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车上,她主动地偎靠在我的身上。我想起了在林萍病房里的那个男人,那个叫Q的男人,就有些不快。我伸出手,抚摸着她的那一头浓密的黑色长发,小声地问她:“想我吗?”她什么也没说,抬头看我,看我的脸,看我的眼睛,嘴角透着笑,脸上挂着幸福的表情。是的,这还用得着问吗?难道她不是已经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吗?傻瓜!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这两个字。
我们就在她下榻的宾馆餐厅里简单地吃了点饭,然后回到了房间。一到房间,她立刻显得特别的轻松,一屁股就坐到了床上,然后伸开了四肢,平躺着,“累死我了。”我说:“你去洗个澡吧,洗澡解乏。”她躺在床上,故意地一动不动。我笑着说:“你像个孩子。起来吧。”她抬眼看了我一眼,嘟着嘴说:“要不你拉我起来。”我俯下身,哄她说:“好,我拉你起来。”可是她一点也没有配合的意思,反倒向后赖。我威胁说:“你要再这样,我哈你痒了。”这样一边说,一边就把手伸到了她的胳肢窝里,她立即像是被火烧着了一样,尖叫着从床上蹦了起来,同时整个身体都扑进了我的怀里。
整个上身都贴在了一起。她看着我,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她的眼里全是火,大胆而放肆的火,一直都灼到了我的心里。她的眼睛真是漂亮极了,流光溢彩,秋水盈盈。我很少看到有像她一样黑白分明的眼睛。它看上去又是那样的纯洁,透着孩子气。我受不了她那样的眼神。“你怕了?”她用眼睛在问我。我当然不是怕。我是一时在思想上还没有准备好。她得不到我的回答,也不再看我,而是低下头,深情地堵上了我的嘴。甜醇而温热的唾液直入我的心肺。我不由自主地搂紧她,一种侵犯的欲望一下变得那样的不可抑制。
她尖笑着,尖笑我的粗鲁。所有的动作都变得不可理喻起来,混乱而没有秩序,就像一条猎狗面对突然而至的美食,慌乱地不知如何下嘴。还是她自己主动地解除了身上的一些障碍,我才顺利地得到了她。当我平躺在床上的时候,她问:“多长时间没有得到女人了?”我想了一下,上次和她是什么时候呢?“有半年多了吧。”我说。她笑起来,一点也不相信,“不可能的事。你能闲得了?”我也笑了一下,女人,直觉是很厉害的。是的,和徐茜有过,和林萍也有过一次。显然,罗萌萌并不和我计较这个。她是一个新女性。现在的年轻女性观念比我新得多,她不希望过多地介入别人的生活,也同样不希望别人干涉她的生活。她有她自己的一份天地。
我从来也没问过她今后怎么办。我问过她生活上的一些情况,她说她有过男友,最早的一个是在大二的时候谈的,直到大四分手。也就是说一毕业他们俩就分了手。她的贞操就是给了那个男友,――她的同班同学。虽然是那个男同学主动分手的,但她并没有感觉受到伤害。换句话说,就是她还没有完全地陷在爱情里。分配到北京工作以后,她又先后谈过三个,有两个时间很短,只维持了半年的时间,但有一个让她陷得很深。她终于尝到了爱情的残酷。她说那个男人比她大九岁,正是我比她大的年龄。他在一家外企公司工作,高级主管。在她的描述中,他身材高大,皮肤有些黑,但非常的男人味。他有自己的车子和公寓。他们每个周末都在他的公寓里做爱。毫无疑问,他的性爱经验非常丰富。他们迷醉于各种性交方式。她说她完全是不由自主的,被动地接受他的训练。在他的抚爱下,她就像一只听话的小猫,对他完全是言听计从。她相信他,没有任何条件地相信他。她说那时候哪怕他说:我爱你,我要杀了你。她也会接受的。
她说她那时候根本不敢向他提起结婚的事。她怕她一提,他就会离她而去。她自卑得都不敢奢望成为他的妻子。她宁愿成为他的一个情人。但事实上即使这样也没有能留住他,不久后他就离开了中国,而去了新西兰。更让罗萌萌不能接受的是,在新西兰,有一个姑娘在等着他。而那个姑娘一点也不比她漂亮。
也许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一段感情经历,所以罗萌萌和我做爱时表现得特别投入。我想她可能在寻找过去的那种感觉,因此作为一个已经有过婚姻史,或者说已经有过一定性经历的我,总是尽力满足她。我想让她在性上得到欢娱。
与和徐茜的关系不同。我和徐茜就是一种偷情关系。我喜欢徐茜的肉体,但是它和爱是分离的,而与罗萌萌则又不同了,罗萌萌是一个自由人。我甚至喜欢罗萌萌骨子里透出的那种隐隐约约的淫荡。我这么说其实并没有一点指责她淫荡的意思,我只是说她骨子里喜欢性喜欢快乐,我甚至比她更加淫荡。她的淫荡还有一种透明的色彩,而我的则是污秽的。
她年轻,快乐。快乐的情绪感染着我。
“嫁给我吧。”我忽然涌起这样的冲动,试探着对她说。
她怔了一下,非常强烈地怔了一下。我感觉得出来。她原本放松的身体在我的怀里突然一下硬直起来。“你是说真的?”她问。
真的,当然是真的。我看到了她眼里的纯洁和认真。也许她就考虑过要嫁人了。如果嫁给我,她应该不会有什么委屈。从她的角度讲,作家还是一个不错的职业。同时,她可能感觉我还是一个不错的男人,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她也是一个大姑娘了,嫁人是一件必须要解决的事。
事实上我对娶她并不自信。我只是用一种试探的口气地问她。毫无疑问,她的条件很不错,她可以嫁更好的男人。至少,我是这样真心认为的。这年头,作家还有什么呢?非常的平庸。我对这样的职业多少有些灰心。只是写作已经成了我生活中的一个部分,不可分离。得到她这样的承诺以后,我突然一下子又来了欲望,一下又把她压在了身上。
她的眼里全是惊喜。
当我们再次平息下来之后,她才问:“你的稿子校好了没有?”我说:“校好了。”说真的,我现在怕别人再提到这样的一本书。我从来没有一本书遇到这样的事情。它是一本社会性很强的书,可是也不应该有这么多人要对号入座啊,而且,里面除了马青,其他还真的没有一个是真实的。有的只是巧合。现代人的神经是敏感的,哪怕是巧合也不行。有些人甚至愿意通过打官司来炒作自己。当然像我小说里写到的那些官员,肯定是不会炒的,但是那些身份不明的人呢?
省歌舞剧院的小姜,据说已经向法院提交了诉状,起诉我侵害她的名誉权。当我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吃了一惊。她为什么要告我?我在报社的一个朋友告诉我,因为人家名字就叫姜玉颖。而我小说里用的是董玉颖。不过是改了一个姓。我说那这只是同名,而天底下不但有同名,更有同姓的,还同时又同姓又同名的呢,她难道也要告?马青还说我写的是陈玉颖呢。那个陈玉颖可比这个小姜要有名气得多。要告,也似乎是陈玉颖告我更合理些。小说毕竟是小说,那根本就不是真的,她有什么理由要告?“问题是,别的同名同姓,人家不认为是侵害了她的名誉,而是认为你客观上侵害了她的名誉。”我那朋友也是一个认死理的家伙,同我较起劲来。而且,我感觉,他作为我的一个朋友,事情还没有怎么开始,屁股就已经先坐到别人的一边去了,这不能不让我有些生气。我说:“那关键还要看她有多少事实和小说里的人物对得上呢?她难道也像小说里的董玉颖一样,去‘傍’大款了?”
我的朋友笑了起来,说:“你一个W还是作家,我真的服了你了,怎么这么书生意气?你迂腐透了!人家要是有,还会告你吗?正是不承认自己‘傍’了大款,才起诉你侵害名誉。”我说:“既然没有,那她应该知道这根本就不是写的她嘛!”朋友在电话那边好像又着急又好笑,说:“你这家伙整个不开窍。这年头,像她这号的,有几个不‘傍’的?”我说:“那她‘傍’了还告我?”
朋友比我在耐心多了,说:“第一,人家‘傍’了,自己不会承认;第二,人家没‘傍’,我们也查无实据;第三,人家是演员,‘傍’和没‘傍’,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人家现在需要炒作。演艺界的事情,你好像一点不懂?”
我当然懂。不,懂还谈不上,是知道一些。晚报上经常有。通过我这样的小说炒作一把,有益无害。也就是说,即使事实上证实人家姜玉颖像小说里的董玉颖一样,“傍”了什么大款,也并不是什么可耻的事情。道德现在已经放宽了标准。演艺圈里的事,见怪不怪了。
问题是,我为什么要影射她呢?我和小姜无怨无仇。“那这事你问谁去?问你自己呀?”朋友一句话就把我逼到了墙角。朋友说:“说不定你W是想跟人家姜玉颖睡觉,结果人家没有同意,或者,就是完全出于你那肮脏的心理,无中生有攻击人家。”
我顿时有点哑口无言。
是啊,这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我是认识姜玉颖的,小丫头,挺可爱的。年轻漂亮。关键是歌唱得真好。我们省里每年举办的文艺家读书班上都能见面。文艺家读书班通常都在一个风景名胜地举行,男男女女,老老少少,什么作家、画家、书法家、导演、歌唱演员、杂技演员、话剧演员、曲艺演员各色人等,非常热闹。姜玉颖每年在读书班上都是大家关注的目标,心里总是不自觉地惦着她。年老的女演员们对她作出一副师母状,年轻的女演员自愧不如人家当红;年老的男性看着她不敢下手,或是因为受着道德的约束,或是自信心不足。跃跃欲上都是一帮中年和年轻的男性,一个个垂涎欲滴。晚上,想到的就是姜玉颖在台上的品相,她的每一个眼神和动作。她的屁股,她的腰,她的脸,她的胸部,她那被染成红色的长头发。毫无疑问,不少男人在她那里碰了壁。
这个丫头有聪明的地方,那就是她对男人总是那么好,可是从不让你得到。于是有一种说法是她早就有了人,省里的什么什么大干部非常喜欢她。这在文艺界也同样算不了什么,领导们不但要爱文艺,还爱文艺行当里的年轻漂亮女演员,常情。说她到北京去,回来,省里的某位领导一定会派小车到机场接她。说在歌舞剧院,每年批经费,院长一定是领着她除文化厅外,还会到省政府办公厅、财政厅再要一次钱。歌舞剧院的一大半钱是靠她批来的。这就是能耐。
我跟她没有什么交往,只是有时在吃饭的时候碰到一起。她笑靥逼人,明眉皓齿,身材小巧玲珑,但又不失性感,她常常会很开心地大笑,感染着大家。你坐在她边上,会感到一种特别的骚动。真的,看到她,你就会忍不住地想去冒犯她,占有她。可是,你心里又有一个声音说:不行,这是不可能的。
有次一个叫野人的电视导演就问我:“W,你想不想姜玉颖?”
我笑了一下。那个的一个尤物,谁不想?她是一个大自然的精灵,神奇造化。美国作家德莱塞在《珍妮姑娘》里说:一个美丽的姑娘,一定是汲取大自然两百年的精华。按着这样的理论,我想姜玉颖即使没有两百年,一百五十年也是有的。我老实地回答说:“想。当然想。可是,怎么能想得到呢?”我知道,野人所以这样问,也是他自己很想。但他看我平时对姜玉颖那一副好像比较漠然的态度,又有些吃不准。现在得到了我这样肯定的回答后,他似乎放下了一颗心,――原来W也是和别的男人一样好色。
“他妈的,要是得到她,也不枉做一回男人。”他说。
我说:“你一个导演,机会是很多的。哪像我们作家这样可怜?”
野人笑起来,说:“你这就不懂了,以为我们多方便。我们也就是搞一些年轻女演员,一旦成了‘腕’,搞起来就困难了。像姜玉颖这样的,他妈的什么世面没见过?”
我也笑起来,心里甚至有点可怜他了。不管多牛的导演,也有不行的时候。我与他们还有些不同,我是自知不行,所以也就不想动她的念头。倒是有一次,她主动问我:“W作家,什么时候送一本书给我。”我马上满口答应,说:“好,行。”周围的人(主要是男人)都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以为这是一个良好的开始,接下来就是可能的艳遇。只有我自己知道,她这样说,也只是随口一说,并没有很往心里去,我也大可不必介意。你看看,一个年轻漂亮的歌唱演员,她怎么可能会对你的小说感兴趣呢?如果我是琼瑶,倒还有可能。
不管怎么说,我是真的送书给她了。但我是在读书班结束以后,用信封寄到她的单位的。扉页上写着:姜玉颖小姐闲读W9月20日。
再后来呢?没有了。倒是有一次我打电话给她,想请她吃饭。可是她说她也正在外面吃饭。她的场面肯定比我大。我这样一想,从此也就再不提起了。如今,她突然要告我,不能不让我感到特别的惊讶。在我原先的印象里,我对她还颇有好感,不管她跟多少有权势的男人睡觉,毕竟她是个柔弱女人。这一个世界是个男权与金钱结合的时代,然后一起压迫女人。做为一个女人,有时不得不生活在这样的强权之下。而现在,她一下子从一个柔弱的、妩媚的、美艳的、娇滴的,利用自己的姿色来从这个世界赢得一些小便宜的女子,成了穷凶极恶要咬人的悍妇。这就让我感到她的可恶了!
告就告吧,后来我想:只能随她了。
几天以后,本市的三家晚报或文化周末报上就都有了反映:歌舞剧院青年演员状告作家W,副标题是:小说《掘金时代》涉嫌侵害名誉权。紧接着,外地的报纸也纷纷刊登了这条消息。
炒起来了。
“她告你的事怎么样了?”罗萌萌问。
我说:“还没开庭呢。”
“我来的时候社长已经说了,我们会坚定地站在你这一边。”她几乎用的是一种深情的目光看着我。
我笑笑,说:“没事的。”
在书房里,我把那叠书稿交给了她。事实上,最后还有好几个章节没有细看。我已经在心里非常厌倦了,甚至连不想让它出版的念头都有了。可是,我知道,这是不现实的。罗萌萌不会答应,她所在的那家出版社更不会答应。我甚至已经提前预支了出版社的版税。甚至那个姓秦的社长还有些高兴,在电话里对我说:“放心吧,这是一个机会。”他的意思是说这对我也是一个机会,非常难得的炒作机会。姜玉颖利用这个机会炒作自己,出版社也可以利用这样的机会炒这本书。“我们决定开机就印五万,”社长同志说,“如果炒得大了,印个十万不成问题。”
如果印到十万册,出版社当然是大大地赚了一笔。他们当然不怕炒,因为现在姜玉颖告的只是我,而没有状告出版社(出版社的单行本还没有出来呢)。姜玉颖甚至对连载我小说的报社都没有告。她是一个聪明姑娘,她知道要想赢得这场官司,必须获得新闻界的支持。对新闻界,无疑她要比我熟悉,关系也比我好。有时,她甚至会到一些报社去,和那些老总们聊天,给晚报的读者们题字,一般都是比较固定的,“××××读者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然后是她精心设计的花体签名。而我呢,有什么?我只会有时痛骂一些报纸的媚俗与无聊。报社的老总们不怎么喜欢我。即使没有姜玉颖这样的年轻漂亮女人,他们也宁愿去喜欢一个不男不女的人。
“我一定会把这本书编好的,”罗萌萌一边吻着我一边说,“你放心吧。我考虑让社里请一些评论家,到时写一些书评,好好宣传一下。这是一本非常出色的著作。”
我当然相信她,可是我没有一丝的激动。要是在平时,我一定会高兴的,不管怎么说,一本书有了十万册的印数,百分之十一的版税,如果一本书按二十块钱算计,那么我就有二十来万的收入,也许还会更好。可现在我高兴不起来,因为我感到麻烦的来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