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798700000046

第46章 股民诉某港股份公司虚假证券信息案

宓雪军 厉健

案情简介

2002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之后,有关中级法院受理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达900多件,其间涉及大庆联谊、圣方科技、ST 同达、嘉宝实业、渤海集团、ST 九州、三九医药、红光实业、银广夏、sT 天颐、sT 东方、某某港等12家上市公司。

同年11月11日,上海股民彭淼秋女士诉嘉宝实业公司等作出虚假陈述赔偿案在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彭淼秋的诉讼请求为1312.32元,实际获赔800元。彭淼秋由此成为我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案中获赔第一人,该案也因系中国证券民事赔偿诉讼第一案而在中国证券市场发展中抹上浓重的一笔。

2003年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券界将其简称为《1·9规定》)。

《1·9规定》指出,如果上市公司虚假陈述,曾被证监会或财政部处罚或是被法院判定有罪,因此受到损失的股民可以向上市公司索赔。

上述规定甫出台,立刻一石激起千层浪。自2003年2月1日起,受害股民纷纷再次拿起法律武器把作出虚假陈述的上市公司告上法庭,而各地方法院也为证券官司大开绿灯。

此前的2002年9月至12月,财政部对某某港2000年及前一年度的检查表明,某某港多确认收入3.6717亿元人民币,少计财务费用4945万元人民币,少计主营业务成本780万元人民币,多列资产1.1969亿元人民币。

随后,某某港被财政部作出行政处罚:予以通报,并处以罚款10万元。2002年10月21日,公司董事会对被检查和处罚问题进行公告,某某港A 股、某港B 股股价随之大幅下跌。

2003年2月8日,成都市3名股民起诉某某港,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随后立案。这是《1·9规定》实施以后全国第一例证券民事赔偿案,也是第一件起诉B 股上市公司的赔偿案,第一起以财政部行政处罚为前置条件的案件。

在该案的被告名单中,国际五大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的名字也赫然在列。

斯时,浙江的小股民从媒体上看到消息激动不已,但又无可奈何。激动的是索赔有了“领头羊”,有了“前车之鉴”;而无可奈何的是,成都3名股民总共索赔8万多元,赔偿多少仍是未知数。而扣除各种费用,即使是全赔也所剩无几。有人开始打消索赔的念头。

2003年2月,宓雪军作为法律咨询专家参与杭州武林广场的一次免费法律咨询现场活动。许多小股民把索赔的问题抛给了他,他做了一一解答。之后,宓雪军借助媒体称可以先期垫付差旅费,为股民状告上市公司做代理。

截至2003年6月16日,57名股民委托裕丰律所状告某某港,其中“某某港A 股”有14名,“某港B 股”

有43名。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立案,并依照原告人数、损失类型分为6个案件,索赔总额185万元。

起诉的被告不仅有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亿万富豪张某某(时任某某港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A省证券公司、B 证券有限公司、C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D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2005年4月,浙江82位“某某港”、“某港B 股”

股民按诉讼标的额的65%最终获赔176万元,这一赔付比例在全国各地“某某港”系列案件中是最高的,外省股民“某某港”案的赔付比例大致在30%一55%之间,相比之下本所律师的代理成效非常显著,《青年时报》评价该案为“浙江小股民索赔第一案”。

争议焦点

原告的损失是否应当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被告某某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港公司)依据《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提出抗辩,提出“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要求对每位原告的损失求偿额分别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即按诉讼标的额的30%赔付。

律师认为《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存在缺陷,坚决反对“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本所律师引用“老鼠屎理论”予以驳斥,并举出实例据理力争。

审理判决

2005年4月,浙江82位“某某港”、“某港B 股”股民按诉讼标的额的65%最终获赔176万元。

经典评析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第19条第四款规定: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致。

由于上述条款仅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也未详细阐述,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引起很大争议。

被告某某港公司依据《规定》第19条第四款提出抗辩,虽然某某港公司存在虚假陈述问题,但如果不是大盘大跌,股民根本不会遭此重创。因此,每位原告的损失求偿额应当分别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被告某某港公司举例论证:因******2001年6月12日出台减持国有股方案,造成股市暴跌,使上证指数从2222.96点跌至最低点1339.20点,跌幅高达39.76%。受此影响,某港A 股大幅下跌,股价从11.55元跌至最低价7元,跌幅高达39.39%。由此可印证,由于系统风险造成某某港股价下跌,此期间某某港A 股股东损失与某某港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因******2002年6月24日停止减持国有股方案,造成股市上扬,上证指数涨幅高达9.25%,受此影响,某某港A 股涨幅10.07%。直至2002年10月才跌回宣布停止减持国有股方案之前的股价。由此可见,由于系统风险造成某某港股价暴涨,此期间因高价购买某某港A 股造成损失与某某港虚假陈述之间没有因果关系。

据此,被告某某港公司认为原告损失求偿额的70%是由于大盘系统风险因素造成的,只同意按损失求偿额的30%赔付。

律师认为,《规定》对“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地规定在第19条中,缺乏可操作性。

被告某某港公司据此提出“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抗辩,显然是缺乏充足的法律依据。

假设沈阳中院采纳被告某某港公司提出的“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观点,那么,大盘指数涨跌幅度的起止时点是无法确定的,而计算起止时点的不确定性必然导致涨跌幅度结果不一致,每位原告扣除的金额可能出现好几个计算结果,无论取舍哪个计算结果都会产生重大争议。比如说,大盘指数的起算时点按被告虚假陈述实施日起算还是按原告第一笔买人股票的时间起算?是按照符合因果关系的股票买入时起算还是按照多次买入的平均指数计算?

假设大盘指数涨跌幅度起算时点从被告虚假陈述时起至抛售日或基准日止。举例说明:“锦港B 股”于1998年5月19日上市,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

1998年5月19日-2002年12月23日,B 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148.9%。“某某港”A 股于1999年6月7日上市,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1999年6月7日-2003年4月4日,A 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16.41%。

假设大盘指数涨跌幅度的起算时点从揭露日起至基准日止。举例说明:根据上交所历史数据查询:2002年10月22日-2002年12月23日,B 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跌幅-11.94%。2002年10月22日-2003年4月4日,A 股指数历史行情累计涨幅0.08%。

由此可见,如果法院认定“证券市场系统风险”,那么,如何精确计算原告的损失额将是法院面临的重大难题,在司法实践中将会产生更大的争议。

同时,律师认为,大盘综合指数只是表明所有股票的涨跌趋势和幅度,不能代表任何个股的风险。在大盘综合指数上涨的情况下,“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将成为谬误。相对于“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老鼠屎理论”

显然更有说服力。

“系统风险扣除论”只是假设了大盘下跌时,原告的损失必须扣除系统风险因素,那么,如果大盘上涨时会是怎样的情形呢?假设在涉及虚假陈述的公司股票下跌50%期间,大盘却上涨了20%,根据“系统风险扣除论”,是不是应该赔偿投资者50%+20%的损失呢?

如此,原告不但没有亏损,相反还可以赚20%?但是,侵权损害赔偿的基本法理是没有实际发生的损失不能获得赔偿,否则便是不当得利。

对此,“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又作何解释呢?很显然,《规定》第19条第四款对此也是无法作出合情合理的解释。

事实上,即使在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中,也没有一个国家在审理证券市场民事侵权损害赔偿案件时,考虑所谓的大盘系统风险。

为了更形象生动地驳斥“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律师引用了“老鼠屎理论”:在饭店吃饭可能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即在最后吃汤的时候,发现碗里有一粒老鼠屎,于是大家不仅不会再喝,还会让服务员将汤碗端走。

这时,老板却阻止说,这汤还可以喝,只要把老鼠屎剔除,大家继续喝吧。试问,有人继续喝吗?有人仍然为此买单吗?答案显然是显而易见的。汤是否可口好比是系统风险,正常情况下只要点了汤就应当付钱。老鼠屎好比是个股的特殊风险,这是事先不会考虑到的。如果汤里出现老鼠屎,那么有过错的饭店一方将承担全部的风险,而不再考虑汤是否可口的系统风险,汤里有了老鼠屎就不买单是社会普遍接受的公理。

根据上述理由,本所律师认为被告某某港公司依据“大盘系统风险扣除论”减免赔偿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

通过对上述观点的具体分析,可见《规定》第19条第四款法理依据不足,且缺乏可操作性,原告的损失不应扣除大盘系统风险因素。

“某某港”案虽已调解结案,寥寥几百字的调解书中并没有提及如何适用《规定》第19条第四款,但“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如何认定对于各地法院在审理其他证券虚假陈述案件时是无法回避的,建议最高人民法院以个案批复的形式或出台新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

同类推荐
  • 旅游法规与实务

    旅游法规与实务

    本书共分为12章,内容包括:旅游法规概述与旅游法律文书、合同法律制度与旅游合同的法律调整、消费者权益保护与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旅行社管理法规制度、导游人员管理法规制度、旅游食宿管理法规制度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真题阶梯式三轮疯狂集训(2002-2017):民事诉讼

    2018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用书·司法考试真题阶梯式三轮疯狂集训(2002-2017):民事诉讼

    全面收录2002年至2017年十六年的考试真题。难度阶梯划分真题难易一目了然,将十六年真题划分成初阶、进阶、高阶三种不同重点程度,帮助考生合理分配复习时间和进度。根据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修订解析,保证解析的最新性。笔记设计打造考生专属备考手记,随时记下复习心得,随学随记。
  •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研究(1895—1928)

    西法东渐、列强环伺的中国近代时期,刑事诉讼制度在艰辛和曲折中获得了较大的突破与发展。在对中国传统刑事诉讼制度回溯与反思的基础上,作者总结了中国古代刑事诉讼制度的四个发展阶段及其特征,并对中国近代刑事诉讼制度变革的背景、路径及理念进行了探析。在此期间,无罪推定、程序法定等新型法律原则开始输入并在理论研究与司法实践中得到一定发展。同时,检察及律师制度亦开始引进,中国近代化审判制度的雏形开始显现,北洋时期大理院创制的判决和司法解释例,不仅成为实现外来法律资源本土化的最便捷途径,亦成为各级司法机关非常重要的裁判根据。与此同时,执行制度也开始趋向文明并与传统的行刑制度相区别。
  •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校园生活法律一本通

    我国著名的文学家鲁迅先生说过:“看几岁的孩子便可预料20年后中国的情形。”鲁迅先生这句话的意思是说:现在的孩子,再过20多年已是壮年,为国家的中坚力量。他们的思想和行为将决定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几十年的命运和兴衰。为此,我国对青少年的保护和违法犯罪的预防是非常重视的,国家及时出台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为保护音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在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青少年朋友因为不懂法而受到伤害,特别是学生,下面就让我们一起认识法律以期提高青少年朋友的法律意识,帮助青少年学法、守法和用法。
热门推荐
  • 一切都还来得及:刘心武经典散文

    一切都还来得及:刘心武经典散文

    本书是著名作家刘心武先生的散文集,刘心武亲自编选、修订。他的作品以关注现实为特征,体现时代的脉动,意蕴深厚,充满人情美、人性美。本书精选他在散文随笔方面的各类代表性作品,并纳入最新文字;包括自然情趣类《野薄荷》《长吻蜂》,亲情类《归来时,已万家灯火矣》《父亲脊背上的痱子》,生活哲学类《一切都还来得及》《调剂你的生活色》,怀旧类《冰心·母亲·红豆》《王小波,晚上能来喝酒吗?》等篇章,全面展示了刘心武半个多世纪以来在散文创作方面的艺术成就。
  • 武侠梦起

    武侠梦起

    梦起武侠,曾和乔峰一起醉酒千杯,曾看郭靖一箭双雕,曾经改变了杨过的命运!想知道我们的主人公霍云轩如何纵横武侠世界么?跟我来吧!《武侠梦起》欢迎你的订阅,收藏,推荐。
  • 冰心儿童文学全集——散文卷

    冰心儿童文学全集——散文卷

    本书对已出版的原《冰心儿童文学全集》进行重新改版,加进大量插图,版式更新颖时尚。内文按散文、诗歌、小说进行分类,使之更清晰更系统。
  • 多铎妃刘氏外传

    多铎妃刘氏外传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
  • 沥川往事(高以翔、焦俊艳主演)

    沥川往事(高以翔、焦俊艳主演)

    最悲痛缱绻的生死虐恋,最痴缠绝望的命中注定,台湾偶像剧金牌导演陈铭章导演的电视连续剧《遇见王沥川》原著小说修订珍藏版。《沥川往事》:女主人公谢小秋在咖啡馆打工之时,邂逅归国建筑设计师王沥川,志同道合的两人迅速确立了恋人关系。正当两人热恋之时,男友沥川突然不辞而别,此后小秋一直做着爱的囚徒。沥川弃小秋而去之谜,啃噬着小秋的心。她不明白浓烈的爱情怎会一夜之间消失不见,她等待着沥川归来给她一个答案。六年后,两人再一次邂逅,而一路坚守着这份爱情的小秋却开始在进退之间犹豫……
  • 凰女魅爱

    凰女魅爱

    一朝穿越,她成了南越国的女王爷,政事,不理;家业,不管;隐于幽林别苑,看似快乐无边传说,她曾是帝都最风流潇洒的女子;传说,当今帝君乃是她最钟爱的男子;传说,女帝待她诚挚无比,只不过生在女尊国,贵为女王爷,她又怎会去撬别人的墙角?更何况,那还是她姐姐的男人不愁吃,不愁穿,但也不能就此虚度一生,于是,她提起包袱偷偷溜走入宛州,落真情,游九国,历艰险,穿西域,入南疆,荆棘遍布,九死一生。
  • 我们的少年时代之允儿

    我们的少年时代之允儿

    “m.86315.cnlikeyou.”夏允儿偷偷的写在她喜欢人的本子上。纵然万劫不复,纵然相思入骨。我也就待你眉眼如初,岁月如故。他了然于心,她的心意。
  •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燕燕于飞差池其羽

    一见钟情太过敷衍,日久生情太过苍白白莘儿与裴煦的故事开始于白莘儿对裴煦的惊鸿一瞥……你是我唯一的救赎__当知道自己深爱的男人将自己当做白月光的替身后,白莘儿选择了逃离"白莘儿,我没让你离开,谁让你偷偷跑出去的"南城人人皆知裴家少爷裴煦温柔深情,对待娇妻白莘儿言听计从。两人的感情是一段佳话,南城的豪门少妇皆羡慕不已白莘儿苦笑,可谁又可知。自己不过弄丢了那个人随手给他的项链,他便一怒之下一拳打掉了她的槽牙当初的我有多么不畏一切的奔你而来,现在就有多么的想要狼狈逃离____
  • 贪恋红尘三千尺

    贪恋红尘三千尺

    本是青灯不归客,却因浊酒恋红尘。人有生老三千疾,唯有相思不可医。佛曰:缘来缘去,皆是天意;缘深缘浅,皆是宿命。她本是出家女,一心只想着远离凡尘逍遥自在。不曾想有朝一日唯一的一次下山随手救下一人竟是改变自己的一生。而她与他的相识,不过是为了印证,相识只是孽缘一场。
  • 首富从骑猪送外卖开始

    首富从骑猪送外卖开始

    被误诊绝症的褚少游将积蓄挥霍一空并欠一屁股小贷,只为死前享受一把。两年后人活着钱没了的他含泪送外卖还债,无意中救下了猪猡纪最后一只“虚空破界猪”,骑猪送外卖的他将业务拓展到诸天万界:给饮酒踏歌的青莲剑仙送酒,太白教他虚空御剑;给五行山下的落难大圣送桃,大圣送他三根毫毛;给开天身殒的盘古大神鼓励,大神送他一枚小钟;给紫薯成精的灭霸大佬送终,大佬送他一只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