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2月,蒋介石在重庆主持召开高级军官会议,对抗战一年多以来战功卓著的将领予以表彰。这次会议后,26师扩编为26军,原师长李承中任中将军长。
就在国民政府在重庆总结一年来抗战之经验教训,号召全国人民继续团结于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下,坚持抗战到底之时,12月22日,日本首相近卫文麿发表强调要以武力“扫荡”抗日的国民政府,同时要和“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向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
12月25日,国民政府的第二号任务汪兆铭在汉口致电蒋介石和重庆中央党部,提出“接受近卫声明,对日妥协,以换得国内和平建设”。
汪兆铭的投降态度,令蒋介石十分愤怒,要求《中央日报》全文刊载汪兆铭的这篇向日本侵略者投怀送抱的卖国电文:
“重庆中央党部,蒋总裁,暨中央执监委员诸同志均鉴:
今年4月,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说明此次抗战之原因,曰:“自塘沽协定以来,吾人所以忍辱负重与倭国周旋,无非欲停止军事行动,采用和平方法,先谋北方各省之保全,再进而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在政治上以保持主权及行政之完整为最低限度。在经济上以互惠平等为合作原则。”
自去岁7月芦沟桥事变突发,中国认为此种希望不能实现,始迫而出于抗战。顷读倭国政府本月22日关于调整中日邦交根本方针的阐明:
第一点,为善邻友好。并郑重声明倭国对于中国无领土之要求,无赔偿军费之要求,倭国不但尊重中国之主权,且将仿明治维新前例,以允许内地营业之自由为条件,交还租界,废除治外法权,俾中国能完成其独立。倭国政府既有此郑重声明,则吾人依于和平方法,不但北方各省可以保全,即抗战以来沦陷各地亦可收复,而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亦得以保持,如此则吾人遵照宣言谋东北四省问题之合理解决,实为应有之决心与步骤。
第二点,为共同防共。前此数年,倭国政府屡曾提议,吾人顾虑以此之故,干涉及吾国之军事及内政。今倭国政府既已阐明,当以日德意防共协定之精神缔结中日防共协定,则此种顾虑,可以消除。防共目的在防止共产国际之扰乱与阴谋,对苏邦交不生影响。中国共产党人既声明愿为三民主义之实现而奋斗,则应即彻底抛弃其组织及宣传,并取消其边区政府及军队之特殊组织,完全遵守中华民国之法律制度。三民主义为中华民国之最高原则,一切违背此最高原则之组织与宣传,吾人必自动的积极的加以制裁,以尽其维护中华民国之责任。
第三点,为经济提携。此亦数年以来,倭国政府屡曾提议者,吾人以政治纠纷尚未解决,则经济提携无从说起。今者倭国政府既已郑重阐明尊重中国之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并阐明非欲在中国实行经济上之独占,亦非欲要求中国限制第三国之利益,惟欲按照中日平等之原则,以谋经济提携之实现,则对此主张应在原则上予以赞同,并应本此原则,以商订各种具体方案。
以上三点,兆铭经熟虑之后,以为国民政府应即以此为根据,与倭国政府交换诚意,以期恢复和平。倭国政府11月3日之声明,已改变1月16日声明之态度,如国民政府根据以上三点,为和平之谈判,则交涉之途径已开。中国抗战之目的,在求国家之生存独立,抗战年余,创巨痛深,倘犹能以合于正义之和平而结束战事,则国家之生存独立可保,即抗战之目的已达。以上三点,为和平之原则,至其条例,不可不悉心商榷,求其适当。其尤要者,倭国军队全部由中国撤去,必须普遍而迅速,所谓在防共协定期间内,在特定地点允许驻兵,至多以内蒙附近之地点为限,此为中国主权及行政之独立完整所关,必须如此,中国始能努力于战后之休养,努力于现代国家之建设。
中日两国壤地相接,善邻友好有其自然与必要,历年以来,所以背道而驰,不可不深求其故,而各自明了其责任。今后中国固应以善邻友好为教育方针,倭国尤应令其国民放弃其侵华侮华之传统思想,而在教育上确立亲华之方针,以奠定两国永久和平之基础,此为吾人对于东亚幸福应有之努力。同时吾人对于太平之安宁秩序及世界之和平保障,亦必须与关系各国一致努力,以维持增进其友谊及共同利益也。
谨引提议,伏祈采纳!
汪兆铭,艳。”
26日,蒋介石在重庆发表《揭发敌国阴谋、阐明抗战国策》的演讲,正式拒绝近卫声明。
“校长,我国力不及日本,自全国抗战以来,本就有很多人对抗战前途很悲观,动摇者甚多。如今汪副主席以党国副总裁之身份公开向日寇摇尾乞怜,这是叛国行为,是可耻的汉奸行径,极有可能会造成动摇分子公然投敌,于抗战形势极为不利。请校长下令严惩汪兆铭的汉奸行为!”在报纸上看到汪兆铭的“艳电”,李承中痛骂这位曾经在黄埔给自己讲过课的汪兆铭先生卖国求荣,立即赶到林园,请求蒋介石严惩汪兆铭。
“承中啊,我何尝不知兆铭此举的严重恶果?可是他毕竟我党的元老,目前仍是我党的副总裁,国府的副主席,还是先晓以大义,为其留悛悔余地。”蒋介石说道。
27日,在海外捐赠全部财产用于抗日的华侨领袖陈嘉庚给蒋介石发来通电,“最近参政会决议,公务员中途言和,即为汉奸国贼。汪身为议长,岂竟充耳弗闻?此而不诛,何以励众,更何以根绝效尤!国府当迅即严惩汪逆汉奸之罪!”
同一天,旅美华侨领袖邝炳舜发表通电,“汪贼发此艳电,实叛国投敌,当以汉奸论罪”;陶行知在香港通电,要求国府对汪兆铭“褫夺所任各公职”。
1939年元旦,在重庆的数百名***要员和军官举行团拜会。团拜会后,众人在会议室外的走道上讨论起汪兆铭的“艳电”,越说越愤慨,群情激昂。义愤填膺的李承中突然说道:“我将向校长提议召开中常会,以决定对“艳电”的措施和对汪兆铭的惩处。大家有谁愿意和我联名?”众人纷纷附和。
这时,蒋介石从会议室里出来,听到李承中等人的议论,说道:“我已以个人名义,去电劝兆铭省悟,不曾想兆铭竟不知悔改!看来我们必须采取措施了!这样吧,大家先去休息,下午三点半开会讨论对汪兆铭的处理决定。通知下去,所有执监委员必须参加!还有,军以上军官也参加!”。
下午,在蒋介石的亲自主持下,***第五届中央常委会第108次会议召开。14名中常委出席,55名中委、监察委员及李承中等17名军官列席会议。会上群情激昂,林森(国民政府主席)、张继(***元老,同盟会创始人之一)、吴敬恒诸公均极愤慨。
最后,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央之重要决议》:“汪兆铭承本党会托之重,值抗战紧急之际,擅离职守,匿迹异地,散发违背国策之主张。艳日来电,竟主张以敌相近卫根本灭亡我国之狂悍的声明为根据,而向敌求和…就其行为而言,实为通敌求降;充其影响所及,直欲动摇国本。汪兆铭违法乱纪,永远开除党籍,撤除一切职务!”并通过重庆中央广播电台向全世界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