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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章 历史文明的疑点(18)

2.耶稣创立基督教的结论也是不成立的。基督教并不是耶稣独创的,它是犹太教的一个分支。“耶稣”是犹太人语言中一个非常普通的名词,它是“Joshua”一词的希腊文音译,原意是“上帝耶和华拯救”,而“基督”则是救世主的希腊文音译,它们两者是同一意义的宗教用语。萌芽时期的基督教,是社会下层平民狂热宣扬“天国”和“救世主”的群众布道活动,人们期盼“救世主”能够从天而降,来拯救苦难的民众。很显然,在这里人们把心目中幻想的神明和“救世主”,赋予“耶稣”或者“基督”的称呼,是十分贴切自然的。

3.每年12月25日的圣诞节,也并非耶稣降生的日子,而是上占以来犹太人在冬至日祝贺太阳复出而举行祭祀太阳神活动的日子,基督教会把这个日子移植到神明的耶稣身上,久而久之,它便成了圣诞节。从宗教发展的历史过程来看,“圣诞节”是基督教产生三百多年后,才由各地教会逐渐确认的。

4.关于耶稣的身份,福音书的各种说法矛盾重重。作为凡人的耶稣,他是木匠约瑟和马利亚的儿子。为了使犹太复国有一个合法的身份,《马太福音》把耶稣说成是犹太国王的子孙。然而,基督教既然已经接受犹太教信奉上帝耶和华的“一神论”,所以基督教徒又不得不把耶稣说成是上帝耶和华的独生子。但这种说法又产生了新的矛盾,广大教徒心目中的上帝是威严神圣而高尚纯洁的,不会与凡间女子生儿育女。于是,福音书的作者又不得不绞尽脑汁,编造出“童女马利亚尚未出嫁便受圣灵感应而怀孕”的说法。这些说法,煞费苦心,正好表明了实无此人。

正如恩格斯所说的那样:既然福音书的全部内容几乎绝对没有一件事情是历史事实,那就可以说明,连耶稣在历史上是否实有其人也成问题。

不过,更多的人认为:我们宁愿相信有一个凡人耶稣存在,他是一个信教者、传教者和牺牲者;而作为神明和“救世主”的耶稣,则是宗教宣传的产物。

中世纪:骑士之谜

如果你读过西班亚著名作家塞万提斯的小说《堂·吉诃德》,就一定会记得那个瘦骨嶙峋、与作品同名的乡绅。他因为梦想当个“骑士”,常常出外冒险,因而闹出了许多笑话来:他把客店老板当作封建领主,一定要他封自己为骑士;他把风车当作假想的敌人,跃马横戈同它战斗;他还把村里的养猪女郎当作贵妇人,向她呈献自己的忠诚和爱情……这些脱离时代的荒唐言行,使他成为了世人的笑柄;在文学典型的画廊中,也因此而增添了一个崭新的形象。

骑士的诞生

什么叫骑士?堂吉诃德为什么要梦想当个骑士?这得从骑士在中世纪欧洲政治生活、军事生活中的地位说起。

骑士最早出现于古代罗马,那时战乱频仍,部落军事首长周围备有一个300人左右的亲兵集团,执行扈从和紧急作战任务,他们常常是剽悍的骑兵,大约也就是最早的骑士。

到公元前6世纪,这些骑兵队必须由最富有的第一等级的成员组成,这就大大地提高了骑士的地位。骑士们在战争中疯狂地掠夺奴隶和土地,不断地扩张自己的实力。到罗马共和国后期,骑士阶层进入元老院,与元老们分享权力,成为了罗马共和国和罗马帝国的主要社会基础。

西罗马帝国灭亡以后,日耳曼人也是靠这些中小地主组成的骑兵队南征北讨,打打杀杀,才建立了法兰克王国。由于当时战马昂贵,一匹带装备的战马相当于45头母牛或者15匹母马的价值,建立一支勇猛剽悍的骑兵队也殊非易事。所以,法兰克王国率先改革:一方面,把贫穷的小农及平民摒弃于军役之外,让有能力白带装备的贵族和富裕农民成为职业骑兵,他们被正式命名为“骑士”;另一方面,论功行赏,把抢夺来的土地以“采邑”的形式分封给他身边的骑士,使他们成为土地的主人。这个聪明的举措不只为骑士源源不断地产生准备了肥沃的土壤,而且为整个骑士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些获得了“采邑”的“领主”又可以继续往下分封,依次形成公、侯、伯、子、男、骑士等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每个受封者都要对封主尽一定的义务,成为封主的“附庸”。所有的封主又都必须效忠于国王,从而成为一个国家稳定和强大的基础。

等到土地分割完毕和长子继承制确立之后,那些没有继承权、又无所事事的庶子们,只有两条出路:清心寡欲的,则选择当教士,把自己的一生献给神的事业;野心勃勃的,则选择当骑士,准备在新一轮的战争中为自己挣得领地和荣誉。

骑士的主要职责是骑马作战,在一般情况下,他们每年需为领主服役达40天之久。他们必须自备马匹、武器和人马的防护甲胄。他们通常还得带一个随从,替他牵引马匹和进行生活服务。如果主人受伤或被击落马,随从必须尽全力救护。在中世纪的欧洲军队中,骑士是真正的战斗人员,一个国家的强弱,一个领主的势力大小,都是以能征集骑士的人数多少来衡量的。

参战的所有等级的贵族,甚至国王都以自己的“骑士”名号而感到荣耀。如先后参加十字军东征的英王理查一世(狮心王)、爱德华一世,法王路易七世、路易九世、腓力二世,德皇腓特烈一世、二世等,皆以“骑士国王”著称于后世。他们作为骑士中的一员,常常与骑士们围绕圆桌议事,共同进餐,主持比武等等,更是传为美谈。许多人认为,中世纪实际上是一个“骑士时代”,或者说是一个骑士的“英雄时代”。

骑士精神

实际情况是:骑士是中世纪封建等级制度中最低级的贵族,他们既无爵位,也无封土,有的只是传统的骑士荣誉感和骑士精神。

骑士有一整套的道德标准,它们是:荣誉、效忠、护教、行侠、勇武以及保护弱者和崇尚女性,这就是人们所常说的“骑士精神”。

恪守这些准则,被认为是与一名骑士名誉攸关的大事。如果有人对某一骑士的勇敢或者忠诚表示怀疑,那就会被认为是对他本人最大的侮辱,他必须通过向对方挑战,进行决斗,以维护自己的荣誉。

挑战的方法,是把自己的手套脱下,扔在地上;应战的方法,则是拾起对方扔下的手套。手套一经扔出,一场恶斗就在所难免。决斗之后,不论生死,被侮辱者都算是为自己挽回了名誉,仍然是一名响当当的受人尊敬的骑士。

应战者也是如此。至于那些不敢拾起手套的懦夫,将会声誉扫地,为整个骑士阶层所不齿。

“荣誉高于生命”,不仅是骑士们时刻牢记的座右铭,而且也是欧洲战场上所有英勇无畏气概的直接精神力量。

尽管骑士凶狠好斗,邦国战祸绵延,但骑士在战场上的争斗往往不以杀戮对方为目的。1106年的廷切布雷之役,英王亨利一世打败所有的诺曼底人,400个武士被捕,但是亨利的骑士却没有一个阵亡。布汶之役是中古时代流血最多,最富决定性的一场战役,1500个骑士中,只有170个丧生。这不仅仅是盔甲和堡垒大有益于保障骑士生命,更主要的是骑士间的默契与规约,均要求善待俘虏,同时,还可以索取一笔合理的赎金。

通常俘虏以信誉保证于一定日期缴给赎金后即被释放,很少有骑士会破坏这种誓约。

史载:英法战争时在克里西及普瓦泰被俘的法国骑士,与胜利的英国骑士自由而舒适地生活在一起,分享餐宴及运动,直到被赎回为止。这种以金钱赎取被俘骑士贵族的方式,甚至连国王也如此。英国狮心王理查在十字军战争中被内讧的奥地利人俘获,英国就用重金赎回,他照样是人们心目中勇敢英武的英雄骑士国王。法王路易九世也有同样的经历。

保护妇女似乎是骑士的天职。年轻的骑士还必须选定一位贵妇人或者淑女作为自己的意中人,把她作为自己崇拜的偶像,对她无比尊敬和绝对服从,甘愿为她冒各种风险,受各种折磨,而毫无怨悔之意。这就是所谓的“骑士之爱”。“骑士之爱”绝不是一般意义的男女之爱,绝对排除了肌肤之亲,在这种绝对圣洁的理想化的爱情模式里,展现出一个骑上的忠诚不渝的精神面貌。

与此同时,还形成了整套的对贵妇人表示尊敬的礼仪:在她们面前鞠躬低头,吻她们的手,出入时让她们先走,入座时让她们上座,有妇女在场时,必须举止潇洒庄重、谈吐优雅等等,这被称为“骑士风度”。

后来,这种彬彬有礼、宽容大度的作风延伸到种种社交场合,也叫做“绅士风度”。

庄严的“授甲”仪式

在中世纪,每一个贵族子弟都得从小接受骑士训练,这既是一种荣誉的象征,也是一种教育的手段。

一般的做法是,小孩长到七八岁时,父母就把他送到自己的封主或者更有权势的领主家里去当“恃童”。

侍童要追随在领主夫人左右,按照主人和主妇的吩咐干些杂活,同时学习一些文化知识和骑士礼节。他们还要学会吟诗、唱歌和弹奏乐器,以便歌颂领主的军功和领主夫人的美丽与贤德,还要学习骑马、角力等等,以便应付各种可能遇到的危险和战斗。

到了14岁,就可以晋升为领主的“侍从”了。侍从是主人的随从护卫,也就是预备骑士。这期问,主要学习项目被称为“骑士七技”,即骑术、游泳、投枪、剑术、狩猎、吟诗、弈棋。学习骑术就是要熟练地在快速奔跑的马背上操纵武器,进攻敌人;学习狩猎则不仅是一种娱乐消遣,而且是战术操练,在狩猎中锻炼作战的勇气和智谋;学习吟诗的目的在于通过许多叙事诗中对骑士生活和精神的描写,陶冶情操,并获得对现实生活的感性认识。

平时,还得服侍女主人和女公子,向她们学习各种礼节,养成“女士优先”和为所敬爱的女子献身的精神和品德。

如果遇到战事,他就跟随着主人出征,为主人看管甲胄、武器和马匹,同时学习打仗。直到21岁,才举行授甲仪式,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授甲仪式是非常隆重的。即将成为骑士的年轻人,要彻夜不眠地看守着他的盔甲和武器,斋戒、沐浴,并进行祈祷。第二天,举行宣誓仪式,这位未来的骑士单膝跪下,念念有词,表示效忠国王和教会,爱护荣誉,尊崇妇女,行侠仗义,扶弱济困,等等。宣誓以后,主人把一支剑挂在他身边,并用另一支出鞘的剑背在他的后背上轻敲两下,以表示承认。从此,年轻人便取得了“骑士”的称号,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了。

在授甲仪式上,新骑士还可以在奔驰的马背上展示其武功,持矛猛刺靶子以及即兴比武等等。比武活动可以延续三至七天,有时会发展成一场真正的战斗,有死有伤,在所不惜。

11世纪以后,教会开始宣扬骑士是上帝在世间的战士,在授甲仪式中引入弥撒,以坚定骑士对上帝的信仰。教会封主用剑拍打骑士后背被解释为:“从噩梦中醒来保持清醒,信仰基督,为获得崇高的荣誉而奋斗。”

骑士则宣誓:“我将成为一名勇敢的骑士,我将按上帝所愿生活。”

取得了骑士的称号之后,他就得在江湖上闯荡一番,建功立业,以获得勇敢的声名。尤其是那些没有领地的最低等级的骑士,身无分文,更是以打家劫舍为生,以比武搏斗为乐。他们的彬彬有礼只限于对主人和妇女,平时则凶狠好斗,动辄拔剑出鞘。两名陌生的骑士狭路相逢,常常会狠斗一场,打得头破血流,甚至丢掉性命。这就是骑士的生活。

这样的生活理念注定了他们必然要在十字军东征中大显身手,成为十字军的中坚力量。

所以,当教皇鸟尔班二世号召第一次十字军东征时发出呼吁:

“让那些从前经常凶狠地和有信仰的人因私事而斗争的人,现在去和那些不信上帝的人战斗吧!”

“那些从前做强盗的人,现在去做基督的战士吧!”“那些从前与自己的兄弟和亲朋争斗不休的人,现在去向蛮族进行正义的战争吧!”他们一有爵位和无爵位的骑士便立即变卖了家产,打点好行装,如火如荼,前仆后继,投入了疯狂的十字军东征。

有的人因此而获得了声名和财富,更多的则是在异邦的土地上默默无闻地摒弃了身躯。

骑士是中世纪特有的产物。到14世纪以后,由于封建制度的解体和射击武器的广泛使用,骑士的军事意义完全丧失。火药枪的发明,使全身披挂的骑士丧失了昔日的优势,而雇佣军的出现,又使得骑士们无法把仗打得像象棋比赛那样优雅。骑士便成了多余之“物”。堂吉诃德也许是真正骑士中的最后一个代表,但由于他的价值观远远落后于时代,他就只可能成为新时代人们眼中的一个滑稽人物,或者一段笑料而已。

津巴布韦:主人之谜

啊,津巴布韦!

1868年,葡萄牙冒险家亚当·伦德斯潜入津巴布韦狩猎,他紧跟着一头受伤的野兽,穷追不舍。野兽走投无路,居然窜出了密林,他也紧跟着追出密林。

“啊!”他惊叫一声,迎面山坡上竟然出现了一座巨大的城堡。

他持着枪,闪进石墙间的一条羊肠小道,东张西望,看不到一个人影。他放胆闯进城内,发现这竟是一座空荡荡的废墟。

这是津巴布韦经历了漫长的沉寂之后,第一次向现代人类展露它的尊容。

这个消息被一个名叫卡尔·莫克的探险家知道了,他于1871年9月4日也悄悄地探访了这座殷墟。

他怕惊动酋长,小心翼翼地踏着坡度越来越陡的小道前进。前面隐隐约约的是一座孤独的青山,裸露的岩石依稀可见,走到面前,才发现眼前这片露在外面的花岗石,原来是一个巨大建筑物的遗址。他在文章中写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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