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16年前,吉尔斯王国中,斯利侯爵发动叛乱,国王尽管早知预谋,年老的他却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一切,无力阻止它的发生。
[宫内]
国王抱着刚出生的熟睡的孩子,与站在宫殿门口的斯利对视,阴沉着老脸说:“斯利,你胆敢以下犯上。难道你就不怕神的惩罚吗?”
“神?现在,我就是神!吉尔斯的神!哈哈哈……”
斯利一脸得意,仿佛一切尽在他的掌控之中,说:“你霸占这么个位置28年,也轮到我坐坐了!我为此谋划了这么久,等的不就是这一天吗?只要对外说你不幸病逝,我自然就能统治这个王国啦,哈哈哈哈……”
斯利身后的其中一队约20名盾战士从外头跑进来,气势汹汹地对着国王,结成盾阵,左手拿小刀,右手持大盾,并肩靠着,乍一望去,除了脚下的些许缝隙外,也算得上是天衣无缝了。其后还有一队10名的弓箭手一字排开,霎时间,整个宫殿门口显得有些拥挤,气氛压抑着,只需一点星星之火,便能引爆整个战斗。
国王冷哼一声,不屑地笑了笑,坐在王椅上,散发着统治者特有的气势,在斯利的旁边他看见了自己认为最崇尚和平治世的人,最眼神透露着一丝决绝与不甘:“加西亚公爵你~”
“抱歉陛下,我会请求神治我的罪的。”老态龙钟的加西亚公爵卑微地伏下身子,“一切为了我身后的加西亚家族。”
“不不,他现在已经不是曾经威风凛凛的国王了,现在的他只是一个要离世的人罢了。”斯利在一旁叫嚣着。
加西亚公爵一声不吭。
很明显,在权力之争中他是保持中立的了。
“唉…既然如此,狂战士护卫队!”
“刷刷刷……”周围两旁那本来坚固的墙,竟如薄薄的木板一般被人推翻,从那里的密道里整齐有序地窜出一小队的狂战士。看样子,他们是老国王私底下精心培养的,人数不多,只有十名。相比宫外的斯利大军,显得那么杯水车薪。
俗话说:“话不投机半句多。”两队顿时打在一起,狂战士人数不多,个体战斗能力强大。然而在与斯利率领的大军混战中,就好像蜉蝣撼树,不过是强壮一点的蜉蝣罢了。狂战士个个面露怒色,怒发冲冠,为了捍卫王室的尊严,头可破,血可流。盾战士结成盾阵的防御名不虚传固若金汤,纵然如此,狂战士们也使用以伤换伤的打法,甚至有的跃进对方盾阵之中,不顾自己生命,为的只是身后的国王。
那队弓箭手躲在盾战士后方,操起弓箭就射向国王。
“陛下快走!”一名护卫骑士驾着宝马从门外兀地杀进,企图救出国王。那宝马倒也是匹良驹,心领神会,前蹄奋力一蹬便是飞跃重重人群。
“不,好在我平时没有亏待你普顿,你快点去南方的康坦平原的风………”
“扑哧~”混乱之中,一支箭刺穿了老国王的身躯,他手中无声无息的娃娃也滚落在地。不久后狂战士和盾战士尸体遍布宫内,那名被叫作普顿的骑士也不知何时从密道中逃脱…………
“哈哈哈……我将是吉尔斯新一代国王,斯达斯勒,你们上去把小王子杀了!”斯利见老国王中箭倒地,大笑道。
“是”斯利身边的猎人和战士说道。(猎人和战士都是一种战斗职业)
“父亲,这是一个布娃娃。”斯达抓起布娃娃,拿给斯利看。
“什么!”斯利的脸上一会儿红一会儿青,将布娃娃扔在地上,右脚狠狠地踩着。
“肯定是他!传令下去,全力通缉普顿!”
-------重逢
一名朝气蓬勃的青年正在村长家附近的练武场上练习着法术。他手持着法杖,熟练到3秒钟就能在眼前的空地上生出一团小小火苗。当然,相比于强者,这都如同小孩子玩过家家,对于他来说,这是莫大的进步,因为火苗法术已经从4秒变成了3秒。
毫无疑问,这就是当时的小王子诺斯,如今在风云村村长的照料下,早已长大成人。
远处一名白发苍苍而又精神抖擞的老人,缓缓走来。尽管年迈,骨子里还透出浴血奋战的气息。
“村长爷爷,我还要练这火苗多久啊?烦死我了!说好练好后告诉我父母在哪的。”白皙的青年嘟哝着嘴巴。
老村长指着法杖,说:“当初摆在你面前的大剑、弓箭和法杖中,你选择了法杖。这些年来,你也算没有辜负我对你的期望。虽然你有着出类拔萃的魔法天赋,只是刚起步,对于战神而言,实在是鞭长莫及啊!要是让你知道了你父亲的话,你的性命估计就没啦!”
青年挠挠那一头墨绿色的短发,长着一张倒也清秀的脸,脖子挂着十字架项链,对着老村长说:“村长爷爷,相比与枯燥的弓箭,我更喜欢法杖发出炫丽的魔法!我会让你早日告诉我的!”青年拿着法杖,随即,不禁疑问道:“怎么了,村长爷爷,平时你并不是这副脸色的,怎么回事?”
“诺斯,家中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看他风尘仆仆的,想也受了不少苦,回到家中再说。”老村长脸色略带沉重,说道。
[村长家]
诺斯踢门而入,大喊:“是哪位贵客来到咱们伟大聪明伶俐机智勇敢的我……村长爷爷的家里啊?”诺斯说完不禁一愣,看到一名约40岁的中年男子,他略显黝黑的脸上显露出难以掩盖的笑,那是一种欣慰,一种庆幸,一种劫后余生的高兴。他身旁有着一匹健硕的白马,见到了诺斯,两眼闪着硕大的泪光,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说道:“王子,护卫骑士普顿向您致歉,属下来迟。”(说是看到了诺斯,倒不如说是看到了他脖子上的十字架项链)
正当诺斯一脸迷茫,村长却道,“普顿,当年的你不过才25岁吧!16年了,我一直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能够在斯利那个混蛋的追捕之下到来,已经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很好,很好!”
普顿示意诺斯坐下,而后语重心长地说道:“王子,你可想知你身世?16年前,我曾经是一名护卫骑士佣兵,为前任国王效劳…………………………”
诺斯的手紧紧地攥着,豆大的汗珠不停地流下,额头上形成了一个“川”字,低着头喃喃自语,心中似乎在咆哮着“这不可能,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