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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我叫“证据”(2)

这天傍晚,从商店回来,我外公一脚踢开了李小影的房门,将这个因怀孕不适而躺在床上的“小母鸡”一手提了起来,狠狠地摔在地上。

“他是谁?”我外公从牙缝里挤出这三个字。在兜售商品时他常常口若悬河,在家人面前却是言语短缺,惜字如金。

李小影害怕地看着父亲,嘴巴却像是被焊住了,紧紧地抿着。

“说!是谁?”我外公从厨房里找来一把菜刀,朝李小影挥动着。

胆小的李小影闻到了血腥的味道。于是,她屈服了:“一个男孩。”她说。

“名字!”

“陈新潮。”

“陈新潮?你胡说!他是我徒弟的儿子,前些年我徒弟辞职当了矿山老板……”我外公愣怔了片刻,脸上突然露出了笑容,那笑容仿佛冬天里的火苗、夏天里的花朵,使这张阴沉的脸上顷刻间温柔灿烂起来。他扔下手里的刀子,一把将女儿扶起,变得和颜悦色:“你能肯定他是陈新潮吗?”

李小影并没有因为父亲突然的温情而受宠若惊,而是瑟瑟发抖地闭上了眼睛。

我外公没有再问,抬腿走出门去。

李小影淡漠地看着父亲离去的背影,复又爬到床上躺下了。她猜想父亲是去找陈新潮算账了。她心里很清楚,陈新潮是不会认账的,说不定会真的杀了父亲再杀了她。可她并不为此担忧。死就死吧,反正父亲都知道了,让谁杀了都一样……她这样迷迷糊糊地想着,就睡着了。

我外公是半夜时分回来的,当然,是活着回来的,进门后还大喊大叫。从他因气愤而词不达意的诅咒中,李小影弄清了事情的经过。原来他是找陈新潮要钱去了。

我外公并不在乎女儿被谁强奸了,他在乎的是钱,他想从陈新潮那里敲到一大笔私了的赔偿金。这恶少家里有的是钱,给个零头,他就可以把讨债鬼妻子欠下的巨额债务还清,从此扔掉套在脖子上的沉重枷锁。弄得好,他还可以重新组织家庭。

我外公在走出家门时,几乎是青春焕发、踌躇满志、洋洋自得的,就像中了头彩一样昏昏然、飘飘然。他在约定的茶馆里与陈新潮见面时,遣词造句颇费了一翻心思。他首先叙了一段根本不存在的与陈新潮的父亲之间的师徒情谊。接着,他很客气地说陈新潮对女儿所做的,是青少年青春萌动期的一场理智无法控制的冲动。他无意指责陈新潮的不理智,更不会对陈新潮兴师问罪,男欢女爱天经地义嘛!如果不是李小影怀了陈新潮的孩子,他连说都不想说这件事。也就是说,他之所以找陈新潮谈谈,完全是因为那个尚在孕育中的孩子,他想知道陈新潮是想留下孩子还是将他打掉。这事只有孩子的父亲才能说了算。

遗憾的是,恶少并不领情,他压根儿就不承认有那么一回事。陈新潮把脖子扭成三道麻花辫,斜眼瞅着我外公,就像看一个老怪物,用世上最肮脏最恶毒的字眼辱骂着他和他的女儿,末了,还把一杯热茶泼到了我外公的脸上,高声骂着:“老家伙,你去死吧!”说罢,扬长而去。

我外公被激怒了。这小子简直无法无天了!我外公本来并不想把事情闹大,只要能拿个零头,就带小影去医院把孩子做掉。可这无赖根本就不承认这壶酒钱!

第二天,我外公便去县法院递交了一纸诉状,状告陈新潮强奸自己的女儿。谁知几天之后,诉状被法院驳回,理由是:证据不足。

我外公这才回过头来找一直被遗忘在一边的李小影要证据。可事情都过去几个月了,她到哪儿去找证据?

就在我外公一筹莫展之时,一个远房亲戚想出了一个主意:要证据,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最好的证据。我外公茅塞顿开。事到如今,我外公决定孤注一掷,让女儿把孩子生下来。

我外公为了打赢这场官司,简直利令智昏。他把自己和女儿的工作都辞去了,还把李小影送到乡下亲戚家去养胎。他认为只要赢得这场官司,他就会摇身一变成为有钱人。到那时,几百块工作的破工作又算得了什么?再说,他早就听够了愚蠢的同事们的所谓规劝,那些人异口同声地说这又不是什么光彩事儿,兴师动众弄得大家都没有脸面,应该马上带女儿去医院做流产,让陈新潮赔偿的事以后再慢慢商谈。有一个女同事还流着眼泪让他为女儿的将来想一想。他不想听,不要听!他决心要打一场旷日持久的战争,哪怕拼上血本、倾家荡产。他坚信自己能赢,几个月之后,“证据”出世,他将带着它走上法庭,像利剑一样刺向对方,一举拿到大笔的赔偿金。

在我母亲怀胎十月期间,我外公并未消极地等待。作为一个见多识广的人,他深知舆论的作用。每日靠着几个馒头一包咸菜裹腹的他,白天奔走在县里的报纸、电台,四处找关系托熟人;夜晚坐在灯下奋笔疾书,满怀悲愤地写着诉状和控告信。

可是在这样一个小县城,从未有哪个父母不知廉耻地把这类丑闻宣扬出去。因此,一开始,我外公的举动只是让县城媒体所不齿。我在母腹中七个月时,我外公的一个在城里工作的远亲帮上了大忙,由远亲穿针引线,一家名为《人间》的杂志社派来两名编辑采访了他。半个月后,“李小影事件”以纪实文学的形式上了该杂志的头题。

这是还未出生的我第一次被媒体关注,也是我今天讲的这个故事唯一的最完整的版本和依据。尽管其内容的真实性在我看来十分可疑。

这种伤风败俗的新闻、离奇的故事引得山里山外的小报记者纷至沓来。于是,尚在母腹中的我霎时成了当地的新闻人物。在我出生前的最后一个月,几乎每天都作为热点出现在媒体的头条,甚至有位小报编辑还别出心裁地为我的出生设置了“倒记时”。虽然我只是一个符号,一团血肉,却强烈地吸引着读者的眼球。几乎所有人都忘记了我是个有碍道德人伦的、不该出生的人。人们争相阅读有关我的消息,翘首以待我的出世。

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我这个证据在李小影的肚子里也健康茁壮地成长起来。李小影临产的前几天,我外公将她接回县城。

这场轰轰烈烈的舆论大战一直延续到李小影带着我这个“证据”离开医院。

闪光灯一直伴随我走进外公家——那座活人的坟墓。

曲尽人散。我外公蹲在厨房里闷声吃着馒头咸菜,我母亲李小影躺在闷热的房间里,像死人一样没有知觉,任由臭汗在脸上、头上流淌。我则像一张废报纸一样被丢在房间的角落里,饿得嗷嗷直叫。

李小影懒得理我,她甚至不想多看我一眼。

我外公听见我的哭声,就像听到不吉利的猫头鹰在歌唱,他放下手里的馒头、咸菜,火冒三丈地冲进房间。

“你死了吗?你没听见她在嚎丧!”我外公冲李小影大声吼着。

李小影躺在那儿闭着眼睛,一动不动。

我外公朝她挥着拳头:“你要是让她死了,哼哼……”

李小影困乏地睁开眼睛,冷冷地看着我外公:“她饿了。”

“你为什么不给她喂奶?”

“我没奶水。”李小影说着,又闭上了眼睛。

“混蛋!混蛋!混蛋!连奶水都没有,你让我拿什么给她买奶粉,嗯?”我外公气急败坏地骂着。

“在医院里,有人捐过钱。”李小影两眼瞪着窗外,不紧不慢地说。

“那钱是用来打官司的。”

“那是记者捐给孩子买奶粉的。”

半个小时后,我外公手里拿着一袋劣质奶粉扔到李小影脸上:“你给她喂奶!她要是死了,我们就全完了。”

由于“证据”的存在,外公家的大门不时被持有“长枪短炮”的记者敲响。外公将他们挡在门外谈话,他们死乞百赖地请求外公允许拍下“证据”目前的生活现状。

我外公拒绝了,只说等法庭上见。外公担心有陈新潮派来的人鱼目混珠地钻进屋里来加害我。为了我的安全,外公变得小心谨慎且又敏感。用外公自己的话说,“我拼上老脸皮保全了证据,决不能有半点闪失,否则便前功尽弃了”。

外公出门时,总将钥匙插进锁眼转三圈。他其实是把我和李小影囚禁在了家里。外公内外交困,他不仅要防犯坏人入侵,还要提防沉默的李小影做出什么“非凡之举”。

作为证据,我活了下来。但我的存在让外公厌恶,让母亲痛苦。外公从不走近我,他只关心我是否还活着,李小影则连看我一眼的勇气都没有,每每把奶瓶塞到我嘴里时,她总是微眯着眼睛,扭过头去。

可我并不自卑,我甚至满怀激情地等待着出庭的那一天,等待着闪光灯下的再次辉煌。我发现退掉乳毛的我开始出落得像公主一样美丽高贵,虽然喝的是劣质奶粉,我却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力争如乌鸦窝里飞出的金凤凰一般令人眼前一亮、耳目一新,让整个法庭为我震撼,为我惊叹,同时为外公赢得官司,挣来大把金钱。想到终有一天我会成为“要人”,躺在角落里的我就忍不住意气风发斗志昂扬起来。

那些日子,我的外公就像得了癔症一样,一会儿兴奋得手舞足蹈,一会儿又唉声叹气捶胸顿足。我躺在角落里,瞪大眼睛看着他。

我只关心自己哪天才能出庭。我很想知道确切日期,无奈有口难言。

我只能在沉默中耐心等待着。

一个电闪雷鸣的午后,在朋友开的小卖部打工的外公突然一脸晦气地回到家里。

李小影还是躺在床上昏睡着不去理他。

猛地,外公开始咆哮起来,那嗓音大得惊天动地,李小影终于睁开了眼睛,将目光投向他。

“那个孽种跑了。”

李小影麻木的脸上有了一丝表情,一丝说不出是庆幸还是失望的表情。

我外公不等李小影开口,就瘫坐在地上大声哭诉起来。

听完他的哭诉,我也感到了万念俱灰,那时真的有点不想活了。我喝下去的那些劣质奶粉在我的胃里翻江倒海地冲撞着,愤怒地声讨我欺骗了它们,开始对我不依不饶。我被折磨得和我外公一起号哭起来。

陈新潮跑了,跑到一个连警察都找不到的地方。可自我这个证据出生后,我的外公一直在做着发财的美梦,想着有一天通过血液鉴定,证明陈新潮是我的亲生父亲,那小子就赖不掉了,就得老老实实规规矩矩地交出一笔将我养到十八岁的抚养费,外加一笔不菲的精神赔偿,那将是一个天文数字……

我外公的美梦被打碎了。我也从重温辉煌的憧憬中挨了当头一棒。既然陈新潮没了踪影,留着我这个证据还有什么用?我甚至不如一张废报纸,至少废报纸还可以糊墙、挡住破碎的窗子、包食物、做燃料,甚至还能卖了换钱。可我除了张着大嘴不停地吸吮劣质奶粉外,只能给我母亲和外公带来耻辱。

我想死。我身上的所有器官都很配合我的想法,我半点儿也不想吃东西,我安静地躺在那儿,一想到那些劣质奶粉,就想呕吐。

陈新潮逃掉之后,媒体大战也偃旗息鼓了。只有我外公还在作垂死挣扎。他跑到公安局要求寻人,人家回复说:“你又不是陈新潮的亲属,根本就没有资格提起申请。”我外公便大言不惭地说:“我是他岳父。”公安局的警员听了他的话后咧开嘴笑个不停:“这老头是疯了,真的疯了!陈新潮还不到十八岁,离法定结婚年龄差着一大截,你怎么就成了他的岳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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