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走过他身边,一转身,眼中已是泪花盈盈。
“你怎么了?好好的怎么哭了?”乐天惊讶的问道。
“过了这个镇子就要到黄平县了,我们就该分别了。”金花哽咽的说道。
望着她楚楚动人的模样,乐天的心悸动了一下,随及说道:“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能够相识就是一种缘份。”乐天的心何尝不是感慨万分,这两三年他遇到了那么多人,可谁又能留住谁?
“我舍不得你——你们。”金花呐呐的说道。
“你也知道,我来这里是为了给娘亲治病,完事之后我得回去,我不属于这里。”乐天轻轻的说道。
金花咬了咬嘴唇,似乎下了什么决心,然后说道:“你救了我的命,我无以为报,今晚就让我伺候你一晚吧?”
乐天愣了一下,然后说道:“我并不是图你什么才救你的,助人为快乐之本,这是我师父生前一直教导我的。何况我是修道之人,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也是道的本份。”乐天的心有些慌乱,他想起自己答应美凤不要在外面拈花惹草,不过现在自己算不算拈花惹草呢?
“别说了。”金花伸出手堵住了他的嘴,“我这样做是心甘情愿的,我只是报恩而已,并不想以此留住你。我只想把今晚当成一个美好的回忆,在以后的日子里藉以安慰思念你的心。我知道,我这辈子都不会忘了你这个人。”
金花的泪水再一次夺眶而出。
乐天的心再次悸动,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金花,相见不如怀念,我这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存在。”
“闭上眼好吗?”金花轻声说道。
乐天闭上了眼睛。
没过多久,他感到一个温热的身子贴在了自己身上,睁眼一看,屋里已经漆黑一片。
“我的身上有许多旧伤,我不想让你看见。”金花喃喃的说道,“今夜就让我做回你的女人。”
乐天伸出颤抖的手接触到了她的身体,又赶紧缩了过去,他发现她已经是寸缕不挂。
“抱紧我!”黑暗中,她轻轻的说道。
乐天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心里默默的说道,凤儿,不要怪我,人家已经这样了,难道我还要故作矜持?那岂不是比杀她还难堪?
在矛盾中,乐天两手鬼使神差的伸了出去,然后一把搂住了她。
“我终于等到这一刻了。”金花的声音充满了喜悦,她踮起脚,在黑暗中准确的将自己的唇印到了乐天的嘴上。
最后的防线在瞬间被撕裂。
情感代替了理智,火焰开始熊熊燃烧起来。
乐天抱起金花驶向彼岸。
当一切都安静下来的时候,金花的泪水再一次打湿了乐天的胸膛。
“今晚我才好好的活了一回。”她的声音中充满了无限的幸福,“谢谢你,乐天,是你让我明白做一个女人的滋味,这一辈子我是无论如何也忘不了你了。”
乐天紧紧的搂着她,心却在挣扎。
第二天,两人起来的很晚,幸好三娃走不了路,不知道他们二人昨晚呆在一个房间里,避免了无谓的尴尬。
吃了饭,乐天让三娃继续休息,自己带着金花出去买东西。正所谓:吃一堑,长一智,这下乐天便把包袱带在了身上,庆幸刘铭恩没有偷走他的银子,不然还真要为花费犯愁,搞不好又要去做回梁上君子。
这个数千人的龙头镇倒显得十分热闹,摆地摊做买卖的人特别多,加上刚好又是赶集的日子,附近山里的人也一大早赶来凑闹热。这段时间自己一直很疲惫,现在可以放松一下。
金花脸色红润,象个才嫁人的小媳妇,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四处瞅着,与当初毫无生气的样子判若两人,拉着乐天到处转悠。
当下乐天买了几套换洗的衣服,又给金花买了几样首饰。金花俨然就象他的女人一样,享受着暂时的幸福。
中午的时候,虽然二人并不饿,但还是去了一家酒楼,先坐在楼上喝起茶来。有了肌肤之亲,二人聊起话来也没先前那么拘紧了。
过了一会儿,只听得远处一阵鞭炮响,紧接着是锣鼓喧天。二人伸出头往街面一看,只见一队人马正遥遥走来。
走在最前面的居然是一队穿着‘兵’字的绿营清兵,手持樱枪,威风凛凛的排成两列。
乐天心下好奇,叫过一旁的店小二,问道:“街上发生什么事了?”
店小二伸出头一看,笑道:“今天是绿营总兵胡大人嫁女儿的好日子,所以把自己的手下叫来充场面威风一下,要绕着这镇子走上一遭哩。”
正说着,乐天便看见清兵后面,一个新郎打扮的帅气男人骑着马,一脸的喜气洋洋,旁边四个轿夫抬着一顶花轿,后面跟着一些敲锣打鼓的人。街边站满了看热闹的人。
店二小继续说道:“这新郎官听说饱读诗书,不过家道中落,现在做了总兵大人的女婿,可谓是‘攀龙附凤’,大有前途啊。唉,我们咋没有这个好命罗。”
“那新娘子漂亮吗?”金花问道,女人总是在乎其它女人的容貌。
店二小说道:“没见过,听说倒是一般。不过有人说这新郎以前有个相好的,模样倒是俊俏,听说而已,也不知是不是真的。”
乐天笑道:“据说苗疆有情蛊一说,莫非这总兵的千金给他下了情蛊,把人家夺了过来不成?”
店小二打趣道:“有这可能,可惜咱既没文才,也没人材,要不然也让哪个有钱人家的小姐看上眼,让咱也中个情蛊,也心甘情愿。”
看着娶亲的人群走过,乐天二人简单的吃了饭,又去镇上转了一阵,便往客栈走去。
眼见得离客栈近了,突然旁边的巷子里窜出一群人来,里面还有几个捕快打扮的人,一下把二人团团围住,唬得周围的人都往旁边散去,站着远远的看稀奇。
当首一个汉子指着乐天说了几句苗语,乐天一时摸不着头脑。
只听得一名捕快冲着乐天说道:“有人控告你行凶杀人,现在跟我们回衙门。”
乐天吃惊的说道:“我什么时候行凶杀人了?”
那捕快冷笑道:“你杀了凤凰镇大财主吉福的儿子伟福,还敢赖帐?你的同伙吴三娃已经被我们拿下,现在还不束手就擒!”
乐天的脑袋一下大了,想不到这些家伙竟然追到这里来了,看来他们应该去过三娃家,打听到了自己的行踪。糟了,也不知小花俩口子出事没有,这个三娃当初问他,还说没事,真是人头猪脑。
当下,乐天说道:“这位差大哥,我可没有杀人行凶,是他们先来打劫我们,被我打跑了,途中出现老虎,那伟福被老虎咬死了,与我何干?我自己受害在先,如何倒成了杀人凶手?”
那捕快哼道:“堂堂的吉大官人在这方圆百百名声赫赫,还会枉冤你不成?况且还有这么多人证,费话少说,先跟我去衙门,自有县太爷定夺。”
乐天心想肯定是那些跟着伟福的人在吉大官人面前交不了差,成心嫁祸于人,那吉福死了独子所以一心要捉到自己,又想到三娃已经被捉到衙门,于是乐天对金花说道:“你先回客栈等我,我去讲明了就回来。”
金花拉着他的手,摇头,“我和你一起去。”
那捕快问道:“这女人是谁?”
乐天答道:“我的朋友,与此事无关。”
捕快说道:“看你们亲亲我我的样子,想必也是同党,一并带回去问个清楚。”
“走吧,有你在,我什么都不怕。”金花坚定的说道。
于是乐天二人便随着一群人往衙门走去。
一路上,乐天想到,这些家伙成心污赖自己,想要正儿八经的脱身恐怕不易,如果县太爷是个清官倒罢了,如果与他们勾结,那自己只有另想办法了。吃过了一次牢狱的亏,乐天知道那不是人呆的地方,上次自己失了法力,任人宰割,这次可没那么容易了,要不是三娃和金花的存在,自己早就闪人了,那有这闲功夫和他们磨去?
乐天二人随着捕快来到衙门,天已黄昏,衙门里静悄悄的,这个时候似乎也不可能开堂了。
果然那捕快说道:“今天总兵大人家有喜事,县太爷贺喜去了,只好委屈你们先去牢里呆一晚上,等明天开堂再审。”
乐天担心着牢里的三娃,正好去看看,当下二人随着捕快走进了地牢。
昏暗的过道两旁都是牢房,有的空着,有的关着人,空气中充斥着腐臭的味道。
那捕快跟牢头交待了几句,带着那帮人走了。
牢头领着二人走到最里面的牢门前。
这时三娃的声音响了起来:“乐天哥,你们也来啦?”
乐天看到三娃苦笑道:“你都来了,我们还会不来?”
三娃说道:“我可没有招认我们在一起,是客栈老板说的。我想跑的,可是脚伤没有好,跑不了。唉,我这样子太容易认了,人家随便打听一下,就查到了我们的下落。”
当下,牢头打开门,把乐天推了进去,把金花关在对面的一间空牢里。
“好好聊聊吧,你们杀了钱大官人的儿子,恐怕是没有什么活头了。”牢头抛下一句话,转身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