棒,长久以来我只是努力地一个人好好生活。“苏布那种人只有你们这种小女生才会喜欢,我根本不愿意看到他。”

所有人都不理睬我我都不介意,可我不容许别人侮辱我。就在我转身的那一刻,我看到了站在身后的苏布,他的眼睛中充满了哀伤,他的样子在风中像一片飘落的叶子,我的心顿时被狠狠地划了一刀,可还是倔强地离去。

“我做的是对的,是不是?”深夜,我把丑娃娃抱在怀里泪流满面。

那个夜晚,我问苏布,为什么在要摔倒时还是抓着我的手不放,苏布对我说,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

接下来的日子,就快高考了。我逼迫自己不再去想苏布的任何问题,只是每天晚自习回宿舍的时候,我总会掉头张望着,我希望能看到那熟悉的身影。

可是,我没有看到,我以为他这辈子都不会原谅我了。

后来,高考很快就结束了,我没有遇到过苏布。其实,很多次,我都想去找他,可我不知道去说什么。于是,再一次的,我选择逃避。

大一的新生见面会上,照例是自我介绍。我站在讲台上,望着黑压压的一片,仿佛又回到了一年前。我舔舔了嘴唇,说道,我叫凌坚,然后嘴唇就干燥得讲不出任何话来。忽然间,我非常想念一个叫苏布的男生。

上帝总是那么爱开玩笑,黑压压的人群里,我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短短的头发,嘴角上扬,正露出明亮的笑容。第一次,我撩开前额的头发,只因为想看得更清楚。

散会后,我故意在人群中走得很慢,我想等苏布,想对他说对不起。

可等了好久,仍不见苏布上来,我只得转过头去看。

其实,苏布就在我的身后,正笑意盎然地望着我。然后他让我闭上眼睛,往我的手心放了一件东西。

“一,二,三。可以睁开了。”

我低下头,望着掌心的东西,顿时泪流满面。

其实,一年前我站在讲台上的时候就曾许下一个愿望,希望哪一天有人能送我这样的礼物。就当我快忘记的时候,这件礼物突然出现在我的掌心。

苏布说,他从来都认为我是只漂亮的娃娃,坚强而又任性。高三那年,他偷看了我的志愿,于是就跟到这里来了。

阳光下,我手中那只玫瑰红的唇膏被镀上了一层金色。我笑了,笑得那么灿烂,第一次,我让我的嘴角上扬。

我是先天性兔唇,一年前的今天,我曾经许愿,希望有人送我一支玫瑰红的唇膏。

苏布曾经说过,他明白我的脆弱,他只想好好照顾我。其实他也曾是一个先天性兔唇的儿童,只是幸运的,他的手术非常成功。

意林札记

一个人最美丽的不是容颜,而是心。容颜会随着年华的流逝而老去,但是心却可以始终如一。

有过共同经历,共同心路历程的两人,因为苏布的热心和怜惜,也因为苏布的执着,最终让文中的“我”走出了心理阴影,寻得了人生得幸福。

(汤可华)

在假面具的背后

千寻

诺拉是化学系一名学生,两年前,实验室里出人意料地发生了火灾。

年轻的女孩没有恐慌,她勇敢地扑灭了大火,使价值数百万美金的实验室免遭劫难。然而,大火也给诺拉的脸右侧留下了一块烧伤的疤痕。

赞扬诺拉的文章大量地出现在报纸上,赞誉纷起,致敬信像雪片一样从四面八方飞来。她把这些文章珍藏了起来,它们是她病中的阳光。

随着时光的推移,来信越来越少。最后,诺拉只收到一个名叫西弗的大学生的来信了,几乎每一封信中他都执着地邀请诺拉去电影院和咖啡厅。但诺拉很怕这种相会,她能想像脸上的疤痕会给他留下什么样的印象,所以,在痛苦的挣扎后,她中止了同西弗的书信往来。

诺拉在自卑和孤独中越来越沉默,她尽量不出门、不和异性接触。不过,只有假面舞会算是例外,因为只有这天,诺拉才能用面具遮盖住脸上那块烧伤的疤痕,恢复对自己的一点自信。她每年都去一次,而且每次都要找一个新的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

这次,诺拉决定参加一次别开生面的大学生组织的假面舞会。礼堂里洋溢着浓烈的气氛,青年人有的在翩然起舞,有的聚在一起热烈倾谈。墙角边就站着正在聊天的物理系学生克莱尔和鲍里斯。

“真遗憾哪,”克莱尔说,“来客中间大概有很多漂亮的姑娘吧?可惜戴着面具能看见什么呀?”

鲍里斯回答道:“对我来说,女孩的容貌美不美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头脑和心灵。”他的言论引起了一位在他侧面的女孩的关注,她穿着彩蝶衣裳,戴着面具,一双迷人的眼睛向他投射着动人的微笑。鲍里斯的嗓音变得更响亮了:“对我来说,内容比形式更重要!”说着,他离开克莱尔,去邀那位向他传递秋波的女孩跳舞了。一曲完毕,女孩被另外一位小伙子邀请去了,鲍里斯神采飞扬地向克莱尔奔来。

“你知道吗?那位穿着彩蝶服和迷你裙的陌生女孩,她的舞姿太迷人了!天哪!她真是邓肯的再现,罗曼诺娃的舞魂!”鲍里斯说完,便向那位引人注目的女孩迎了上去。

鲍里斯兴致勃勃地和她攀谈着,而克莱尔则陪他们站着,缄默不语。

鲍里斯时而赞美女孩的舞姿,时而夸奖女孩的服饰。他经常重复着一个问题:“请告诉我你的名字,我非常想结识你这样漂亮的姑娘!”

“为什么你要想像我是一位漂亮的姑娘呢?要知道,我并没有摘下面具呀。”她说着,忍不住“咯咯咯”地笑出了声。然而,克莱尔似乎感到她那柔美的嗓音里隐含着一丝淡淡的哀愁。鲍里斯带着自信的口吻回答:

“我看见了你那双迷人的眼睛,听到了你悦耳的嗓音。我确信你漂亮无比!

我准备竭诚为你效力。请说吧,我能为你做些什么呢?”

“我想要金合欢花!春天来了,那每一朵米黄色的小绒花就像站在树枝上的小鸟一样可爱。看见它我就充满欢乐。”女孩顽皮地眨了眨眼睛。

“你不会在开玩笑吧!这大冬天哪儿有金合欢花呢?”

“我可不喜欢空谈家,只喜欢找得到金合欢花的人。”女孩给鲍里斯以善意的嘲笑,她似乎对眼前这位华装夺目的青年人有了几分理解。听了她的话,克莱尔不觉微微一笑。而鲍里斯却什么也没明白,他依然无休无止地盛赞女孩的智慧和身材。“我们去跳舞吧!”他对她发出了热情的邀请,留下了克莱尔一个人静静地在旁边关注他们。

她跳得那么洒脱,简直是活生生的精灵。鲍里斯如痴如迷,神魂颠倒,他在女孩耳边柔声细语地说道:“我感觉到一股强大的电流向我袭来,我好像爱上你了。请允许我看看你的面容吧!”

“你不会感到意外吗?其实我是个丑八怪。”女孩的声音变得生硬起来。“你又开玩笑了!请告诉我,我们什么时候约会呢?”鲍里斯纠缠不休。没等女孩说话,鲍里斯又说:“我强烈地感到,你就是我一直在追寻的人。对我来说,容貌并不重要,要紧的是头脑和心灵。”他近乎执拗地请求女孩摘下面具,而她则一改刚才的欢快情绪,变得愈加忧伤了。

“好!”她终于同意了,“我摘下面具。”他们出了大门,在走廊里停了下来。“看吧!”她缓缓地摘下面具,一道狰狞的疤痕袒露在鲍里斯的面前。

沉默,足足有几分钟的沉默。这沉默让两个人都有点无所适从。女孩最终打破了沉默:“还记得你的诺言吗?如果你想和我一同走进大厅,就为我带来一束金合欢花。”

鲍里斯吞吞吐吐地说:“当,当然,你稍稍等我一会儿。”说完便跑了出去。10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诺拉明白:鲍里斯不会再回来了!

夜空中传来了钟声,它洪亮而悠远。大厅里,欢呼声骤然响起,炽烈气氛达到了顶点。

形单影只的“彩蝶”站在寒气袭人的走廊里,心如刀绞。“任何一个人,看见我的伤疤都不会理我了。”她蹲在墙角,抱着膝盖开始哭泣。

“春天快乐!”突然,她听到背后饱含热情的祝福声。转过身,她看见了:站在她面前的是克莱尔。他此时身穿大衣,头发上落满雪花,气喘吁吁地捧着一束金合欢花!

“拿着,这是给你的!请原谅,只是晚了些,因为我坐出租车去火车站旁边的一家花店买的。”

诺拉冷冷一笑,“现在你看到卸下面具的我了吧!好了,你可以把金合欢花拿回去了!因为你的朋友早就吓得逃走了。”克莱尔摇了摇头,他望着姑娘,突然问道:“你叫诺拉是吗?”

“这,还有什么意义吗?”姑娘抽噎着回答。“我给你写过信。

我叫克莱尔·西弗。你还记得吗?”诺拉抬起头,晶莹的泪花依然留在脸上。

“你瞧,怎么哭鼻子了?这可不像我认识的那个坚强勇敢的女孩子啊!”克莱尔微笑着,眼神中满是深情。“在你和我断绝往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很难过。不过上帝真的很公平,我的坚持不懈让它又把你送到我面前。我能邀请你和我一起进大厅去跳舞吗?”“真的?”她在将信将疑中微露笑意。

“你捧着金合欢花的样子真美!你和它一样泛着清醇的光华,寒冷的冬天里不惧严寒,依然傲立枝头,露出最娇艳的面容。知道吗?你内心的美丽与坚强才是最吸引我的啊!”

“把手给我!”克莱尔的手是温暖的,也是强有力的。

意林札记

“云想衣裳花想容”,美是人的天性,但有远比容貌之美更重要的,那便是智慧的头脑与纯洁的心灵。

我们不应奢求自己的容貌闭月羞花,惟愿善良的心灵能够沉鱼落雁;我们不应梦想自己的风姿引蜂领蝶,但求自己的品格能够傲立枝头。(方英卉)爱原来是一床温暖的被子

古保祥

1993年的秋天,我大学毕业,被分配到离家乡很远的一个农场工作。

在那里,我不仅度过了生命中最重要的一段岁月,而且还收获了我硕果累累的爱情。

农场远离闹市,条件很是清苦。在这里工作的,都是家境不好的,或者是和我一样,农业大学毕业的学生。我们的寝室简单得很,就是用木板砌成的房子,夏天蚊子嗡嗡成群,冬天冷风嗖嗖、雪花飘飘。

我心仪的是一个安徽来的女孩。她高高的个头,圆圆的嘴,两只眼睛像天上的弯月一般多情。从见到她那天起,我就觉得她应该是我生命中重要的一个女人,从最初到最终。

难得的情缘使我从内心深处总在找机会接近她,但我天生是害羞的那种人,不擅长表达个人的情感,而只会害单相思,这大概是每个刚出道男孩的弱点吧。和她工作了将近半个月,我只将她当成一幅美丽的风景,没有敢和她说一句话。而她也是那种内向的人,从不轻易开一下玉口,就是咳嗽,也有一种淑女的风范。这使我更加深了感情的冲动。

终于,在我犹豫了好长时间后,我走到她的身边,对她轻声说:“今晚去后山好吗,我等你!”一句话,竟然好像是一辈子。我不知是不是自己吃了豹子胆,竟然敢对一个娴慧的女孩吐露芬芳,但最终我的勇气还是像火山一样爆发了。她脸上红红的,背过脸去,害怕别人看见那种别致的风景。

晚上,我提前吃了饭去了后山。秋天的夜晚,有风儿柔柔地吹过,一种浪漫的感觉油然而生。而我却一直在背着自己刚刚准备的台词,我害怕一失口,会惹怒了一株含苞欲放的花朵。没有带表,我一直等着,不知道是几点钟,也不知道当时是什么样一种心情。但除了有昆虫的鸣叫声外,我什么也没有等到,四周静静的,我一直等到下半夜,也没有等上我的心上人,难道是被风儿带走了,或者她根本就没有在意今晚的约会。

我的处女约会就这样流产了。第二天,在一起工作时,我不服输,上前问她为何没有去。她吞吞吐吐:“我去了,可是后山黑呼呼的,什么也看不到,我不知你在哪儿。”原来是上天的捉弄,不是主观的原因,我松了口气,为一次模棱两可的约会而心中惭愧。

后来,由于白天工作忙的原因,我没有再敢提及个人的感情,只是顺其自然的发展着。我们就像两株木棉,平行着站在一起,我们的工作枝柯相交,而生活却始终有尊严的各自存在着。

而我的“贼心”却始终没有死,就像一个即将泯灭的烟头一样,在秋夜的风里燃着微亮的光。迫于青春的诱惑力,原始的好感和初春的萌芽一直在鼓舞着我的斗志。

在半个月的一个黄昏,我借着朦胧的残光写了一张纸条,在没人注意的情况下偷偷送给了她,她很配合地用手握紧,把它塞在衣服袋子的最里面,生怕别人发现我们的秘密。纸条上写着:今晚再去后山,不见不散。

已经到了深秋,风也有些微凉,我在想着相见时的一些话语,并且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搭在手背上,因为天气也帮了我的大忙,我可以借天冷的缘故,把衣服轻轻披在她的身上,这样,我们的感情便有了一种美好的中介。由于时间尚早,我悠然地点了一枝烟,烟光泯泯灭灭,有一阵雾气开始在身边和心里升腾。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像一口锅扣在了地面上。我站起身来,向前走两步,再向后返两步,我在模仿着故事里的一些镜头,自己必须先锻炼好,才能充分发挥,要不然,若是在一个姑娘面前丢了丑,那可是抬不起头的事。

就这样,我一直等着,等着,但姑娘还是没有来。我在猜想着各种各样的结果,也许会如第一次那样,姑娘本来就对我无意,不会的,如果是那样的话,她就不会接我的“请帖”了;可能是临时有任务,需要加班吧,也是站不住脚的,我们本身就排在一个组,不可能通知她去而我不去呀;或者是路上出了差错,更不会啦,她来的比我早,这一带的地形熟悉得很,就是闭上眼睛也不会迷路的。

夜已经很深了,远处传来零点的钟声,我的心如刀绞一般难受,明天,不,也许一辈子,我都不会理她的,她简直就是在亵渎一场纯真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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