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汉卿本没有名字。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孤儿哪有人会给她起名字,当然,她既不是什么杀手也不是什么变态杀人狂,之所以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是因为她是被遗弃在山上——一个堆满了死人坟的山上。
至于她是如何存活下来的,那就要感谢那个老母猪和那些作古了的家伙们了。就在小娃子饿得连哭都哭不出来的时候,一只老母猪带领着一群小猪崽上山来。。。遛弯儿,所以,娃子从小是喝猪奶长大的,可是这猪的**也不是总有水的。也是娃子有福气,这母猪将娃子误认为自己残疾的孩子了——话说是一只小猪崽不小心在娃子的身上落了个黄金豆——于是,娃子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吃一些猪妈妈带来的米糠或是烂地瓜啥的,居然也活了下来。
这娃子苦吃的多,懂事儿的也早,于是很快她就知道那些小土包包是一个聚宝盆,那里不时的会出现好吃的果果,有时候还会有软软的馒头和辣辣的酒水。等娃子会走路了,便开始挖那些个土包包,里面有时候会出现衣服,有时候会有一些其他的东西——当然,她会记得把土填回去的。那时候老母猪已经不知道哪里去了,不过那些个小猪崽子还是会经常来陪她,所以她学会的第一个语言,便是猪语。
娃子从小被人打过,也被家禽追过,她慢慢的知道自己不是猪崽子,也慢慢的开始观察正常人的生活,于是。。。娃子终于觉得还是做人比较有趣,她不但学会了人的语言——算二外了——还立志,要做一个演员,专门演人类。
这中间的苦啊,难啊,在我们看来那叫不可思议,但是对一个从小连猪食都吃过的娃子来说,偷点儿书本啦,衣服啦,甚至是姨妈贴之类的东西那都是小菜儿了,如果我们的树人先生还健在的话,必定会抱紧娃子振臂高呼真正的勇士,这人生已经不是惨淡可以形容的了。
可惜,那些什么变态心理啊、社会仇视啊都没有发生在小娃子的身上,因为她从来都不把自己当一个人类来看待,那些臭烘烘的猪反而让她觉得更亲近一些。但是为了实现她的理想,为了更加深入地研究人这种生物,娃子决定为自己起一个名字,她费尽艰辛,过草地,上房梁,蹲坑儿掐点儿,终于偷出来一本沉甸甸的,新华字典。
新华字典倒是好啊,可惜娃子不会用,那些个字啊,娃子也不都叫得上来,把这字典翻了个底朝天,也不知道到底取个什么名字好。好在娃子知道人取名字是要有姓的,她听过山下村庄里的小孩子背东西,其中那赵钱孙里便是姓了,娃子觉得自己要做第一人,所以便取了赵这个姓,虽然还没有名,但是一个姓也让娃子满意得不得了,于是她又开始猫在树上观察人类,听农村的老娘们儿东家长西家短的瞎掰。
又过了几年,娃子决定去主动接触人类,这可不是一般的勇气,与陌生人说话总是需要勇气,何况对娃子来说相当于是与陌生种族说话,不过娃子对与人亲近的渴望是难以抑制的,但她知道自己并不被村子里的人所接受——尽管她的口语水平已经达到可以沟通的层次了,但是她仍需要慎重地选择一个说话的对象。
最终,王二家的大宝,这个十四岁的小屁孩儿便进入了娃子的视线中。这个孩子不算小,不会被吓哭或是举报娃子,而且这个年纪的孩子总是觉得自己是特殊的,上天会对他们有不一样的安排,因此像拯救地球啦,外星人什么的,最容易在这个年纪的孩子身上实现。娃子瞅准了他放学回家不得不单独经过的一片玉米地,跟了上来。
与人搭讪,这是一门艺术。娃子偷偷地跟在大宝儿的后面,她在考虑到底是喊死鬼,还是哎呦喂,还是举起手来,还是我操。前两个分别是王二他媳妇跟王二和村长媳妇的开场语,后面的则是那个电视里的台词和很多男人一张嘴必说的词儿。
人的语言真是难以捉摸啊,太深了,太深。这是娃子一直以来对人类语言的印象。
大宝儿今天刚学了诗词,可惜他脑子笨,背不下来,今天听写错了许多,老师罚他回家背给家长听,这不得被他爸打死才怪,为了一次过关,大宝儿使劲儿地背着新学的这首诗,在回家的路上都在嘀嘀咕咕,摇头晃脑。
大宝儿背的那叫一个欢,可娃子还没有想好怎么搭讪,玉米地眼看到头了,这个机会错过了,着实可惜,就在娃子决定先拍下这个孩子的肩膀时,突然听见大宝儿一声大吼,“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我会了!我会了!耶耶耶!”吼完,撒腿就往家跑(主要是怕忘了),娃子在后面听见了,觉得这两句很是好听,默默地记下来,回到了她常住的一个土包包后,拿出来已经研究明白的新华字典,开始慢慢地找着这两句中的字。
留取丹心照(赵)汗青,这里面不就有我的姓的么,那后面的,不就是我的名么。
娃子不知道“汗青”怎么写的,但是在字典里,找到了两个她觉得很美的字“汉卿”,于是她便为自己取了名字,赵汉卿。
几年以后,汉卿决定离开这个村庄,虽然这里是她的家乡,有可爱的老母猪和小猪崽儿,有聚宝盆一样的土包包,有有趣又聒噪的男男女女,有参天的大树和浓密地田地。汉卿看着那明亮的天空和轻盈的白云,她觉得自己应该到更远的地方去看看,就好像不同村儿的猪的品性不同一般,不同地方的人,也是不同的吧,她渴望看看更多的人,她也要走进那小小的电视中演一个不是赵汉卿的人。
于是她离开了,亲吻了她住了很久的土包包里的伙伴儿,跟关系很好的一只已经长大了的猪崽儿道别。她藏在了进城的货车下,离开了这个生活了十多年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