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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莫卧儿宝石(1)

我——是一个哲学家,出版过大百科全书与哲学辞典;同时是一个诗人,我的韵文曾在伊斯法罕和君士坦丁堡的宫廷传唱;还是一个小说家,我的书已被基督徒翻译成拉丁文在罗马出版。

尊敬的读者们,请不要感到奇怪,在我们那个年代,哲学家、诗人、小说家,甚至最伟大的宰相,这些头衔都可能是同一个人。当然,我要补充声明一下:目前我还没有当上宰相,否则也不会经历这场故事。

我们的宰相家世高贵,属于最早随巴布尔大帝入侵印度的家族。而我则相形见绌,尽管我的家族也可追溯到帖木尔大帝时代的撒马尔罕,但我的曾祖父不过是阿克巴大帝麾下的骑兵,我的祖父是僻居旁遮普乡间的阿訇,到我的父亲已沦为皇家图书馆的看门人。不过也因为这一便利,我得以在图书馆中度过童年。所有阿拉伯文、波斯文、希腊文、拉丁文的图书,都被我装在了并不怎么大的脑袋里。荷马、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维吉尔、海亚姆,这些伟大先贤的着作与诗歌,我可以一字不差倒背如流。感谢我默默无闻的父亲,他选择了一个最幸运的职业!

二十年后,我成为整个莫卧儿帝国最着名的哲学家、诗人与小说家。就连帝国最高统治者,神在大地上的影子——沙贾汗皇帝陛下,也将我召入他豪华的宫廷内。皇家大象驮着我进入德里红堡,在威严的皇帝陛下面前,我滔滔不绝地讲述了三天三夜。从古希腊与古阿拉伯的哲学,到即兴创作波斯语的诗歌,直到我那构思中的史诗小说。整个皇室都为我所倾倒,美丽的皇后泰姬对我十分尊敬,她希望自己的女儿——珂赛特公主能够学习波斯语,因为这是皇后故乡的语言,她聘请我每天向公主传授波斯诗歌。

珂赛特公主,是皇宫中最神秘的人物——据说她的眼皮上写有咒语,只要一闭起眼睛,看到她的人就会中毒身亡!当我第一次面见公主之时,也恐惧地双脚颤抖,期望神能够拯救我,让杀人的公主永远不要闭眼。

终于,公主缓缓走出珠帘,裹着一身紫色的丝绸披肩,睁着一双波斯湾似的大眼睛,带着天生的玫瑰香气来到我面前。

不,她不是想象中的魔鬼,而是天堂里的贞女!她是如此美丽迷人,每一次眨眼,每一次微笑,每一次回眸,都让我神魂颠倒。当她闭上充满诱惑的双眼,听我朗诵最得意的情诗时,我再也不惧怕她的眼皮了——事实上什么咒语都没有,那都是为了吓唬求婚者,因为泰姬皇后最爱这个女儿,希望最爱她的男人才能娶她。

没错,按照小说里的通常情节,我迅速爱上了珂赛特公主!

每夜我都会在灯下奋笔疾书,用波斯语创作一首又一首情诗,次日带入红堡念给公主听。再次感谢我那图书馆看门人的父亲,使我成为最有才华的诗人——每当公主听到我的情诗,她都会安静而羞涩的微笑,因为她知道这些诗都送给她的,没有比这些赞美更痴情的了,也没有什么能比我的心更着急的了。

是,我决心向珂赛特公主求婚。

事实上公主也是这么想的,她的每一个眼神都在暗示着我,每一次交谈都颇有深意。她交给我的那些诗歌作业,都记录着她最真实的心情——她渴望离开宫廷,走进我那并不华丽的小屋,每夜都被我的诗歌赞美。

终于,在某个炎热的下午,当沙贾汗皇帝召我入宫讲解哲学,问我需要得到什么报酬时,我庄重地回答道:“尊敬的陛下,我不要黄金,也不要官爵,更不要采邑,我只要您的掌上明珠——珂赛特公主!”

“我亲爱的诗人,你没有开玩笑吗?”

“尊敬的陛下,我已下定决心,无论任何困难,都无法阻挡我。”

“可你既不是王子,也不是贵族,更没有万贯的家财与万里的封地,凭什么娶我的女儿呢?”

“尊敬的陛下,您需要什么?才能把公主嫁给我?”

“一份最贵重的聘礼!珂赛特公主是我的无价之宝,只有同样的无价之宝,才能值得上我的女儿。”

“什么才是无价之宝?”

“上个月,土耳其苏丹要用一百座城市来换我的公主,但我说一百座城市还不及公主的一根头发,现在你明白什么是无价之宝了吗?”

这次谈话让我沉默了三天,虽然我的诗已使我名满天下,但我只是图书馆看门人的儿子。我的全部财产,除了脑子里的智慧以外,不过是一间小屋,半片小院,几只母鸡,还有一条狗而已。我到哪里去寻找一份“无价之宝”的聘礼呢?此时皇帝又下令,不准我再靠近珂赛特公主,没有皇帝的亲笔召唤不得入宫。

就在我陷入绝望之时,突然收到一封来自远方的信:

诗人先生:

若你有兴趣,请光临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山庄。本庄藏有一枚无价之宝,只有具备大智慧者方能获得。

期待你的光临。

七喜

这封信实在是奇怪,是一个乞丐放在我家门前,当我追出去时乞丐已经跑了。

我捧着信思考了整整一夜,这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庄究竟是何地?那无价之宝又是何物?什么人才是具备大智慧者?写信的七喜到底是什么人?是否一个陷阱一个阴谋?

但为了我的珂赛特公主,所有的危险我都愿意尝试,我下定决心收拾好行囊,告别炎热的印度平原,向从未涉足的喜马拉雅山前进。

艰险的旅途刚刚开始,我就遇到了许多困难:身上的盘缠不足,只能夜宿古庙之中;白天太过于闷热,只能在危险的黑夜赶路。

第七天,当我在干旱的大地上筋疲力尽时,身后响起一阵急促的蹄声,一辆骆驼车停在了我的身边。

年轻的车夫包着白色头斤,也许来自西部的拉贾斯坦,他抚摸着高大的骆驼说:“喂!你要去哪儿?”

“我想去喜马拉雅山!能否带我一程?”

“好吧,坐到车上来吧。”

我心满意足地坐到车上,由骆驼载着我继续前向。年轻的车夫对路很熟悉,他向骆驼挥舞了几下鞭子,便在大道上飞奔了起来。没想到骆驼飞奔起来如此之快,我紧紧抓着车栏十分担心,万一连人带车摔出去就惨了。但车夫驾驭得非常稳,骆驼车居然还转过几个弯道,就连最快的驿马也追不上我们。

“非常感谢你!”我爬到车夫的旁边,与他并排坐在驼车上,“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汗·汗”

“汗·汗?真是奇怪的名字,你很喜欢赶车吗?”

“是的,这是我的职业。”

“你去过喜马拉雅山吗?”

“当然去过!”

汗·汗已把我当作好朋友了,一路上和我不停地聊天,而骆驼车的速度也丝毫没有减慢,他挥着鞭子大声说:“你知道吗?昨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梦到我的骆驼车变成了四个轮子,而骆驼变成了一个长方形的盒子,不再需要给它喂草料了,只要定期给它加一些油。你明白吗?是一些特殊提炼过的油,来自地底的深处,据说在阿拉伯人那里非常丰富。”

“那还叫骆驼车吗?”

“当然不叫骆驼车,而应该叫——汽车!”汗·汗越说越兴奋,猛赶着骆驼向前走,“反正梦里就是这么叫它的,人就坐在这辆车的里面,还有顶棚可以挡风避雨。前面有一个圆盘,抓着它就可以控制方向,向左转圆盘车就向左,向右转圆盘车就向右。要是让车加快速度,就踩脚下的一个踏板,要是让车停下来,就踩另外一个踏板,甚至还可以让它往后面开。这样前后左右各种方向就非常方便了,我就在梦中开着这辆车,飞驰在这条大道上。旁边也有许多辆相似的车,到了十字路口还会有红色和绿色的灯,红灯就必须停下来,绿灯就得快速通行过去。如果你闯了红灯——嘿嘿!就会有士兵跑过来没收你的本本,那样你就不能再开车了。”

“真是奇特的梦啊!”

汗·汗突然让骆驼停了下来,抱歉的说:“亲爱的朋友,我要去参加一个骆驼车比赛了,接下来的路只能由你自己来走了。”

“你已经让我快了许多,非常感谢。”

我跳下车与汗·汗依依惜别,继续走上北印度干旱炎热的大地。

几天后,我感到地势渐渐升高,气候也开始凉爽起来。我发现兜还有几个卢比,便在客栈里暂住了一夜。

也许是这里太过于荒凉,整个客栈里居然只有我一个客人。而老板已经苦等了三个月,望眼欲穿地盼来了我,立刻端出最上等的菜肴招待我——事实上他还兼任了厨师、小二及客房服务。老板的名字叫石·康,他对我无微不至的照顾,让我感激涕零,即便我所能提供的小费,只有我临时口占的一首短诗。

我在客栈里度过了一个宁静的夜晚,还好不是想象中的幽灵客栈。次日清晨,石·康老板突然敲开我的房门,满脸惊恐地向我述说:“听说你是个哲学家?”

“是的,难道我的房费不够吗?”

“不,请你帮我研究一下,我刚才做了一个奇怪的梦,非常非常奇怪——”石·康在屋子里转了几圈,额头上已满是冷汗了,“我梦到在我的房间里,就在案几的位置上,突然出现了一个木头箱子,而箱子当中还是玻璃做的。那块玻璃当中突然闪起灯光,接着黑暗的屋子就被照亮了,而灯光里竟跳出一个人!”

“是什么妖怪?一千零一夜里常有这种东西。”

“但那个人就躲在箱子里不肯出来,玻璃中出现了一片森林,还有一口孤零零的井,同时发出一种奇怪的声音,听着让我感到毛骨悚然。是的,那个人是从井里爬出来的,白色的衣服,长长的黑发,遮盖着脸庞,是个年轻的姑娘。她显得非常痛苦,每走一步都耸动着肩膀,黑色的发梢在胸前摆动,向我越走越近,眼看就要从箱子中钻出来了!我吓得躲到房间角落里,只见玻璃里的女孩撩起长发,露出一只没有眼珠只有眼白的眼睛,嘴里发出地狱般的呻吟:贞!”

“这是什么?听起来像中国字。”

感谢父亲看守的图书馆,里面还藏有一些中国的图书。

“谢天谢地,那个女妖没有从玻璃里爬出来,接着她就迅速消失了,变成了一排文字从黑色背景上升。然后箱子里出现了一个男人,他对我说:‘这就是电视机!你可以写下一个故事,然后找来几个人扮演你故事里的角色,你有一台神秘的机器,可以将所有的事件记录下来,就和你亲眼所见到的一模一样,这些记录将在电视机里播放,让全世界的人都可以看到——这就是电视剧!’这段话让我非常兴奋,因为在我客栈老板的生涯里,曾经见过各种各样不同的人,每个人都给我说各自的故事,我有许多精彩的故事可以变成电视剧。是的,从此我将可以成为最棒的编写电视剧故事的人,我的故事在电视机里播放出来,千百万人都沉浸在我的故事里,这真的是很奇妙!”

我只能附和着老板说:“是的,是很奇妙。”

“然后,我的梦就醒了,我又回到了小屋子里,再也没有那个木头箱子了,但我相信这个梦会变成现实的。”

“但愿如此!”

我辞别了客栈老板,继续独自踏上前往喜马拉雅山的道路,脑中仍然回响着石·康的梦。

几天后,景象已与印度平原截然不同,这里也脱离了莫卧儿帝国的统治,成为一片独立的王国。在满目苍翠的群山之中,四周宛如世外桃源的仙境,本地居民的相貌也颇为独特。

路过一条湍急的溪流,有个村姑正在溪水中洗衣服,我走到村姑身边问:“请问,你听说过贝榕山庄吗?”

“当然,我曾经去过那个山庄,不过离此地还有很远的路——翻过前面那个山口,沿着河谷往上游走去,还需要一个月的路程。”

村姑对我莞尔一笑,看来也不是泛泛之辈,难道这山谷之中还藏龙卧虎?

“请问姑娘芳名?”

“我只是一个小小的村姑,名叫雪·漫,我看你心事重重的样子,是要去贝榕山庄找宝贝吧?”

“是啊,你怎么知道?”

“这样宝贝世人皆知,但究竟是什么却又是个谜。”她一边在溪水中洗着衣服,一边神秘地微笑,“昨晚,我还梦到了贝榕山庄——梦中的庄园在喜马拉雅山脚下,占地极为广大,园中有许多条街道,两边都开着各种小店,贩卖女孩喜爱的物品。在街上逛的都是十几岁的少女,每个女孩都可以在学校里读书,而你们帝国只有男孩才能读书,梦里真是个好地方啊。她们佩戴着奇异的首饰,可以不用蒙着面纱,可以在街上放声大笑,遇到年轻漂亮的男子经过,还可以追着打量一阵。”

“什么?你梦里的女孩们还调戏男生?这是什么世道!”

“就是这样喽,难道这样的世道不好吗?梦里头我也过得很爽呢,我们每个女孩都牵着一条狗,带着一群家丁,路上看到漂亮男生就拿来调戏调戏。而庄园里的男人都流行漂亮美丽型的,还有许多男人的选美大赛。男人都长得越来越像女人,而有的女人也长得越来越像男人。”

“真是人间地狱啊!我若活在你的梦里,一定被折磨死了。”

我擦了擦额头的冷汗,赶紧辞别了村姑雪·漫,涉过小溪往前面的山口进发。

第二天,我进入深深的河谷之中,越往上游走去就越是人迹罕至,地势也越来越险要,回头望去让人头晕目眩。

黄昏时分,就在我准备露宿在山崖下时,只见对面走来一个人影。那奇怪的家伙骑着毛驴,神色匆匆地从山谷中赶来。

在这空旷的地方遇见我,他也非常惊讶地喊道:“你要去哪里?这里非常危险,常有强盗逃犯出没!”

“啊,我要去喜马拉雅山脚下的贝榕山庄。”随即我警觉地打量着那个男人,“不过我身上也没几个油水,强盗抓到我也没什么兴趣。”

“贝榕山庄?我刚从那出来呢!不过路途遥远险恶,我劝你还是不要去了吧。”

我心中更有疑惑了,摇头道:“我是从莫卧儿帝国的德里出发的,走到此地已花去数十天,怎能半途而废呢?”

“哎,你把时间浪费在去无用功中,不如听我说个梦吧?”这家伙从毛驴背上跳下来,撩起溪水喝了一大口,“最近我每晚都做这个梦,真是奇怪——我梦到家里多了一个发光的玻璃盒子,玻璃里面出现了许多文字,还有一排琴键般的东西,上面标着各种字母。按下那些字母,就会有相同的文字出现在玻璃上。而我的其他朋友们,每个人的家里都出现了这个东西,每个人都可以往玻璃里面写字,而不同人写的文字,都可以在玻璃里面看到。”

“你可以看到别人的文字,别人也可以看到你的?”

“对,虽然一连几天都足不出户,但感觉就像坐在茶馆里,大家喝着茶磕着瓜子聊天,你可以和大家一起说话,也可以单独找人说悄悄话。若是你遇到了心仪的女子,不必每天见面,也可以这样说说情话,胜过鸿雁往来徒费痴情——这就叫‘网’!”

我心中一动,这家伙的梦若能成真,我与珂赛特公主也可以夜夜传情了:“‘网’?网人网情,此梦妙也!”

“还有更妙的,我在梦中写下一篇小说,记述我通过此玻璃机器,与一位美丽女子聊天而产生的感情,我无意间将这篇小说放在‘网’上,没想到竟有成千上万人观看,都被我小说中的故事所感动,赚尽了无数眼泪,同时也赚到了金条银砖。这篇小说还被改编为戏剧,搬上舞台表演,成为一代人成长的标志,许多人都能背出我的文字——”

他竟在山野间大声背诵出梦中的诗句:

如果把整个浴缸的水倒出,

也浇不熄我对你爱情的火焰。

整个浴缸的水全部倒得出吗?

可以。所以,是的。我爱你。

这最后一句听得我汗毛直竖,急忙从他身边夺路而逃,爬上险要的河谷缺口。

此刻,身后传来那人的呼喊:“诗人,请记住我的梦;也请记住我的名字,我叫痞·蔡!”

奇怪——他怎么知道我是诗人?但来不及多想了,我连夜在河谷中赶路,脑中却始终无法摆脱痞·蔡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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