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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7章 两个月了

礼物其实代表的是一种心情,代表着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牵挂和思念还有关心。它更像是一份情意的寄托,一份难言的祝福。一个原本简简单单的物件只是因为承载了一份真挚的情感就变得沉甸甸的动人心沛了,很奇妙是不是?可事实如此,因为我们送出的并不是礼物,而是自己的真情——浪人码头。

我真的很笨,虽然平时自己在朋友面前可以装的长袖善舞八面玲珑的样子,虽然在偶尔的朋友聚会中自己会厚着脸皮吹嘘自己对女人多么多么的有办法好像全世界的女人没有自己追不到的现在没有女朋友只是因为自己不屑于追的样子。可是,当自己真正的喜欢一个女孩子之后才发现从小说里得来的经验好像根本就不合适。

那个时候挺羡慕小说里面的男主人公,他们一般也是长相平常口齿木?f的样子,可是在那些可爱的作者巧妙安排下,往往就是傻人有傻福的不知道怎么滴就乐呵呵的抱得美人归了。我就闹不明白了,看看哥几个的样子也挺怂的,甚至还不如我了,为什么人家就那么走运,出手就拿下呢?就算中途有点小挫折,人那也是拿来当调剂用的,这叫一个顺风顺水!

可为什么哥们我就这么郁闷呢?自己知道的那点招数:送礼物,打电话,看电影什么的也都用了。碍于自身定位的朋友身份,太出格的事也不能做。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陷入了深深的沉思之中。

“铃很喜欢听歌哦,而且是陈淑桦的歌。我经常听到她在寝室里哼哼。”端坐在我对面被我以“你不是答应过要帮我吗?”为借口拉出来的静叼着吸管不经意的说到,同时眼睛痴迷的注视着柜台里的一个水果蛋糕。

我心里暗暗的叹了一口气,叫来了服务员,给她点了那个蛋糕。

她高兴了,觉得我很懂事,于是又透露了一个消息给我:“可是她还没有一盒陈淑桦的磁带哦,她挺郁闷一直买不到的。”

在这里说明一下,对于现在处于一个如此发达的网络时代的我们来说,根本就不存在找不到歌这个说法的,在sogua、kugoo还有各种各样的搜索引擎的全面围剿下,甚至连《孟姜女》这种偏的没边的歌都有人找得到还听的不亦乐乎。所以现在大家可以回忆一下,从mp3开始倒退,到md,再到cd,再到磁带机……ok,停!有没有想起什么了。在这个没有网络的时代里我们获取歌曲的唯一途径只有一个:音像店。10元一盒的伪正版磁带正是我们这一批学生赖以为生的精神粮食,大家曾经还以攀比各自的磁带和cd的多少而自豪了。

所以铃会因为买不到陈淑桦的磁带而郁闷,因为一般的小店基本上不会保留那么古老的磁带的。

不过对于我来说,这个信息无疑是一个机会。“如果铃拿到一盒她喜欢的磁带的话肯定会很高兴吧?!”被这个想法激动的不能自已的我立刻开始了在全市范围的搜索。

我知道不会很简单的让我找到的,如果那么简单的话,铃早就买到了,也就不会有我什么事儿。可是我决心不管怎么样一定要找到它,买给她。我是一个很容易把一些事情上纲上线的人,那一刻我就是执着的认为那盒磁带并不是一盒磁带了,而是我对铃的爱,如果我买不到这个的话,我就没办法证明我是爱铃的。

很傻吧?可是,当时我就在这种傻乎乎想法的刺激下,骑着单车开始在整个城市里慢慢的搜索了起来。

其实,我现在挺怀念当时的那种情景的。在秋日略带暖意的阳光中,我带着激动和兴奋的心情为自己的爱人而忙碌。各色的老人、小孩、中年人以及和我差不多岁数的学生和我擦肩而过,他们有些是忙碌的,有些是闲散的,有些是开心的,有些是郁闷的。而我则总是带着微笑去面对着他们,因为那一刻里,我的内心是快乐的。

那是一种为自己爱的人付出的快乐,我知道结果会让铃很开心,所以我不会去计较过程会不会有些曲折,有些痛苦,只要结果能让她开心我就能感觉到开心和快乐。所以我用同样快乐的心情去祝福每一个和我擦肩而过的路人,并由衷的希望他们也能够分享我的快乐。

快乐是需要分享的。而我的快乐就是我终于知道自己能为自己的爱人做一件她会感到开心的事情,简简单单的快乐。

骑着破旧的单车,游荡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里,和一个又一个熟悉不熟悉的人路过。微笑的面对着他们,心理想象着爱人拿到自己礼物时的惊喜……

我想,这就是幸福了吧。

一个星期后,我终于在市郊一家比较大的音像店找了那盒磁带。封面上的陈淑桦带着一丝忧郁,一丝甜美,一丝温柔,一丝倔强,还有一丝微笑,仿佛象铃在对我笑一样。

我看着那盒磁带,没有记着把它从架子上拿下来,只是静静的看着它,带着笑看着它。彷佛可以从里面看到一些什么似的。最后,当我从架子上把那盒磁带拿下来的时候,我的手竟还略微的颤抖了一下。

我有些激动,那一刻,它对于我的意义已经不是一盒磁带了,而成为了一种象征,一个希望。

然后,在那天晚上,我给铃打电话了。

“我在你楼下,下来一趟好吗,我给你买个东西。”我说的挺不含蓄的是吧,请原谅我当时那种激动而兴奋的心情吧。

“噢。”铃的声音有点傻乎乎的,至少我是那么觉得的。

然后,我就等着她下楼接受我给她准备的惊喜了。我必须要承认,在那一刻我的内心充满了期待和向往,因为毕竟买到这盒带子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我虽然把自己说的很伟大,可是归根到底也只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她会不会感动哭出来,然后我就可以很自然的抱着她了,嘿嘿……带着满脸的傻笑,我在她的宿舍楼下期待着,等待着。

在铃终于下楼之后,我递给她了那盒被包装的很精美的带子。

“是什么呀?”她有点好奇,眼神中带着询问。

“打开看看不就知道了。”那一刻我的心情很自豪很得意,象一个暴发户一样。

于是她开始拆包装了,而我的心跳则不断的加速着,加速着。

终于,她看到了陈淑桦。

那个时候我的心速跳到了最高点,是的,我在期待些什么,盼望些什么,不!是渴望些什么的。

也许是她掩饰的太好了吧,让我失望的是我并没有从她的眼睛和神态中看到任何的异样。她看到陈淑桦的时候表情和接到我以前送给她的其他礼物是一样的平淡和平静,完全没有我想象中的热泪盈眶,没有紧紧的拥抱,没有冲动的热吻。那些一个个破灭的肥皂泡都只是证明了我的确是一个很爱做梦的男生而已。

我苦笑了,“我听说你喜欢她的歌,刚好看见了,就买下来给你。”失败的我总是习惯给自己找一个看起来冠冕堂皇的借口。

“嗯,谢谢你。”

我继续苦笑,准备转身离去了。这次战役我又输了吗?

“Ronin!”她在叫我?!

我猛的回头,然后看到铃的眼睛。

那一刻铃的眼睛不是平静的,有着一丝波澜,一丝激动还有一丝歉疚一丝害怕,好复杂的眼神。

“谢谢你,真的。”尽管那只是短短的一瞬,我仍然察觉到了她声音里的那丝异样。是的,是异样,就象我第一次捏着她手的那一刻,她的异样。

而那个时候,我心跳的好快。

“傻丫头,只要你开心就好了,要记得:你快乐,所以我快乐。嗯?”

“嗯!”

伴随着她很用力的点头。我的心轻了起来,虽然这个结果还没有我预期的美丽,但我的的确确是很满意了。不需要感动的流泪,不需要激动的拥抱,那是电影和小说里的情节。我和她都只是过着普通生活的普通人,短短的一声“谢谢”已经可以让我回味很久了。哪怕我所有的理想不能象小鸟一样自由地飞,也总会象《阿甘正传》中汤姆汉克斯脚上的那只羽毛那样飘起来的。

那是1999年的10月,我们认识快两个月了。

秦梦蓉:这不用说,当然是我这个大主角喽?!有点活泼,有点善良,外加有点“笨笨”。最大的遗憾是遇见了天泽这个坏到了极点的家伙!最大的幸福也是遇见了天泽这个坏到了极点的家伙!

终极招数:梦亦回天梦冥神迹

疾风靴:雨梦孤翔

傲龙:梦蓉五岁时候遇到的第一份意外的“温暖”。超级可爱的温柔GG。对蓉蓉这个妹妹关怀的要死……梦蓉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只是后来成了心底永远隐藏的梦,或许虚无飘渺,但却刻骨铭心。

孟天泽:偶像,纯粹的偶像,他有点霸道,有点桀骜不逊。被梦蓉归纳为“稀有气体”性格一列,原因简单,只是因为此人待人冷淡,语气生硬,要么半天不吭声,要么说一句话气得你直翻白眼。他的脾气古怪至极,无人猜透。他能面无表情的看着成群的美女从身旁走过,甚至向他投来一个暧mei的眼神,而自己无动于衷,满不在乎,从不多看她们一眼;也能死心塌地的爱上一个并不出众的“丫头”(虽然有点委屈他那张帅气的脸),无论时间空间怎样变换。他爱的拽,爱的帅,爱的有点怪,能爱的心口不一,能爱的不留痕迹,能爱的……

终极招数:狂龙叹(无与伦比,简直是爽呆了)

疾风靴:冰剑飞龙

希源:传说中,梦蓉上辈子,也就是三百年前的男友,这家伙的出现让梦蓉跟天泽的关系成了僵局,但却是个让梦蓉觉得蛮好的温柔男生,梦蓉不知道这个人会不会依然是此生的最爱,但却有一段时间在尝试着喜欢上他。

终极招数:化羽银蝶

水越天:水族的族长,一个很疼爱亲生妹妹的好哥哥。他很怀疑梦蓉跟天泽的关系,也总拿他们两个来开玩笑,导致的后果也只有一个:让那两个生死冤家大吵一架。

疾风靴:惊涛骇浪

火之羽:火族的族长,一口咬定孟天泽是个小心眼儿的人,这两个人的战争也从未停止过。因为他很喜欢梦蓉,然而却一直没有几乎说出口。

疾风靴:烈日火轮

婉琪:暗夜家族的少年预言家,很神秘的小女生。被同学喊作“算命婆”。

终极招数:暗夜玉粼光

巨黑战狼:不受安神控制的黑暗组织之一,传说中黑狼神的后裔。把基地设立在了“四季窟”,每次任务进行时,均脸蒙黑色绸缎,任务结束后,留下一张话有绿眼凶狼的卡片。此组织最看重的就是“原则问题”,不容许任何一个背叛它的人。

暗神:最大的敌人。他的能量惊人,以至于整个换化空间陷入混沌与恐惧,几个得力的手下就让梦蓉跟天泽难以对付。

雪花一片一片的飘零,此时我却感觉不到那样的一种美。

五岁的我在雪地里乱跑,我刚刚从那个被大家叫做“家”的地方跑出来,那里没有自由,没有欢乐。我倒像是一只被囚禁的小鸟。我哭着,喊着,心里的恐惧与天气的恶劣让我变得不知所措起来。

五岁的我早已学会一个人流泪,早已习惯孤单的思念,早已适应空旷的房间。此时雪花轻轻的飘舞,使我忘却了时间与空间的概念,我只知道,我需要自己的空间,需要父母的关怀,而此时,他们却又在哪呢?

“不要哭了拉,这里很冷的,会冻死的!”

我惊异的抬起久沉的头,一个模模糊糊的人影映入眼帘,是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他把手递给我,我拉住了它,突然觉得好温暖,然后很费力的站了起来。

“跟我走吧,我带你去个好地方,”他用期冀的眼神望着我,“好不好嘛?”

我呆呆地望了望他,犹豫了一下。或者是一种本能的警觉,让我不知如何决定。

“相信我,我不会骗你的,走吧。”

“嗯!”望着他湖水般清澈的眼睛,我还是再一次抓起了他的手。

然后我就跟着他跑了起来,也不知道跑了多久,仿佛我们在逃避一场战争。

最终他把我带进了一间木屋,我太疲惫了,倒在地上就睡起来。

当我睁开眼,才发现他一直呆在我旁边

“哥哥。”

“叫我什么啊?”

“哥哥啊,这是哪里?”

“嘿嘿,这里是我的秘密基地啊,”他很天真的望着我,把食指放在嘴边,“嘘……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要告诉别人好不好?”

“嗯!”我点了点头,往墙边靠了靠。

“天这么冷,你一个人在雪地里做什么?”

“我在找着属于自己的地方,他们都把我关起来……”我终于把肚子里的泪水释放了出来。

“不哭不哭啊,哥哥陪你好不好?不要怕!”

他把口袋里的手帕递给我,我擦干了眼泪,点点头。

“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我是男孩子啊,妈妈说过,男孩子不应该欺负女生的。”

“你妈妈说的?她很爱你吧!”我对着那些有父母爱的孩子时,总会有羡慕的眼神。

“我……我妈妈不在了。”

“啊?对不起哦,我不是故意的,”我竟未发现他是跟我一样的境遇,“你不难过?”

“难过有什么用啊?男孩子是不可以哭的,记住啊,以后你要不要哭,我答应你,以后我会一直陪着你,好不好?”

“嗯,哥哥,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喽。”

他把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我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好好的梦,甜甜的,第二天早上起来了还在笑。

“蓉蓉,起来吃东西了!”

我揉了揉眼睛,发现他在旁边,地上有几个果子,这一定是他以前偷偷藏起来的,要不然这个地方怎么就叫做秘密基地呢?我拿起果子,闻了闻,第一次发现果子好香,我轻轻的把它放在嘴边,刚刚想张开嘴,又闭上了。

“哥哥也吃啊!”

“我不吃,你吃吧!”他把头转了过去。

“哦……”

吃完果子,我们就上路了,雪很大,积雪很深,我们互相扶着,艰难地在雪地里走着。不时的坐下来休息。

我听见哥哥的肚子有在叫,我知道他饿,但他不说。

“哥哥,”我把手费力的伸进衣服里,又拿了出来,手心里攥着两个刚刚偷偷留下的果子,“我知道你饿了,这个给你。”

他轻轻地咬了一下嘴唇,拿起一个果子,慢吞吞的吃起来,眼睛呆呆地望着远处,我在旁边看着他吃果子的样子,很是开心。

经过了几天的行程,我已经几乎精疲力尽了,我问他:“哥哥,你说,我们真的会找到属于自己的地方吗?”

“一定会的,只要我们不放弃,什么事情都会实现,相信我。”

我只是微微地点点头。

穿过了一片又一片白茫茫的雪地,我有些头晕目眩,走过这样的一片没有标识的地方,我们会到哪呢?最终我们来到了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地方,那个曾经被我惧怕过的土地。我知道,这就是我以前的“家”。

平时看着我的“婆婆”从房子里跑了出来。“哎呀,我的小祖宗唉,你终于回来了,可急死我了!”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时候,我的眼泪“唰”的一下流了下来,似乎是一种彻彻底底的绝望。我一下子坐在地上,这次我没有出声的哭,只是默默地……

“蓉蓉,蓉蓉,不要哭了拉,蓉蓉,蓉蓉……”他蹲了下来,拍着我。

“傲龙你怎么也跟着胡闹?!快把小姐领进屋!”

她叫我“小姐”是不足为奇的,其实她和这儿的人都对我很好,但不知怎的,总觉得这样的“爱”似乎有些过分,让我觉得不自在。

就这样,我们被“婆婆”接进屋子,他嘴上唠唠叨叨地没完,我不知道她怎么会认识哥哥。

可我知道第二天,哥哥就要被“婆婆”送走了,我也知道,他要去另一个属于别人,但又不得不呆下去的地方,就和我一样。半夜,我从床上爬起来,偷偷地跑到外面,坐在雪地上,看着雪花漫天飞舞的样子,晶莹剔透,真的很美。

“蓉蓉,不要太难过了好不好?你不是答应我,以后不哭的吗?我不会走很久的!”

“可是……”

“好了拉,进屋吧,外面很冷。”

“哦……”

我跟着他进了屋,但后半夜却没有睡着,我怕错过第二天早上送他的时间,然而,那一刻,我还是没有勇气走出屋子,我怕我在傲龙哥面前会哭。

我站在窗户旁边,呆呆的望着他离去的背影,眼泪簌簌的留下,他不停地向后望,但一直没有看到我。

“你可以走掉,但是千万不要把我忘记。”我闭上眼睛,心里不断的念叨着这句话,傻傻地希望他可以听到。

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

“咚咚咚”

“是谁?谁在那里敲窗户?”

“蓉蓉!”

“啊!”

我从床上蹦了下来跑出屋子。

“傲龙哥,你怎么回来了?”

“嘘……不要让我别人听到,我来告诉你,我们住的不是很远,我有空的时候,会偷偷地跑出来,你有时间的时候,也要记得在旁边的小河等我,千万不要把我忘记,好不好?”

“嗯!”

“这是我们的秘密,不要告诉别人。”

我点点头。我会守住我们的每一个秘密,包括那个秘密基地。

接着他就跑开了,他有回头望,我也在目送他渐渐地走远,目光不舍得离开。

第二天早上,我就跑到了河边,坐在石头上,望着昨天晚上傲龙哥离去的地方,我相信,他一定会在那个地方重新出现。而我,却一直等到了晚上。

“蓉蓉,对不起,我……”

“别跟我说对不起,你永远都是我最好最好的哥哥。”

他点了点头,笑了。

我们一起坐在河边,用脚拍着水。

“蓉蓉,你最喜欢什么?”

“我?我……我喜欢淡紫色的贝壳。”

“淡紫色的贝壳?”

“是啊,很漂亮。”

“你有见过?”

“没有啊,但是我认为它会很美。”

“……”傲龙哥一阵沉默。

“那哥哥你喜欢什么?”

“我……我喜欢雪啊,很漂亮的雪。”

他转过头,问我:“蓉蓉,等我们长大以后,给我当新娘子好不好?”

“什么是新娘子?”我有些困惑。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听说那样我们就能永远在一起了。”

“好啊,那你要牢牢地把我记住。”

“嗯,我们击掌为誓好不好?”

“好啊!”

我们拍了一下手,那一声响牢牢地印在了心里。

“那你也要答应我,以后不准总哭鼻子,女孩子总哭不漂亮了。”

“嗯!”

“还有,我们约好我会永远都陪着你的,是不是?”他仰着头问我。

“是啊!一百年不许变的。”

“一百年是多久?”

“不知道,总之是很长很长很长的时间。”

“好,就这么说定了!”

他看了看天空说:“时间不早了,我该回去了,你也回去吧。”

“记得明天不要让我等太久哦,我会生气的。”

“知道啦,再见!”他在雪花中跑开了,从此我喜欢上了雪。

第二天,我等了好久,但是他没有来,我很生气很生气,但是没有哭,我一个人坐在石头上,想着昨天我们的约定,捡起一块石头,扔进了河里,“哼!骗子!”,然后就跑开了。我再也没有在河边等过,一个人的时候,我总是在窗口看着小河发呆,当我懂得我此生永远找不到属于自己的地方的时候,我也相信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是我自己知道,他不是骗子。我曾经傻傻地叠过好多纸飞机,在上面写着:“哥哥,快点回来,蓉蓉好想你。”然后丢出窗子,我看着它们被雨水打落,被寒风刮破的时候,就会摊在地上,像一堆泥。

“那你也要答应我,以后不准总哭鼻子,女孩子总哭不漂亮了。”

“嗯!”

“还有,我们约好我会永远都陪着你的,是不是?”他仰着头问我。

“是啊!一百年不许变的。”

“一百年是多久?”

“不知道,总之是很长很长很长的时间。”

“好!”

他曾经说过的话在脑海里回荡,我决心做一个为他而不哭的女孩儿。

十五岁的我更喜欢雪了,我喜欢一个人忧郁的散步,我也知道了自己的秘密。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个奇怪的方,景色很美,没有黑夜,“婆婆”告诉我,这里是“换化空间”是宇宙最深处的地方。不知何时它的周围出现了一种黑色的雾团,至今仍没有任何人能够弄清它究竟是什么东西,但是我们知道,它会逐渐的扩大,直至将换化空间全部吞没,我之所以被大家疼爱,因为,我是撑起这片天空的新生力量,我唯一能做的,就是让这个空间不在宇宙之中消失,妈妈曾经死与那个与黑暗抗争的战场,至于十年前的那个夜晚,哥哥病倒了,我不知道,他现在是不是已经好起来了,但是,我相信,只要不放弃,就会有希望。我会永远记住那张笑脸……

无意中,我从“婆婆”那里知道了哥哥当年住的地方,我也去找过,却诧异地发现那里离我“家”竟是很远,我终于明白,哥哥那天走了好远好远的路才到了小河旁边。而现在,那里已经只剩下空空的房子,我折下一根树枝,在地上深深地棵下了一行字:

你说过要永永远远地陪着我,不是吗?我等你回来……

以后的每一天,我都会跑到这里等,就像是十年前一样,无论刮风下雨。

打雷的时候,我也会害怕,自己躲在空房子里,不敢出来,但我没有走开,我怕他回来的时候,会找不到我。冬天的时候,我会去试着留住雪,但是每次,它都会化掉,我知道哥哥喜欢雪,但是我却没有办法让它成为永恒。终于,我发现自己很傻,我知道,他永远不会回来。

“骗子!我再也不要相信你了!”我用手重重地打着屋子的墙壁,已经不知道有多痛了。这是十年来,我第一次让泪水模糊了眼睛。外面打着雷,隆隆的雷声震我的好怕。

“蓉蓉,你真的很傻。”

我猛然抬起头:“是你吗?傲龙哥?真的是你吗?”

屋子很黑,我躲在角落里,那个声音没有再出现,难道这只是一种幻觉?但我却听到有阵阵的脚步声,这时,我已知道是他。

他在我旁边蹲了下来。

“傻瓜,手痛不痛?”

我咬着嘴唇,使劲的用拳头打他,“哼!骗子,你说过你会到河边去的嘛,骗我!”

“我……”

“你干嘛还要回来?”

“因为……这个……”他从怀里掏出一张很破的纸,上面有折痕,也有模糊不清的字迹,我知道,那时我曾经试图寄托希望的纸飞机。

“你……怎么……会有它?”

他笑了,笑容还是没有变,依然那么灿烂。

他坐在我旁边,像十年前那样,把外套披在我身上。

“你知不知道,我差点死掉?”

“我……”

“但是我还是活下来了是不是?”

“为什么?”

“因为那句话,那样的一个约定……”

“什么?”

“我答应过要做的你得傲龙哥,永永远远陪着你,不是吗?”

我的血液似乎凝固了,手竖直垂下来,呆呆的望着他。十年了,没变的竟是那样一个在别人眼里看来微不足道的约定。而在我们的心中,那却是永恒。

那一次,我扒在他腿上,哭了,他拍着我,眼睛里有一样晶莹的东西在闪烁,比雪更晶莹剔透,我知道,那是眼泪……

我相信,他不会再走开,我们会一直这样快乐的生活在换化空间,至于我的使命,那是很遥远的事情。但是我错了,我忘记了时间的冷酷与命运的无情。

那天,我和傲龙哥在小河旁聊天。

“蓉蓉,离开这里好不好?现在就去找‘婆婆’,只有她能帮你离开。”

“为什么?这里是我的家,我要永远住在这里,除了这儿,我又能去哪呢?”

“去其他星球啊。”

“其他星球?”

“是啊,这里随时都用可能化为灰烬,你不怕?”

“不怕!我要学会勇敢的,是不是?”

“可是这不一样,听话,乖,走吧。”

“我……”

“隆隆”一阵闪电从天空中划过,仿佛把世界劈成了两半,这是我第一次见到黑色。

“蓉蓉!我们快走。”

“傲龙哥?怎么了?”

“现在说不清楚,快跑就对了,去找‘婆婆’,慢了就来不及了!”

“那你呢?”

“我们一起跑啊!”

“嗯!”

我们迅速的飞奔起来,可是后面的风仿佛在追逐着我们,天很黑,每一次我摔倒傲龙哥就会扶我站起来,可是这最后的一次,我是自己爬起来的。

“傲龙哥!你在哪里?”

没有回应,我知道,他在后面,我也知道,他是故意留在那里的。要是真的跑起来,他绝对不会比我先倒下,而那阵风,最终会卷走一个人。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不动了,我冲着天空大喊:“傲龙哥,你可以走,但是你千万不要把我忘记!”只听见天边有很响的声音,响到可以让我记住一辈子的声音:“蓉蓉,还记得我最喜欢什么吗?当雪成为永恒,我就会回来,记住永远不要放弃……”记住永远不要放弃?我一下子摊坐在地上,看着天空一点点变亮,一点点恢复,那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痛,在我眼里天空是红色的,河水是红色的,血一样的红……

我慢慢地向他离开的地方爬去,地上只是空留下一个贝壳刻出来的坠子,很是精致。上面深深地刻着一个“龙”字,我用颤抖的手把他捡起来,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亲自把它还给傲龙哥,亲自给他带上。

我迷迷糊糊地找到了“婆婆”,然后就觉得眼前一片黑……

当我醒来的时候,“婆婆”在旁边,看我醒了,她一脸地兴奋。

“我……怎么了?”我只感觉头晕晕的,隐约有点痛。

她欣慰的笑了笑,摇了摇头。“没事了,一切都过去了。”

我仿佛突然意识到了什么,立刻跳下床,冲到屋子外面,见到过路的人都会跑过去。

“有没有看到我傲龙哥?有没有啊?”

“没有,没有,”那个人看了我一眼,立即跑掉了,“这年头疯子可真多啊!”

“有没有看到我傲龙哥??”

“不认识不认识!”

我知道,没有人会看见他,也许,随着时间的流逝,他会在人们的记忆中渐渐抹去,但我知道,我不会属于那些人。

我浑身的力气好像都没有了,只觉得脑袋空空的,腿软软的,好想睡觉。

“睡一觉就没事了,就没事了,没事了……”我这样安慰自己,尽管我也知道,这是自欺欺人。

我没有听傲龙哥的话去类似地球的什么其他星球,我知道那是个可望而不可及的地方,遥远,孤寂,我一个人在屋子里沉睡了三天三夜,尽管有时是醒着的,也不愿意起来,我知道我这样子很没出息,但是我不能说服自己。

“梦蓉,你别这样啊,傲龙也不希望你这样是不是?别忘了,他走了,但没把希望带走啊!”

“呵,说这些还有什么用?梦碎了,那有什么希望?”

“可你依然要振作起来!”

一语惊醒梦中人。

我忽地从床上爬起来,发现“换化”竟有一些奇妙的美,我把在手里攥了好久的坠子拿出来,戴在了脖子上,握着它,深吸了一口气。

我发誓,从今天开始,我会重新站起来,找回自己,永远不会改变。

我闭上了眼睛,咬了一下嘴唇,洗漱了一下,整理好衣服,跨出了这间屋子的门,我回头望了望这个住了十五年的房子,很是旧了,十五年啊,这里有我太多的回忆了,尽管有些舍不得,我还是走了,不会回来了,不会再去回忆这段日子,永远不会……

我真的不知道自己该去哪,但是我知道“换化”是个很大的地方,雪化了,花儿开了,我闻着淡淡的花香,踏着碧绿的青草,不知不觉的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我见过海,见过山,唯一没有见到的,就是淡紫色的贝壳,我知道那是一个梦,一个永远不能实现的梦,一个虚无飘渺的梦,一个会永远藏在心底最深处的梦……

——已逝的梦,没有理由去追回,就像死的人死了,可活着的人依旧要活着。因为你们曾经有过一个约定,而那约定的尽头,便是无尽的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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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尘大陆第一高手叶剑星在穿越世界屏障时天道突然出现,降下界雷,叶剑星被界雷劈得粉身碎骨,重生在一个孤儿的身上并且获得了吞噬的能力看我们的主角如何大发神威吞噬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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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骷髅党”是横行在纽伦市第九区的最强地下势力。在这个黑暗的年代里,警察是白天的执法者。而到夜晚,世界就属于这些强大的地下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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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庆国,防火防盗防七夜!初生,大庆国三年大旱继而三年涝!二八年华,因强娶惊才艳艳的第一公子为夫侍,其祸国殃民、骄奢淫靡的祸害之名终响彻天下!君七夜摊手,在内忙着贪赃枉法、鱼肉百姓,在外忙着欺女霸男、恶名昭彰,身为一名祸害,她容易吗?(本文纯属虚构,请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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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一只舞,爱上一个人。从此,溺水三千,便只看中这一瓢。命运就如同一个迷宫,陷入的人不停的绕圈,无数次的错过,只是因为你在墙的一边,而我在另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