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思的是,就如这两把武器主人的命运一般,吴王夫差自作用矛锈迹斑斑,越王句践自作用剑却寒气逼人,光亮如新。
更有意思的是,这两个生前的死对头恐怕做梦也想不到,他们随身佩戴的武器,会在他们死后数千年,在相隔不到几百米的地方出土,又在相隔不到数米的地方展列。如果器亦有灵,恐怕也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破框而出,代替他们的主人,再打上个三百回合吧!
写到这里,我似乎觉得好像还有什么东西没有交代,对了,本剧还有几位重要人物的结局没有介绍呢!不得了,几位主演开始发脾气抗议了,小生得赶快收拾心情,再坚持写个几千字,切切不能厚此薄彼。
范蠡,范蠡的结局如何呢?
他走了,挥一挥手,带走无数片云彩。
因为他记得老师计然曾跟他说过的一句话:“越王为人,长颈鸟喙,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荣乐。”
对于老师的这句话,范蠡深信不疑,更何况他和句践朝夕相处了二十几年,句践是什么样的人,他最清楚。
再说,范蠡本是一个楚人,给越王干活属于雇佣兵性质,对于越国的兴衰,他并没有历史责任,也没有特别深厚的感情。
这一点,范蠡和伍子胥不同。伍子胥是个性情中人,有仇必报,有恩必还,即使为此失去性命也在所不惜;而范蠡则是个冷静的智者,他所作出的所有选择只顺从理智,从不感情用事。
换句话说,伍子胥是个热血派,范蠡是个哲学家。
一个哲学家,一个冷静的智者,往往对于自己的人生是很有规划的。范蠡既然帮助句践复仇称霸,就已经完成了自己的政治抱负。剩下的时间,他打算转换跑道,重新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去经商,挑战人生另外一个高峰。
这很好理解,就像现在大公司的高管,在一个地方待腻了,就换一个心情,换一个地方,重新开始。有真才实学的人,到哪都有饭吃。
像范蠡这种“花心”的人,是绝对不会在一棵大树上吊死的,他需要在各种不同的领域获得成功,寻求各种不同的刺激。
而且,一个人给人家“打工”打久了,都会想自己当老板,范蠡现在就想自己当当老板,这样就不用每天打卡上班,提心吊胆,看老板的脸色行事了。
于是,范蠡找到句践,要炒老板的鱿鱼,他说:“现在大王既已报仇雪耻、功成名就,就不再需要范蠡了。而且我身居相位,时日已久,紧绷的神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所以请大王接受我的辞职,给我永久的放假吧!”
句践本来就对范蠡文种这些大功臣不放心,怕他们功高盖主。现在范蠡主动要求放弃权位,句践当然求之不得,但是身为春秋最佳男演员,当然还是要好好展现一下演技,将表面功夫做足。
于是句践故作哀伤,挤出几滴眼泪,假意挽留说:“天下的诸侯都肯定你,越国的百姓都信任你,寡人的霸业也需要你。现在你说要离开我,将要去远方,寡人就再也没什么可以依靠的了。范大夫,求求你,不要走,请你不要离开我……”
范蠡说:“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大王,你就让我走吧!”
句践接着演戏:“不行,你留下来,我把国家分一半给你,你非要走,我就杀你全家!”
范蠡说:“既然决定要走,就再也没有什么牵挂,你要杀就杀吧!”
句践见范蠡去意已决,遂不再演下去,说:“好吧,你走吧,寡人会想念你的。”
范蠡躬身道:“请大王自勉,范蠡就此告辞!”说完收拾包袱,带上西施,乘一叶小舟,出三江,入五湖,只羡鸳鸯不羡仙,泛游天下去也。
范蠡终于走了,他的背影为世界留下一个传奇,他的歌声在烟波浩渺的太湖上飘荡:
走吧,走吧,为自己的幸福找一个家……
以上是小说家的写法,历史并没有那么浪漫。事实上,西施并没有跟范蠡走,而是被越夫人抢先一步派人扔到大江里去了,还编了个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此亡国之物,留之何为?”这个理由很滥,估计越夫人是怕西施的美貌对自己的王后之位产生威胁,所以把醋坛子给弄翻了。(此记载见先秦典籍《墨子》)
另外,范蠡走的时候也不会只乘一叶小舟。他在越国当官那么多年,估计在吴国也抢了不少,一定积累了巨大的财富,没有几艘大船根本搞不定。我这样说是有根据的,范蠡是个大生意人,没有一点本钱怎么可能起家?你不要跟我说范蠡天纵英才,可以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从一个穷光蛋摇身一变,成为一个大资本家。
另外,史记上说范蠡曾三致千金,两次散尽家财,从头再来,此言不可信。估计范蠡是使用“欲先取之,欲先与之”的生意经,分些好处给顾客,做口碑来的。你要说他高尚到把所有钱财统统散光,我不信。
接着我们来说说范蠡到底是怎么发家的。据说他离开越国后,乘船来到齐国,改了个稀奇古怪的名字叫“鸱夷子皮”,据台湾历史小说家高阳的推测,范蠡取这个名字是因为鸱夷是用牛皮或马皮做的酒囊,用得着时,虚能受物,腹大如鼓,用不着时,可掩而藏之。范蠡以此自况,正就是君子用行舍藏的意思。
这个理由说不通,范蠡这个人高调得很,即使到了齐国,也还不断地在出风头。他先是在海边开了个养殖场,靠养鱼贝珍珠大发其财,很快赚到了几十万钱。齐国人看他如此厉害,就请他来当官,主抓经济。但是范蠡当官没几天,就觉得这个工作没有挑战性,遂辞官不做,跑到经济开发区陶地(今山东定陶),又换了个名字叫“陶朱公”,先做牛羊买卖,后做高利贷生意,没过多久,家资积累到上亿,一跃成为比尔·盖茨级的人物,最终与在晋国盐池贩盐的猗顿以及卫国的官僚资本家子贡,并称春秋三大富豪。
范蠡的又一次成功,得益于他最终找到了赚钱的最快法门———放高利贷。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吃金融业螃蟹的商人,暴富,自然变得无比简单。
接下来我们看看文种的结局。
文种这个人,又和范蠡不同。他没有经济头脑,除了读书当官,其他什么都不会,所以范蠡可以想走就走,他却不能走,也舍不得走。
其实,范蠡在临走之前,也曾经劝过文种,说:“人生命运有盛有衰,幸运至极必遭厄运。能够懂得进退之道,而又不失正义的人,才是一个真正的贤人。所谓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越王句践这个人,脖子长长,嘴巴尖尖,看人像鹰,走路像狼,可以共患难,不可同富贵,你也走吧,否则早晚性命不保。”
“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范蠡轻轻松松地就为我们创出一句经典哲言,果然是个哲学家来的。
对于范蠡的话,文种并没有放在心上,他是那种典型的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人,他根本不相信句践会害他,反而认为范蠡很傻,到手的权位都不知道要。
嘿嘿,这样更好,少了一个跟我争权的人。
范蠡走后,句践非但没有杀范蠡的妻儿,反而加封了百里土地给范家,这个地方叫苦竹城(今绍兴县娄宫镇),距离山阴城十八里。并下令:有谁敢侵扰我范弟弟的家人,严惩不贷!
不仅如此,句践为了寄托自己对范蠡的思念,还叫工匠用黄金给范蠡铸了一尊像,开会的时候放在自己宝座旁边,就好像他没有走,还在和大家讨论政事一般。
文种见句践如此念旧,如此重感情,心中十分感动,他觉得范蠡这个人真的是多虑了,我们大王是个大大的好人,他怎么可能加害我们这些立有大功的忠臣呢?
文种错了,很傻很天真的不是范蠡,而恰恰是他自己。
既然已经大功告成了,句践就不再需要一个居功自傲的所谓忠臣了,他需要的是一个老实听话的手下,如果谁硬要跳到他的头上,他就会毫不留情地杀掉他,就像夫差杀伍子胥那样。
可是文种并不懂得藏拙,他不但没有乖乖听老大的话,反而越发得骄傲起来,甚至经常迟到早退,动不动就耍脾气不上朝。
这样的员工,老板怎么会喜欢,句践于是动了杀机。
而朝中的小人们见句践开始不待见文种了,也纷纷开始进谗言,说文种心怀怨望,想犯上作乱来着。
历史要重演了,当君主想要使坏却又苦于没有好点子时,总有所谓的奸臣小人跳出来一展身手。只是费无忌伯嚭们好歹在史书上留下了名字,越国这几个奸臣的名字却被史书自动忽略了。
有人告状,这事情就好办了。句践很快将文种找了来,说:“你的胸中怀有阴谋兵法,能够消灭敌人,夺取国家。比如说你的灭吴九策,就为寡人攻破了吴国,端的是厉害得紧哪!”
文种见句践提起了自己的功劳,还以为老大要封赏他,大喜,说:“嘿嘿,小意思啦,我胸中还有很多计谋没来得及用,吴国就灭亡了,可惜……”
句践笑道:“没什么好可惜的,寡人有个主意,您不如到地下去,为越国的先王对付吴国的祖先,也免得浪费了您的高才,如何?”
啊……晴天霹雳!
范蠡说中了,没想到句践这小子真的要杀我……
这可真是乐极生悲了,只见文种痛苦地伏倒在地,继而仰天长叹:“哎呀,我后悔呀!要是早点听范蠡的话,我就不会落得如此下场了。……”
句践不理他,扔下那把曾饱饮伍子胥之血的属镂剑,昂首而去。
“属镂剑?”文种捡起宝剑,突然大笑:“居然是那把杀死伍子胥的属镂剑?哈哈哈哈,我用反间计害死了伍子胥,如今这把凶器居然又加到了我的项上,莫非天意乎?哈哈哈哈……”
同伍子胥夫差一样,临死之前,文种也留下了一句遗言:“南阳之宰而为越王之擒!后百世之末,论者必以吾配伍子胥,而忠臣必以吾为喻矣。”
意思是:我这个楚国南阳的地方官,现在竟然被越王擒获了!百世之后,后人们一定会拿我和伍子胥相提并论,忠臣们也一定会拿我来作比喻的。
真不要脸,自夸是忠臣,还拿自己和伍子胥比较,他比得过伍子胥么?
事实是,后人说文种不智的远比说他忠诚的要多得多。
事实是,文种虽然也是个人才,却必将笼罩在伍子胥和范蠡的光环之下,根本没办法如他所愿流芳百世。而他的那句遗言,也没办法成为千古名言,而默默无闻地流失在历史长河之中。
文种伏剑自杀后,句践大喜,将其埋葬在山阴城外的西山,又发楼船卒三千余人,为文种建造了一条呈鼎足状深入山底的墓道,后人因此将这座山称为种山。
传说,文种葬后一年,伍子胥从海上驾潮而来,冲开文种的坟墓,把他带走。这两个生前的冤家,同死于一把宝剑,死后居然又携手同游于海上。伍子胥在前,曰“潮”;文种在后,曰“汐”。两人生殊途,死同归,真可谓造化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