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床又大又软,躺下去就能睡着,睡够本了才会醒来,所以我常用它来向BOSS解释迟到不是我的错。美中不足的是几根弹簧坏掉导致有一小块地方塌下去,我看那位置八层是以前住这的人在床上做多了剧烈运动。我一阵感慨,然后无语,每次无意中看到都会重复一遍。这样也好,连我的床都跟我的人生一样波折。
床边尴尬的放着一台只能收到中央一台的旧彩电,我不难过,而且一直期待着哪天能播一场比基尼选秀给我看。
床边的衣柜上贴着一块大镜子,我真的怀疑那是块魔镜,因为我每次站在它面前都会觉得自己格外帅。这造成我曾在数秒种的时间内看到数十种不同造型的自己,那人是镜子里的,跟我无关。
床边还放着一个大电脑桌,上面放着手机,苹果胡和臭袜子。我曾想过要买台电脑来放着给它装饰下,后来想到电脑颜色不够漂亮,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床对面有个储物柜,说起它我不得不提一下这个屋子的另一个成员——耗子。我跟它有段凄美且真实的故事。
刚搬来的时候,它经常主动找我打招呼,而且不等我自我介绍就堂而皇之的离开,我也很多次在柜子里装米的袋子里邂逅它,看得出来它很害羞,瞬间消失在我面前。后来我给柜子上了锁,在夜里就能听到柜门被厮咬的声音,我能听出它的愤怒和悲怆。柜子“咯吱咯吱”的向我求救,但我实在太困,就没有掀开被子跳起来和它博斗,我只是用被子把头盖住继续睡觉,运气好的话能梦到它向我道歉。天亮后我扫走柜门下面残留的木屑时,也能听出我的愤怒和悲怆:“大家都不用牙,来单挑!”它就像是我犯的错,永远不会在我想看到的时候出现。
事实证明我胜利了。有一天早上,我起床的时候不经意间掀开被子竟发现了它的尸体!直觉告诉我,我是在睡觉时翻了个身无意中压到了它。人家可能只是路过,也可能只是来给我盖被子,也可能只是来找我聊天,但我还是要为我在不知情的状况下永久的留下了它很是伤感。忍不住我连“靠”了两声,这并不仅仅是为了追悼它,因为我发现它临走的时候在我洁白的床单上留下了黄豆般大小的一块血迹,当然形状没那么规则,可能更像五角星或是一小块红豆糕。幸亏我这地方少有人来,若是被人发现这个地方有这种东西,肯定会用恶俗,不怀好意的眼神看我,然后很奸邪的笑得比我随手画的画还要难看。天!我也不知道我要花多少功夫才能让人相信床单上的那滴血是只老鼠留下的。对了,你信吗?
回想起刚搬来时的那会儿,刺激的事有很多,被小区门卫当贼审两次,被邻居家宠物狗骂四次,被自己家的门撞六次我都不提了。我最想说的是的是天台上的那段艳遇。
柔美的月光下我到天台去收衣服,她主动的和我打招呼,仗着她看不清我通红的脸我就和她简短的聊了几句。匆忙把衣服收回家后心里又很是不爽:只收衣服不收人这简直不够爷们儿。来回踱步,反复思量,必须得找个理由再去天台晃晃。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我才下定决心:把脚上穿的鞋换下来洗了去天台上晾着。我走上天台时人已经不在,只剩下我拎着湿鞋站在那吹着凉风。我很想捋下巴上的胡子,可它们的长度不够让我摆出很帅的造型,只好抓着脖子后那缕头发代替。就这样站了好一会儿,我其实是看着脚上的耐克拖鞋和天上看似能把湿鞋晒干的月亮在想:明天上班穿什么……后来又见到过她,是在她穿着校服背着书包走在去附近一所高中的路上,也不记得我当是怎样的表情,只是手摸着胸口一阵头痛,应该是受了严重的内伤。我没来得及告诫她“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但我在半年内都不想洗鞋子了。
我住的位置离工作楼不到200米,下班时恨不得直接从窗户那跳回去,而上班的时候,由于交通不便等原因可能要花上半个多小时……重要的是江滩和步行街碰巧就在附近,在我心情烦躁的时候出现。
在长江边上,我可以追着汽笛声跟江里的轮船骞跑,也可以钻进林荫小道里嚎叫……而走在商味十足的街道上就要斯文些,各家店铺门口站着的年轻漂亮的小女孩倒是热情似火,我不知不觉竟被半拉半哄的带进屋子说什么任我挑选。说心里话我蛮紧张,也许会怯场,但仔细瞅着屋内的灯光并非红色,眼前列着的也只是些高档衣物这才安心。心里琢磨着现在的行业啊,复杂……我只是左顾右盼作作样子:“这个我喜欢但不适合我,这个适合我但我不喜欢……”很快我就摇头晃脑的逃了出来,我其实看那漂亮的衣服像不认识的漂亮女人一样不愿触碰。
路上的人很多,很多短裙和丝袜……我想起一哥们儿对我训示过:“当你色眯眯的走在街上时,一定要注意别被车撞。”所以我挑了一条没有车通过的街,只是被站着不动的人撞过几次。我又突然想那哥们儿还对我说过:“如今的女人啊,想要外表漂亮很容易,想要内心漂亮就很难。”现在想起来犹如提壶灌顶,毛色顿开,哥们儿在我心目中的形象越来越高大,我崇拜他就像崇拜毛主席一样。也许盯着自己的大头皮鞋或者数着远外高楼上的玻璃窗走路会更有情调。但并不是每一个走在大街上的人都有我这觉悟,有句话叫“看人之心不可有,防看之心不可无。”那我只有带上面具,最好面具上写着“不许看我”,这样才能心安理得的走路。后来又想,如果在家散步连准备面具的工夫都省了,我就这样得出结论:逛街和绕着屋子走250圈没什么区别。现在除非是受人邀请,否则就算有个漂亮的面具我也不愿意走那250圈的。
我有个让人羡慕的房东,她常请我到她家吃饭,还帮我洗衣服,她说她有比我小一点的儿子在外地……但是出于工作的考虑,我还是要离开,这也是我写这篇东西的原因。
离开意味着什么?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我是要在离开之后换一种方式活着还是要让记忆杳无声息的死去?是否应该把那些得不到不属于自己的埋葬?不管怎样就算在这哀悼的节日里,我再也不会写出什么“祭奠什么”文段来。我可一如既往是个固执的人,那么固执的人就应该对作下的决定即使伤痛也不会回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