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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开元全盛日(开元四年—天宝十四年)(3)

然而,杨慎矜的发迹却引发了李林甫的嫉恨。天宝朝的权力结构已经与开元年间迥然相异,以张说、张九龄为首的文官集团虽然自己经常贪污受贿,却自以为掌握着道德制高点,对玄宗经常指手画脚,所以,玄宗并不能为所欲为。张九龄罢相后,牛仙客为右相(在李林甫之下)。牛仙客虽然目不识丁,却至死身兼陇右、河西两镇节度使之职,始终掌握着帝国久历沙场的军队,总量在帝国总军力的60%。牛仙客死后,相权再不可能对玄宗构成任何威胁,李林甫完全沦为唐玄宗的附庸。

《唐鉴》上说,一旦玄宗,,所谓宰辅之才的李林甫,要想保住自己的位置,就不但要去适应皇帝,还必须消灭一切自己的竞争者。在皇帝面前,杨慎矜就是李林甫最大的竞争者。

天宝六年(公元747年),李林甫密告杨慎矜与术士往来,图谋恢复隋朝帝业。最后,杨慎矜在牢狱中死于酷刑,杨氏家族被灭族。

接替杨慎矜的人叫王鉷,是李林甫一手栽培起来的副相,他成为第二个为唐玄宗敛财的人。

杨慎矜治下,虽然也能为玄宗提供一些钱,但皇帝的用度终究要从太府(国库)支取,也要履行相应手续,唐玄宗绝无可能由着性子乱花钱,更不可能任意给杨贵妃及其家族赏赐。

当然,唐玄宗认为这样很麻烦。

新任理财专家王鉷很是明白事理,办事也很干脆。他直接从各地上缴的税收中截留了一部分,建立了“大盈库”—专供唐玄宗挥霍之用。每当唐玄宗追问“大盈库”钱财来源时,王鉷都对玄宗说:“请陛下放心使用,这些都不是来自国家赋税!”

“大盈库”收入确实没有减少太府收入,太府收入早就另有进项。太府就是国库,

王鉷扣住了国库收入,当然要对国库有所交代。从此,李林甫一手创立的“和籴”、“和雇”就变成害民于水火的恶政,也成为后世攻击李林甫的靶子。

“和籴”原本是帝国政府以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黎民百姓的粮食,王鉷居然将收购价格压到低于市价的三分之一,强行收购农户存粮。

至于“和雇”就更是离谱,本来“和雇”制度废除了徭役,但凡为朝廷修建工程的人都能得到一份工资。天宝年间,朝廷开始向普通农人征收“脚钱”,用途是确保支付“和雇”的银子,等于从贫苦人手中拿钱再分给贫苦人。至于这笔钱是不是真的能回到穷人手中,就只有天知道了。

不仅如此,还要求各地补偿运输过程中因受潮等原因遭到损坏的粮食和锦帛,由当地官衙向属地百姓征收。

“大盈库”还有一些非正常敛财渠道,比如罚没。当时,帝国首都所在地是长安县和万年县,两县县尉(贾季邻和薛荣光)都是王鉷任用的人。在王鉷指使下,两位县尉最重要的日常工作是替富裕商人清点财产,有钱的商人会被扣上“谋反”的罪名,最后实施抄家—罚没所得全部归属“大盈库”。

安史之乱爆发后,唐玄宗逃离长安,逃跑之前杨国忠曾建议毁掉“大盈库”中的数百亿铜钱,“大盈库”之丰可见一斑。

王鉷的下场倒是跟他的前任杨慎矜一样。在李林甫与杨国忠的斗争中,杨国忠成功地把王鉷牵入一场“谋逆”案,王氏家族同样被灭族。有关部门(“有司”)在抄查家产的时候,发现这位“聚敛之臣”在全国广置田宅,仅清点土地名册就用去了几天时间;在王鉷家中有一口金玉砌成的水井,只要有人声传来,连通水井的喷泉就会自动喷出雨雾。

跟杨慎矜相比,王鉷的敛财手段已经拿不上台面,几乎相当于大白天当街抢劫。

不过,跟他的后任相比,这些敛财手段实在还是在理性范围之内……天宝十一年(公元752年),李林甫这位“朝野侧目”二十年的宰相病死,大唐帝国也失去了最后一位能总揽全局的铁腕人物。杨国忠成为第三个为唐玄宗敛财的人,此后的局面便彻底失控。

杨国忠,自幼不学无术,但是相貌俊美,杨贵妃进宫后,其与杨玉环二姐通奸,由此攀龙附凤。不过,此人也有一手绝技,就是计算钱财能丝毫不出错,据说在“大盈库”盘点中能按市价以“枚”为单位报出每个库房存货的折价。李林甫死后,杨国忠成为宰相,并兼领度支郎中等四十余个差事。

这位寒门宰相很有抱负:我出身寒微,只不过因为攀上了女人的关系才飞黄腾达,毕竟不是有功于帝国的名臣宿将,所以,我有生之年不会去求取一个好名声,只求富贵、奢华,只要及时行乐(看起来,杨国忠还有几分自知之明)!

如此的宰相,根本没有统摄百官的强霸气度,专以聚敛为己任。杨国忠利用手中的权力,把手伸向了帝国每一个角落,甚至对外贸易(安禄山就是这么被逼反的,后文详述)。杨玉环入宫后两年,杨国忠自称家产三千万匹锦缎。

杨国忠作为一个封建官僚的后起之秀,要维持现有地位、扩充自己的财富,放开土地买卖是一种最符合个人理性的选择。在杨国忠主持下,天宝十一年,也就是李林甫刚刚去世那年,大唐帝国就下发了一道诏令—《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这道诏书的本质是承认土地私有买卖,即放弃“开元限购令”。

在这封诏书中朝廷首先承认,天宝以来即使在限购政策下仍旧千方百计兼并土地、违法买卖百姓赖以为生的口分田,目前的状况已经是百姓。其后,诏令笔锋一转,提出了解决措施:贫富分化情有可原,所有已经完成的土地买卖,只要是用现钱来购买土地就是市场化行为,就应该是公平的、公正的。所以,以现钱购买的土地可以不遵守“开元限购令”,不需要罚没入官,只需要;至于不是用现钱买来的土地,如果有人来索要,官家为其赎回“永业田”,如果没有人来索要就算了……

说到底,封建王朝所有的财富聚敛手段都是为了与黎民百姓争夺财富控制权。通常情况下,封建当权者抢劫财富有增加税收、铜钱减重等若干手段。

如果让我来评价,那么,增加税收是最蠢的政策,谁都知道自己兜里的钱少了,最多也就是个“手中有招,心中无招”的境界;增发货币虽然是狠招,大家一时不会觉得钱少,但时间一长也就很难再糊弄人,不过也就是“手中无招,心中有招”的境界。

唯独杨国忠这个不学无术的无赖,一手搞出来的《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达到了抢劫的最高境界—土地兼并,颇有“手中无招,心中也无招”的风范。

在农耕社会,土地是每一个人赖以为生的生产资料,而这种生产资料价格暴涨,会迅速扫尽社会底层几代人的财富积累。显然,玄宗在开元初年就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元限购令”才否认所有土地买卖的合法性,以极其强硬的方式稳定了小农从政府中获得的土地。

现在,财富分配规则变了,一切也就都变了。流民,可怕的流民,再一次出现在大唐帝国的疆域之内。

有赖于“开元盛世”的基础,天宝年间流民没有立即沦落到家破人亡的境地,人们往往会选择给皇族、封建官僚或大地主做“庄客”(佃农和雇农)。《太平广记》中有大量这样的记载,某人为某官“庄客”,不过,“庄客”是一群没有固定财产的人。《通鉴》记载,天宝十四年,大唐帝国共有八百九十一万四千七百户农人,其中三百五十六万五千五百户已经丧失了土地,沦为“庄客”。也就是说,全国40%以上的人已经彻底失去了自己的土地。杜甫的诗篇,就是写于天宝十四年。

天宝十四年,一次社会大动乱的一切条件都已经齐备了,我似乎看见一场悲剧正在上演……

《李娃传》中的金融故事

《李娃传》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揭示了一个盛世必备的重要特征:贫贱者可因奋斗而富贵,富贵者亦可因浪荡而贫贱,整个社会阶层上下之间是可以自由流动的。

每个时代的文学作品都是那个时代的精神写照,也只有小说才会详细描述普通人的衣食住行,我也只能借助小说描写为您还原当时普通人的金融生活。唐代有一部传奇小说叫《李娃传》,作者白行简,是白居易的弟弟。这部书取材于民间词话“一枝花话”,记述了玄宗年间一对男女的爱情故事。

《李娃传》的女主人公李娃是一位沦落风尘的妓女,男主人公则是出身刺史之家的书生郑元和。故事的大意是郑公子在进京赶考途中巧遇妓女李娃,终于为李娃的美色所惑,放弃了曾经热衷的科举事业。此后,郑公子搬进了李娃的住所长达一年,千金散尽之后郑公子流落街头。

这位贵公子的麻烦从此开始,他不得不开始典当自己的随身贵重之物,最后身染重病,被放置于凶肆等死。所谓“凶肆”,是专为人办丧事的地方,郑公子在凶肆之中得到了很好的照顾,病情逐渐好转起来。于是,郑公子开始为凶肆里的人写葬礼上的哀歌。这里要说,参加科举练出来的本领真是非比寻常,当年的长安城哀歌大赛上,这位官宦之后凭一曲独唱让所有对手动容,最后所有选手都自动放弃比赛,郑公子一举成为长安城(京都)最着名的哀歌写手,也获得了大笔钱财。

郑公子的名声惊动了长安城的人,也惊动了他的父亲常州刺史。当时,这位父亲正在京城公干,目睹自己儿子高唱哀歌之后气愤之极,把郑公子打成重伤后扬长而去。

就在郑公子即将伤重不治的时刻,李娃再次出现在郑公子面前,她自己向鸨母赎身,以自身存款奉养郑公子。数年后郑公子重回科场,并金榜题名。故事的结局是郑公子与父亲和解,并娶李娃为妻,李娃也被封为“汧国夫人”,并生了四个子女。借助这个开元年间的故事,我为您梳理与普通人有关的金融业务。

第一,玄宗年间,大唐帝国已经有了当铺。《李娃传》中的郑公子落难的时候就以自身携带物品在当铺里典当,求得赖以生存的铜钱。

第二,玄宗年间,大唐帝国已经有了第一代存款机构—柜坊,也就是旅店。郑公子进京赶考,父亲为他准备了足供两年的钱财,以大车运进京城,这些财物均保存在柜坊之内。唐朝以前,商人做生意必然带着现钱,通常这些现钱会锁在客栈房间或者寄存于亲友家。不过,在客栈中或者亲友家,总有丢钱的时候。最初,可能是柜向商人提供柜子,商人自备锁头。逐渐地,商人把钱直接放在柜坊,柜坊出具书贴,

取款也不用本人到场,凭书贴即可。

第三,玄宗年间,大唐帝国已经有了中国第一代汇兑业务—便换,也就是后来的“飞钱”。来自各道的商人在京城赚钱之后,就把钱交给本道在京的“进奏院”(驻京办),进奏院会给商人一张凭证,商人拿着这张凭证就可以回到本道支取现金。之所以“便换”后来更名为“飞钱”,是因为在唐宪宗年间朝廷下令户部经营“便换”,并将之定名为“飞钱”。郑公子的父亲进京公干,也许就带着这种“便换”。

第四,玄宗年间,大唐帝国有人在使用黄金。至于用途,从金银在史籍中出现的次数来看,从多到少依次应该是贿赂、纳税、赌博和悬赏。加腾繁所着《唐宋时代金银之研究》中,礼品馈赠也被列为第一主要用途。至于金银用来购买日常生活用品,则全部出现在战乱年代,比如唐末扬州战乱中曾有记录,一斤金子只能换得五升米。

最后,我来解释一下《李娃传》不朽的真正原因。所谓中国古典文学中的“才子佳人”,千篇一律是一位饱读诗书的青年男子落难,为一位富家小姐所救,两人一见钟情;然而,爱情总是有波折的,关键时刻富家小姐的父亲总会挺身而出、棒打鸳鸯;青年男子愤然赴京赶考,状元及第,回来迎娶(或者抛弃)那位富家小姐……

现在,我来告诉大家,所有的“才子佳人”小说均属腐儒的梦呓。中国自唐朝科举开始“点状元”以来,一千三百多年中只产生了五百零四名状元,很多状元是年过花甲的老人,正做青春梦的富家小姐无论如何不可能对这种人一见钟情。更重要的是,这五百零四名状元绝大部分出身于巨富之家,富家小姐根本不可能有机会“美救英雄”。

《李娃传》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揭示了一个盛世必备的重要特征:贫贱者可因奋斗而富贵,富贵者亦可因浪荡而贫贱,整个社会阶层上下之间是可以自由流动的。《李娃传》不过只是记述了一个“高富帅”因品德沦丧变成“吊丝”,“吊丝”又因个人奋斗变回“高富帅”,一个“女吊丝”因品行卓尔不群也变成“白富美”的故事,意思就是—只要努力,社会终究会承认你!

郑公子第一次落难就是因为流连灯红酒绿之地一年,最终为鸨母所害,从一个“高富帅”变成“吊丝”。贫病交加中的郑公子,却因为一手写哀歌的本领在凶肆中拿到“钱两万”的年薪—这绝对是当时顶级的年薪,再度变回“高富帅”!

郑公子第二次落难之后为李娃所救,当时他已经与自己的父亲断绝了关系,却仍然能凭着苦读诗书成为“成部府参军”,甚至“三公以下都是他的朋友”,再次完成了从“吊丝”到“高富帅”的嬗变。

至于女主人公李娃,只是一个妓女,正牌“女吊丝”。故事中,李娃却因为甘心奉养落难的郑公子,其义举和德行感动了郑公子那位食古不化的刺史老爹,他亲自挽留自己这位儿媳,并。最后,李娃的事迹被唐玄宗耳闻,加封她为“汧国夫人”,正牌“女吊丝”从此变为正牌“白富美”。

也许,《李娃传》将永远是一个传奇,正因为是传奇,所以“开元盛世”才将永远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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