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2211400000017

第17章 商标法(7)

商标注册的商品分类表,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第四十八条连续使用至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的服务商标,与他人在相同或者类似的服务上已注册的服务商标(公众熟知的服务商标除外)相同或者近似的,可以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有关规定继续使用。

第四十九条本实施细则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第五十条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为了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行为,对刑法作如下补充规定:

一、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第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三、企业事业单位犯前两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对明知有本规定所列犯罪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的,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本规定所列的犯罪人员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所规定的追究职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或者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规定自1993年7月1日起施行。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3年9月2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法。

第二条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

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为公平竞争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他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国家鼓励、支持和保护一切组织和个人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章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五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六条公用企业或者其他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不得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以排挤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

第七条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

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

第八条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

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接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广告的经营者不得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

第十条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销售鲜活商品;

(二)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者其他积压的商品;(三)季节性降价;

(四)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

第十二条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

第十三条经营者不得从事下列有奖销售:

(一)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二)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千元。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伪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

第十五条投标者不得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不得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章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县级以上监督检查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可以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权行使下列职权:

(一)按照规定程序询问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证明人,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二)查询、复制与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协议、帐册、单据、文件、记录、业务函电和其他资料;(三)检查与本法第五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被检查的经营者说明该商品的来源和数量,暂停销售,听候检查,不得转移、隐匿、销毁该财物。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部门工作人员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应当出示检查证件。

第十九条监督检查部门在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时,被检查的经营者、利害关系人和证明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情况。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被侵害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

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广告的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以被销售、转移、隐匿、销毁财物的价款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对监督检查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二条监督检查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对明知有违反本法规定构成犯罪的经营者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法自1993年12月1日起施行。

同类推荐
  • 法学思与辩

    法学思与辩

    法学是社会科学中一门特殊的科学,研究“法”这一特定社会现象及其规律。法学肯定法律对于社会的制约和调整。从而,法学成为教育全体人民遵纪守法,具有特殊的价值。现代的法学,是指研究法律的科学。但是关于法学与科学的关系有不同的看法,这主要涉及价值论的研究是不是科学的问题。本书收录了作者关于法学思辨文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

    本法对“恐怖主义”的定义、涉恐信息报道传播等问题作出了进一步明确。
  • 建设工程法规

    建设工程法规

    建筑工程领域所涉及的法规内容繁多,而建筑法规类学科的教学课时较少,加之法规不断完善,其更新速度较快,教材课本难以同时跟进。故为了学生能够较容易掌握这部分信息,开发此书。
  • 耕地、宅基地与土地承包

    耕地、宅基地与土地承包

    全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内容为主线,涵盖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覆盖面非常广,针对性强,有利于读者对照查找自己所需要的知识。
  •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

    本书立足于从法哲学角度,对有关法治的两重含义进行审视、反思和设想。一是法治的理念,这是一个民族基于其独特的文化背景与社会结构及其情感,对法产生的一种内心信念与基本精神;概言之,法治理念是人类社会特有的情感和精神。二是法治的运作,这是法治原则与精神现实化的过程,从而使法治内容与形式在社会关系中得以具体实现。在承接《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撰写任务后,经过《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合著同行们几经切磋,形成《国际法的理念与运作》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构架。
热门推荐
  • 这一次的选择我不知道对错

    这一次的选择我不知道对错

    轻宅男郭竟一直以为自己的日子会这样平淡而幸福的过下去,混在体制内的他工作上小有成就,女友陈慧是他大学同学更是他们单位的厂花,美滋滋的小日子却因为一个人的出现骤然改变。“嫖娼”被抓、项目回扣被降职,正当郭竟思考这究竟是命运的作弄还是某人的阴谋时却又惨遭情变……“好吧,我就这么默默地离开吧”当郭竟选择懦弱的离开时却又遭遇了跳槽被骗的危机,这是命运的再一次戏弄还是又一个阴谋的开始?是继续隐忍还是绝地反击,郭竟该如何选择……
  • 重生之姝写一生

    重生之姝写一生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样一件事:只一眼,于那万千人中对她上了心,只一瞬,便觉已过经年,长日尽处,俱是偏爱。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仙崛之路

    仙崛之路

    修真宇宙一个普通放逐少年无意中得到科技宇宙的超级鉴定系统,从此鉴宝物,抢灵药,破阵法,启仙旅,旁系子弟疯狂逆袭!鉴宝师?有个超级鉴定系统,老子就是最牛的鉴宝师!仙路难?有了功法灵丹宝物,一介凡躯照样从仙路崛起!凡界,修真界,仙界,看我如何从卑微走向仙路巅峰!仙崛之路,尔等共同见证!
  • 请你喝咖啡

    请你喝咖啡

    Simon和盛雨乔是昔日校友,工作后到了同一幢大楼的上市公司上班。每天,Simon拿着咖啡走进气氛冷清的大堂时,总会看到活力满满的羽乔赶着坐电梯。
  • 火影忍者之鼬

    火影忍者之鼬

    我成了鼬?那我要改写历史了,改变他的命运
  • 从蚩尤传承开始

    从蚩尤传承开始

    “八角笼新崛起的猛人”“绰号狠人”唐横凭借着一身精湛的格斗术和骨子里的狠劲,出道后无一败绩纵横于各大MMA赛场。直到那一晚!唐横遇到了真正的狠茬,碾压了他骨子里的狠劲……他发誓!那绝不是人类!从蚩尤传承开始!他将征战一个个光怪陆离的传承世界。古欧传承世界:刺客兄弟会、圣殿骑士团、十字军、吸血鬼。西部荒野传承世界:赏金猎人、南北大战、牛仔。罪恶都市传承世界:帮派、火拼、混乱、纸醉金迷。华夏传承世界:兵主传承、神话传说、志怪、鬼神。……《白泽传承》状态“镇邪”:白泽乃祥瑞神兽,该状态下传承者对所有阴物造成的伤害提升30%……《蚩尤传承》传承技“兵主”:降低敌人冷兵器25%锋锐度,提升传承者冷兵器25%锋锐度(注:该传承技有几率触发“兵主”即控制敌人冷兵器……)《朱雀传承》传承技“神火”:传承者的所有攻击都将附带朱雀神火,攻击力增强25%,(注:附带朱雀神火的攻击可对免疫物理攻击的鬼、阴物等造成伤害)
  • 帝义博觉

    帝义博觉

    我叫辰义,是一个参与神职培训的天行者,本该顺利成为天界的一份子,却在最后一次试炼中出了岔子...为此,我被划到凡间去接受历练,开启了一段名曰“造木传奇”的神奇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