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798700000036

第36章 蒋某诉某市建设局房屋拆迁纠纷案

孟德荣

案情简介

原告:蒋某

被告:某市建设局

第三人:某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003年12月9日,某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资公司)因某市严州大道(桥东段)建设及道路沿线旧城改造需要,经某市建设局(以下简称建设局)审批取得拆许字(2003)第7号《房屋拆迁许可证》,获准对桥东路、电视路等范围房屋及附属物实施拆迁。建设局发布的房屋拆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为2003年12月10日至2004年3月31日,拆迁期限自2003年12月10日至2005年12月9日止。蒋某所有的房屋坐落于桥东路11号,该房屋建成于1993年,建筑面积31.38平方米,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性质为划拨用地。因被拆迁人蒋某与拆迁人投资公司无法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人投资公司于2005年9月5日向建设局申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在申请书中提出如下补偿安置方案:(1)货币补偿:被拆迁房屋评估价167893元,商业用房10%的补助16789.30元,四个月的过渡费381.72元,合计补偿金额185064.02元;(2)严州大道(桥东段)工程的安置房中有部分商业用房,蒋某可优先购买,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

建设局受理后,依法进行了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被拆迁人蒋某对评估结果提出异议,认为评估价太低,并提出拆一赔一原地安置商业房。拆迁人投资公司仍坚持裁决申请中提出的补偿安置方案。因调解未能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建设局遂于2005年10月8日依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八条、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作出建设房字(2005)159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裁决内容为:

1.被拆迁房屋以货币补偿形式安置:①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31.81平方米,依据2003年度《某市实施(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进行评估,计金额167893元;②商业用房再给予10%的补助即16789.30元;③临时安置费,根据《某市实施(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若干规定的补充规定》支付过渡费4个月,即2000元。总计补偿金额186682.30元。

2.严州大道(桥东段)工程的安置房中有部分商业用房,被拆迁人可优先购买,价格为5000元/平方米,待新房竣工后房款交清房屋交付使用,商业用房优先购买面积为31.81平方米左右,通知交房款期限为3天,超过期限作自动放弃处理。

3.搬家补助费600元。

4.被拆迁人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20日内搬迁腾空新安江街道桥东路11号房屋,交由拆迁人拆除。

被拆迁人蒋某不服拆迁裁决,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本人作为原告代理人参与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被拆迁人所有的房屋已在起诉前被强制拆除。

原告诉称:被告于2005年10月8日作出的建设房字(2005)159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且违反法定程序,请求判决撤销建设房字(2005)159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原告在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调取被告核发拆迁许可证时第三人向被告提交的拆迁计划、拆迁方案、拆迁补偿资金证明等证据材料。

被告辩称:位于本市桥东路11号房屋,建筑面积为31.81平方米,属原告所有,因城市建设需要,该房屋已列入拆迁范围。拆迁人及拆迁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宣传动员,按照法定程序确定了评估机构并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了评估,评估结果进行了公示,拆迁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多次协商,始终未能达成协议,拆迁人申请裁决,被告根据《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及某市人民政府的补充规定,作出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裁决的安置方式、标准均符合规定要求,被告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要求维持建设房字(2005)159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

根据被告提供的证据及法院依原告申请调取的证据,原告在庭审中提出:被告向第三人核发拆迁许可证及准许延长拆迁期限不符合法律规定;根据被告举证,原告房屋是否在拆迁范围不明确;被告确定评估机构不合法;被告在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的情况下,未进行听证径行受理,程序违法;被告在原告对评估结果有异议时未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鉴定,程序违法;原告要求以产权调换方式进行安置补偿,但被告裁决以货币补偿形式进行安置补偿,剥夺了原告的选择权,系适用法律错误;被告裁决遗漏了非住宅房屋拆迁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助;被告裁决中优先购买的房屋尚未建成,根本不可能评估,每平方米5000元的价格没有依据。

被告在庭审中辩称:在对原告房屋进行评估时已充分考虑因停产停业而引起的经济损失,根据规定可不再对停产、停业的损失另行补偿;原告对评估结果有异议,但未在规定期限书面提出重新评估,其异议不能成立;因原告房屋所处位置系道路建设范围,原告要求就地安置客观上无法实现,故对原告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安置符合相关规定,不属于剥夺原告选择权。

第三人在庭审中述称:被拆迁人的房屋在严州大道改造工程拆迁范围是明确的,在评估房价时,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过踏勘,要求判决维持被告所作的行政裁决。

争议焦点

1.被告向第三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是否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2.原告的房屋是否属于拆迁范围;

3.被告受理拆迁裁决申请的程序是否合法;

4.被告未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对原告提出异议的评估结果进行鉴定,程序是否合法;

5.裁决采用货币补偿形式进行拆迁补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6.安置用房优先购买及价格确定有无依据;

7.造成停产、停业引起的经济损失补助是否遗漏。

审理判决

某市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作为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据当事人申请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出裁决。被告向第三人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原告就此所提异议不予采纳;被告在发布拆迁公告时,未公布拆迁红线图以界定拆迁范围,有失周详,应予指正,但本案拆迁双方当事人对原告房屋属拆迁范围的事实均予认可,故原告所提异议不能成立;严州大道改造工程涉及拆迁集体土地上房屋,其总体拆迁计划及安置方案中的被拆迁人人数并非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被拆迁人人数,原告关于未达成协议的被拆迁人比例较高,受理裁决申请前未进行听证,受理程序违法的意见,缺乏依据,不予支持;被告在召集拆迁双方当事人就拆迁补偿安置进行调解过程中,被拆迁人对评估结论明确提出异议,而被告未按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的规定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鉴定,其行政行为程序违法,拆迁行政裁决内容与评估结论有关部分依法应予撤销;另,裁决第二项供选择优先购买的房屋无具体位置,优先购买价格的确定也无依据,该项裁决内容应予一并撤销;鉴于第三人拆迁行为合法,被拆迁房屋已实际拆除,故对裁决第三、四项可予维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3目之规定,判决如下:(1)维持被告某市建设局建设房字(2005)159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第三、四项;(2)撤销被告某市建设局建设房字(2005)159号房屋拆迁行政裁决第一、二项。

一审宣判后,原告不服,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人蒋某上诉称: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上诉人的房屋属于拆迁红线范围,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事实不清;上诉人有权选择具体补偿形式,上诉人选择的是产权调换而不是货币补偿,原审法院故意回避上诉人要求产权调换的事实,判决理由中也仅认为与评估结论有关部分依法应予撤销,未明确货币补偿形式违法;原审认定总体拆迁计划及安置方案中的被拆迁人人数并非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被拆迁人人数没有依据,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听证而没有听证,受理程序违法;按照产权调换方式,上诉人有权要求提供过渡期间的周转用房并应当支付两次搬迁费用,行政裁决中遗漏停产、停业的经济损失补助错误。请求撤销原审判决,撤销被诉行政行为。

被上诉人建设局答辩称:上诉人的房屋属于拆迁范围;上诉人在房屋评估结果公示期限内未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应当视为同意;上诉人没有明确提出产权调换的要求,而是提出就地安置的苛刻要求,因被拆迁房屋所处位置系道路用地范围,客观上就地安置无法实现,实行货币安置更趋于合理;集体土地的房屋拆迁不属于被上诉人的职权范围,在总体拆迁计划及安置方案中的被拆迁人人数并非《房屋拆迁许可证》确定的被拆迁人人数,上诉人认为裁决受理程序违法无事实依据;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应当由上诉人提供相应的证据。请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上诉人建设局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具有依拆迁人的申请对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作出裁决的法定职权。被上诉人在召集拆迁双方进行调解时,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结论明确提出了异议,而被上诉人未依照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第十条的规定委托专家评估委员会进行评估,其行政裁决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其裁决内容中与评估结论有关的部分应依法予以撤销,同时,其裁决第二项内容(被拆迁人优先购买房屋及其价格)既无法律依据也无事实依据,依法应予撤销;而其裁决的第三、四项并无不当,且被拆迁房屋在诉前已实际拆除,故可以维持。上诉人蒋某在诉讼程序中提出,被上诉人没有证据证明其房屋在本次拆迁红线范围内,进而主张其房屋不在本次拆迁范围,但其在行政裁决程序中,除向拆迁人提出具体的拆迁要求之外从未对此提出异议,据此可以视为拆迁双方均已默认上诉人的房屋在本次拆迁红线范围之内,另上诉人当庭所指的房屋位置确实处于拆迁红线范围之内,故上诉人的此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上诉人认为此次拆迁应采取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现原审法院已将裁决中货币安置的方式撤销,上诉人的相关要求可以在后续的程序中提出。综上,上诉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同类推荐
  •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就是努力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以期加深广大读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分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 校园防火防电安全法律法规

    校园防火防电安全法律法规

    本书精选了最新的、权威的和全面的。但有部分法律法规有些条款不适应当下情况了,却没有颁布新的,我们又不能擅自改动,只得保留原有条款,但附录却有相应的补充修改意见或通知等。众多法律法规根据不同内容和受众特点,经过归类组合,优化配套。整套普法读本非常全面系统,具有很强的学习性、实用性和指导性,非常适合用于广大农村和城乡普法学习教育与实践指导。总之,是全社会“七五”普法的良好读本。
  •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常识

    农村法律法规常识——农村治安管理处罚法知识常识

    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地方规章、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不时修改和补充。其中,法律有广义、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讲,法律泛指一切规范性文件;狭义上讲,仅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与法规等一起谈时,法律是指狭义上的法律。法规则主要指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民族自治法规及经济特区法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0

    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0

    奚晓明主编的《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2010》综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概况与要点;详细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研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理论与实践问题。本书权威、前沿、全面阐述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相关问题。
热门推荐
  • 一切刚刚好的爱情

    一切刚刚好的爱情

    他追,她躲,她的深情全部给了别的男人,他不忍看她一次次的受伤,但却无可奈何,终于,他想放弃了,她却勇敢的站在他面前,与他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他问她为什么,她不说,但心里回答,我在等自己死心,不让怎么爱你。
  • 堕落天使的神秘爱恋

    堕落天使的神秘爱恋

    她原本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却因一次偶然遇见了他,并且许诺了十年之约,十年之后在次相逢,却因令一个她失去了家人,而引起了身世之谜,因为他的不信任令她悲痛欲绝,从此开始蜕变之旅,三年之后,她完美回归,再次遇见他,又会引起怎样的情愁呢
  • 那些年青春

    那些年青春

    那些年,我们失去了太多那些年,我们错过了太多那些年,我们遗忘了太多那些年,我们忘记了太多她年老体衰行动不便,只能坐在轮椅上。走了很多的地方,看到早已物是人非的街景时,想起太多的事,不经意间眼泪落下。瞧见街尾开着一家名为时光,你好,按响了门玲。听着店里人介绍着为什么会开这家店,闭上了双眼,时光好像再倒流,回到了最开心的时光里,却又活了一次,享受着年轻带来的激情,快乐,却再遗忘着一些记忆……随心就好,随缘就好……
  • 宁为君顾:公主与将军

    宁为君顾:公主与将军

    魔盒?把某种特殊能力封在了盒子里然后我们的男女主公因此改变了一生....她:落鸣山间,只待君归,与君品茶,为共白头。他:若我战死,勿埋我骨,汝心之内,容我永住。爱是幸福的也是辛苦的相比之下做一叶孤舟泛曳在湖中也未尝不是一件惬事…
  • 最后是

    最后是

    两个知名度并不高的艺人因一部戏成为知己好友,经过各自努力两人共获荣誉,并肩于世界之巅。这期间经历了质疑与曲解,但是坚定初心的他们并未退缩,相互鼓励共创佳绩。
  • 梦回忆长安

    梦回忆长安

    长安城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在大启二十一年一位倾国佳人自断双腿扬言终身不嫁此人医术了得救死扶伤,但不愿纠缠于王室斗争江湖人称白衣美人何来此名?此女生得极其貌美,国色天香,古来美人之名而平日终为白衣无一例外有人说她是嫡仙不,她是来为自己赎罪的是她的一意孤行让关心她的人命丧于此她还记得那个深爱她的男人为她饮下鸠樱死在她的怀里,死前还不忘安慰她“白家九儿,我沈秋辞死了无妨,但你要好好活下去,答应我好吗?”是啊,她听话好好活了下去但是每当午夜梦醒,她总是会想起曾经的长安城,曾经的那些人和那些事于是她提笔写下了梦回忆长安世上再无白玖,只是白衣美人罢了
  • 天行

    天行

    号称“北辰骑神”的天才玩家以自创的“牧马冲锋流”战术击败了国服第一弓手北冥雪,被誉为天纵战榜第一骑士的他,却受到小人排挤,最终离开了效力已久的银狐俱乐部。是沉沦,还是再次崛起?恰逢其时,月恒集团第四款游戏“天行”正式上线,虚拟世界再起风云!
  • 丧尸掠食者

    丧尸掠食者

    在未来,一座城市遭到丧尸围城,一名掠食者带着伙伴逃出困难
  • 倾国情殇

    倾国情殇

    一个当代历史系的女大学生,无意间穿越至明朝崇祯年间,与明末名将袁崇焕展开一场生死恋,明知袁崇焕惨死结局的她,为了心中的挚爱,数次以身涉险,甚至曾被打得半死,最终,她能否改变历史结局,救回挚爱?她自己的命运又将何去何从……
  • 闪婚厚爱:总裁宠妻NO.1

    闪婚厚爱:总裁宠妻NO.1

    一朝背叛,苏北从云端跌落泥潭。五年后,她成为金牌经纪人,带着一双萌宝,强势回归。那个刚闪婚的男人,为毛有点像自家儿子腻?咦!肯定是错觉!路南:呵呵,是不是错觉,去医院验证一下,不就知道了么!苏北:万一是呢?路南:那我就打圆包了,带回家!苏北:我生的孩子,为毛要你带回家?路南:那我把你们都带回家?苏北:路总,您要点脸,行么?路南:脸是什么东西,能吃吗?苏北:......