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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过敏的爱(2)

月亮高照,月光透过窗户射到病床上,桌上相框里表着一朵花的标本,栩栩如生,花可轩说这是朵红玫瑰代表了爱情。她想起了他将这朵花送她的那晚,那晚的月亮也是这么大这么圆。

16岁的初恋

1970年,16岁的我自戏校毕业,父母希望我去澳洲,在他们身边找个活干。但我哪肯乖乖地听从?我始终认为自己是个骨子里有叛逆性格的人,又正是青春年少,刚刚离开师傅管束的教鞭,怎么有可能又去父母身边做乖儿子?

因为自幼在影片中跑龙套,我执意往电影界发展。我个性好热闹,喜欢这个喧闹的行业。我对自己的功夫与发展很有信心,主角暂无机会,当个龙虎武师(粤剧对“武行”的称谓,即京剧的“武行”)总不成问题吧?一直生活在充满约束的环境里,自由的天空对我有着无尽的诱惑力!我觉得,似乎到这个时候,自己才睁开眼睛重新打量周围的世界,不禁有些眩惑,有些目不暇接。

不久,我竟然陷入了一场昏天暗地而又稀里糊涂的初恋中。

那时候口袋里没钱,但是有时间。在开拍的电影中扮一个小角色,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不会天天都有这样的机会。我住在租来的陋室里。按着在戏校养成的习惯,每日早起,练一阵功之后便兴致极好地沿着繁华的街市溜达,看街景,看车流,一切都显得新鲜、有趣。

经常如此来来去去,我留意到一个每天都从此经过的大辫子姑娘。姑娘细高身材,也就是我这般年龄,梳一根黑油油的大辫,有着白皙的脸庞。她天天背着书包准时经过此地,大概是哪个学校的学生。

我正是朦胧思爱的年龄,依稀感到这个女孩很顺眼,因为妈妈过去就是梳着一根大辫子的。女孩文文静静,走路轻轻巧巧,很合我的心意。我素好热闹,却偏偏欣赏安静性格的女孩。

我真是敢想敢干,再见到女孩时便把她拦住了,开门见山地说:“你叫什么名字?我们交个朋友吧,我叫陈元龙!”女孩吓了一跳,又羞又气,脸腾地红了,恐怕她以为遇上了街头的小流氓。我赶紧解释,自己是个演员,是龙虎武师,会功夫的,只是想和她交个朋友,没有恶意。女孩仍不说话。我吓唬她说:“你不说出名字我就不让你走,你就上不成学了。我还知道你家在哪里,我会每天到你家楼下等你的。”女孩无奈,只好道出了自己的名字。

以后每天我们都会碰面,我搭讪着与她聊天,女孩也渐渐活泼自然起来。女孩放假的时候,我便买上几枝便宜的鲜花,煞有介事地约她去公园。我们最爱去的是九龙仔公园,我可以陪着她在公园的长椅上泡上一天半天,卿卿我我地说些孩子气的话,谈父母,谈好朋友,谈好吃的食物,也谈梦想和未来。

我说自己的理想是:“成为一个大牌明星,挣很多很多的钱,给你买好看的衣服。”女孩含羞地笑了,现出一个甜甜的酒窝。我奉承对方:“你真漂亮!你要答应我,一辈子都要梳这样的辫子,不许剪短发。”女孩玩着辫梢,爽快地答应了。

一辈子,太长的光阴,而从年少的人口中说出,显得太轻飘太随意了。真是的,我当时无法预知自己的一辈子将是怎样的,那时候还没有事业,也没有钱,牵扯我、吸引我的全部就是这个大辫子姑娘——那时,我以为爱情就是一切了。我当然想不到自己成为所谓“天皇巨星”时,想向我献出爱情的姑娘多得令人吃惊,她们痴迷的程度也让我害怕!

我专心地陪着初恋的姑娘,为她讲故事、唱歌。实在无话说了,就翻跟斗、拿大顶,以求她开颜一笑。我此刻正预支着自己的爱情。在往后的一生中,我大概再没有如此的闲心和闲情来享受爱情了。正像那首流行歌曲《我想去桂林》所唱的:“我想去桂林,可是有时间的时候,我却没有钱;我想去桂林,可是有钱的时候,我又没时间。”结果,桂林终究难去。人生的尴尬大抵如是,良辰与美景总是不配合,不能像装在口袋里的东西,很凑手地同时把它们掏出来。

成名后,女性对我的爱慕、爱恋、单相思,在我眼中就如同洪水猛兽,我就是不干什么亦绯闻不断,倘若沉溺其间,肯定遭灭顶之灾,哪里还能够如此心无旁骛既纯又真地谈恋爱?我后来常常避之惟恐不及,只好宣称自己不解温柔,不懂浪漫,不明了感情。

人世间,那类不重结局的少年人的美妙感情,终究成为无果之花。

我与大辫子少女在九龙仔公园的长椅上缠绵约会了有一个季节,最后,这段初恋因为一个喜剧性的插曲而稀里糊涂地结束了。

一天,伙伴约我一起去玩桌球。这个玩意当时在香港很时髦,我原先只是看别人玩,现在自己上阵了,很是兴奋。那天初拿球杆时,我还需向伙伴讨教,不出一个时辰,我已能连击连中了。我迷上了桌球,输了要赢,赢了还要赢,好胜与投入的性格在这项运动中展露无遗,而对大辫子姑娘的热情锐减。渐渐地发展到没有时间去找她了。她见我如此沉迷于打球,顾此失彼,完全像个贪玩的大孩子,气不得恼不得,慢慢也就心淡了。

16岁的初恋不了了之。恋也罢,吹也罢。自己都是始作俑者,自然也谈不上难过或是追悔。现在,有人评论我说:在成龙眼中,爱情像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也迷人,也动人。但要长久地吸引他,显然不够力度……这些话有点道理。我精力充沛,闲不住,待不住,喜欢像一条准备入海的蛟龙一般,寻求腾挪跌宕的广阔天地。

磨磨老父亲

朋友在写字楼上班,她父亲每天中午都跑来送饭。老人68岁了,身体还算硬朗,能骑自行车跑几公里路,再提着饭盒,“呼哧呼哧”地爬上4楼。今天红烧鱼块,明天可乐鸡翅,把朋友养得白白嫩嫩。

真搞不懂,她也老大不小了,今年38岁,还有疼她的老公,就是送饭,也轮不上她的老父亲啊?再说,写字楼下面就是小饭馆,价格也不高,大家都说她的行为有些过分。

那天,去她家玩。她一边做饭,一边说:“明天,让我爸把我的身份证送到我单位……”

我实在看不下去,说:“你家离娘家也就一站路,为什么不自己取?如果你实在不愿跑,让你爸送到你家来也近些,为啥非要他多跑几公里路,送到单位?”

她并不生气,说:“你不懂,我只是想让他锻炼身体。”

朋友说,她的父亲前两年身体不太好,血稠,医生吩咐说,要多运动。但是,老人家只喜欢下棋,一坐就是一天。母亲早就不在了,父亲又不愿意跟她一起住,一个人过日子,经常是两个馒头、一碟小菜就是一顿饭。为了让父亲运动,她买来了门球棒,买了鱼竿,希望他打球,或者跟别人去钓鱼。但是,父亲只热爱下棋,球和鱼竿都闲置在阳台上。

后来,她想到一个好办法。

再回娘家的时候,她开始一个劲地儿埋怨:“现在的菜太贵了,吃着也不放心,化肥农药超标,要是把院子后边的地种上菜,一年能省不少钱。自己种的菜,好吃又放心。”父亲说:“好,就种菜。”他把丢下多年的锄、耙取出来,种了茼蒿、豆荚、青茄,有空就拔草、浇水、施肥,忙得不亦乐乎。

她从这事中得到了启发。

为了让父亲能吃好饭,她又回家说:“在公司上班,中午连顿饭都吃不好;回家做吧,又没时间,都快吃出胃病了。要是每天能吃到老爸做的饭,该有多好。”不出所料,父亲高兴地说:“那还不容易,我反正没啥事,中午做好了,给你送去。”

就这样,父亲每天认真地种菜,精心地做饭,做完了,自己吃点,再骑车给女儿送去。父亲的身体越来越好,人也精神了许多。

她说:“这一方面是锻炼,另一方面,父亲也感觉到被女儿需要着,重新发现了自己的价值,当然越活越精神了。”

听完朋友的话,我如梦初醒。原来,朋友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尽孝,可谓用心良苦。

三更煮粥

有一个新媳妇,每天三更起床,为婆婆煮粥。婆婆要吃高粱粥,又不许急火煮,怕费柴。文火慢熬整整三个时辰后,才能把硬若石粒一样的高梁米煮成一碗松软的粥糜。盛在碗中,放至七八分热的热度,端进婆婆的房中,而婆婆,只是浅尝一口。

那时小,听到这里,连忙追问日后的事:“婆婆喝完粥以后,媳妇是不是去睡觉了?”

讲故事的人是我的祖母,她剥着豆荚,愤愤地说:“哪里能睡!天一亮还要做一大家子人的饭,喂猪喂羊,好像牛马一样,喘口气的机会都没有。”

再长大点,我才明白祖母的悲愤。因为那小媳妇是她的母亲。

谁也记不清那段时光,她是怎么熬过来的。三更天,寒冷的北方农村,天际星星还开着盛会。她头发蓬乱,睡眼惺忪,蹲在灶前……

有一次,回农村探望太祖母,问她:“那时明知是一种刁难,为什么不反抗呢?”

90多岁的太祖母,笑容却很清朗,她回答说:“困劲儿一过,也就好了。”过了一会儿,她抿嘴一笑,又补充道:“头天晚上,你太祖父就悄悄泡好高粱米,劈好细柴,放在灶前,我只是守着而已。”

那一瞬间,她眼前又燃亮新婚的星光。那些被偷偷疼爱的细节,胜却一切磨难。当幡然老矣时,苦难皆已风烟俱净,那偷巧的甜蜜,却刻下深深的印痕。

无奈的分离

我们很和谐,没有争吵,没有误会。然而,我们无法摆脱大学故事的悲剧结局。

我和他初次见面是在刚进清华园的那一天。我一个人来报到。把行李放在宿舍后,我便一个人跑去欣赏让我梦想已久的清华园。由于匆忙,竟忘记看宿舍楼是哪幢,只记得楼层和六牌号。

逛完校园已近黄昏,这下才想起来要找宿舍楼。我这个人很毛草,又喜欢独来独往。一个人走在这若大的校园里,真不知求助哪方神仙。我只得凭着记忆回想宿舍楼周围的环境。正当我无奈的时候,他叫了我的名字:“林平,怎么找不到住处了?”我好奇怪,怎么他会知道我的名字。望着我一脸的迷惑,他解释到:我和你是同一系的。那会儿,你人签到的时候就看到你了,也许你没注意我吧。我比你大一级。看你这么着急,一定是找不到回去的路了。我点点头。他指给我回去的路。这就是我们的初识。

校园很大,第一天我就迷了路。校园又很小,这以后,我又经常能见到他。第一次在花园里背英语,猛一抬头,便看见了他。他向我问好,我只是微微地向他笑了一笑。他几乎经常出现在我的视野里,可是我却不知道他叫什么。真后悔第一天人家帮了那么大的忙,我却没有问人家的姓名。

又一次,在食堂里,我们相遇了。他冲我微微地一笑。忽然有人喊一句:“阿威,我在那边窗口买点儿东西,你等我一下。”他答应了一声便走开了。这时我才知道他叫阿威。

几乎每天早晨在我背书的时候都会发现他的微笑。后来我们相恋以后,我问起他为什么每天早晨都会在花园中看到他的身影。经我一再追问他才告诉我:原来在第一天见面的时候他就产生了一种异样的感觉。才有了为我指路。继而在细微的观察下,经常在花园中出现他的身影。

阿威是个很不错的男孩,聪明、帅气、也很善解人意。女伴们都说我们是很好的一对儿。我们在一起度过了大学里最快乐的时光。月光下我们漫步在河塘边,晨晰中我们读书于小径上。读书累了,抬起头,他就在我对面,送我一个微笑,倦意已经跑了一半。雨中他替我撑伞,雪中他帮我把围巾系紧。他下课晚了,我替他把饭打回来,他运动的时候,我坐在一边观看,渴了,给他递上一瓶矿泉水。我们很和谐,相处得很好。

我怎能制止我的灵魂,让它不向你的灵魂接触?我怎能让它越过你向着其他的事物?

可是,我们终究没有能摆脱大学故事的悲剧结局。

阿威已经大四了,面临着工作的瓿,更确切地说面临着是否返乡的问题。他是独生子,父母希望他留在身边,他又是个极其孝顺的儿子。

以前,我们生活得很幸福,那是因为我们在象牙塔的疵护下。可是,现在我们得面对现实。我们一直都在加避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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