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刀仌和晨楠楠一起去了上海,这一次,她没有邀请我,此时,他们应该坐在一起,手挽着手,看窗外飞速逝去的夜景。
如笙是在他们走后的一个小时到达的,他打了电话给晨楠楠,晨楠楠告诉他,她已经坐上去上海的列车,补充,对不起,然后打了我电话。
如笙灰头土脸的向我走过来,我把写着如笙的牌子高高举起,他点燃一根烟,抽了一口,说,我是如笙。哦,我说。
我们聊了很多,围绕着已经远去此时可能正在沉睡的晨楠楠。
我去看了晨晨,我抱着她,她看着我,目不转睛,隐约带有一点冷漠,就像晨楠楠对于不喜欢的人冷峻的表情。我始终猜不透她,就像一层晦暗的窗纱,深不可测……
如笙说了很多,直到最后流下晶莹的泪水。
你爱她,对吧。我下意识向前凑了凑,端起手中的高脚杯。
她爱不爱我,我不知道,她曾站在铁桥上双臂张开,做出飞翔的姿势,说,如果世界只剩一条独木舟,我希望陪我漂泊流浪的男人,能抱着我,在温婉的晚上,聆听惊涛拍岸的沙沙声,皎洁的月光下,一起歌唱。
她绘声绘色描述旅程可能出现的奇闻异事。这个节点上,她发挥了超常的想象力,就像一个善于使用镰刀割麦穗的妇人,不紧不慢,游刃有余。
如果那个男人没有出现,只剩你一个人,独守那条独木舟,你会怎么办。
她抽了口烟,说,那个男人一定会出现,他不会舍弃我,一个人去玩乐,他是爱我的,就像雨后会麻雀总会搭在电线杆上愉快的啁啾一样。
彼时,我想说,如果我是那个男人,你会不会反感。但,我什么也没说,只是专注的看着她,就像这是一个素未谋面的女生,一样。
爱情,有时候,是一个可望不可及的东西,我呷了口百威,夹了根凉拌芹菜,掷地有声的嚼咀。
从西藏回来的时候,我捡到一只猫,头顶是那种罕见的灰绿色,尾巴不知什么原因断了半截烟那么多,它在路边蹲着,认真的看着来往的车辆和稀有的几个行人,起初我并未想要把它带上车,但,它直直看着我,就像一个失去什么的女人,我就那么停下来,不假思索的走进它,它没有一丁点的疑惑,我伸过手,它看了看我,然后,向我疲倦的走了一步,舔了舔我的手,走到我的手中。
叶子,最喜欢猫,希望以后把这只取名为露露的猫送给她。说完,如笙,端起高脚杯,把剩余的酒,一饮而下。
我点了点头,走到唱机边,塞上甲壳虫乐队的碟片,按下播放键。
上次,是你和晨楠楠一起去我家找我的,是吧。约翰。温斯顿。列侬柔和的歌声飘到我的耳朵,我站起来,不知不觉的伸了个懒腰,然后,伴随着逐渐沸腾的鼓点,慢慢坐下来,端起没有红酒的高脚杯。
是的。我不假思索。
有时候,我在想,她应该每一天都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知不觉的挂念那个曾和她一起疯玩唱歌跳舞的男孩。
也许吧。我不确定的摇了摇刚倒了一点红酒的红酒杯。
也许,我们注定,是没有缘分的。如笙低下头,叹了口气。
歌声开始声嘶力竭,我走到唱机旁,调小了声音,然后点燃一根万宝路,走过去,递给此时也站起来的如笙。
我总是想起她,无论我在荒郊野外还是城市,我坐在草地上,抬头看明亮的星星,幻想她就坐在我身边,蜷曲着腿,和我说话。我就那样靠在她肩上,像个羞答的小女生。
不然,你等她回来吧。
如笙踌躇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看着我,说,她不喜欢做作的男生,所以,还是不必了吧——搞得对方尴尬。
怎么会。吉他的旋律变幻莫测,忽高忽低。我把左腿支在右腿上,看着瞳孔有些凹下去的如笙,不由得思绪连连。爱情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对于晨楠楠,我和他这个男人一样,抱着赤诚的心,想对她好,她想要诗意,给她制造浪漫,和她一起度过悲伤或不悲伤的夜晚。但是,现在,我们却都两手空空,喝着快要完结的红酒,想着她,谈她。她会不会同时想着我们俩,两个痴情的男人,不得而知,我们只是似乎无可奈何的诉说,说的脑子里乱七八糟,像一锅搅得面目全非的西式皮蛋瘦肉粥。
如果,可以的话,我愿意认真的写一封信,说说,对她的想念,以及祝福。寥寥几笔,就可以。如笙,站起来,喷云吐雾,烟雾弥漫在他的面前,我快看不清他有些伤感的脸。
你想写的话,就写吧。没人会阻止你,这是你的权力,你想怎样就怎样,你是自己,而不是其他人。
于是,如笙,就拿了纸和笔走到我卧室里去了。我从有口袋掏出一根红塔山,点燃。我想把这根烟,当作一段逝去却不曾失去的回忆,细嚼慢咽。当然,这段回忆,投影在哪个人身上,我可能也不得而知,疯狂的是这个世界,而不是平凡无奇的我们。
当我把烟抽完后,如笙走了出来。约翰。温斯顿。列侬的歌声较先前高亢了许多,听起来,像想要逃出古堡的人,对着窗深情的呐喊,不过,这不是平凡意义上的呐喊。
他把信塞在从我书桌找到的一张蓝色底印白色封面的信封里,捏着。
请把这封信交给她。如笙把信递过来,认真的看着我的眼睛,我犹豫了一下,觉得脑子发懵,但我还是接下信,说,好的。
我们坐下喝酒吧。如笙表情轻松了许多,给我和自己分别倒了满满一杯。
如果,这样的清晨,我没有这样一个人的陪伴,谈论这样一个我们都喜欢的女人,我可能会焦躁不安的走来走去,抽很多烟,焦头烂额,踢东西,甚至在房子里大喊大叫,佯装在唱一曲摇滚,直到把整栋楼的人吵醒,他们气势汹汹的敲我的门,把我阉了,或者,生吞活剥。
我们喝着各自的酒,就像两个不谙世事的稻草人。我想走到他面前,看清楚他脸上泛起的红晕,我知道他此时仍对那个头发有些长的女生念念不忘,就像知了总在夏天不由自主的飞到香樟树上,静止不动一一样。我想,我们都不会令对方失望,我们总会得到我们所想要的,只要我们还没踏进坟墓的角门。也许,那个让我们心动,甚至欲罢不能的女生,我们永远也得不到,只能抱着祝福的心态远远望着,就像望着成熟的稻穗随风招摇。我应该对他说些什么,以此缅怀什么,我绞尽脑汁。我能说的都说了,就像说笑话。我还得郑重其事的看着他,认认真真的说一些话,一些值得他和我深思的话,但我想不到,即便我已喝完杯中红得发紫的酒。
你是一个不错的男人。如笙看着我放在沙发边他写的信,说。
是嘛。我站起来,走到唱机边,按下暂停键,把碟片退了出来,看了看它。我想把它扔出这个宽敞明亮的房间,让它就此别离两个有些白痴的男人,自由自在的飞翔,就像从未展开过翅膀。
但我没有这样做,只是随手放在卡壳里,放到长柜第二层最拐角抽屉的最上层。
列车,在飞驰,晨楠楠和刀刀仌下了车,月台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叶子放开刀刀仌一直握着的手,拉着行李,向出站口,步履加快的走,她不知道为何这样做,带一个中年男人。
刀刀仌,加快步伐,跟上去。
蜷缩在角落的是一群无依无靠自由自在的猫,此时,天色暗淡,它们靠在一起,互相取暖。我在不远处点燃烟,看着它们,它们会不会站起来,走到我身边,和我一起吹口哨,我不知道,我握着信的手心沁出了冷汗,我想拆开它,细致入微的读一遍,然后折好,安然无恙的放回去,就像不曾拆开过一样。
叶子打来电话。
晚上。稀稀落落坐了些人。
我和叶子吸着吸管里的百事可乐看着阿蓝静心唱一首失恋情歌,我们只是买了一瓶百事可乐,我们想今晚我们的味觉不会因此消退,情歌属于我们,我们没必要装模作样得酩酊大醉,在马路上唱一些乱七八糟的歌,听完这首歌,我们可以认真的说一些话,或者,接一分钟半的吻,我们没必要做作,我们是世界的宠儿。
阿蓝唱完这首叫《潘城的第二十一个女人》,走下来,从吧台要了三杯黑色幽默,递给我和叶子一人一杯。
你唱的好听。叶子说,微微抿了一口。
是嘛。阿蓝看了看台下逐渐增多的男人女人,甩了甩头发。
我也想,说,你唱得好听,但我无从下口,就像双手被束缚一样,我静静喝完杯中的酒,看了看霓虹灯下两个接吻的男人,不由自主的走到阿蓝面前,搂起她的肩膀。
松开阿蓝,我对着正在和最后一口黑色幽默的叶子,认真的说,我们是世界的宠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