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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救火夫[1](1)

三年前一个夏天的晚上,我正坐在院子里乘凉,忽然听到接连不断的警钟声音,跟着响三下警炮,我们都知道城里什么地方的屋子又着火了。我的父亲跑到街上去打听,我也奔出去瞧热闹。远远来了一阵嘈杂的呼喊,不久就有四五个赤膊工人个个手里提一只灯笼,拚命喊道,“救”,“救”,……从我们面前飞也似地过去,后面有六七个工人拖一辆很大的铁水龙同样快地跑着,当然也是赤膊的。

他们只在腰间系一条短裤,此外棕黑色的皮肤下面处处有蓝色的浮筋跳动着,他们小腿的肉的颤动和灯笼里闪烁欲灭的烛光有一种极相协的和谐,他们的足掌打起无数的尘土,可是他们越跑越带劲,好像他们每回举步时,从脚下的“地”都得到一些新力量。水龙隆隆的声音杂着他们尽情的呐喊,他们在满面汗珠之下现出同情和快乐的脸色。

那一架庞大的铁水龙我从前在救火会曾经看见过,总以为最少也要十七八个人用两根杠子才抬得走,万想不到六七个人居然能够牵着它飞奔。他们只顾到口里喊“救”,那么不在乎地拖着这笨重的家伙往前直奔,他们的脚步和水龙的轮子那么一致飞动,真好像铁面无情的水龙也被他们的狂热所传染,自己用力跟着跑了。一霎眼他们都过去了,一会儿只剩些隐约的喊声。我的心却充满了惊异,愁闷的心境顿然化为晴朗,真可说拨云雾而见天日了。那时的情景就不灭地印在我的心中。

从那时起,我这三年来老抱一种自己知道绝不会实现的宏愿,我想当一个救火夫。他们真是世上最快乐的人们,当他们心中只惦着赶快去救人这个念头,其他万虑皆空,一面善用他们活泼泼的躯干,跑过十里长街,像救自己的妻子一样去救素来不识面的人们,他们的生命是多么有目的,多么矫健生姿。我相信生命是一块顽铁,除非在同情的熔炉里烧得通红的,用人间世的灾难做锤子来使他迸出火花来,他总是那么冷冰冰,死沉沉地,怅惘地徘徊于人生路上的我们天天都是在极剧烈的麻木里过去——一种甚至于不能得自己同情的苦痛。可是我们的迟疑不前成了天性,几乎将我们活动的能力一笔勾销,我们的惯性把我们弄成残废的人们了。

不敢上人生的舞场和同伴们狂欢地跳舞,却躲在帘子后面呜咽,这正是我们这般弱者的态度。在席卷一切的大火中奔走,在快陷下的屋梁上攀缘,不顾死生,争为先登的救火夫们安得不打动我们的心弦。他们具有坚定不拔的目的,他们一心一意想营救难中的人们,凡是难中人们的命运他们都视如自己地亲切地感到,他们尝到无数人心中的哀乐,那般人们的生命同他们的生命息息相关,他们忘记了自己,将一切火热里的人们都算做他们自己,凡是带有人的脸孔全可以算做他们自己,这样子他们生活的内容丰富到极点,又非常澄净清明,他们才是真真活着的人们。

他们无条件地同一切人们联合起来,为着人类,向残酷的自然反抗。这虽然是个个人应当做的事,并没有什么了不得,然而一看到普通人们那样子任自然力蹂躏同类,甚至于认贼作父,利用自然力来残杀人类,我们就不能不觉得那是一种义举了。他们以微小之躯,为着爱的力量的缘故,胆敢和自然中最可畏的东西肉搏,站在最前面的战线,这时候我们看见宇宙里最悲壮雄伟的戏剧在我们面前开演了:人和自然的斗争,也就是希腊史诗所歌咏的人神之争(因为在希腊神话里,神都是自然的化身)。我每次走过上海静安寺路救火会门口,看见门上刻有We Fight Fire[2]三字,我总觉得凛然起敬。

我爱狂风暴浪中把着舵神色不变的舟子,我对于始终住在霍乱流行极盛的城里,履行他的职务的约翰·勃朗医生(Dr.John Brown)[3]怀一种虔敬的心情(虽然他那和蔼可亲的散文使我觉得他是个脾气最好的人),然而专以杀微弱的人类为务的英雄却勾不起我丝毫的欣羡,有时简直还有些鄙视。发现细菌的巴斯德(Pasteur)[4],发明矿中安全灯的某一位科学家(他的名字我不幸忘记了),以及许多为人类服务的人们,像林肯,威尔逊[5]之流,他们现在天天受我们的讴歌,实际上他们和救火夫具有同样的精神,也可说救火夫和他们是同样地伟大,最少在动机方面是一样的,然而我却很少听到人们赞美救火夫,可是救火夫并不是一眼瞧着受难的人类,一眼顾到自己身前身后的那般伟人,所以他们虽然没有人们献上甜蜜蜜的媚辞,却很泰然地干他们冒火打救的伟业,这也正是他们的胜过大人物们的地方。

有一位愤世的朋友每次听到我赞美救火夫时,总是怒气汹汹的说道,这个胡涂的世界早就该烧个干干净净,山穷水尽,现在偶然天公做美,放下一些火来,再用些风来助火势,想在这片龌龊的地上锄出一小块洁白的土来,偏有那不知趣的,好事的救火夫焦头烂额地来浇下冷水,这真未免于太杀风景了,而且人们的悲哀已经是达到饱和度了,烧了屋子和救了屋子对于人们实在并没有多大关系,这是指那般有知觉的人而说。至于那般天赋与铜心铁肝,毫不知苦痛是何滋味的人们,他们既然麻木了,多烧几间房子又何妨呢!

总之,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足下的歌功颂德更是庸人之尤所干的事情了。这真是“人生一世浪自苦,盛衰桃杏开落闲”。我这位朋友是最富于同情心的人,但是顶喜欢说冷酷的话,这里面恐怕要用些心理分析的功夫罢!然而,不管我们对于个个的人有多少的厌恶,人类全体合起来总是我们爱恋的对象。这是当代一位没有忘却现实的哲学家George Santayana[6]讲的话。

这话是极有道理的,人们受了遗传和环境的影响,染上了许多坏习气,所以个个人都具些讨厌的性质,但是当我们抽象地想到人类时,我们忘记了各人特有的弱点,只注目在人们真美善的地方,想用最完美的法子使人性向着健全壮丽的方面发展,于是彩虹般的好梦现在当前,我们怎能不爱人类哩!英国十九世纪末叶诗人Frederich Locekr-Lampson[7]在他的《自传》(My Confidences)说道:“一个思想灵活的人最善于发现他身边的人们的潜伏的良好气质,他是更容易感到满足的,想象力不发达的人们是最快就觉得旁人的可厌,的确是最喜欢埋怨他们朋友的知识上同别方面的短处。”

总之,当救火夫在烟雾里冲锋突围的时候,他们只晓得天下有应当受他们的援救的人类,绝没有想到着火的屋里住有个杀千刀,杀万刀的该死狗才。天下最大的快乐无过于无顾忌地尽量使用己身隐藏的力量,这个意思亚里士多德在二千年前已经娓娓长谈过了。救火夫一时激于舍身救人的意气,举重若轻地拖着水龙疾驰,履险若夷地攀登危楼,他们忘记了困难危险,因此危险困难就失丢了它们一大半的力量,也不能同他们捣乱了。他们慈爱的精神同活泼的肉体真得到尽量的发展,他们奔走于惨淡的大街时,他们脚下踏的是天堂的乐土,难怪他们能够越跑越有力,能够使旁观的我得到一副清心剂。就说他们所救的人们是不值得救的,他们这派的气概总是可敬佩的。天下有无数女人捧着极纯净的爱情,送给极卑鄙的男子,可是那雪白的热情不会沾了尘污,永远是我们所欣羡不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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